医疗管理制度

Y I L I A O G U A N L I Z H I D U
(2018 版 )
第二章 医疗管理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发布部门:医务处
生效日期:2008.9
文件编号:YDZXYY-YWC-ZD-016-03
修订日期:2018.2

为了加强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沟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防范医 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 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 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全院医务人员必须与患者和 / 或家属进行良好的沟通与交流。
2 医患沟通的时间
2.1 门诊医师接诊时,应在规范接诊的基础上,就疾病诊疗的有 关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做必要的告知,争取患者对诊疗的理解。必要 时,将沟通的关键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2.2 病区医护人员接诊时,应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有关疾病诊疗、 住院事项等方面加以沟通。
2.3 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及护士必须在患者入院后尽早、及时地 与患者或患者的委托人(监护人)就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相关问题进 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并签署“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入院须知” 2.4 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与患者及时沟通:
2.4.1 患者病情变化时;
2.4.2 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
2.4.3 变更治疗方案时;
2.4.4 贵重药品使用前;
2.4.5 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
2.4.6 危、急、重症患者疾病变化时;
2.4.7 术前和术中改变术式时;
2.4.8 麻醉前(应由麻醉师完成);
2.4.9 输血前;
2.4.10 对医保患者采用医保以外的诊疗或药品前。
2.5 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就诊疗情况、出院后 饮食、用药等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进行沟通。
3 医患沟通的内容
3.1 对患者的诊疗方案,医护人员要主动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 和建议,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患者或家属的意见。 3.2 在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就疾病诊断、主要治疗措施、重 要检查目的、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 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收费等与 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提出的 问题,争取患者和家属对诊疗过程密切配合。
3.3 在诊疗中,医务人员要对患者机体状态进行充分的综合评估, 科学预测推断疾病转归及预后,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与患者或家属 进行诊疗转归的详细沟通,使其对疾病发展有所了解。
4 医患沟通方式
4.1 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床旁沟通、分级沟通、集中沟通、出院 回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医患沟通。
4.2 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可能,应由不同级 别的医护人员及时沟通。如已经发生或有发生纠纷的趋向,要由主 管的副主任医师(或以上级别医师)重点沟通。
4.3 各病区要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坚持落实病员座谈会制度,
每月至少组织 1 次座谈会,与患者及家属进行集中沟通,并做好记录。
4.4 各病区建立对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每个病区设立意见 箱,每个病人出院时填写满意度调查表,填写后投入意见箱。
5 医患沟通的方法
5.1 如发现可能出现问题或纠纷的病人,应立即采取预防为主的 方法,将其作为重点沟通对象,针对性地进行沟通。还应在早交班时, 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交班,使下一班医护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并进一
步有的放矢地与患者沟通,消除患方心中疑惑。

5.2 如责任医师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有困难或患者家属情绪激动时,应 变换沟通者,即另换其他医务人员或上级医师、科主任与其进行沟通。 5.3 对需要进行某些特殊检查、治疗、重大手术的患者,不配合 或不理解医疗行为的患者或家属,或一些特殊(如丧失语言能力) 的患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沟通。
5.4 当下级医生对某种疾病的解释不肯定时,应当先请示上级医 师或与上级医师一起共同与患者沟通。
5.5 诊断不明或疾病病情恶化时,在沟通前,医师之间,医护之间, 护士之间要先进行相互讨论,统一认识后由上一级医师对家属进行 解释,避免由于沟通不统一导致病人和家属的不信任和疑虑。
5.6医患沟通的记录 对医患沟通的情况,医护人员须在病人的病历中结合《病历书
写规范》的要求按规定形式记录清楚。沟通记录的内容要着重记录 沟通的时间、地点,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姓名,沟 通的实际内容,沟通结果。必要时在记录的结尾处要求患者或家属、 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签名。
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

