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深圳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深圳市商务局
2020年7月
目 录
前 言 1
一、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2
(一)发展成就 2
(二)存在问题 4
(三)面临形势 6
二、发展思路 8
(一)指导思想 8
(二)基本原则 8
(三)发展目标 9
三、主要任务 12
(一)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12
(二)推进商务数字化转型发展 15
(三)打造国际贸易中心城市 18
(四)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22
(五)推动商务法制和人才建设 26
(六)营造国际一流商务发展环境 28
四、重大工程 30
(一)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30
(二)深港口岸商业带建设工程 31
(三)国际化商圈建设工程 32
(四)特色化商街建设工程 34
(五)保税区创新升级工程 35
五、保障措施 37
(一)组织保障 37
(二)财税保障 37
(三)空间保障 38
(四)政策保障 38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圳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必须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的重点任务,抢抓新一轮技术革命、全球产业变革和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先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努力开创商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树立全国商务工作标杆。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等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基础上,积极谋划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消费转型升级、双向投资环境优化的纲领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深圳着力优化商务发展环境,扎实推进商务领域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促改革、谋发展,商业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消费规模稳步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开放型经济取得显著成效。
1.现代城市商圈体系基本形成。“十三五”期间,深圳购物中心整体规模加速扩张。2019年,全市零售、餐饮和批发网点超过30万个,总营业面积约6800万平方米,人均零售和餐饮面积约3平方米,高于上海、香港、东京等城市。全市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批发市场超过260家,5000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超过120个,打造了万象城、壹方城、万象天地等一批高端购物中心。知名特色商圈享誉国内,东门步行街是深圳商铺最密集、客流最集中、商品最丰富、历史最悠久的商业旺街,罗湖“金三角”国际商业中心连续多年稳居全国重点购物中心业绩前20强的第三位,华强北商圈获评“国际信誉品牌”等称号。
2.消费“压舱石”作用巩固提升。“十三五”期间,深圳消费市场规模持续增长。2019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83亿元,是“十二五”期末的1.31倍,近四年年均增长6.1%。服务消费强劲引领服务业快速发展,“十三五”以来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保持二位数增长,2019年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4000亿元。消费升级类商品增速加快,受高能效等级家电产品、戴森等高端智能小家电热销影响,2019年限额以上单位家电和音响器材类商品比上年增长15.6%。网上零售快速增长,2019年限额以上单位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542亿元,比上年大增41.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2%,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贡献率达39.0%,比“十二五”期末增加448亿元。
3.外贸规模稳中有进、结构优化。“十三五”期间,深圳外贸规模稳居全国前列。2019年,货物进出口总额29774亿元,占全国和全省进出口总额的9.4%和41.7%,近四年年均增长4.2%。出口总额连续二十七年居内地大中城市首位,对全省出口增长贡献高达66.6%。外贸结构不断优化,2019年一般贸易进出口额14151亿元,占全市进出口比重的47.5%,较“十二五”期末提升6个百分点;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8721亿元,对外贸易总额比重从2016年的21.2%上升到2019年的22.6%。新兴市场出口规模持续扩大,2019年对“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出口总额2698亿元,同比增长12.3%,占出口总额的16.1%。
4.双向投资影响力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深圳利用外资规模全国领先。2019年实际利用外资78亿美元,近四年年均增速5.1%,截至2019年累计利用外资金额1135亿美元。对外投资国际化水平提升,截至2018年境外投资存量达1450亿美元。2019年,实际对外投资额66亿美元,占广东省的64.5%,占全国地方企业的9.6%,位居全国各大城市第三。2019年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和完成营业额分别为229亿美元和140亿美元,占广东省的89.5%和83.8%,占全国地方的15.3%和12.9%,均位居全国各大城市第一。招商引资成效斐然,先后引进ARM中国总部、小米集团国际总部、字节跳动大湾区总部等总部项目,美国苹果深圳研发中心、高通深圳创新中心、空中客车(中国)创新中心等世界500强创新研发中心,成为跨国公司在华开展创新研发业务的首选地和国内头部企业进军海外市场的前沿基地。
5.电子商务发展稳居全国第一梯队。“十三五”期间,深圳电子商务规模持续扩大。2019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3万亿元,同比增长8.9%,连续5年增速维持在8%以上,稳居国内电子商务第一梯队。跨境电商交易额保持全国前列,2016-2018年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连续保持每年20%以上的高速增长,2019年在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等不利因素影响下,跨境电商交易额4197亿元,同比增长5.1%。跨境电商产业集聚效应逐渐显现,依托良好的制造业基础和成熟的对外贸易体系,深圳跨境电商各类经营主体快速增长,涌现了环球易购、通拓、有棵树、傲基等一大批行业知名企业。
(二)存在问题
“十三五”时期,深圳商务发展质量和效益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消费增长停滞不前、要素成本攀升、商业模式创新滞后等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
1.消费发展动能有待增强。低端无效供给过剩和中高端有效供给不足、消费需求不足和消费外溢严重“两个并存”现象日益凸显,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亟待提升。“十三五”时期我市消费增长近乎停滞,消费结构没有跟上消费升级趋势的步伐,商品性消费占比过高,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长期处于一线城市最低水平,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甚至低于成都、武汉等省会城市,仅为上海的二分之一,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
2.企业营商成本高居不下。受土地、租金、劳动力、原材料等要素成本上升和供应趋紧的双重压力,商务企业营商成本进入全面上升期,成为引进外资大项目、商业稳步发展、外贸持续增长的重要制约因素。《2019年中国商铺租金指数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下半年东门步行街平均日租金97.6元/㎡,位居主要商业街租金第三,东门商圈、福田中心区商圈租金环比上涨最大。在2019全球“生活成本最贵”城市排名榜单中,深圳与上海并列第25位,成为国内生活成本最贵的城市,高出北京24位、广州43位。
3.行业头部企业严重偏少。零售市场行业集中度明显偏低,全国零售百强、电商百强企业大幅少于北京、上海等城市,削弱了深圳城市商业影响力和辐射力。根据2018年度中国零售百强名单,深圳入选的企业数量、销售规模均比较落后,仅有5家企业入选“中国零售百强”,与北京(22家)、上海(12家)等城市差距明显,排名第一的天猫销售额占全国零售百强企业销售额的比例高达33.4%,深圳入选的5家企业销售总额仅占3.2%。
4.商业模式创新明显滞后。商业模式创新能力建设落后,拉低商贸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在2018年新商业城市、2019年城市商业魅力排名中,北京和上海占据绝对领先优势,不但与深圳、广州拉开较大差距,且是商业创新的主战场,是新商品品牌孵化和试水的主要集聚地。与上海相比,深圳“首发经济”发展差距较大,2019年上海首店经济持续领跑全国,新进品牌首店近千家,提出着力打造“首发经济”,并发布“首发经济”活跃指数,是国内外首次发布衡量“首发经济”活跃程度的指标体系。
5.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有待增强。大型综合电商平台缺乏,总部经济集聚效应偏低,金融市场话语权缺失,特殊经济功能区优势弱化,削弱了深圳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与北京有京东、杭州有淘宝和天猫、上海有拼多多比较,深圳缺乏大型电商平台短板较突出。2019年世界500强名单中,北京上榜56家,深圳仅有7家。深圳缺乏期货、黄金、钻石等交易平台,尚不具备国际金融产品的价格信号影响力。深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仅有前海湾保税港区纳入自贸试验区范围,整体功能优势和制度优势相对弱化。
