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的一天,我在老家整理柜子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一本红色塑皮笔记本。
我打开一看,惊喜地发现这竟是我上小学时的日记。我估计这可能是原来卖废品的时候,家里人发现这是写的日记,就把它留下来了。否则,不知道“轮回”了多少次了。
我赶紧坐在椅子上,用一块干净的布擦了擦外皮,然后有点郑重的翻开,满怀激动地去看看三十多年前的我到底写了些什么。
我越看越想笑,根据上边的日期和星期的对应,我查了查万年历是1987年,那年我12岁,上五年级。
看着日记的内容,我仿佛看到那时候的我就在眼前。记得当年我的学习成绩和其他方面都是中等偏上一点。可是这日记写的纯粹是应付老师,有些内容特别是那些做好事的直接是胡编乱造。
我想那个时候写好人好事是很普遍的,像扶起跌倒的老大娘,然后老大娘夸我是个好孩子,我说这是我应该做的。还有帮助盲人过马路等等,不止我一个人那样写。可以想象那时的语文老师看了不烦才怪呢!哪有那么多跌倒的老大娘啊!
好了,不多说了,还是献献丑让大家看看我的日记吧。
这一篇虽然写得不好,但写的是真事,现在我还记得,当时那个老大爷表演的是现在熟知的“三仙归洞”
这两篇应该也是真事,自己看着还有点小小的感动。
做好事的来了,我记不清了,应该是胡编的。看看吧,“你真是个好孩子”,“这是我应该做的”。
又一个做好事的,我记得当年院里自己不烧开水,都去锅炉房排队打开水,估计这件是真的。
又是一件给老大娘让座的好事。我记得当年经常去这个饭店吃包子,喝馄饨,有一次,我去端馄饨的时候,桌上的包子被一个乞丐拿走了。
这两篇绝对是真的,我还记得那只猫,心眼很多,疑心太重。
我看着自己这些字迹潦草,错字连篇,如同记流水账一样的日记,不但没有觉得不好意思,反而感到真实,亲切,可爱。
这些日记不像照片只能看到外表,日记可以真实地记录当时的思想和情感,哪怕是单纯和幼稚的,也值得珍藏和品味。
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是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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