发布部门:医务处
生效日期:
文件编号:YDZXYY-YWC-ZD-017-03
修订日期:2018.2

1 目的
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由有资质的医师、护士及相关人员对患者 进行病情评估。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相关辅助检查等手段, 明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心理和生理状况、营养状况、治疗依从情况、 家庭支持情况、医患沟通情况及自理能力等,以此为依据,制定适 宜有效的诊疗方案,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2 评估患者范围
医生对接诊的每位患者均需进行病情评估,尤其是新入院患者、
手术患者、危重患者、住院时间≥ 30 天的患者、15 天内再次住院患者、 再次手术患者。
3 评估时限要求
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患者的评估,普通入院患者病情评估 应在 8 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在 1 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对 患者的病情评估除固定的时间环节外,必须根据病情变化采用定期 或随时评估两种形式相结合,以保证患者安全。
4 记录要求
患者的评价结果及根据病情评估结果调整到诊疗方案均需记录 在病历中。
5 告知要求
首次评估结果填写“病情评估记录表”,并行住院病人(或家属) 知情谈话记录,告知患者或委托人;其他评估结果的告知填写相关 知情同意书、谈话记录、专用病情评估表格(麻醉分级、重症评估表、 手术风险评估表等),告知患者或委托人,并取得相应签字。
6 执行患者病情评估人员的职责
6.1 在科主任、护士长指导下,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 书写医嘱和病历。
6.2 随时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并根据病情变化及疾病诊疗流程, 适时的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
6.3 在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的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患 者隐私。
6.4 评估结果应告知患者或其委托人,患者不能知晓或无法知晓的, 必须告知患者委托的家属或其直系亲属,必要时取得其知情签字。 6.5 积极参加患者病情评估专业教育、培训工作,掌握专门的病 情评估知识和技能,定期参与考核,持续改进评估质量。
7 医师病情评估重点环节
7.1 医师对患者的病情评估主要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相关 辅助检查等手段进行。
7.2 门诊病人评估:综合评估门诊患者病情,准确掌握收住院标准, 严禁将需要住院治疗的病人安排在门诊观察。若医生判定病人需要
住院治疗患者提出拒绝,必须履行知情告知可能面临的风险,应在 门诊病历中记录,并有患者或家属签字。
7.3 对新入院患者进行首次病情评估,由经治医师完成,并依据 评估结果制定诊疗计划。
7.4 手术(或介入诊疗)患者还应在术前依照《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进行术前评估。
7.5 患者在入院后发生病重、病危等特殊情况的,主管医师应及 时向上级医师请示,科室应组织再次评估。必要时申请全院会诊, 进行集体评估。
7.6 住院时间≥ 30 天的患者、15 天内再次住院患者、再次手术患 者,主管医师应按照相应的评估要求进行病情评估,重点针对患者 长期住院、再次入院的原因、再次手术原因进行评估。
7.7 患者入院经正确评估后,本院不能治疗或治疗效果不能肯定 的,应及时与家属沟通,协商在本院或者转院治疗,并做好必要的 知情告知。
7.8 对出院患者要进行出院前评估,完成出院记录,评估内容包括: 患者现状、治疗效果、随访事项、饮食注意事项、康复注意事项及 尚未解决的问题等。
8 护理对患者的病情评估
8.1 初次评估
责任护士在患者入院后 2 小时内完成初次评估并记录,主要内 容包括:①生理状态;②心理状态;③费用支付及经济状况;④营 养状况;⑤自理能力和活动耐受力;⑥患者安全;⑦家庭支持;⑧ 教育需求;⑨疼痛和症状管理;⑩出院后照顾者和居住情况。鼓励 患者 / 家属参与治疗护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并提供必要的教育及 帮助。
8.2 再次评估
8.2.1 护士至少每班对危重、手术前一天、手术当天、术后三天内 患者进行评估、记录,主要内容:按医嘱定期测量生命体征;生理 状态;心理状态;营养状况;自理能力和活动耐受力;患者安全; 家庭支持;教育需求;疼痛和症状管理;治疗依从性。
8.2.2 在下列情况下,需对患者及时评估及记录;评估重点内容 按医嘱及病情需要决定。①判断患者对药物、治疗及护理的反应;
②病情变化;③创伤性检查;④镇静 / 麻醉前后。
9 教育监督考核机制
9.1 对于具备患者病情评估资质的临床医师及其他岗位卫生技术
人员,由医务科、护理部每年组织 1-2 次患者病情评估培训和教育, 提高评估工作质量。
9.2 本制度执行情况将纳入到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考核体系中,与 评优选先、职称晋升和奖金挂钩。
9.3 医务科、护理部、质量管理科等职能部门对患者病情评估开 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 关科室,并限期整改。
9.4 对于在执行患者病情评估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 响者,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医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抢救工作制度

