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_∣《孤掌》作者杨映川

成年之后的王云筝一直想着,如果再次见到康幸,会立马上去一耳光,把他的嘴打烂,把他的脸打歪。后来,她真的见到了康幸,她确定那个时刻到了,她要把所有经历中的巴掌收回来,合成为这一个……这是对女性记忆与伤痛的书写,也完成了对人性的善意关照。

孤 掌

杨映川

王云筝的手掌辣痛过后一阵发麻,如吃花椒过后口腔内的微跳,手还举着,掌心鲜艳如染。战栗的心脏,拧巴的思绪,沮丧的心情,是声音过后身体的反应。每一个巴掌打出去之前都觉得非打不可,打完会有迎刀解乱麻的痛快,可是,痛快从来没有到来,只有永远不会说出口的悔意。

程道捂着脸羞恨交加冲出家门,虽说不是第一次挨巴掌,但哪一次没有羞耻感呢?

别人请上一顿饭,娇滴滴叫上几声大哥(这是王云筝自己想象的),敬酒的时候身体合理碰撞几下(这也是她想象的),就真以为自己是大哥义薄云天金钟罩了。好了,给人做担保,对方还不上钱,自己的木材加工厂连坐被诉讼保全,不挨一巴掌能反省吗?王云筝打巴掌的理由都是在打过之后梳理出来的。无论如何,她告诫过自己不能再扇程道耳光,她是爱他的,是要和他过日子天长地久的,耳光扇完她没有一次不后悔,又没有一次能防住自己的手。她不止一次疑惑地观察自己打过人脸的手掌,它仿佛受控于一个莫名的所在,在某一信息波的刺激之下突然爆起,斩钉截铁横刀立马不留后路。她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了。

程道是她正儿八经处的男友,之前几位有过一定程度交往的异性最终没走到一块儿百分百缘于耳光劫,男子汉大丈夫谁受得了这个呀?裸奔都不比这绝望。

除打耳光外王云筝并无恶言恶行,不嚣张不跋扈,知书达理,温良恭俭,算得上善解人意的女子,甚至可以作为泼妇的反义词。了解她的人最初都不相信她有这一手,又考虑到或许是情急之下失控之举,但这种事情若一而再再而三,人们不会停留在相信上,而会通透地把这看作一种病,类似于羊癫风发作,说不准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突然就抽这么一下,口吐白沫咬牙切齿,平复后居家过日子仍为良人,如果无人介怀的话。

王云筝芳龄29,她打男人耳光的历史得往回倒十年,19岁那年她拿一个叫周意的男孩开张以后,扇耳光便如有法器藏身于她的手掌,定时得拿人脸来祭一祭。王云筝应该经历了什么,其实,在那一天她只是想起了点什么。

那是个星期六,大二学生王云筝如往常一般前往离学校不远的市图书馆看书,看得个把小时她上厕所。厕所在走廊的尽头,她经过一间讲堂,里面有人在搞讲座。图书馆周末都会有公益讲座,国学文学网络育儿什么话题都有。王云筝拧头看一眼,讲台上讲话的女子,挺拔白净清丽,长发飘飘大花裙裾,这种款一直是她努力成长的方向。她带着美好的一瞥印象上厕所,猜测漂亮女人做的是什么讲座,礼仪?美容?返回时她推开讲堂后门,探了小半个脑袋,本想听上一耳朵就走,没料她听到了哭声,美丽女人在哭泣,梨花带雨我心戚戚。震惊之余王云筝推门进去,在后排匆匆找到一个空位坐下。

女人抽泣着说:“那一年我才五岁,那个作为我继父的男人,他说我做错事了,要打屁股,他把我的内裤脱下来,手打在我的屁股上,打完后他一边教育我要听话,一边手不停地摸……”

虽说演说者部分自述是忧伤的,但整个讲座的目的是唤醒妇女自我保护的意识,激励妇女走出童年阴影,活出真我风采。这是一场妇联组织的公益讲座,演说者如今是一位成功的女企业家。

王云筝完全没有跟着节奏走,她停留在美丽女人那一段可怕的回忆中,美女讲述的许多细节她感到似曾相识,在同情心强烈溢出的同时,那一段自述莫名其妙地拥有了催眠唤醒的功能,王云筝某一道脑褶皱淹埋的记忆被翻出来,浮上岸,像海浪把垃圾带上岸,一片狼藉。又像闪电穿透黑云,炸出惊雷一个。这些记忆与一个名字有关——康幸。十几年来,她从来没有想起,一次也没有,那时她那么小,幼儿园的娃娃,这能算是史前记忆吗?