(三)面临形势
从国际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迎来从蓄势待发到群体迸发的关键时期,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创新不断涌现,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商务各领域各环节应用持续深化拓展,商务经济数字化特征越来越明显。全球化面临的深层矛盾进一步凸显,国际贸易摩擦持续升级,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从关税向科技领域蔓延呈愈演愈烈之势,加之新冠肺炎疫情“黑天鹅”影响,对世界经济产生了前所未有的供给侧和需求端双向冲击。全球市场需求疲软,国际贸易投资规则面临重塑,特别是欧美外资审查趋严,我国对外贸易和投资增长下滑,货物贸易面临较大压力。
从国内看,消费结构升级步伐加快,消费品质化、特色化、精细化特征日趋明显,消费动能加快转变,消费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国家提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政策持续加码培育和壮大内需市场,各地重视并抢抓培育扩大内需市场和高质量发展机遇,未来内需市场的活力和后劲将持续释放。国家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高标准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搭建新平台,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多层次推动更高水平的开放发展。
从市内看,“十四五”时期是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的关键时期,增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功能,深化深港澳更紧密更务实合作,提升重大战略平台发展能级,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是国家赋予深圳的重大使命、重大任务、重大机遇,一系列创新政策和先行示范红利将持续释放。深圳需要紧抓“双区”建设历史机遇,以更加开放的心态融入新一轮扩大开放,加强与周边地区的经贸深度合作,拓展商务发展空间、深化区域贸易关系、融入全球价值链体系、集聚全球高端要素,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商务发展。
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开放、协调、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的新使命,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为动力,以提高商务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以提升全球高端要素资源配置能力为主线,以完善商务发展生态系统为引领,在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上先行示范,构建商务经济发展新优势,建成全国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城市,实现商务经济新一轮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制度引领。发扬以民营经济为市场主体、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制度优势,持续推动制度先行先试,建立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营商环境的法治化、便利化水平,提升深圳在商务领域的制度性话语权,以制度引领带动商务领域全面创新改革。
——坚持创新驱动。始终把创新摆在商务发展的核心位置,以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开放模式创新作为驱动商务发展的主动力,加快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创新商务数字化应用、提升出口产品科技含量、建立对外开放创新平台、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推动深圳商务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坚持质量为本。发挥“深圳质量”优势,落实“大商务”要求,进一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持续推动消费升级,实施外贸强市战略,引进高质量项目,扩大优质外商投资规模,加快培育商务经济新主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开放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培育以质量、技术、品牌、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新优势,全面提升商务发展质量。
——坚持融合发展。强化商务经济与其他产业的跨界融合,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最新科技成果,以商品服务相融合、内贸外贸相融合、线上线下相融合、商旅文体相融合为重点,拓展发展平台、增强服务功能,在中高端消费、对外贸易、生活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形成商务经济市场深度融合的新局面。
——坚持扩大开放。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主动谋划融入国家加快对外开放、对外援助以及国际产能合作发展战略,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经贸合作,加快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全球布局,持续扩大国际产能合作,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快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聚焦消费、贸易、投资、招商等重点领域,充分利用深圳创新、产业、时尚、区位优势,持续激发商务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活力,着力推动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全球数字商务创新型城市、国际贸易中心城市、高能级对外开放城市、全球资源配置枢纽城市,成为全国商务领域制度创新示范引领城市。预计到2025年,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商业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更加突出。到2025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00亿元,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8600亿元,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1100亿元,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商品销售总额53000亿元,其中批发销售总额44500亿元;30000平米以上购物中心130个,增强现代城市商圈对外影响力和辐射力;电子商务交易额38500亿元,网络零售额970亿元,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成为拉动社消零增长的主要动力。
对外贸易规模保持适度平稳增长。到2025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5000亿美元,货物进出口规模保持适度平稳增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占比25%,进一步提升“一带一路”沿线等新兴市场在外贸中的比重;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1400亿美元,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4630亿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总额7550亿元,形成通关监管规范、高效、便利的跨境电子商务区域中心。
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明显提高。到2025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0亿美元,使用外资总体规模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实际对外直接投资额67亿美元,累计境外投资存量达到1500亿美元,中方协议投资额64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50亿美元,跨国投资经营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对深圳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带动力明显增强,产品、技术、标准和服务输出附加值持续提升。
对外开放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到2025年,统筹指导投资推广重点园区200个以上,以优质项目提升优质载体层次,推动载体空间支撑体系全面升级;对外合作机构达到65家以上,促进双方企业开展双向投资和经贸往来,全球经贸互联共通格局基本形成。
表1 “十四五”时期深圳市商务发展目标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
2019年
现状值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属性
商业消费
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6582.8亿元
9700亿元
预期性
2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
5754.7亿元
8600亿元
预期性
3
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
828.1亿元
1100亿元
预期性
4
商品销售总额
35672亿元
53000亿元
预期性
5
批发销售总额
29942亿元
