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9日在汕头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赖德贵
各位代表:
? ? ? ? 现在,我代表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 ? ?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3693件5338人,批准逮捕4742人、不批准逮捕64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289件6604人,提起公诉3255件4731人、不起诉274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1件108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0件25人;监督侦查机关刑事立案24件、撤案7件;提出、提请刑事抗诉12件18人;审查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0件;受理控告申诉案件835件,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稳步提升,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
? ? ? ???一、坚持服务大局,着力保障汕头振兴发展
? ? ? ???积极完善服务大局各项措施。自觉把检察工作纳入汕头改革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制定出台参与平安汕头建设、服务保障汕头振兴跨越发展两个工作意见,细化、实化服务大局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查办案件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切实做到执法考虑稳定、办案促进发展。
? ? ? ???积极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批捕走私、金融诈骗、假冒注册商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55人,起诉230人,办理了涉案价值达76亿元、偷逃税额17亿元的“13.01” 特大走私等一批重大案件。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监督,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 ? ? ???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主动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以及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发生在涉农惠民、医药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4件104人,查办了一批涉嫌贪污征地款、“五保供养金”、种粮补贴款、“新农合”资金、下岗职工特困补助款等腐败案件,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市院在获得全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优秀单位的基础上,更加扎实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干警深入扶贫村开展入户结对、送医送药、助学助残等活动,并规划实施危房户安居楼、排涝排污工程、村校教学楼建设等“十项民生实事”。
? ? ? ???二、坚持综治维稳,着力推进平安汕头建设
? ? ?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健全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等机制,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929人,起诉949人。潮南区院、市院快捕快诉陈店镇“12.04特大放火案”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创建平安广东优秀典型案例”。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没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准逮捕16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231人,同比分别上升7.24%和1.76%。

???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深化申诉案件公开听证、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工作,办理刑事和解案件64件、民事申诉和解案件33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2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成区域独立、功能齐全的控申接访大厅,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察长接待日、领导下访巡访、派驻镇街检察室就地接访等制度,接待群众来访1100批2780人次,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访零纪录。市院控申科顺利通过“全国检察机关控申举报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考评验收。
? ? ?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主动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公共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4份,促进相关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市院编发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打击防范非法入境越南人犯罪等10份建议类信息被省院或市委采用。深入开展检察官“五进”专题预防、“百堂法制课进校园”等活动,在中心城区设置户外法制宣传广告牌、播放普法公益短片,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 ? ? ???三、坚持反腐倡廉,着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 ? ? ???突出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贪污贿赂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要案65件91人,占反贪立案人数的84.26%,大要案率同比上升16.67个百分点,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08.75万元。市院在全省首创将侦查指挥中心从反贪局独立出来,优化职务犯罪侦查资源配置,强化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强化大要案侦查的组织指挥。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查办和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等专项工作,依法查办了环保系统8名工作人员在污染源在线监控、加油站废气回收、环评业务审批和执法监督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
???扎实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坚决查办危害民生民利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依法查处了某公安派出所原副所长黄某明涉嫌玩忽职守罪、民警黄某发涉嫌徇私枉法罪以及某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原大队长李某鹰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典型案件。注重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立案侦查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涉嫌渎职犯罪案件5件9人。注重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犯罪预防等工作机制,形成惩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合力。
? ? ?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类案预防和行业预防,深入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社区开展警示教育194次、预防宣讲144次、预防咨询106次。对全市34个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专项预防,推动责任单位廉政防控措施的落实。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查询结果作为企业参与政府招投标必备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并实现了全国检察机关联网互查,共为有关单位提供查询1828次。积极开展服务和保障基层村居换届选举专题预防,促进基层选举依法有序进行。市院在濠江区建立的汕头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专人讲解、常年开放,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家优秀基地,一年来前往参观接受教育的干部群众126批13000多人。
? ? ? ???四、坚持依法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 ? ???认真履行新增刑事诉讼监督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更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细化新增监督职责操作规程,认真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社会危险性证明、非法证据排除等工作,侦监、监所部门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51人次,侦查机关根据建议依法变更强制措施98人;公诉部门排除非法证据不起诉1人。落实批捕、起诉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建议制度,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出庭率达到100%。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相关工作制度,市院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制定实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讯问、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犯罪档案封存等配套制度,充分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坚持全面客观审查证据,确保依法准确打击犯罪。一方面,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不应认定为犯罪的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477人、不起诉43人,同比分别上升24.87%和1333.33%。另一方面,加大追诉漏犯漏罪力度,追加逮捕73人、纠正漏诉98人,同比分别上升151.72%和1300%。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全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在11月份顺利建成,市直52家执法司法机关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深入开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2件。
