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与2020年工作计划

梁河县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与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02月14日

    2019年梁河县司法行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和中央、省、州、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按照县委政法委和州司法局的部署要求,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全力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向前发展,一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应有成效,也显现了困难和不足。现将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法治思维,凝心聚力,普法依法治理开启新征程。一是着力健全普法责任新机制。扎实推进“双普法”责任落实。根据《梁河县“七五”普法规划》,及时印发《2019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梁普办发〔2019〕5号),进一步明确年度“七五”普法工作任务。二是着力构建法治宣传新阵地。抓住重要节点,多部门联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法律六进+N”,将法治课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计划,开展系列“法治课堂进党校”活动;开设“法治梁河大讲堂”,重点抓好农村篇、社区篇、机关篇、校园篇、企业篇几个篇章的宣传;开展新一轮“扫黑除恶、法律知识”进社区活动,结合社区居民特点,通过“知识讲解+以案释法+播放宣传片+交流讨论”等形式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宣传;为全县21所中小学校重新配备了21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成11个组到全县20个学校开展“扫黑除恶、校园欺凌及常用法律法规”等内容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意识;联合县委组织部,走进全县9个乡镇的32个软弱涣散党支部,共同开展了“法治教育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升基层治理水平”送法活动;组织全县各单位部门,充分利用“3.8”、“4.15”、“6.26”等重要宣传节点、集中赶集日、矛盾纠纷排查和社区矫正走访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是着力点燃智慧普法新亮点。整合普法载体,加强网络宣传工作。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功能;充分利用“法宣在线”无纸化学法考试平台,组织本单位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在平台上学法进行“法律充电”,把“法律进机关、单位”落到实处。截止2019年10月,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出动法治宣传车200余辆次,开展了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展出法治宣传展板600余块,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60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000余条,全县共有114家单位5373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习,“梁河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平台共推送19期35篇。
   (二)坚持精准发力,破解难题,矛盾纠纷化解取得新突破。一是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阵地。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规范人民调委会管理。目前各类调委会、调解组织96个,调解人员1235人,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印发《梁河县司法局关于推行“四联动工作法”深化矛盾纠纷调处专项行动方案》(梁司发[2019]2号),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法治轨道,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完善多元力量参与制度。扎实推进梁河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四是进一步凸显人民调解成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截止2019年10月,共录入人民调解案件146件,其中口头调解案件81件,书面调解案件65件;共排查矛盾纠纷105次,预防纠纷46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58件,成功253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8%。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控风险,特殊人群管控创造新业绩。一是强化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强化与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共同研究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难点。二是加强基层司法所业务指导和执法培训,规范文书档案。三是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截止2019年10月,全县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5人,解除矫正45人,开展集中教育100场次,开展个别谈话教育130余人/次,县局矫正股和司法所联合入户走访重点矫正对象20余人/次,发出书面警告9人/次,办理社区矫正居住地变更转出1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9件/次,开展业务督查13次,督促健全各类矫正档案150余件次,监狱在押服刑罪犯累计核查638条,核查成功616条,核查失败22条,核查成功率96.6%。
    (四)坚持聚焦民生,优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新发展。一是助推扶贫攻坚,送法下乡。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少数民族节日和普法宣传重点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法律援助助力扶贫攻坚”等活动。二是不断加强完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三是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评查力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四是“五举措”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截止2019年10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16件,刑事案件15件,接待群众来访咨询39人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35件。
    (五)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一是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好公证体制改革过渡期各项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公证质量体系以及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二是维护稳定和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律师执业优势与9个乡镇建立了法律顾问关系。截止2019年10月,共受理公证事项151件,当事人终止办理1件,办结150件,其中:经济类公证7件,民事类公证143件,收取公证业务费116980元;律师代理案件13件,其中民事10件,刑事3件,全县配备7台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
    (六)坚持服务大局,提高法治水平,依法行政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加快政府法制办机构改革进度,组建法制股。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根据《梁河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加大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监督、督促、检查力度。截止2019年10月,累计公开信息1600余条。三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知》(梁政发[2018]26号),进一步完善、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2019年,继续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救济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截止2019年10月,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10次,共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题63个,审核县政府重大合同(协议)13件,内容涉及农业、经济、招商、畜牧、教育、旅游等方面。同时参与处理县政府及部门具体信访涉法事件 ??13件,咨询法律事务35余件,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政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四是认真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制度,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截止2019年10月,共组织、指导、参加各乡(镇)、各单位重大决策听证2次。五是加强涉法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2019年对全县历年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查,均无违法设定或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收费等内容,均无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等情况。全年未发生违法行政行为。六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及时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公告工作,本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县直部门执法主体36个,乡(镇)9个,审核行政执法依据200余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本次排查工作涉及全县12个执法单位,执法卷宗101份,其中:行政许可58份,行政处罚43份。同时加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证件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及时下发相关文件,积极做好各项考前工作。目前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达95%以上。七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截止2019年10月,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
    (七)提升法治思维,统筹协调,奋力推动法治梁河向纵深发展。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及时挂牌组建中共梁河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二是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召开梁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三是根据会议精神及时下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和《中共梁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努力推动梁河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梁河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八)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集中力量,持续高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认真整改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七督导组,德宏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督导反馈涉及司法工作问题。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三是发动强大宣传攻势,营造全民参与浓厚氛围。四是多措并举,深挖彻查“两类人员”。五是加强律师代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六是凝聚一线调解资源,广泛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七是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八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全县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截止2019年10月,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召开扫黑除恶相关会议30次,制定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文件23份;专项斗争宣传 ??1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1000份,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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