44500亿元
预期性
6
30000平米以上购物中心
90个
130个
预期性
7
电子商务交易额
30112.17亿元
38500亿元
预期性
8
网络零售额
541.9亿元
970亿元
预期性
对外贸易
1
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
4314.76亿美元
5000亿美元
预期性
2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占比
22.1%
25%
预期性
3
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
1263.79亿美元
1400亿美元
预期性
4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
4197亿元
4630亿元
预期性
5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总额
6378.1亿元
7550亿元
预期性
利用外资
1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78.09亿美元
80亿美元
预期性
投资推广
1
统筹指导投资推广重点园区
180个
200个以上
预期性
2
对外合作机构
45家
65家以上
预期性
对外投资
1
境外投资存量
1450.83亿美元
1500亿美元
预期性
2
实际对外直接投资额
66.33亿美元
67亿美元
预期性
3
中方协议投资额
63.64亿美元
64亿美元
预期性
4
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
139.93亿美元
150亿美元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围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功能,优化区域商业空间布局,提升消费创新引领能级,推动商贸服务业创新发展,优化国际化消费环境,提升城市消费竞争力。
——优化区域商业布局。加强与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依托商业网点布局现状基础,立足全市统筹布局、区域特色发展,防止低层次重复建设,推动片区商业多元化、差异化发展。优化市级核心商圈、区级商业中心、重点商业街区、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布局,完善市级、区级、街区、社区四级商业网点体系,加快形成层级分明、跨界融合、模式创新的现代化城市商业网点体系。
专栏1 城市商业网点建设专项
1.建设国际知名商业街区。沿布吉河岸新型消费发展轴,依托蔡屋围、东门、湖贝、人民南、水贝、笋岗六大核心商圈,构建“一河六圈”消费空间格局,提高消费资源承载力,增强消费实现、消费创新与消费引领的引擎功能。以福田CBD及环CBD商圈为重点,辐射带动华强北商圈和车公庙-金沙商圈,推动购物公园、皇庭广场等商业体联动,形成与商务中心相匹配的高端商圈。
2.建设湾区商业中心。依托后海超级总部基地,加快建设空中商业连廊,推动后海中心商业区、深圳湾万象城等商业体互联,建设一批商业新地标。规划建设前海合作区奢侈品一条街,充分发挥前海合作区国际要素资源集聚优势,大力吸引国际奢侈品牌入驻,打造内地奢侈品消费重要目的地。
3.建设区域商业中心。加快龙岗超级CBD 规划建设,围绕“三馆一城”和世贸中心、万科广场、珠江广场等重点区域引导品牌集聚,打造面向深圳东部、辐射周边城市的综合商业中心。推进宝安商业中心建设,发挥国际会展中心、国际艺展中心等的辐射作用,打造集“滨海+文化+休闲+购物”于一体的黄金商旅乐购海岸线。强化龙华商业区与北站商务区的资源互通、协同联动,构建以地铁4 号线为轴,串联北站、红山、龙华等三大商圈的“一带三圈”商业发展格局。
4.建设社区商业网点。加快社区商业网点统一规划、定位、布局、管理,满足不同类型和层次的消费群体需求,鼓励创建社区商业生态示范品牌,推动社区商业形态创新升级,营造社区商业消费新场景。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线下社区商业网点和便民服务网点资源,搭建智慧社区商业平台和社区共享服务平台,开展定制配送、物流分拨、快件收取、电子缴费等服务。
——提升消费创新引领能级。鼓励企业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新业态,探索新模式,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加大对本土自主品牌、原创品牌发展的支持力度,打造原创品牌集聚高地。鼓励搭建若干新品发布平台,打造全球时尚新品首发地。促进线上线下深入融合、商品和服务消费互动融合、流通和生产对接融合,打造一批商旅文体联动示范项目。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特色街区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延长游客消费时间,优化夜间公共交通,推出一批夜间消费特色活动,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
专栏2 消费创新引领能级提升专项
1.推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加强与消费领域知名创新型企业对接,引导其在深圳布局新零售项目,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智慧商圈(街)、商店和集市。引导传统商超努力向全渠道平台商、集成服务商、供应链服务商、定制化服务商等转型。
2.加快推动多业态融合发展。推动文商旅体会联动发展,支持文化、艺术、社交和零售跨界融合,鼓励复合书店、创意设计酒店等多业态聚合的新型复合消费业态发展。支持文化、体育、健康等与旅游产业融合,鼓励主题文化旅游、健康旅游、体育旅游、创意民宿产品等新兴旅游业态发展。推动“文创+”发展,加快文创园区建设。结合国际会展中心、国际艺展中心建设,合理规划商业面积,利用展会带来的巨大客流,实现会展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鼓励购物中心、大型百货等调整业态布局,形成文化、艺术、教育、餐饮、娱乐、体验和零售多业态聚合的新型复合消费业态。
3.集聚国际高端知名品牌资源。鼓励企业在深布局全球总部、亚太总部、大中华区总部,设立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运营中心,加快建设国际品牌的“重要驻地”。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深设立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品牌首店、旗舰店,打造国内外品牌“世界橱窗”。
4.搭建时尚新品发布平台。打造一批新品首发地标性载体,做强一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品发布专业平台,强化创意产品展示中心、全媒体发布中心、创新试验中心等功能,推动将国际会展中心、会展中心等打造成为时尚新品首发平台。统筹利用福田中心区、罗湖中心区、深圳湾等地标传播资源,结合线上线下、大众和专业传播资源,扩大新品发布宣传效果。支持举办新品集中发布的国际展会、商业节庆等活动。
5.建设新零售产业孵化器。鼓励企业建立若干新零售孵化器,吸引全国新零售创业团队入驻,为创业团队提供技术研发软硬件、各种应用场景、项目路演、资源对接、融资服务支持,推动新零售创业项目加速成长,打造新零售发展高地。
——推动商贸服务业创新发展。鼓励发展城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社区家政、餐饮、住宿等商贸服务业高品质发展,推动服务内容精细、服务质量优良、服务模式创新。加快完善商贸服务业制度、标准体系,重点规范商贸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建立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鼓励商贸服务企业以连锁经营、加盟经营、特许经营等方式,整合服务资源、扩大服务规模、增加服务网点、建立服务网络。
专栏3 商贸服务业创新发展专项
1.建立家政行业信用体系。依托“深圳市家政服务业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家政服务员和家政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健全家政服务员跟踪评价制度和信用记录管理制度,推动“鹏程家政计划”,鼓励家政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2.推动餐饮业特色化发展。着力发展大众化餐饮,引导餐饮企业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化生产、连锁化经营的生产模式,鼓励高端餐饮企业发展大众化餐饮网点和品牌,优先提供平价特色产品。支持餐饮企业在社区、学校、医院、办公集聚区、交通枢纽等地设立经营网点,大力发展早餐、快餐、团餐、特色小吃、食街排挡等民生服务业态。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餐饮街区和餐饮中心、小餐饮示范店,培育一批网红街区和店铺,加快推动餐馆经营模式向餐饮企业经营模式转变,打造一批可复制推广的连锁餐饮大企业。
——营造国际化消费环境。提升基础设施信息化便利化水平,运用新兴技术拓展消费场所智能化应用场景。实施消费场所国际化标识改造工程。优化离境退税服务网点布局,增设退税商店,拓展离境退税口岸范围。争取获得市内免税店设立审批权限,探索试行市内免税店购物直接退税政策,提高离境退税服务便利化水平。
专栏4 国际化消费环境营造专项
1.加快智能消费场所建设。引导商圈、旅游景点、文化体育场馆等消费场所拓展智能化、网络化全渠道布局,增加互联网、大数据、AR(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等现代技术的应用,打造一批智慧商圈、智慧景区等示范试点。
2.完善消费场所国际化标识。规范设置中英文双语导视标识标牌,在交通枢纽、商业区重点公共服务窗口设立国际居民服务台,推出双语设置的便民服务网络终端,全面提升国际化消费服务水平。
3.优化离境退税服务。合理规划全市离境退税定点商店布局,在现有147家基础上新增200家离境退税定点商店。力争将离境退税口岸由深圳机场航空口岸、蛇口邮轮母港口岸扩大到全市海陆口岸,争取“即买即退”模式落地,为境外游客提供更加便捷的出口退税服务。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开设市内免税店。
(二)推进商务数字化转型发展
聚焦商务发展数字化、互联网化、智能化新趋势,推动跨界融合、线上线下融合,加快促进数字化新场景在商务领域的深度应用,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强化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撑。