? ? ?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完善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6件,监督纠正不当减刑6件。深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考察监外执行罪犯377名,监督有关部门对8名漏管脱管的罪犯落实监管措施,对15名违法违纪的罪犯予以收监或作其他处罚。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看守所监管执法教育整顿等专项活动,纠正超期羁押案件92件、久押不决案件25件,纠正监管场所或办案干警违纪违规现象28起,排查各类安全隐患52起。
? ? ? ???不断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严格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监督手段,强化对诉讼结果、诉讼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共提请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份;开展违法行为调查11件,其中移送反渎、侦监部门或公安机关查处的8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3件。2013年,法院审结民事抗诉案件7件,其中改判5件、调解1件。通过检察监督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开展督促起诉27件、支持起诉1件,促使基层组织清收土地租金和各类承包款1786万元。深化澄海区院行政检察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试点工作,围绕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民生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共立案11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充分发挥民行检察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 ? ? ???五、坚持规范执法,着力提升司法公信水平
? ? ?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不诉决定权上提一级、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一审判决同步审查等制度,健全“一案三卡”、“三书一制度”、“流程监督”和“回访监督”等机制,强化对执法办案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完善检委会议事规则,对涉及执法办案的重大事项、重要部署以及不捕不诉案件提请检委会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做到依法决定、逐项落实。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全面开展网上办案、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考核,加强对办案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扎实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共评查、复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2件,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和工作制度。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围绕办案工作区设置与使用管理、赃证款物管理、信访案件办理、公车使用管理、贯彻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内容开展专项督察66次,提出督察建议57条,促进执法办案进一步规范和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
? ? ?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通过登门走访、寄送资料、召开座谈会以及邀请参与案件审查和观摩出庭公诉等方式,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在检察门户网站开通“网民问检”、“代表委员直通车”等栏目,在基层院、派驻镇街检察室统一设置“两代表一委员”联络工作室,为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全力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市院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情况,并根据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制定贯彻落实的工作意见。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拟不诉的自侦案件21件25人全部交由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表决。
???全面深化阳光检务。树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健全检务告知、申诉案件公开审查、检察文书上网等制度,大力推进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向社会公开。积极开展检察文书说理工作,全市共有12份检察说理文书在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说理评比活动中获奖。规范律师接待和案件信息查询工作,开通律师预约阅卷QQ群,提供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窗口查询、触摸屏查询“四位一体”案件信息查询服务,市院共接待律师阅卷237件523人次,接受案件信息查询1753件次。加强举报宣传、新闻发布、检察微博、舆情监测等工作,努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中国社科院2013年发布首份《中国检务透明度年度报告》,市院在全国43个较大市检察院中名列第八位。
? ? ? ???六、坚持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 ? ? ???始终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市院组队代表我市参加广东省省市县三级机关党的十八大知识竞赛获得全省冠军。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重温检察官誓词、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筑牢检察事业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深入推进“以荷喻检”文化建设,致力构建以“正气?清风”为核心的机关文化景象,培育检察队伍的“精气神”。市院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汕头市全民阅读活动先进单位”等称号,案管科被授予“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控申科被列为“汕头市全民立德修身行动实践基地”。
? ? ? ???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坚持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市院干警中硕士研究生45名,占22.7%。建立市级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制、青年检察官AB岗锻炼、新提拔干部到信访部门培养锻炼等机制,持续强化素能培训、岗位练兵和实践锻炼,加快培养一批具有深厚理论功底、丰富执法办案经验的复合型检察人才。市院共开展各类培训72期(批)2084人次,1个培训课程被列为首批“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3名干警参加第三届全省侦监业务竞赛活动均获得“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称号,3名干警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技术)能手”。市院“业务能手培养工程”被授予“汕头市十佳学习品牌”。
???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和精简会议简报、规范公务接待等八个配套制度,深入开展“作风改进年”活动、“庸懒散奢”专项整治以及自侦部门“整顿作风、严明纪律、规范执法”专项教育检查活动,以整风精神深入查摆“四风”特别是执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推行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年终述职述廉、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配合省院对市院领导班子开展第二轮巡视工作,强化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明察暗访,严格规范检察人员对外交往行为。对检察队伍自身违法违纪行为始终做到“零容忍”,基层院1名副科长为1名犯罪嫌疑人牵线说情,市院立即决定对其先予免职、调离办案岗位并交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 ? ? ???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压缩行政公用经费开支,加大检察信息化和科技装备建设的资金投入,检察专线网、局域网和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完成扩容改造,市院派驻市看守所检察室与市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以及讯问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全面建成,法医(临床)、文件、痕迹、电子物证等司法鉴定工作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切实加强基层院“四化”建设,澄海区院第三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被省院作为我省“全国模范检察院”唯一候选单位推荐参加四年一次的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评选表彰。