或许是美女故事的惊悚度激发出不敢轻信自己是漏网之鱼的潜意识,也或许那本是一段被故意忘却的故事。具有相似性的画图一一被唤醒推到台前来,在那个周六临近中午的时间,王云筝突然忆起稚齿时光康幸叔叔用舌头和嘴替她清洁口腔的画面,还伴随着甜蜜的味道……

记忆与巧克力有关。或许是香甜的滋味给它上了一层保护色,人们深刻于心的多半是苦涩,甜美太过舒适,舒适到随时就能抛于脑后。小时她有一口烂牙,睡觉喜欢流口水,能把枕巾洇湿。母亲不让她吃糖,连同冰激凌蛋糕这些甜点她都很少能碰。她馋,想吃,却也无计可施。偶尔有人上家里来,带有一些糖果,母亲转手就送人。康幸叔叔是家里的常客,他不像别的客人那样不走心,他给她准备的礼物是巧克力,藏在裤兜里,在房里给她讲故事或陪她玩耍的时候会掏出来,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让她慢慢吃完。等她吃完后,康幸叔叔会帮她检查嘴巴,检查的工具是康幸叔叔的舌头,康幸叔叔说他用舌头帮她把巧克力的味道嘬出来,这样她妈妈就不能发现她吃糖了,另外康叔叔的舌头很厉害,能把蚜虫一块儿卷走。康幸叔叔的舌头很软很灵活,伸进她的嘴里喜欢顶着她的舌头,过得一会儿再用嘴唇用力吸她的舌头,有时会吸得她喘不上气。她不喜欢让康幸叔叔检查嘴巴,她闻到康幸叔叔的口水味,甜中带腥,也能闻到叔叔鼻腔里喷出来的油腻味,还有,叔叔的脸和她贴得这么近,她担心那上面一颗一颗红色的痤疮碰到她。但是,她更担心妈妈能闻到她嘴里巧克力的味道,那样她再也吃不到巧克力了,她只能让康幸叔叔帮她清洁了。

康幸叔叔个头不高,是个小胖子,脸上红通通的痤疮很是显眼,让他总有一种油腻的感觉,但康幸叔叔穿着讲究,很少见他穿松散的休闲装,衬衣西裤是标配,皮鞋一律锃亮,款式必定时尚。他比王云筝的父亲小上十岁,俩人是羽毛球友,经常打搭档。因为两家住得近,再加上康幸没结婚,康幸常到王家蹭饭。王云筝的母亲是个热心肠,不停地为他介绍对象,可惜康幸叔叔与那些女生见了面吃了饭,最终都没有牵手成功。私下里母亲跟父亲议论,说康幸出身农家没钱没背景,长相又不出众,要命的是眼光还高,这婚姻是真正难了。

王云筝不关心康幸叔叔的婚姻大事,她挺盼望康幸叔叔上家里来的,一来她就有巧克力吃了,吃完叔叔会帮她清洁干净,妈妈再精明也没有发现过。后来,康幸叔叔工作调动迁到另外一个城市去了,王云筝再没有见过他,小孩心性,见不着就想不起了。父母倒是还会说起,谈论最多的还是康幸叔叔的婚事,日子久了,他们也不说了。

少女被恐惧笼罩全身,她不是没有听过类似的事情,从来没觉得能与自己发生联系,可现在她知道了,她没能幸免,她是其中一人,她也曾被肮脏的唾沫浸染,也曾被亵渎玩弄,她还自我感觉良好悠悠然长到19岁。

图书馆里一切声像变得虚幻,讲台上那位美女早已幻化成一团肮脏的色块,漂浮在灰色的布景之上。王云筝觉得好多人有看穿别人心思的本事,她得赶紧把脑子里的画面收起来、折起来、藏起来,像今天以前一点也记不起那样。她整理脸部的表情,抿抿嘴,叩叩牙,试图让五官生动活泼,她搓搓手,把掌心的湿汗抹去,再甩甩头,让长发飘起来。

不能让人知道,不能跟谁说,更不会像今天这位美女当众哭泣自揭伤疤,那不是把屁股亮出来再让人看吗?王云筝咬紧牙关拿定主意,她收拾东西跑出图书馆,跑到对面的街心公园,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坐下。

康幸,大流氓!你该打光棍一辈子,该被枪毙,该被车撞,该被阉割,王云筝诅咒着。如果再见到康幸呢?这不是不可能的事,虽说现在他人在另外一个城市,但距离她居住的这个城市高铁不过两个小时。王云筝一阵紧张,她一只脚踩在另一只脚上,小白鞋上蒙上灰黑的印子。康幸一定很得意吧,她就是个傻妞,贪吃的傻妞。不要脸的流氓,他会不会以为她记不住了,会不会以为她即使记住了也拿他没办法。是啊,她还能找上门去?康幸,不要让我再见到你,但凡让我见到你,我会立马上去一耳光,把你的嘴打烂,把你的脸打歪!

“王云筝,你好!”

