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白姆乡人民政府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武义县白姆乡人民政府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10-0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乡党委、乡政府建设“平安白姆”的要求,参照《武义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范围内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1.4.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台和水利工程险情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行政村、学校等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各有关单位支持、督促各地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4.3科学调度,保证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灾情的发展和防洪工程现状和科学高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1.4.4果断处理,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乡组织指挥机构
2.1.1乡防指组成
白姆乡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所,负责领导组织全乡的山洪灾害防御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乡长为所长,分管领导为副所长,设检查预警、后备保障、应急抢险、人员转移等四个小组,指挥所下设防汛办公室。
2.1.2村级防汛领导小组
各村设立村级防汛领导小组,工作组由各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下设检测预警组、转移组、抢险组、后勤组等4个工作组。
2.2白姆乡防汛防旱指挥所职责
2.2.1主要职责
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制定防洪预案,及时传递抗洪抢险命令,组织抗洪抢险、人员转移和生产自救,及时报告灾情,安置灾民。
2.2.1.1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开展本地小型水库、山塘、水流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2.2.1.2制定和完善全乡山洪灾害防御总体预案和水库、重要山塘、山洪、地质灾害等各类专项预案,建立检测预警体系。
2.2.1.3组织对基层防汛负责人、水库山塘巡查员、地质灾害预警员等各防汛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开展防汛演练,加强防汛知识宣传。
2.2.1.4配合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
2.2.1.5组织抢险队伍,按规定储备山洪灾害防御物资。
2.2.1.6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全力开展抢险救灾。
2.2.2工作分工
所长:负责全乡灾害防御工作,检查督促灾害防御预案及各级职责的落实,并根据灾害预警的需要,指挥调度,发布命令签发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和全镇总动员令等。
副所长:负责灾害危险区的检测和洪灾抢险,随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动态;落实所长发布的防御抢险等命令,指挥群众安全转移、避灾躲灾;负责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
检测预警组:负责对县防汛防旱指挥所、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掌握本乡各村监测预警员反馈的堤防决堤、山塘水库溃坝、山体开裂、滑坡等安全隐患迹象和暴雨洪水预警、预报和险情、灾前动态,及时为所长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在每个村确定专人定时、定点监测,及时向指挥所提供有关数据与信息,如遇紧急情况可同时直接报告县防汛防旱指挥所
人员转移组:负责按照所长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转移时,按先人员后财产,先转移老弱病残、少儿妇女,后转移一般人员的原则进行。必要时可强制其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并负责转移后群众财产的清点和保护。
应急抢险组:由乡政府组织成立一支由基干民兵为主,国土、医疗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抢险队。在工程出险等紧急情况下,各抢险队员配备电筒、雨衣等工具,听从命令、服从安排,全部上阵,进行有序地抢险工作。
后勤保障组:按照乡防汛防旱指挥所的命令及预报通知,各保障队员自备电通、雨衣与工具。听从命令、全部上阵,负责保障抢险物资、设备供应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2.3乡防汛旱办工作职责
2.3.1负责本辖区山洪灾害防御的日常工作和乡防汛的日常管理事务,执行乡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各项调度指令。
2.3.2修订编制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河流防洪、重要山塘水库应急专项预案。
2.3.3检查督促、联络协调等相关行政村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程设施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2.3.4做好本辖区小型水库、山塘、小流域的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3.5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山洪灾害防御动态,做好洪涝、台风灾情的统计、上报、总结评估。
2.3.6负责乡山洪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建立物资管理台账和应急调用联系制度。
2.3.7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和上级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4村级防汛领导小组
