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强化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咸阳新时代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咸阳各项事业一路向“阳”。
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努力保持快速增长;企业开办、建筑许可办理、不动产登记等方面服务效率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办理时间在2020年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全市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高频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好差评”系统实现全覆盖,好评率达到95%以上;“秦务员”APP咸阳政务服务旗舰店掌上好办事项达到200项以上;推动政务服务热线归并优化,打造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全面建成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基本建立事中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善事后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数字政府建设位于全省前列。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充分发挥事权集中优势,围绕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群众办事全方位,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开展“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商事集成注册等改革。按照“应划尽划、应进必进”原则,进一步优化提升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推进事项划转和进驻。4月底前组织对各市区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切实加强对各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指导。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发挥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着力破解审批服务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全市“三服四化一队伍”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对审批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专业本领,开拓思维视野,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6月底前,出台行政审批风险防控制度,全面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定期按比例抽取审批办结案例开展内部评审。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工作指导,开放相关信息系统,在专家评审、现场踏勘、检验检测等关键环节予以协助和支持,在制发、转发与行政审批业务有关文件时,将本级行政审批服务局纳入主送或抄送范围。7月底前,依据省上审管联动管理办法,出台我市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与业务主管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审批、监管闭环管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

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加强清单管理。贯彻执行省上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等管理措施,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贯彻落实省上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办法,6月底前梳理公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库,7月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四同”,推动事项办理规范化运行。按照省上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及时出台我市实施办法,同步建立交叉盲审和动态管理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在已实现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基础上,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其中,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将就业登记、用工备案和参保登记3个事项合并为用工参保登记1个事项,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5月底前制定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开展“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压缩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时间,激发企业投资活力。梳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研究推动
予以取消或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化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减市、县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市住建局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按照陕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服务和监管,着力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8.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主动对接全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整合与数字政府建设相关职能,形成全市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管理体制,实现体制机制统筹高效、基础支撑集约完善、数据资源共建共享、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治理应用科学精准,大力推进教育、医疗、交通、停车、旅游、养老等领域管理服务模式智慧化转型,数字政府建设力争进入全省前列。(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政务数据治理。
贯彻落实省上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应用,完善数据资源目录,强化数据资源安全,加快数字化平台化集成应用和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推动“云上办公”“掌上办事”,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捷度。(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支撑能力。持续推进我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提升网络承载能力,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与全省协同办公平台互联对接。(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推进事中事后监管
11.切实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动态建立完善“一单两库”,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进一步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推动执法人员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缓解基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人员不足问题。不断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标准性和透明度,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组织开展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调研评估。(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在全面完成认领填报监管事项的基础上,动态完善执法人员信息,常态化录入监管行为,扩大国家“互联网+
监管”系统应用,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和规范性。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探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适时开展市场调查或系统评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精简不必要的执法事项,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对各市区县、市级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情况开展抽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提升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范围,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年底前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基本建立事中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事后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人民银行咸阳市中心支行配合,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在新业态等领域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商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16.强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在我市落地实施,优化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秦务员”APP咸阳旗舰店和“掌上咸阳通”政务服务APP,推出第三批全程网办事项。完成政务服务平台适老化改造,完善各类基础支撑系统,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年底前,“秦务员”APP咸阳旗舰店掌上好办事项不少于20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不断扩大交易范围,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快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方案要求,建立健全与省级一体联动的市、县热线工作体系,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个号码服务。建立“权威准确、标准统一、实时更新、共建共享”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和大数据分析平台,提升热线服务质量和水平。(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深化“一件事一次办”系统集成改革。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将涉及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打包,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公布标准化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
减少办事环节和所需证明材料,让企业和群众只需“跑一个窗口、交一套材料”即可办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大数据管理局配合,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广“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全面落实省级事项全市通办,构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机制,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年底前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取得新进展。全面实行“前台集中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受理服务模式。在市县两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模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完成“好差评”系统线上线下对接,建成并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公开评价信息,健全奖惩机制,强化对评价结果的运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优化水电气暖网等公用事业领域服务,推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养老、文化、旅游、公积金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资源供给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跨省、跨统筹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医
保局、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2.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省上《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分工方案》和我市《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咸办发〔2021〕2号),夯实全市各级各部门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每季度发布一次“红黑榜”,总结先进经验,通报问题短板,营造奖优罚劣氛围,把市委市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务服务要最高效最贴心、政策服务要最便捷最规范、法治服务要最公平最放心、人文服务要最守信最包容、城市服务要最完善最宜居”的指示要求落到实处。(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打造全市优化营商环境2.0版。围绕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证办理、不动产登记等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标先进水平,加大改革力度,6月底前出台我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开展补短增效、达标提升、争先进位、复制推广、整改提升、纾困解难、评优创优、数字营商、服务提质“九大对标提升行动”,全力补齐差距短板,做优“五星级”服务品牌。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青年示范岗评选活动,激励青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市发改委、团市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综合运用2020年营商
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督促做好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组织召开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培训会,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做好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参评工作。(市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5.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运行。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有序发展,通过中介职能剥离、与行政机关脱钩等措施,切断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利益关联。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4月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等情况开展检查,坚决遏制乱收费现象。(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整治银行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健全中小微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制度,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建立健全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创新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解决“首贷难”“续贷难”等问题。督促金融机构优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做到应延尽延,引导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利率水平。开展“千企评银行”活动,进一步加强企业和银行之间的联系沟通,提升银行业服务质量水平。加强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增加普惠金融服务创造条件。(人民银行咸阳中心支行、咸阳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市金融协调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持续加强专项问题治理。围绕产权保护、转供电加价、违规设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医院就诊卡预付款余额退还等突出问题和惠民利企堵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开展重点领域涉企刑事犯罪惩治活动,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市发改委牵头,市检察院、市中院、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推进政策落地落实
28.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政直达资金日常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进一步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全面落实增值税增量留底退税政策,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加强政务诚信监督评价。
继续实施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建立的资源共享机制,对各市区县、各行业和重点领域政务诚信状况进行常态化监测,对各类政务失信行为进行统计分析。全面推行政务诚信评价,制定政务信息评价指标,对各市区县和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情况开展第三方政务诚信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参考。(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0.继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彻底纠治不符合新发展理念的想法和做法,全面排查梳理各级政府对企业的失信事项,重点对政府承诺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制定分类处置方案,督促限期整改,消除不良影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1.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破除社会事业发展人才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事业单位创新创业活力。改革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突出“评以适用、以用为本”,探索评聘分离机制,拓宽申报渠道,加大用人单位自主权。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系列就业服务活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一体化统筹推进工作机制
32.一体化推进考核评价。
市政府办公室要发挥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和联络员机制,按季度填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年度专项任务目标责任考核,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重点改革举措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及时纠正改革中出现的跑偏走样等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3.一体化推进督促落实。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94号)、《咸阳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咸营商办发〔2020〕11号)贯彻落实,加强对各市区县、市级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督促检查。各市区县、市级各部门要围绕工作要点,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细化任务举措,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4.一体化推进投诉受理。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充分利用12345热线、网站、移动客户端等全媒体服务渠道和“互联网+”大走访平台,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常态化受理、督办、反馈、通报等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5.一体化推进宣传推广。
加大对政策法规、改革典型案例等宣传解读,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改革氛围。鼓励探索创新,由点及面,及时总结复制推广各地各部门改革创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以复制推广促进制度创新,推出一批有含金量的改革举措,形成全市范围内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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