这一声问好像来自天边,王云筝用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说话的是站在三四米外冬青树丛边的周意。周意是同年级的同学,他们一起做过墙报,他能写一手正楷,她会画卡通人物。她冷漠地看着他,此时她不想见到任何人,不想和任何人说话。

周意手上捧着一顶白帽子:“你的帽子忘在桌上了。“

王云筝心脏一阵收缩,他怎么知道这是她的帽子,他怎么知道她在这里,他刚才是不是在图书馆里也听到了什么看到了什么?她仔细看他的脸,他的脸上带着笑,笑什么?她站起来冲过去要把帽子抢过来,周意的手往后一收。“你不谢谢我吗?”“怎么谢?”“至少一杯奶茶吧!”他嘴巴朝广场右边努一努说:“那里就有一家奶茶店。”“快还给我!”“不请客就不给。”

周意那张笑盈盈的俊脸在王云筝看来邪气满满,她挥起手,用尽她的力气甩出去,她刚刚臆想的那个巴掌有了着落。帽子她不要了,转身就走。

周意的耳朵发出悠长的鸣叫,像有一辆火车开出去,他整个黑屏了。脸上的疼痛他完全忽略,王云筝眼里流露出的厌恶才让他心碎。他喜欢这个长头发细高个的女孩很久了,偶尔发现她周末到图书馆来,他也悄悄跟来。他从来没有打扰过她,刚才要不是觉得她不开心,他不会逗她。看着女孩远去的背影,他感觉有些话再不说就永远没机会说了,他撒开腿追上去挡在她前面,把帽子塞到她手里,绝望地吼了一句:“王云筝,我喜欢你!”

王云筝抓住帽子脚下没有放慢,她跑得更快了,经过一个公车站,一辆公共汽车正好停下来,她不管是哪一路,马不停蹄跳上去。车子开动,走了一站又一站,王云筝的手持续麻痛,连带手臂都有拉伤的痛感,她想,她这只打人的手如此痛,那张被打的脸又该有多痛啊?周意,算你倒霉,这巴掌本来应该打在康幸的脸上,要怪你就怪那个死变态。

火锅汤底、肉料和蘸料点的是外卖,王云筝另外准备了将近十个小菜,几罐啤酒,摆了满满一桌。电话她打了好几次,程道没接,她又发短信,说回来吃饭吧,火锅开了。

她一直坐着等,火锅用了保温功能。她看着窗外的光线暗下去黑下去,然后一盏盏灯光亮起来,她没有打开屋里的灯,她就这样坐在阴暗里,她觉得29岁已经好老,一手好牌全部打烂,唯有阴暗才不反衬她的颓败。如果有一天程道跟她说分手,她不会觉得突然,也不会挽留,除非她能确定她的手不再失控挥舞。

在周意之后,她大概还扇过七八个男人耳光吧,她不太愿意记这些,越往后的她越记不住。周意之后的那个,算是第二个,她记得最清楚,因为那个男人她是喜欢的。他们一块儿到郊外骑车踏青看电影吃烧烤,情人节那天,他给她的礼物是一盒精美的巧克力。每一块巧克力的造型都不一样,他挑了一粒心形的放进她嘴里,巧克力在她口中融化,他的嘴凑上来,她推开他,她想先把糖汁咽下去,但他很着急,他说:“我想吃你嘴里的糖。”他嘴里的热气压过来,电闪雷鸣,她的手扇出去,打到他鼻梁上,那鼻子喷血,洒到衣服上。他退后两步,手抹一把鼻子,看到手上的血,他愤怒而激动地喊:“神经病!”喊完人迅速消失,留她一人在原地。神经病这三个字在王云筝耳边响了一晚上,这次出手她能理出头绪,线索清晰,关联到巧克力,关联到嘴,她笃定地把账再次记到康幸身上——康幸,这又是你的替罪羊。

她再不吃巧克力、不吃糖,努力将关联切断。后来她再打人巴掌,或因人说她性感,赞她腿长,她没敢把账记到康幸那里。他们还骂她假正经,她把头发剪短,露腿的裙子收起来。再后来她出手的原因越来越模糊,可能是因为忌妒、愤怒,也可能因为臆测,就像程道挨的巴掌,无辜莫名。手长在她身上,她是施暴者,她早忘了还有一个遥远的源头在。

王云筝在黑暗中坐了很久,适应了黑暗,屋子里的摆设样样分明。她用这段时间找到一线生机,有一件事虽然有些疯狂,但她必须去完成,刻不容缓——无论康幸在哪,她要找到他,她要狠狠地给他脸上印上一巴掌。她运用的是时空穿梭的机制,她将要打出去的这一巴掌似乎是滞后的,但只要打出去,便有消灭本体的意义,这些年来她扇出去的耳光不过都是幻象,在本体消灭之后,它们终会灰飞烟灭,未来她将能守望。王云筝有了一丝底气,只要去争取,好日子会有的,程道值得她这么做。认识之初,她对他不来电,嫌他烦,有一天一巴掌就甩过去了,他没有捂脸也没有走,他定定站在原地,看着她的手说:“你手痛吗?”她说:“有点。”他说:“下次少用点劲。”

……选读结束

全文刊发于《北京文学》(精彩阅读)2022年第9期


小说_∣《孤掌》作者杨映川

杨映川

一级作家,供职于广西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在《花城》《人民文学》《作家》《当代》《十月》等刊物发表过小说数百万字,有《魔术师》《淑女学堂》《我记仇》《狩猎季》等十余部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出版。曾获2004年度《人民文学》奖、第十七届百花文学奖、广西独秀文学奖、文艺创作铜鼓奖等。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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