2.4.1主要职责
村级防汛领导小组在乡防汛防旱指挥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台灾害造成能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安定,确保经济稳定发展,应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2.4.1.1制定和完善本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组织参加预案培训演练,落实本村洪涝台早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2.4.1.2掌握本村汛情动态,收集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数据及时上报,并向村民发布预警。
2.4.1.3组织巡查人员按规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山塘、堤防等进行检查巡查。
2.4.1.4动员和组织群众安全转移与避险、抢险,落实安置灾民及时做好恢复生产,稳定全村工作。
2.4.1.5认真执行上级的命令,积极组织水利工程与非工程的建设等工作。
3预警
3.1预警标准
根据现有的防洪情况,确定两个级别预警指标
3.1.1一级预警颜色:黄色
3.1.1.1预报或实测6小时降雨量达到50mm,降雨有可能持续。
3.1.1.2山塘水库或堤防发生险情时;
3.1.1.3县级防汛防旱指挥发布黄色预警时。
凡符合上述条款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汛情,发布黄色预警。
3.1.2二级预警预警颜色:橙色
3.1.2.1预报或实测3小时降雨量超过50mm,降雨并可能持续。
3.1.2.2山塘水库或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时;
3.1.2.3局部区域已成灾,且灾情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时;
3.1.2.4县防汛防旱指挥发布橙色预警时;
凡符合上述条款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汛情,发布橙色预警。
3.1.3三级预警预警颜色:红色
3.1.3.1预报或实测3小时降雨量超过100mm,降雨并可能持续。
3.1.3.2山塘水库或堤防发生特别重大险情时;
3.1.3.3大部分区域已成灾,且灾情在进一步扩大时;
3.1.3.4县防汛防旱指挥发布红色预警时;
凡符合上述条款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特别重大汛情,发布红色预警。
3.1.4预警启用时机及发布
当汛情达到预警标准时,发布预警信息。
乡防汛办值班员在接到县防汛办或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的信息后,应立即向乡防汛防旱指挥所所长汇报。所长根据山洪灾害预报情况,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研究,并命令信息组发布预警信息。
3.2预警程序
按照县防指——乡防汛防旱指挥所——乡防汛办——行政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4应急响应
4.1预警信息联络方式
4.1.1乡防汛防旱指挥所用电话和手机短信方式直接通知到各村。
4.1.2各行政村发布到各户的预警信号为铜锣、高音喇叭、电话等方式。如有险情出现,由各村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发布出警报信号。警报信号设置为:
一级警报时:间断性地敲击铜锣或用高音喇叭人工播音,播音三次,每次三分钟,间隔5分钟,表示险情可能出现,动员全体村民提高警惕,做好撤离准备:危险县内人员开始转移。
二级及以上警报时:持续急促敲击铜锣或用高音喇叭连续发布警告,表示险情已出现。危险区、警戒区内的人员必须立即按规定路线有秩序的转移到安全区域。
4.2预警信息处置程序
4.2.1白姆乡防汛防旱指挥所
(一)在收到村监测预警员报告后:
1、一级预警
(1)工作人员进岗到位:乡防汛防旱指挥所发布启动防御预案命令;监测组、信息组立即投入工作,其他各应急组集结待命,同时将情况报告县防汛防旱指挥部。
(2)水库各类责任人进岗,山塘、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人员实行24小时昼夜巡查;
(3)必要时,在全乡范围内发布防洪抢险动员令;
(4)按照预案实施人员梯度转移或转移准备;
(5)对出险的重点堤防、病险山塘水库进行抢险加固;
(6)组织饮水困难村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2、二级、三级预警
(1)发布紧急抗洪动员令,动员全乡所有人力、物力进行抗洪救灾工作,同时将情况迅速报告县防汛防旱指挥部;
(2)接到险情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情况危急时,立即组织危险区域的人转移,全力抢救被洪水围困群众;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地县的人员进行紧急转移,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3)联村干部第一时间赶赴联系村,与村负责人一起做好抢险救灾和人员转移工作,在乡主要领导到达知情,行使乡政府的有关职责;
(4)通知附近及下游村做好防御突发洪水和转移准备;
(5)统一调度水源、严格控制用水,生活用水优先。
(二)与村组信息中断时:
各联(驻)村干部直接到村组,组织指挥躲灾、避灾、抢险救灾工作。
4.2.2村防御工作组
(一)在收到监测预警预案报告后:
一级预警应急响应:村防汛领导小组组长进岗到位,迅速将情况报告乡防汛防旱指挥所,同时将信息通知到村所有干部、各应急队和危险区、警戒区内的村民、学校等有关单位;各应急队人员集结待命;加强全村的巡查和信息联络;通知在危险县的人员实行转移或做好紧急转移准备。
二级、三级预警应急响应:所有村干部、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及时将信息通知到危险区、警戒区内的村民、学校等有关单位。巡查信息组继续加强巡查和发布险情警报,及时向乡政府、县防指报告汛情动态。发生险情时,及时组织个村民小组长、联户负责人做好人员转移;各应急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并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4.2.3预案启动和执行程序
各监测预警员将成灾信息报告乡当讯防旱指挥所和村防汛领导小组,由乡防汛防旱指挥所决策是否启动预防预案。乡防汛防旱指挥所讲启动防汛预案信息向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并通知乡防御机构成员和相关村,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和乡防御山洪机构成员接到乡防汛防旱指挥所启动预案信息后,及时到现场组织和参加抢险;村接到乡防汛防旱指挥所的指令后立即通知监测预警员发布警报信息,并通知村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抢险救灾、受灾农户的转移安置和后勤保障工作。在通讯和交通中断等特殊情况,村防汛领导小组在接到监测预警员报告后可直接启动村防御预案。