? ? ?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市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效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以及各位代表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 ? ? ???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改革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仍需继续推进,高素质的复合型、专家型人才培养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仍然不高,纪律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四是一些基层基础工作较为薄弱,贯彻执行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新增职能和检务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我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大力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为汕头振兴跨越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 ? ? ???一是更加主动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围绕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服务保障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增创特区发展新优势。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等法律政策界限,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 ? ???二是更加深入地推进平安汕头建设。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犯罪,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创新检察环节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努力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 ? ? ???三是更加鲜明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主动出击、有案必查,继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以及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坚决惩治涉农惠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腐败犯罪。健全侦防一体化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 ? ? ???四是更加全面地强化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下功夫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深化行政检察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充分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大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健全完善非法证据排除、量刑建议、错案防止等机制,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 ? ? ???五是更加积极地推进检察工作改革。
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措施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增强检察工作发展活力。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建立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和人民监督员等制度,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 ? ? ???六是更加坚定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守法律底线和职业良知,增强检察干警秉公执法的定力。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执法保障和基层基础,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基。
? ? ? ???各位代表,接受监督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改革创新,实干拼搏,继续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P2.参与平安汕头建设、服务保障汕头振兴跨越发展两个工作意见:即《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参与平安汕头建设的工作意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汕头振兴跨越发展的工作意见》。其中参与平安汕头建设的工作意见确定了打击犯罪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程、诉讼监督工程、涉检矛盾化解机制建设工程等九大工程以及23项具体措施,得到市平安办转发推广;服务保障汕头振兴跨越发展的工作意见提出要增强“三种意识”、把握“三个重点”、做到“七个主动服务”、提升“三方面能力水平”,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牢牢把握推动加快发展,守住社会稳定和生态保护“两条底线”,服务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中心城区建设“三个抓手”这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主动服务经济跨越发展、产业园区建设、企业依法经营发展、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民生社会事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参与平安汕头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服务保障汕头振兴跨越发展、检察机关自身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 ? ? ???P2.“13.01”特大走私案:2013年7月28日,汕头海关缉私局查获一宗涉案价值达76亿元、涉嫌偷逃税额17亿元的特大走私皮草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招为牟取非法利润,组织惠来县葵铿皮草二厂等7家境内外家族企业,利用加工贸易渠道走私动物生皮皮草。该案系海关总署2013年督办第一案,涉及全国260多家企业。市检察院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部门完善固定证据,提高该案的侦办质量与效率。10月21日,汕头海关缉私局报请批准逮捕第一批犯罪嫌疑人林某招等6人,市检察院于10月24日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 ? ? ???P2.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为切实保障民生,高检院决定于2013年4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民生涉嫌犯罪案件,深挖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促进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整顿和规范。专项活动中,全市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
? ? ? ???P3.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现阶段惩治与预防犯罪的基本刑事政策,其基本要求是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3年,我市检察机关切实加强逮捕必要性审查,严格依法掌握起诉条件,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不诉的坚决不诉,对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等,依法决定不批捕158人、不起诉231人。
? ? ? ???P3.检调对接:是指把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对接,在检察环节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涉检信访案件、民事申诉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实现定纷止争,促进实现和谐司法的工作机制。
P3.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认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轻或免除刑事处罚的案件处理方式。
? ? ? ???P4.检察官“五进”专题预防:为配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高检院决定于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开展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检察官“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一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组织法制宣讲团开展“五进”专题预防法制宣讲近200场次,受教育16000多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 ? ???P4.“百堂法制课进校园”活动:为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我市检察机关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25所中职学校开展“百堂法制课进校园”活动,以即将踏上社会的毕业班学生为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从业教育和犯罪预防。活动自2012年3月启动以来,共讲授法制课143场次,受教育学生15万多人次,其中2013年开展76场次,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 ? ? ???P4.查办和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认真贯彻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省检察院决定自2013年2月起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17件18人,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强化监管。