——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鼓励传统零售企业拓展线上业务,支持自建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完善网络营销渠道。推动生活服务业在线化发展,加快移动电子商务在购物、服务消费和交通、医疗、教育、旅游、养老等领域的创新应用。促进供应链管理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发展基于电子商务的供应链管理平台。支持探索“互联网+会展”线上线下结合的会展新模式,以信息化平台为基础,以需求为导向,优化会展流程、强化会展体验。
专栏5 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专项
1.推动传统零售企业“上线”。鼓励传统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搭建线上网络关系,利用小程序、微信群实现线上营业,将商家与消费者连合在一起,实现平台资源共享。
2.加快“生活服务+互联网”融合发展。建设“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创新试验区,推动形成家政、餐饮、维修等生活服务行业应用先进科技技术,率先在体验服务、智慧服务、定制服务等形态上实现与特色优势领域融合创新,整合服务资源、扩大服务规模、增加服务网点、建立服务网络。
3.培育供应链综合服务商。加快培育一批供应链综合服务商,鼓励整合行业供应链上下游资源,构建供应链管理软件、资源交易与匹配平台、智能仓库和货柜、自动化和网络化的配送服务体系,加快供应链上线、上云,提供定制化供应链综合服务方案,实现采购、供货、流通等环节高效运转。
4.加快“互联网+会展”发展。运用“互联网+”推动会展业转型升级,提升展馆智慧化服务功能,构建会展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展馆方、主办方、参展商对接与合作新模式,推动线上线下宣传、展示、交易,全面推动会展行业在市场运营、项目监管和服务水平提质增效。
——做大做强电子商务。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发展垂直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移动电子商务。鼓励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社群电商等新业态发展,着力培育一批头部直播机构、MCN机构,打造直播电商产业集群,推动直播电商在商贸领域深化应用。进一步强化电子商务产业配套支撑,巩固提升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影响力。
专栏6 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
1.加速培育本地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对本地电商龙头企业给予综合支持、鼓励采用新模式、新技术等方式,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速培育本地电子商务平台。
2.加大力度引进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来深设立国际总部或功能性区域中心,着力吸引国内外成长性好、增长迅猛的电子商务企业来深投资。
3.重点建设垂直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支持生产制造、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生活服务等行业和领域垂直细分龙头企业单独或联合开发自身的电商平台,发展一批销售类、服务类和跨境贸易类电商平台,重点扶持一批产业链带动作用明显的本地垂直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4.打造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积极推动更多电子商务集聚区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发挥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前海(全球)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蛇口网谷、华南城电子商务产业园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产业集聚优势,支持建设基础设施、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创业孵化基地,形成电子商务示范效应明显、产业辐射带动强大的电子商务集聚区。
5.加快直播电商产业基地建设。支持华南城电子商务产业园、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等电商集聚区发展。打造一批直播电商示范基地,加强培育和引进优质直播电商平台公司、直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电商服务机构、供应链公司等,孵化和培训一批网红品牌和带货达人,大力发展直播电商产业。
6.支持重要生产资料全国性电商平台发展。研究制定重要生产资料电商平台扶持计划,支持生产资料生产、销售、流通龙头企业自建电商平台,支持建设专业化的生产资料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提供重要生产资料生产、需求和物流等全国性服务。
——大力发展智慧商务。加快智慧商区(圈)、智慧商街建设,打造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突出、高端要素集聚、产业生态一流、创新应用广泛的全球智慧商务先锋城市。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强化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在商务领域的渗透和应用。支持智慧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市场商务活动与政府监管服务深化融合。加快普及智慧商务理念,增强政府、企业和相关组织的智慧商务意识。
专栏7 智慧商务发展专项
1.着力打造智慧商区(圈)。推动罗湖“金三角”、福田商业中心、后海商业中心等核心商圈开展智慧商圈建设试点,构建凸显商圈独有特色的互动体验系统和区域,建设商业信息数据库、客流分析平台、慢行导视系统,推广移动支付示范应用,推进营销、管理、交通、服务、物流智慧化,将智慧商区(圈)打造成为体验式智慧商圈示范点、深圳智慧城市的“新地标”。
2.加快打造智慧商街。推动华强北步行街、东门步行街等特色商街开展智慧商街建设试点,结合街区特色打造“一街一主题”,实施道路景观和业态提升改造,通过增设智能管理系统、创新经营模式、吸引和培育网红品牌等措施,打造深圳夜经济新地标和年轻人集聚打卡地,争创国家级智慧商街。
3.搭建智慧服务平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设家政、医疗等专业化智慧服务平台,建立政府部门专业服务智能监管平台、专业从业人员智慧管理子平台,通过数据采集、分析,为客户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专业服务,实现政府、服务机构、家庭三方信息、服务、监管有效对接。
(三)打造国际贸易中心城市
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际数字贸易枢纽城市建设,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转口贸易、离岸贸易、数字贸易等新型贸易业态,优化外贸市场结构,塑造外贸竞争新优势。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探索对接法律服务、金融、医疗、建筑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度,创新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法制保障、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安排,推动服务标准对接、服务资格资质互认,提高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程度和便利化水平,着力增强深圳服务出口能力,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突出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对外投资、高端服务业联动发展,完善服务贸易体制机制、政策框架、促进体系和发展模式,提高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程度和便利化水平。
专栏8 服务贸易发展专项
1.支持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建设。在前海湾保税港区、福田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动建设一批服务贸易示范基地,逐步放宽服务贸易限制措施,推动保税展示交易、保税融资租赁等业态创新,引导服务贸易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
2.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加大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力度,结合深圳服务贸易发展基础优势,重点发展数字内容、搜索引擎、在线旅游、远程医疗、网络教育等新模式,大幅提升传统服务贸易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服务业的可贸易性和出口竞争力。
——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探索完善数字贸易要素流动机制,不断提升数字贸易各领域开放度,积极参与构建全球数字贸易双边、区域和多边贸易规则原则等共识机制,大力推进数字贸易新业态发展,培育数字贸易持续增长的核心竞争力。构建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跨境电商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支持企业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型数字化手段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国际贸易、物流、支付、营销等市场运营流程云端化、数字化,推动形成营销、支付、仓储、物流、通关、结算等全链条跨境电商生态体系。
专栏9 数字贸易发展专项
1.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打造一批以数字贸易为发展重点的服务贸易示范区,搭建一体化数字服务体系,推动应用关键技术创新项目落地,提升区域传统服务贸易数字化水平,助推服务业的可贸易性和出口竞争力。重点集聚一批具有全球服务能力的公共云服务商,集聚一批全球领先的数字内容平台和在线应用商店。
