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共耀华庭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19〕72号
苏州中海海隆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共耀华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共耀路北侧规划用地以东、陈家台路以南、钟南街以西、共耀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共耀华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Gòngyào Huátí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GONGYAO HUATI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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