???P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违法犯罪,2006年,高检院决定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录入1997年以来经人民法院裁判的行贿受贿犯罪案件的档案。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查询结果供个人和单位进行商业活动时参考。2013年7月,市检察院与市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联合签发《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所有政府工程建设、采购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出台后,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数量出现大幅度上升, 2013年的查询数是过去六年的8倍多,有力地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 ? ? ???P5.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根据刑诉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悔罪表现以及证据收集固定情况,审查其是否具有再次犯罪或者妨碍诉讼的危险,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是否足以防止发生这种危险,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 ? ???P5.社会危险性证明:是指根据刑诉法第七十九条、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时,除了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外,还应当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是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是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现实危险的;三是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是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是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P5.非法证据排除:是指根据刑诉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采用刑诉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被排除的证据不得作为逮捕、起诉意见、起诉决定或者判决的依据。
? ? ? ???P5.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是指根据刑诉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将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保管,限制其公开的制度。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被封存的犯罪记录。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予以保密。
? ? ? ???P6.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是指由检察机关会同行政执法机关、监察机关依照各自的法定职能实行的,将行政执法中查办或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侦查机关审查,及时启动刑事追究程序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强调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践证明,这一机制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等问题,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 ? ? ???P6.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根据刑诉法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在一个月内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监狱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为解决有的看守所不依法及时交付执行,违法将余刑超过三个月法定期限的罪犯留所服刑,以及监狱拒绝收押罪犯等问题,高检院、公安部、司法部决定于2013年1月至4月联合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清理罪犯597人并监督投送监狱交付执行。
? ? ? ???P7.督促起诉:是指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因他人行为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依法督促有直接管理责任的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侵害人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
???P7.支持起诉:是指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遭受非法侵害,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获得救济,但诉讼主体力量相对薄弱时,检察机关适时介入给予支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活动。
? ? ? ???P7.一案三卡:为进一步强化对执法办案人员的监督,办案人员承办案件时,必须填写廉洁自律卡;首次接触当事人时必须告知其诉讼权利、办案纪律及监督电话,并让当事人在办案告知卡上签字确认;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回访发案单位及相关人员,了解办案人员执法执纪的情况,并填写回访监督卡,把办案工作置于纪检监察部门、发案单位和当事人的监督之下。
? ? ? ???P7.三书一制度:为深入推进“阳光检务”,省检察院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三书一制度”。“三书一制度”是指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书、告知犯罪嫌疑人羁押情况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同步录音录像知会书和协助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制度。
? ? ? ???P7.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高检院组织开发的,涵盖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铁路运输检察、死刑复核检察、职务犯罪预防、检察技术、人民监督员工作等检察业务,融案件办理、管理和统计于一体,在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信息高度共享的大型执法办案信息平台。
???P7.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为进一步强化检察人员纪律作风建设,防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2013年9月,高检院出台了《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内容包括:①严禁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②严禁到夜总会及其他存在营利性陪侍活动的场所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③严禁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等事宜大操大办;④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或亲属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报销;⑤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及支付非公务活动费用;⑥严禁公车私用、警车他用,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⑦严禁参与赌博、色情性质的活动;⑧严禁耍特权、逞霸道及其他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符的言行。
? ? ? ???P9.市级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制:为加强我市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市检察院2013年5月研究制定了《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制度,2013年共立项11个课题,其中重点课题5个,一般课题6个。
? ? ? ???P9.青年检察官AB岗锻炼:为有效提升青年检察官的综合素能,同时缓解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带来的案多人少问题,市检察院探索建立青年检察官AB岗锻炼制度,为每名青年检察官设置业务岗位和综合岗位,一个为主要岗位、一个为辅助岗位,促进青年干警尽快成长成才。
? ? ? ???P9.新提拔干部到控申部门培养锻炼: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群众工作能力,市检察院推行新提拔干部到控申部门培养锻炼制度,规定凡是新任命检察员、新提拔的部门副职均须到控申部门锻炼一个月。该制度实施以来,市检察院已有30名青年干部到控申部门锻炼,参与信访接待、矛盾化解等工作。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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