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统计局“十三五”工作总结 “十四五”工作思路
“十三五”以来,银川市统计局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统计局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银川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努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统计事业呈现崭新局面。
一、“十三五”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扣中心,服务大局,成效斐然。“十三五”期间,银川市统计局多措并举狠抓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切实为市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分析研判全市经济形势提供科学数据,银川市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民生生活实现新提升。
2016-2019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从1411亿元提升至1896亿元,年均增长7.1%;工业生产增长平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6%;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为-4.5%;消费需求不断释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666.01亿元提升至830.01亿元,年均增长7.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3.0%。全市常住人口由219.11万人增至229.31万人;城镇化率由75.5%提升至79.1%,提升3.6个百分点。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0478元提升至38217元,增加7739元,年均增长7.8%;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2037元提升至15282元,增加3245元,年均增长8.2%。
2020年1-8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同比下降3.1%;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0.8%,本年来首次实现转正;全市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200.98亿元,同比下降10.3%;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54亿元,同比下降9.5%;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上涨2.4%。8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4311.36亿元,同比增长7.5%;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5379.95亿元,同比增长4.9%。
五年来,我局先后荣获2017-2020自治区级文明单位;2017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单位;2017年度全区统计工作综合考评一等奖;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银川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银川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银川市2019年度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优秀配合单位。
(二)夯实统计基础,统计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统计分析及预警预测工作。全面准确地把握宏观经济运行走势,深刻剖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撰写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增强经济运行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提高统计的预警预测能力。在确保进度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关注热点、破解难点,充分发挥了统计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二是统计产品的整理编印工作。收集整理有关数据资料,每年编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简明手册》和《统计年鉴》,及时准确的反映全市全市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规模和水平;编印《月度经济指标手册》、《西部省会城市暨宁蒙陕甘毗邻地区主要统计指标》和季度数据卡片,及时向市委、政府及各部门主要领导派发,以供及时掌握全市经济走向,便于决策参考。三是统计信息数据的发布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及统计内外网平台作用,及时上传各类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及统计产品电子版,共社会各界查询取用;做好统计数据信息的咨询和解释工作,热情接待来电、来访,在依法依规的条件下最大限度满足各部门、单位和个人的统计数据查询和解惑需求。四是目标督查考核的服务工作。按季为市委、政府目标办搜集、整理全市主要经济指标目标完成情况;参与市政府目标考核小组对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各项职能目标完成情况及基础资料进行检查核实。五是完成小康监测工作。积极组织召开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部门联席会,布置相关指标,与自治区统计局反馈指标的一致性进行比对,测算2016、2017年度银川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完成2016年、2017年全市小康监测及数据评估分析工作,形成有价值的分析报告,为市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经济决策提供了优质服务。六是完成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积极主动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做好2017年投入产出统计调查工作。对全市近四百家投入产出调查单位进行摸底清查,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并对调查对象填报数据质量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源头数据的真实、准确。严格按照审核方法对上报数据逐一审核,并就相关数据积极与企业对接沟通核实,确保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七是普查年度数据测算修订。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依据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组织对全市生产总值进行测算。积极主动配合自治区统计局依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修订2018年全市生产总值工作,积极推进2000年以来全市生产总值历史数据修订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各县(市)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及各县(市)区开展2000年以来生产总值历史数据修订工作。八是推行统一核算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市、县(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改革实施办法》,认真学习《宁夏市、县(区)季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按照新的方案要求顺利完成2020年一季度及上半年全市和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有效推进各县(市)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全市核算数据衔接。
(三)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扎实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农业普查、人口普查和经济普查是全国性的三大普查,工作环节多、任务重、技术难度大,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局党组统筹协调、精心组织,成立银川市普查办公室。圆满完成了2017-2019年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完成了2018-2020年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数据质量到达国家标准,得到了国家、自治区和市级表彰。
2020年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次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就业等方面情况。市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并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鸿儒为组长,统计局等多个部门组成的全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小组。当前,我局扎实有序推进了普查机构组建、物资准备、普查区划分与绘图、业务培训等的工作。同时,通过宣传栏、电视、微信等多种渠道进行了普查宣传,努力营造工作氛围。截止9月25日,我市已落实普查经费2440.58万, 其中“两员”经费1566.13万元;并完成了“两员”选聘,及时开展了入户登记工作,为后期人口普查数据打下基础。
(四)统计信息化建设和技术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扎实开展统计信息化建设和技术服务等常规性工作,信息技术应用进一步拓展。
通过新购计算机设备验收、联网,配置路由器、防火墙,优化网络布局,对全局在用计算机内存设备进行全面升级,提升各处室计算机运行效率;对我局门户网站(外网站)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网站安全防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先后购置了33套正版windows7操作系统,全面清理盗版软件,全面完成了我局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100%正版化工作目标。
二是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积极开展保密法宣传教育,增强机关干部的保密意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各项保密措施。每年定期开展计算机保密宣传月各项保密宣传工作和保密计算机检查,排查清除计算机网络安全隐患。组织各处室、各县(市)区统计局完成VRV客户端100%安装,并利用VRV客户端管理系统开展了常态化的审计、监控等安全管理。多次开展了正版软件安装情况的检查,对未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办公软件计算机,及时组织完成安装,并迎接了软件正版化检查,受到检查组好评。
(五)全面加强统计法制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有力。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制定《银川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银川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银川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则清单》、《银川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等制度,印发《银川市统计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完善《银川市统计局行政执法用语引导规范(试行)》等八项制度,全力在我市统计系统范围内规范统计行政执法流程,保障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维护统计执法公信力。二是加强统计法治能力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统计局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印发了《银川市统计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统计领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并予以公告。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制度,运用典型案例通过多种形式,在执法和管理、服务活动中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普法。强化统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加大统计执法活动中“双随机、一公开”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的安排部署,及时将“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在政府门户网站、统计内外网进行公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每年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不少于100家,截止9月底5年共检查474家企业,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加强统计法宣传力度,树立统计执法理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多种渠道组织开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学习宣传,每年举办统计法治专题讲座,学法用法,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5年来,共举办20多起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班,参培人数达万人以上。通过宁夏法宣在线平台和举办统计法治培训班,不断加强对统计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业务及统计法律培训,推进统计法治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统计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统计执法检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积极做好全社会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积极开展各类主题、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依法维护权益合法表达诉求”、“生态立区与法同行”、“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扫黑除恶”等主题及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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