2.构建数字贸易跨境交易平台。支持数字贸易开发商、服务商、供应商搭建数字贸易跨境交易平台,探索完善跨境数据流通、数据安全、网络内容监管,实现销售渠道数字化、贸易流程数字化、管理思维数字化,为跨境数字贸易提供一站式全链条服务。
3.培育数字贸易龙头企业。依托深圳云服务、数字内容、数字服务等潜力型企业,争取在“十四五”期末培育出具有全球竞争力和资源配置力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
——加快发展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支持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盐田综合保税区开展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业务,打造港城协同的一体化发展模式,加强风险管理、政府监管、法律法规、信息服务等支撑体系建设。鼓励转口贸易企业、离岸贸易企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商贸总部经济,构建畅通高效的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功能。
专栏10 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发展专项
1.打造贸易型总部企业集聚区。对标国际一流,不断优化并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加大力度吸引国内外贸易型总部企业集聚发展,鼓励其设立采购配送中心、物流分拨中心、结算中心,加快形成一批贸易型总部企业集聚区。
2.加快培育贸易型总部企业。实施贸易型总部企业培育工程,鼓励具有国际国内资源配置能力的企业在深设立贸易型总部,加快开展贸易型总部认定工作并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各区将贸易型总部企业纳入相关扶持政策。
——优化外贸市场结构。实施更加积极的进口贸易促进战略,重点培育进口贸易集散地,鼓励申报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示范区。深入落实“一带一路”倡议,进一步深化与沿线国家的投资贸易合作,鼓励企业在境外建设品牌推广展示中心、分拨中心、批发市场,重点支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建设各类贸易平台,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贸易,持续深耕发达经济体等传统市场。
专栏11 外贸市场结构优化专项
1.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示范区。推动前海湾保税港区、福田保税区转型发展,大力引进培育进口商、分销商,完善进口分销渠道,提升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建设进口贸易创新平台,推进新型进口贸易功能先行先试。
2.设立境外贸易服务网点。探索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成员国、韩国等国家设立境外贸易服务网点,为国内外经贸企业提供政策法规、经贸信息咨询等服务,促进双边贸易、双向投资、合作交流,推动企业抱团出海、海外互助。促进企业、贸易促进机构、政府部门等共享资源、互联互通、携手发展。
3.拓宽国际仲裁院海外庭审中心布局。依托深圳经贸代表机构,重点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东盟成员国等与深圳在商业和投资合作频繁地区加快布局国际仲裁院海外庭审中心,推动化解国家间企业的经贸纠纷,促进跨境企业合作。
4.建设完善“走出去”服务体系。统筹制定深圳“走出去”综合支持政策,做好政策宣讲推广,为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提供政策支撑和保障。推动落实深圳“走出去”服务体系,完善“走出去”企业服务体系。依托深圳“走出去”龙头企业和有实力的协会、行业组织,在深圳重点拓展的海外市场推动成立深圳商会或“海外服务驿站”,促进海外投资企业内部信息交流共享和项目合作,实现“联合出海”。
——打造国际贸易分拨中心。加强国际级、市级商贸功能区建设,发展港口物流、综合贸易物流、电子商务物流、冷链物流、中转物流,完善全球采购批发体系。整合消费新业态与传统国际贸易的供应链服务等优势,吸引海内外知名品牌商、零售商、贸易商。以企业业务需求为导向,充分应用信息化和科技化监管手段,探索口岸监管创新集成,实现一般贸易、转口贸易、保税贸易、跨境电商等多种贸易方式的货物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更加便捷进出、存储、流转、集拼,为国际品牌提供一体化的供应链管理服务。
专栏12 国际贸易分拨中心建设专项
1.打造福田保税区全球进口商品示范基地。夯实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交易、特色国别馆等多元化商贸业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顶级奢侈品、文化艺术品、发烧友小众消费品、特种商品进口服务商,壮大一批医疗器械、电子产品、钟表、化妆品、酒类进口商贸平台,引进一批母婴用品、日常大众消费品进口服务品牌,加强品牌专业市场建设,建设多层次、高质量的全球进口商品示范基地。
2.建设盐田综合保税区亚太进出口食品交易中心。以盐田综合保税区为载体,以现代物流业为基础,加大转型升级力度,充分发挥区港联动优势,推进盐田区在食品进出口贸易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打造亚太食品进出口交易中心,释放产业辐射带动效应。
3.建设盐田智能供应链物流园。布局建设盐田智能供应链物流园,建设一批智能仓储、智能货柜,推进供应链技术创新应用,提供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一条龙服务。
4.建设小漠国际物流港。加快推动建设小漠国际物流港,以港口为龙头,完善以港口物流、临港产业、城市服务、旅游休闲联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海外仓、边境仓等物流设施建设,打造为粤东核心海港枢纽及综合性海港商贸区。
——高水平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扩区至宝安国际机场和大铲湾及地理相邻、土地成片、产业协同的相关区域,探索自贸片区主区+辅区并行运营模式,开展“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主区)+”并行运营改革试点,推动将前海现代服务业创新政策扩大到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探索建设新型自由贸易港,推进贸易规则、标准、监管等制度型开放,进一步推动“贸易便利化”到“贸易自由化”,推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资源汇集,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创新示范区。
(四)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加快发展平台经济,建设国际贸易结算中心,打造国际会展中心城市,加大全球招商引资力度,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不断完善城市的国际化功能,不断增强城市全球辐射力和影响力。
——加快发展平台经济。培育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技术交易单位合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政产学研各界提供整合性技术交易服务。探索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建立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创新监管模式,开展大宗商品交易、结算、金融服务等功能。培育引进一批国际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平台,打造中高端消费品集散中心。在生产制造、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生活服务等行业和领域培育引进一批产业链带动作用明显的国际供应链服务平台。
专栏13 平台经济发展专项
1.建立罗湖钻石交易所。以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深圳市钻石毛坯交易中心”为基础,建立罗湖钻石交易所,主要负责华南地区钻石进出口业务,组建专门管理机构,提供海关、检验检疫、税务、鉴定、物流、银行等业务“一站式”受理服务,支持会员企业开设钻石交易专用外汇账户、交易会员公开报价,提升深圳钻石交易话语权。
2.建设进口消费品集散中心。依托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盐田综合保税区建设进口消费品集散中心,大力发展“前店后仓”模式,搭建进口商品供应链平台,着力减少消费品中间环节,打造成为全国领先的集仓储、物流、贸易、金融等功能为一体的进口消费品集散中心。
3.搭建保税展示交易平台。依托前海湾保税港区、福田保税区、盐田综合保税区,集跨境电商、商品展示、保税仓储、分销配送功能于一体,对接内外贸零售环节,通过品牌全球调拨参与国际贸易的资源配置,结合各区域特色优势,布局建设中高端产品、食品、冷链产品、科技产品等差异化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建设国际贸易结算中心。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争取金融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率先开展外汇管理制度深化改革试点。支持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民营500强及上市企业在深设立国际贸易运营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总部,完善促进跨境结算、贸易融资服务发展的贸易生态圈,扎实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不断提升人民币国际化水平。
专栏14 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建设专项
1.建设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中心。积极筹备申请建设新型国家贸易结算中心,鼓励跨国公司申请试点设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资格,推动跨国公司集中管理外汇资金,开展资金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计算等业务。