4.3水库山塘险情处置程序
4.3.1险情的发现与报告
4.3.1.1巡查员安置《水库大坝巡查检查制度》要求,对水库进行安全存查,发现险情后,立即向村负责人报告。同时向县防汛办及乡防汛防旱指挥所报告。
4.3.1.2村负责人接到巡查员的报告后,立即到现场查看,确认险情后立即向乡防汛防旱指挥所报告。
4.3.1.3乡负责人接到村负责人报告后,根据水库下游人员情况或险情有可能对下游造成影响时,立即向县防指报告,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转移、疏散和抢险工作。
险情为一级时,通知群众做好转移准备,当有关专家分析判断为重大险情并继续发展时,立即组织实施人员转移;险情为二、三级时,立即组织水库下游人员转移;
4.3.2水库、山塘预警及警报
4.3.2.1当水库、山塘大坝发生重大险情,有可能溃决时,用电话或口头通知下游各村、各片负责人及相关单位责任人,各村及分片负责人逐级通知到每户村民,必要时采用爆竹、打锣、广播等进行示警。
有溃决危险时的警报、标志,事先向沿途群众广泛宣传,做到人人皆知。
发布警报:由乡人民政府发布。
4.3.2.2出险标志
在出险、抢险地点,白天挂(插)红旗,夜间高挂红灯(应能防风雨)。
4.3.2.3解除警报
经过抢险,使大坝转危为安,不至于溃决时,由水库大坝现场抢险指挥发布解除紧急状态。
当接到一级险情警报时,乡村干部应通知下游受影响区域的群众处于转移准备状态。一旦一级险情发展为二级险情,所有下游受影响区域的群众即按转移方案转移。
5人员避洪避险转移方案
5.1区域内人员转移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负责转移的责任人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可采取强制转移措施。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和安置路线并在明白卡上标注。
5.2人员避洪避险梯度转移方案
5.2.1一级转移
一级转移对象原则上是最危险区域的人员。一般汛情或险情受到生命安全威胁的人员,如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水库下游、一般洪水风险线以内受淹的危险区人员安排转移。
5.2.2二、三级转移
二级转移对象原则上是在警戒区域内的人员。随着汛情或险情的发展,威胁该区域内人员安全而做出撤离或转移的人员。如处于临时工棚、危房、大洪水风险线以内的人员,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和病险水库下游的人员。有出现泥石流、山洪可能地区的人员密切注意情况变化,并做好紧急转移准备。
6保障措施
6.1加强防汛准备工作
汛前,做好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有临时度汛措施。同时编制好各种预案,储备好抢先物资,落实好抢先队伍等。汛期要加强巡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避免险情的扩大。
6.2做好宣传发展工作
6.2.1乡政府和村委要充分利用会议、标语、横幅、村务公开栏、有线电视、广播等各种形式、开展安全度汛宣传、教育,让群众增强防洪避灾的意识,做好群测群防工作。根据预案划定的安全区、危险区应设立醒目的固定标牌,注明预警信号、转移路线等。
6.2.2当气象部门预报有强降雨时,乡防汛指挥所及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各行政村、重点防洪单位、重点地段发出防范预警。
6.2.3发放防洪避灾明白卡:各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对处在不安全去的所有村民逐一发放防洪避灾明白卡。
6.3强化纪律
当出现强暴雨天气时,乡村防汛组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乡政府全体工作人员和各村干部不得擅自离岗外出。
6.4加强防汛安全管理
6.4.1落实防汛责任制
根据防汛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乡长负责全乡的防汛工作,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本村的防汛工作,并层层落实防汛责任制,签订《安全度汛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乡、村与主要山塘、水库巡查管理员签订责任书,各村与各险户、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签订责任书,确保安全度汛。
6.4.2加强水工程管理工作
乡政府与各行政村应加强对水工程的管理,对山塘水库等重要水工程应经常性检查、养护和维修,全面掌握工程安全状况及变化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
6.4.3落实巡查管理制度
山塘水库:重点堤防、小(二)型以上水库由乡政府会同村确定一名专职巡查管理员,其它山塘由所在村确定一名并兼职巡查管理员。山塘、水库巡查员必须遵循山塘、水库巡查管理制度进行巡查。有雨量观测设施的,还要严格按照保汛报告制度进行报汛。
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乡政府与所在村落实地质灾害监测检查责任人,并严格按地质灾害巡查制度进行监测、检查。
6.4.4病险山塘水库实行控制运行
坚持“病库控制运行,险库空库度汛”的原则,加强山塘、水库安全度汛管理。
6.5抢先物资储备和调运方案
乡政府储备编织袋1000只、照明灯具等防汛物资和预定车辆的储备和调运。各村备电筒、雨衣50件,编织袋等防汛物资。
6.6救灾工作
6.6.1进行人员清点,抢救伤员,妥善处理遇难者,做好转移人员安置稳定工作,发放粮食、衣物等;
6.6.2组织抢险出险工程,避免险情进一步扩大;

6.6.3组织医务人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检查、监测灾区的引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的防治应急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6.6.4对可能造成新的危险的山体、建筑物、水利工程安排专人进行监测、预防;
6.6.5努力保障灾区群众生活。组织交通、电力人员修建临时道路,搭设临时供电线路,快速修复损坏公里和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交通和正常供电;
6.6.6及时恢复灾后生产,对水毁工程、受毁农田进行组织抢修;
6.6.7做好灾后统计、总结、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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