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篇通告的评析
岳海翔
[原文]
××县航运管理所航行通告
各航运有船单位:
(一)施工日期:自二〇××年一月二十五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止,时间六时至十九时。
(二)施工地点:×××市建工局××处江湾供应站××路堆栈码头。
(三)锚泊位置:挖泥船艏、艉锚抛向上、下游各一百米,八字开锚抛向对岸六十米,开锚设有红、白浮标。
(四)注意事项:
1、挖泥船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了望,随时采取安全措施,锚泊区域内禁止其他船舶停靠;
2、航经挖泥地段的船舶应离挖泥船三百米处鸣笛一长声,以便挖泥船松缆让航,然后慢速通过,在挖泥区域内严禁追越,以策安全。
3、如因气候影响则顺延,工程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评析]
此文内容专业性较强,语句也比较通顺、简洁。但也存在很多不合规范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标题上看,文种使用正确,但却不符合公文标题拟制的语法结构要求。行文单位“××县航运管理所”与“航行”连在一起,“航行”又与文种“通告”连在一起,语意不通,按照公文标题拟制的规范要求,应当加上必要的虚词。同时,此标题表意也不够明确。整个标题除行文单位和文种外,仅有“航行”二字,未能确切表达出通告的主要内容,令人惑然。因此,可将标题改为:“××县航运管理所航行关于确保施工和航运安全的通告”。
其次,从正文部分来看,主要是在结构安排上不符合通告文种的规范要求。撰写通告,应当在开头部分用一个自然段交代行文的依据、缘由或背景等要素,作为行文的导语,以便给人以顺畅之感,但此文开篇即是“(一)施工日期”,十分突兀,让人莫名其妙。同时,对段落和层次的划分也比较混乱,应作必要的调整。此外,文中对数字的使用也不够规范,涉及的时间、长度和成文日期等均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再次,遗漏了发文机关署名和印章。按照公文法规规定,公文一定要有发文机关署名(俗称“落款”)和发文单位公章,因此应当添加。
[改稿]
××县航运管理所
关于确保施工和航运安全的通告
各航运有船单位:
××市建工局××处江湾供应站××路堆栈码头自20××年1月25日开始,于每日6时至19时进行施工。为确保施工和航行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挖泥船艏、艉锚抛向上、下游各100米,八字开锚抛向对岸60米。开锚设有红、白浮标。
(二)挖泥船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了望,随时采取安全措施。
(三)锚泊区域内禁止其他船舶停靠。航经挖泥地段的船舶应离挖泥船300米处鸣笛一长声,以便挖泥船松缆让航。通过时要慢速行驶,严禁追越。
(四)工程计划于20**年3月31日结束,如因气候影响则顺延,工程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县航运管理所 (印章)
××年1月21日
(作者系中国写作学会副会长,中国写作学会公文写作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公文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