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1
来源: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各市(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工作,认真汲取一些地区近期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教训,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现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重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目前我市为疫情防控低风险地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工作,并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迅速制定各市(区)、各行业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措施。
二、注重重心下沉,压实“四方”责任
加强属地责任落实,各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落实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属地责任。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因时因势采取适当的防控措施,压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的监管、督促、指导和检查。
三、注重落实“四早”措施
全面落实“早发现”要求,进一步发挥发热门诊、零售药店、诊所哨点监测作用,及时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并按规定落实“早报告”要求,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加强发热门诊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流程,严格预检分诊。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原则上5月底前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具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能力。各地要提供便捷化的“愿检尽检”服务,联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镇(街道)等单位在广场、社区活动中心等场所提供自愿检测的采样服务。
四、注重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的管控
(一)做好重点地区入江人员的摸排管控。

掌握人员流向,对近期入江的境外入境人员以及从中高风险区域(如湖北省武汉市、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吉林省舒兰市、吉林市,沈阳市苏家屯区等)来江的人员进行大排查并落实管控工作。对重点地区来江人员未能提供核酸检测结果的,当天要进行检测、7天后要再测1次;对省公安厅每天推送各地排查的人员信息,各市(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部署要求及时排查到位,并根据不同人员情况采取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确保一个不漏、闭环管理;社区三人小组要做到“三个一”,包括开展一次健康状况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提醒相关入江人员14天内除上下班外不得外出,不得组织、参与聚餐、聚会等活动,有发热等不适情况要及早就医并检测核酸。
(二)加强对入境船员和流动渔民管控。加强对国际航线船员、往来港澳小型船舶船员和休渔期上岸渔民的健康管理服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政府责任,对国际航行船舶船员实施严格封闭管理,优化中国籍船员换班出入境通关防控措施。
(三)严格落实入境豁免人员管理。对港澳入江的从事重要公务和经贸、科研、技术合作等豁免隔离人士进行从严审批和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压实属地政府、企业和个人防控主体责任。属地政府对申请豁免人员的申请严格把关,严格抓好申请人防控管理的落实,严格落实入境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严格落实全流程健康管理,确保口岸通关、专车接转的全程闭环运作。申请企业和获豁免人员要提交承诺书,违反防控要求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密闭通风不良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的要求,行业主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密闭且通风不良高风险场所(包括餐厅、酒吧、影剧院、美容美发、网吧、游艺娱乐、歌舞娱乐、洗浴、室内健身等场所)的监管,落实各经营单位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必须符合开业的防控条件方可开业。营业前做好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加强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采取预约限流方式,对进出人员采用测温、扫码登记管理。继续加强对“两站一场一码头”的疫情防控工作。
(五)紧盯返校复学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学校做好日常疫情防控措施,高度重视技工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关心师生的心理健康,做好学校的应急处置工作。强化校地、家校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机制。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密切配合,配备好兼职卫生副校长、卫生健康联络指导员,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复学后返校因病缺课(勤)和发热症状监测,规范学生发热症状预警处置,做好学校常见突发疾病的防控,关注校内流感、登革热等传染病叠加疫情带来的影响。
(六)有针对性地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措施。
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保障群众就医,全面恢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服务。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落实院感防控督导员制度和探视陪护制度,强化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健康管理和监测,落实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发热门诊患者及有流行病学史的门急诊患者,手术或者是在耳鼻喉科、眼科、妇产科、口腔科、内镜室等科室进行有创操作的患者,开展血液透析等其他治疗前的患者,以及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认为有必要检测的其他患者等人员核酸检测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五、注重全国“两会”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市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台山、开平两市按照《广东省市、县(区)两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建立完善召开“两会”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排查消除疫情风险隐患,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突出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高风险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做好汛期的会商研判,加强值班值守,应对强降雨天气带来的影响。
六、注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健全快速处置机制
完善各市(区)疫情应急处置小组,强化卫生健康、公安等专业力量联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机制,接到疫情报告同时赶赴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处置。加强餐厅、工矿企业、写字楼、人员密集小区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暴发疫情的应急处置,保持联合流调队和应急处置队两支队伍24小时随时待命;并结合实际,开展疫情处置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工作协同性。
七、注重做好防控工作的督查督办
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工作存在漏洞、应急处置不及时等情况要督促立行立改。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的,要依法进行问责。
2020年5月20日
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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