2.建设罗湖黄金钻石金融中心。发挥水贝-布心黄金珠宝产业集聚优势,建立以实体黄金钻石为基础的多功能金融交易中心,对接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黄金钻石所,加快设立深圳黄金运营中心。
3.搭建数字贸易跨境交易结算平台。争取在前海自贸片区建设数字贸易跨境交易结算平台,试点开放数字产品有关服务,在贸易账户监管体系下建立数字支付监管制度体系,率先开放数字支付服务,推动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的国际跨境互认。
——打造国际会展中心城市。依托国际会展中心,培育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服务产业行业发展的展会。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市重点产业范围的展会领域,支持国际知名展会来深圳办展。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会展领军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展览,加快会展业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构建多元、高效、互补的展会体系。完善会展业政策扶持体系,优化调整支持方向和资助标准,支持企业参加国内重点展会和境外重点展览。
专栏15 国际会展中心城市建设专项
1.推动会展场馆布局建设。加强会展场馆规划布局研究,联动推进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国际会议交流中心、前海国际交流中心等会展场馆建设,完善会展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会展场馆运营服务水平。
2.支持国际化品牌展会发展。加大对品牌展会的支持力度,完善资金扶持、排期保护、宣传推广等政策体系,优化调整支持方向和资助标准,健全品牌展会评定制度,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品牌展会。
3.举办时尚领域国际化重点展会。重点推动深圳服装展、深圳国际家具展、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深圳国际黄金珠宝玉石展览会、深圳内衣展等时尚领域展会,提升皮革、眼镜、化妆品、工艺美术国际影响力,打造国际化重点展会。
4.加快培育会展领军企业。鼓励会展骨干企业组建大型会展集团,支持会展场馆运营机构、品牌展会主办单位通过模式复制、品牌输出等方式“走出去”。鼓励会展企业积极加入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会展组织,加强与国际知名会展机构开展合作。
——加大全球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打造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定位,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结合深圳产业发展导向、产业链薄弱环节及区域产业特征,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带动作用,每年引进一批1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借助梯次型现代产业体系竞争优势,动态选取行业细分领域,开展重点产业链集中式招商攻关,每年引进一批优质产业项目,打造特征鲜明、引领产业发展的重点产业链。打造深圳市网上全球系统、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管理系统,建立招商成果奖励机制,支持与境内外投资促进专业机构开展密切合作。
专栏16 全球招商引资专项
1.建立重大项目招商联动机制。对于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上外资项目或10亿元人民币以上内资项目、拟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或2亿元人民币以上内资项目,以及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投资项目、总部类型项目、独角兽企业投资项目、大型上市企业投资项目等,市各产业主管部门、前海管理局和各区(新区)对接洽谈并达成初步意向后,纳入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管理系统管理。
2.加强总部经济招商。推动一批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要素、具备跨国经营能力的大企业来深设立综合型总部、功能型总部、区域型总部。力争国内发达地区的大型企业或跨国企业在深设立区域性总部。
——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加强深圳与经济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及“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城市开展经贸、科技、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投资交流合作。加大国际投资合作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联合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提升“走出去”的规模和水平。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构筑“一带一路”贸易投资网络,加快与沿线国家部门和重要经贸节点城市等签署经贸合作协议和备忘录。建立跨国民营企业经验分享和境内外对接等交流机制,搭建央企与我市民营企业合作渠道,推动企业“携手走出去”。利用深圳民营经济发达、“走出去”企业实力雄厚的优势,加大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
专栏17 对外投资合作水平提升专项
1.建设境外产业园区。以园区开发建设为抓手,加快推动深圳企业抱团出海,支持招商局、深投控、南山开发等优势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规划建设一批境外产业园区,重点推动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中白工业园等园区的建设招商工作。加快海外重大项目推进,在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支持项目实施方与东道国合作共赢,打造中国项目典范。
2.建设境外物流园区。支持在海上丝绸之路战略节点城市规划建设一批境外物流园区,重点在城市深水港及港口后方的物流集散和临港工业区建设临港物流园区,持续推动斯洛伐克物流园、招商港口等境外物流园区建设招商工作。
3.完善境外投资服务促进体系。建设境外投资联络服务平台系统,加强境外安全预警、防范、巡查、应急处置和境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鼓励“走出去”战略合作联盟、华亚中心和江泰“优投”等专业服务机构大力建设“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境外投资合作指南、国别行业发展信息和海外投资风险预警等支撑服务。鼓励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加快拓展“一带一路”新兴市场,着力推进出口信用保险小微企业统保平台和政治风险统保平台建设。
4.建设“一带一路”海外中国中心总部。加快推动与商务部投资促进局合作共建“一带一路”海外中国中心总部,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整合沿线资源和信息,开展产能合作、政策对接、信息互换、资源整合等业务,推动企业“集群出海”,服务海外中资企业。
(五)推动商务法制和人才建设
围绕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及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外商投资、公平贸易等领域地方立法完善,推动商务规范化发展,加强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商务法制和商务领域人才的国际竞争力。
——加强商务法治化建设。加快商务法治政府建设,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率先在立法权限范围内与时俱进开展立法,推动外经贸和内贸流通领域立法,构建与开放型经济发展相匹配、与开放市场环境相适应的地方商务法规体系,建立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衔接的法制框架,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商务领域规范发展。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提前预警并有效应对海外投资、贸易摩擦、贸易救济等风险。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推动企业强化合规经营意识,防范合规风险。
专栏18 商务法治化建设专项
1.推动商务重点领域立法。学习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在商务领域的立法经验,加强部门之间多层次、多领域沟通,做好立法调研、上报等工作,率先开展外商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快推动出台商品流通、电子商务、外商投资、技术交易、产品质量追溯等地方法规。
2.完善外商投资立法保障。加快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及权益保护机制。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推动全市各部门在政策适用、标准制定、资质条件、政府采购、行政许可等方面对内外资企业同等对待。创新外资企业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