发布部门:医务处
生效日期:1998.4
文件编号:YDZXYY-YWC-ZD-018-03
修订日期:2018.2

1 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参加抢救的医护 人员要全力以赴、紧密配合,重大抢救应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 报告医务处、护理部(白天)或总值班(夜晚及节假日),上级卫 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要严格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2 抢救器材及药品要力求齐全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 储存,用后随时补充。值班人员必须训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 及使用方法,做到常备不懈。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3 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听从指挥,根据病情按疾病 抢救程序及时给予必要的抢救措施,如吸氧、吸痰、测量血压、建 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
4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详细做好抢救记录,并注明抢救时间,具
体到分钟,对病情复杂、疑难病例应即请上级医师协助诊治。
5 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 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 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
6 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其他授权委托人讲明病情,以取得家属或其 他授权委托人的配合。
7 抢救结束,医护人员应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完成抢救记录等,
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8 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 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发布部门:医务处
生效日期:2008.9
文件编号:YDZXYY-YWC-ZD-019-03
修订日期:2018.2

1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手术部位 出现识别差错,依卫计委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人员职责:
2.1 主刀或一助医生:在患者手术部位皮肤做标识,特别是左右 区别的手术部位。
2.2 病区护士与手术室护士:确认手术部位。
2.3 麻醉医生: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3 标识时间:
3.1 急诊:由外科主刀或一助医生诊断后取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 做标识。危重的急诊患者直接入手术室,可以不作标识。
3.2 择期:手术前一天,由主刀医生或一助取得患者及家属同意 后做标识。
4 标识原则:
4.1 手术部位的标识应尽可能在清醒的状态下进行,并征求患者 同意,当患者拒绝手术部位的标识时,或不适合做皮肤标识的患者
如婴幼儿,医生应考虑采用书面的手术部位确认方式,在术前谈话 单写明手术部位:“手术部位确认为 —- 部位”。
4.2 下列特殊手术可以不做标识:(1)单器官手术,如前列腺、胆囊, 心脏手术等;(2)介入手术,如心导管插入术、起搏器植入术;(3) 涉及会阴、肛门等解剖上不适宜进行标识的的手术。
5 标识方式:
5.1 手术标识方式以黑色油性记号笔标识手术切开线或以直径 2-3 厘米空心圆标示并注明为“左”、“右”侧(或以 Lt、Rt 标注)。 5.2 只有一个切口的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黑色油性记号
笔画一直线;
5.3 腔镜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画“-”;
5.4 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 柱)手术时,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黑色油性记号笔画一直线, 并在直线旁写两个数字,标识如下:2.1,2.2;3.1,3.2,3.3; 4.1,4.2… 以此类推,前一位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个数, 后一位数字表示手术的顺序,如 3:2 是指本次手术有三个手术切口, 该切口为第二个手术切口(必要时在手术室 C 臂机引导下再次标识 准确手术部位或手术切口);
5.5 无法标识的手术部位,如口腔、眼睛等,以空心圆标注于手 术部位旁边。
5.6 患处已有纱布敷料、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识于包扎物上
方 4 到 5 厘米处,以空心圆标示并注明为“左”、“右”侧(或以 Lt、Rt 标注)。
6 手术室护士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与病区护士一同查看即将手术 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图形体表标识。若标识有疑问时及时联 络医师完成手术部位标识,若无标识可拒绝将患者接到手术室(危 重的急诊患者及不需标识的手术除外)。必要时需与患者或家属共 同确认及核对。到手术室后巡回护士再次核对手术部位标识。
7 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 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图形体表标识并 查对术前切口标识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若无标识或标
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危重的 急诊患者及不需标识的手术除外),直至主刀或一助医生标识清楚 方可进行麻醉。
8 麻醉后手术前,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及手术室巡回护士一起再 次确认手术部位。
9 因手术部位标识不清引起的延误手术等后果,由患者所在科室 承担。
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发布部门:医务处
生效日期:2008.9
文件编号:YDZXYY-YWC-ZD-020-03
修订日期:2018.2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正确评估患者的手术效果, 诊治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及个体差异制定出适宜每个患者详细、科 学的手术方案,当患者病情变化的时候能够及时调整修改手术方案, 使患者得到及时、科学有效的治疗,特制定患者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1 手术患者都应进行手术风险评估。
2 主管医师、麻醉师对患者进行手术风险评估时要严格根据病史、 体格检查、影像与实验室资料、临床诊断、拟施手术风险与利弊进 行综合评估。
3 术前主管医师、麻醉师、巡回护士应对患者按照手术风险评估 表内容逐项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与术前讨论制定出安全、合理、 有效的手术计划和麻醉方式。必须做好必要的术前知情告知,告知 患者或者其委托人手术方案、手术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嘱患者或委 托人签字。手术风险评估分级超过 NNIS2 级时,应及时向科主任请示, 请科主任再次评估,必要时可组织院内会诊后再进行评估。
4 患者在入院经评估后,本院不能治疗或治疗效果不能肯定的, 应及时与家属沟通,协商在本院或者转院治疗,并做好必要的知情 告知。
5 手术风险评估填写内容及流程
术前 24h 手术医生、麻醉师、巡回护士按照手术风险评估表相 应内容对患者进行评估,做出评估后分别在签名栏内签名。由手术 医生根据评估内容计算手术风险分级。评估内容如下:
5.1 手术切口清洁程度 手术风险分级标准将手术切口按照清洁程度分为四类:Ⅰ类手术切 口(清洁手术);Ⅱ类手术切口(相对清洁切口);Ⅲ类手术切口(清 洁 – 污染手术);Ⅳ类手术切口(污染手术)。
5.2 麻醉分级(ASA 分级)
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 (ASA) 病情分级标准:I- Ⅵ级:P1:正常的 患者;P2:患者有轻微的临床症状;P3:患者有明显的系统临床症 状;P4:患者有明显的系统临床症状,且危及生命;P5:病情危重,
生命难以维持的濒死患者;P6:脑死亡的患者。
5.3 手术持续时间 手术风险分级标准根据手术的持续时间将患者分为两组:即为
“手术在 3 小时内完成组”;“手术超过 3 小时完成组” 属急诊手术在“ □”打“√”。
5.4 手术类别由麻醉医师在相应“ □”打“√”。
5.5 随访 切口愈合与感染情况在患者出院后 24h 内由主管医生 填写。
模糊医嘱澄清制度

