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殡葬服务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全国殡葬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43号)精神和省市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格落实殡葬服务安全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平安有序,并努力实现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推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清明节应急预案,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清明节工作机制,主动沟通,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统筹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着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加大巡查力度,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各乡镇(街道)、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以“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平安清明”为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破除迷信陋习,树立丧葬新观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树立清明祭扫火灾隐患和公墓踩踏事故的忧患意识,及早制定服务保障、消防安全工作预案,认真检查服务场所设施设备,主动配合公安、交通、林业、城管等部门,引导祭扫群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完善疏散路线和引导标识,及时疏导殡仪馆、公墓等集中祭扫场所周边交通,必要时可采取分流限流措施,严禁在墓区内燃放鞭炮、烟花、礼炮、使用明火等行为,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为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周到的服务。
二、移风易俗,积极引导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文明低碳祭扫是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自觉破除陈规陋习,摒弃低俗愚昧的祭扫方式,不在城区路边、广场、小区、草坪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冥币、燃放鞭炮,倡导群众通过“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上祭扫”、“社区公祭”、“集体公祭”和“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减少火灾隐患,维护绿水青山良好生态环境。
三、治旧控新,坚决遏制乱建坟墓行为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清明节群众集中祭扫有利时机,积极引导群众开展“六边”(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村边、城边)青山白化治理,组织各村开展一次植树活动,在坟前种植柏树,主动整治裸露的白化坟墓。切不可利用清明扫墓之机又将已整治的坟墓人为造成露白,要维护已整治好的坟墓,巩固整治成果。对违规建坟(翻新)和坟墓整治后人为造成露白的,由乡镇(街道)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区民政局配合乡镇(街道)给予以拆除或深埋。乡镇(街道)要加强骨灰跟踪的管理和巡查力度,在做好治旧的同时,要做好控新,坚决遏制乱建坟墓行为。
四、明确责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对辖区内公墓、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存放室祭扫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制定具有全面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管理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群众祭扫活动的协调、服务、指导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文明安全过节。
五、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乡镇(街道)、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以“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平安清明”为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破除迷信陋习,树立丧葬新观念,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使之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逐步革除陋习、移风易俗,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安葬方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2018年3月23日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rulaiwenku.com/14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