3.加快公平贸易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四体联动”贸易摩擦应对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商协会的沟通协作。强化贸易摩擦预警监测,加快推进贸易安全与产业损害预警系统建设。鼓励和协助企业积极应对贸易摩擦,指导涉案企业积极参与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与应诉。加快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立法调研,维护国内企业在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权益。引导企业开展合规风险排查,加强合规风险识别与防控,避免企业涉外经营中违反国际规则,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大力实施“人才强商”战略。坚持人才引培并举,加大开放型经济、内贸流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完善。加强商务领域重点产业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建立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促进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对商务领军人才、优秀专业人才的表彰和奖励力度。推动建设商务研究院,发挥市场化智囊团的作用,提升商务系统研究和规划水平。
专栏19 商务领域人才建设专项
1.建立校企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支持企业深度参与高等教育,推动建立校企合作育人的体制机制,以商务人才需求为导向,支持高校建设相关专业学科、增设相关课程。引进国内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合作共建若干特色院系或专业。鼓励企业建立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开展校企联合培养试点,培育商业领域技师队伍,支持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职务津贴制度。
2.制定商务领域人才培训计划。鼓励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加大商务人才培训力度,认定和扶持一批商贸物流、直播电商、服务外包、商贸服务等领域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支持商务领域各类专业人才赴国(境)外开展技艺技能研修培训、参与技能技艺交流、参加国际技能竞赛等活动。
3.加大商务领域人才引进力度。探索制定深圳市紧缺急需商务领域人才专项目录,争取将商务领域急需的各类人才纳入市、区各类引才引智计划,加大对运营和管理经验丰富的高端人才、重点领域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国际化人才的引进和扶持力度。
4.完善人才评价制度。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评价、社会监督三级人才评价体系,以企业自主推荐为主体,建立以人才能力、业绩、贡献等为评价指标,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奖励力度。对商务领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探索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准入管理改革,争取国家、省执业准入资格审批权限下放。发挥行业公认的专家、领军人物作用,推动建立同行评价机制。
(六)营造国际一流商务发展环境
围绕提升商务环境市场化、便利化、国际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推进贸易通关制度改革创新,加强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商务领域审慎包容的监管体系,以体制优势引领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取消不必要审批程序。实施新技术新产品监管“松绑”计划,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与质量监管相结合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产能转移窗口指导机制,放宽关键领域市场准入,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争取对港澳放开服务业市场。推进外贸服务体系改革,建设完善全市统一外贸服务平台。
——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自由化。建立健全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境外投资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外国投资信息报告和信息公示制度。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加强与港澳标准对接、规则对接,推动实现货物贸易“零关税、零壁垒”,探索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外资在银行、保险、证券、养老等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
——推进贸易通关制度改革创新。推动口岸通关信息互联互通建设,积极采用进口“提前申报”、通关全流程无纸化等措施,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推进口岸通关分类管理和企业诚信分类管理,逐步建立适应中转集拼、离岸贸易等新型贸易发展需要的便利化环境。全面推广“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账册互转”等试点措施。针对高价值、高时效、易变质货物进口快速通关需求,推动建立绿色通道。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拓展至数字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
——加强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试点,重点建设一批覆盖线上线下企业的示范型信用信息平台。完善商务领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健全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善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引导市场化平台开展信用评价活动。培育发展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支持信用调查、信用评估等行业加快发展。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善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及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鼓励商会协会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推动建立产业上下游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商务领域审慎包容的监管体系。鼓励发展直播电商、夜间经济等新业态,实行负面清单和审慎包容的监管政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有针对性的弹性监管。建立健全商务领域新业态试错机制,设置安全阀及红线的触发式管理,不断优化管理制度和规则,鼓励企业在试点示范中逐步探索规范相关领域产品、服务及安全标准。优化商务领域新兴产业风险防控机制,科学研判和评估监管中发现的具体问题,通过分类监管、精准监管,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四、重大工程
(一)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优化主要消费区域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完善交通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场所国际化引导标识和便利化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完善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服务、转口、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化交易配套服务设施,创新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强化配套功能,推动跨境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商贸发展提供基础条件。
——消费基础设施。完善市内主要消费区域的交通站点建设,优化交通设施布局,推动机场、车站到主要商圈、景区交通方便换乘、高效衔接,结合地铁和公交站点建设商圈立体慢行交通系统。加快推进以5G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商圈、景区(点)、机场、车站、宾馆饭店等主要消费场所区域光纤宽带、无线网络、5G信号等全覆盖。
——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支持数字贸易出口基地、文化贸易出口基地、离岸服务外包基地建设,扩大特色服务贸易出口规模。建立服务贸易新型网络平台,构建服务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扩大国际中转、结算、分销、仓储等特色服务业务。加强关键数字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建立国际贸易总账及监管与支付系统、国际贸易IT服务、国际物流系统。
——转口贸易基础设施。加大力度建设现代仓储设施、全自动集装箱码头、运输与配送网络、海外仓等基础设施,加快发展国际航运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等业务,积极拓展国际航线数量,加强深港离岸贸易跨境合作,打造国家转口贸易中心。
(二)深港口岸商业带建设工程
深入挖掘口岸区位价值、口岸商业资源,深化深港商贸合作,推动深港联手开展沙头角、莲塘、文锦渡、罗湖、皇岗、福田等口岸及周边区域的商业开发,谋划建设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罗湖口岸消费创新示范区、皇岗口岸离岸商务服务集聚区、对外文化贸易集聚区,提升口岸商业设施服务功能,做大做强集消费、旅游、贸易、电商、商务服务等为一体的口岸商业,沿深圳河两岸打造从东到西的深港口岸商业带。
——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优化提升沙头角口岸旅游消费服务能力,充分利用中英街片区跨越深港、一街两制的优势,大力发展高端进口消费、滨海休闲旅游、旅游商务服务,建设盐田国际邮轮母港、中英街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打造集购物、旅游、休闲于一体的国际旅游消费新平台。