发布部门:医务处
生效日期:1998.4
文件编号:YDZXYY-YWC-ZD-021-03
修订日期:2018.2

1 医嘱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书写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 如需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 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 名并注明时间。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
2 模糊不清有疑问医嘱是指医嘱书写不清楚,医嘱书写有明显错 误(包括学术语错误)、医嘱内容违反治疗常规、药物使用原则、
医嘱内容与平常医嘱内容有较大差别、医嘱有其他错误或者疑问。 3 护士接医师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对模糊医嘱,必 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首先询问开医嘱者;如果开医嘱者不在或无法 联系到则寻找其上级医师,上级医师不在的情况下联系值班医师或 住院总医师;核实后重新下达并打印医嘱执行单,医嘱执行护士接 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 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4 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 及时与医生反馈。
5 如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对于模糊医嘱护士可立即联 系值班医师,值班医师有责任积极了解病情并临时给予相应的紧急 处理,同时与患者的主管医师沟通,主管医师无法联系到时应寻找 其上级医师或住院总医师,必要时直接汇报科主任,抢救结束应做
好相关的记录。在此过程中推诿、延误抢救者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和 造成的后果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住院患者住院期间离院管理制度

发布部门:医务处
生效日期:2008.9
文件编号:YDZXYY-YWC-ZD-022-03
修订日期:2018.2

1 患者住院期间不得私自离院外出。各科室在患者入院时必须详 细告知患者《入院须知》,并由患者或家属、监护人签字。
2 各科室对病情危重、不稳定患者,离院后有意外发生的高危因 素患者,应绝对禁止离院外出,如私自外出,按自动出院处理。
3 患方(患者或监护人)提出离院外出申请,科室值班医师需审 核患者病情,告知患者病情及离院风险,劝阻患者留院观察治疗, 劝阻无效坚持离院者,必须签署《劝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约 定外出时间、返回时间、联系人,交代离院注意事项。
4 告知外出期间病情变化,按就近抢救原则向 120 或医院求救, 同时及时通知科室。
5 值班护士在患者外出之前将所需继续服用的药物交给患方,指 导患方按照医嘱按时服药,不得间断。嘱咐患者注意休息及饮食。 6 告知外出期间不得将机密文件、贵重物品及现金留在病房。否 则后果一律由患者及家属负责。
7 患者回院向值班护士报告,值班护士在《劝阻住院患者外出告 知书》中记录返院时间并签字。
8 值班医生或护士发现患者私自外出,按照患者病历中联系方式 及时与患方取得联系,告知归院时限,逾期自动出院。
9 护士发现患者私自外出及逾期未归 2 小时未取得联系时,报告 值班医生,做好病程记录;6 小时内未取得联系报告科主任;8 小 时报保卫处、总值班及带班领导,办理自动出院;24 小时未取得联 系报公安机关。
10 各科室医生、护士做好患者外出请假相关告知,病程记录、体 温单、巡回等医疗文书如实记录。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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