——罗湖口岸消费创新示范区。依托罗湖口岸-火车站片区,创新商业设施服务功能,发展无人销售店、智能零售、“跨境电商+海外仓”等零售模式,鼓励发展买手店、定制店等体验式业态,培育和引进一批大型连锁品牌和贸易型总部,提升商贸业集聚辐射力。
——皇岗口岸离岸商务服务集聚区。依托皇岗口岸片区,建设境外离岸商务服务业务中心,集聚一批开展国际贸易咨询、离岸公司注册、离岸账户申请、海外商标服务、财税审计服务等业务的企业,做大做强离岸商务服务规模。
——对外文化贸易集聚区。依托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深圳),支持积极承办高水平的对外文化贸易展览、高端论坛、行业交流、博览交易等活动,拓宽文化贸易渠道。鼓励与本地优质企业合作建设对外文化贸易园区,打造文化科技产业生态系统,推广海内外文化贸易拓展项目,推动文化产品进出口贸易、文化品牌企业集聚。
(三)国际化商圈建设工程
对标全球最佳最优商圈,优化规划布局、加快业态升级、提升软硬件水平,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罗湖“金三角”商业区、福田中心商业区、后海湾超级商业区建设发展,超前规划建设粤东沿海经济带新消费中心,提高全球消费资源的配置力与实现力,形成中高端消费目的地、全球消费创新引领地、现代时尚消费聚集地,塑造国际一流商业名片,打造世界级地标性商圈。
——罗湖“金三角”商业区。沿布吉河岸新型消费发展轴构建“一河六圈”消费格局,规划建设绿道-廊道-河道-步道无缝衔接的慢行消费径,推动各大商圈互联互通。加快蔡屋围片区城市更新,建设一批国际级的商业地标,形成高品质、现代化、综合性的国际商业中心;推进东门商圈升级改造,融合深圳历史、文化底蕴和新兴商业,建设解放路特色岭南风貌街和国际时尚创意街,创建国家级高品位步行街;创新人民南商圈,启动罗湖口岸重建、深圳火车站升级改造,实现交通枢纽、人流集散、就地消费融合发展新模式。
——福田中心商业区。结合广深港轨道交通枢纽站、天元商业中心建设,加快福田中心区“中轴云廊”建设,实现购物公园、皇庭广场、大中华广场、卓越世纪中心等商业区互联互通。深入实施交通及空间环境提升、景观照明提升、市容环境“净美优”、“诗书礼乐”四园工程等行动,加强音乐厅、少年宫、中心书城、当代艺术馆等重大文化设施与周边商圈的联动效应,整体提升福田中心区商圈对高端商业要素的磁吸能力。
——后海湾超级商业区。结合后海超级总部基地建设,推动片区后海中心商业区、欢乐海岸、深圳湾万象城等重点商业空间与深圳体育中心、深圳湾生态公园的有机衔接。强化商业与文化、旅游、体育、休闲互动,规划布局一批新文化地标,提升商圈文化活力与滨海风情品味。
(四)特色化商街建设工程
对标国际一流商业名街,加强商街布局规划与城市交通规划、城市人口分布和区域环境等衔接,突出产业特色与滨海特色,谋划建设一批时尚特色商街、滨海风情特色商街、文旅创意商街、特色商品小镇,加快商街提档升级,推动设施改造、品牌集聚、业态互补、错位发展,将国际视野、中国元素、深圳文化融入商街建设。加快名品名店名牌集聚,鼓励引进国内外品牌首店、旗舰店和体验店等业态,扩大“深圳购物”品牌影响力。
——消费电子特色商街。充分发挥华强北“中国电子第一街”的品牌效应,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吸引消费电子领域创新性企业集聚。联动“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加快名品名店名街集聚,引进一线消费电子品牌,构建集批发零售于一体的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平台和全球消费电子新品首发地标。
——时尚特色商街。推动珠宝、钟表、眼镜、时装、婚庆等时尚产业资源在水贝汇聚,打造水贝时尚商业街。改造提升横岗眼镜城,打造集高端眼镜研发设计、生产、展示、交易、体验、文化、旅游于一体的时尚之城。实施“百家名店”计划、消费中心建设行动计划,将大浪时尚小镇建设成时尚总部聚集、设计师汇聚、品牌荟萃、活动丰富、消费活跃的时尚产业特色小镇。加快建设光明“时间谷”中瑞法创新特色小镇,引进瑞士和法国企业品牌亚太总部入驻,打造钟表时尚聚集区。
——滨海风情特色商街。推动太子湾邮轮母港区和海上世界联动发展,建设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国际滨海特色商街。大力推进大、小梅沙片区升级改造和马峦山区域、大鹏半岛旧村落保护性旅游开发利用,加快环龙岐湾滨海国际旅游度假区、金沙湾国际乐园、大鹏所城旅游区、新大旅游项目等落地建设,打造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东部滨海旅游休闲商街。
——文旅创意商街。以世界之窗、中华民俗文化村、欢乐谷主题公园和华侨城创意文化园等资源为支点,打造商旅文融合发展特色商圈。依托观澜客家文化旅游、匠人手工创意和自然生态资源,建设观澜文化旅游小镇。加快原公明老街特色历史建筑的维修、复原,推进岭南建筑展示馆、华侨文化陈列馆等文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发展多功能特色步行街。
(五)保税区创新升级工程
发挥保税区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全面提升空间承载能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以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重点,加快推动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创新,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探索电子围网管理,逐步推广复制自贸试验区监管创新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等高附加值业务,拓展保税贸易、保税金融等现代服务功能,打造对外开放的新高地、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推进器”。
——福田保税区改造升级。聚焦医疗科技、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机器人、新材料、微电子、金融科技六大前沿技术领域,加快发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业设计、中试熟化应用、检验检测、成果孵化以及先进制造、保税服务等产业,服务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
——前海湾保税港区二期园区建设。对标香港、新加坡等国际最高水平自由贸易港区,发挥“区港一体化”的政策优势和功能优势,做好园区统一规划,重点引入成熟的港资供应链管理企业,积极引进保税融资租赁、保税检测认证、保税研发、保税展示产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由贸易港区。
——空港综合保税区建设。落实《深圳市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30)》要求,依托深圳机场、国际会展中心等宝安区独特的资源禀赋、突出的交通优势和坚实的产业基础,规划建设空港综合保税区,优化全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布局,充分发挥自贸区(扩区)和保税区政策叠加优势,坚持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核心,打造深圳西部开放经济高地。
——盐田综合保税区二期园区建设。加强沙头角口岸与盐田综合保税区的空间联通,发挥区港联动优势,积极打造高效便利的物流分拨中心,加快推动保税服务专业化发展,培育发展保税展示、跨境电商等“保税+”新业态,做大做强食品进口等优势业务,提升物流枢纽能级,全面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由分管市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健全商务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各部门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监测联动,形成促进商务发展的合力。完善重大项目落地协同推进机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部门责任、任务分工,继续推行主要领导对接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制度,切实推动项目的引进实施。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实施评价,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适时调整。
(二)财税保障

加强财政资金对商务领域的支持力度,重点投向消费升级、内贸流通、对外贸易、商贸服务等关键领域。研究设立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按照事后奖补、投入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技术自主创新、商业模式转型、业态壁垒突破、双向投资扩大等。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和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商务领域创新项目,支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信用担保、质押贷款等贸易融资,拓宽商贸企业融资渠道。
(三)空间保障
加强城市空间规划与重点商业发展片区、商业网点规划衔接,优先保障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中心、新型商业中心的用地空间。联合开展新建商业发展空间的规划研究,加强与周边商旅文融合发展,加大地下空间开发力度,推广在建项目实施立体开发和空间综合利用。加强对配送中心、分拨中心、零售市场等重要商业设施用地的支持,加快形成“批发集散+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的流通体系。预留一定商业发展弹性用地,为新技术应用、未来业态发展提供拓展空间。
(四)政策保障
加强商务领域政策与产业、财税、金融、人才等政策的集聚整合,系统谋划跨境电商、对外投资、国际仲裁等政策措施。加强商务领域政策研究,以重大政策创新为引领,重点推动商贸转型升级、贸易持续增长、内需消费扩大、开放型经济层次提升,加快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完善商务领域统计运行监测分析体系,加强研究推行适应新消费模式、新消费业态的统计方法,健全生产性服务消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口径和统计方法,健全服务贸易统计制度。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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