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在省委和高检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全省振兴发展
切实强化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了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学习借鉴广东、浙江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服务民营经济、服务科技创新、服务重大项目“三个文件”。牢固树立有利于支持创业、有利于促进发展、有利于深化改革的意识,准确把握企业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罪与非罪“六个正确区分”,慎重使用羁押、查封、扣押、冻结等办案措施,最大限度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挽救失误者。
积极维护公平、有序、法治市场环境。突出打击制售“地沟油”、毒豆芽、假保健品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积极参加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制假售假、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经济犯罪1421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行政审批、土地保护、金融监管等行政执法环节职务犯罪489人。
突出服务民营经济。优先处理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属于检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快速解决到位;属于职责之外的,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到位,让企业在检察机关办事省时省力。在工业集中区设立检察服务站,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对2085家民营企业、重大项目进行重点服务,帮助解决问题400余个。
二、坚持宽严相济、化解矛盾,积极推进平安吉林建设
保持对严重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边境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杀人、绑架、涉黑涉恶等严重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犯罪。共批准逮捕12087人、提起公诉24870人,配合公安机关打掉了一批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团伙。依法提前介入、快捕快诉长春“3·04”盗车杀婴案等重大案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从轻处理轻微犯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在校学生犯罪以及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依法不批捕4672人、不起诉2461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对2784件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案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高了司法效率。对504名未成年人犯罪,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教育矫治工作,帮助其悔过自新。对13371名缓刑、假释等罪犯的社区矫正活动加强监督,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有效运用刑事和解、民事申诉调解、国家赔偿、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措施,稳妥处理涉法涉诉信访9410件,同比上升15.6%。高检院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信访案件全部及时办结。深入开展化解涉检上访老户案件专项活动,对53件上访老户案件实行省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包保督办,现已成功化解44件,占总数的83%。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三、坚持惩防结合、注重预防,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切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2438人,同比增长12%。其中,大案1693人,处级以上干部要案79人。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查办中央纪委和高检院交办的广西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受贿案等4件全国有影响案件,查办省能源局原局长赵全洲滥用职权案、四平红嘴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杨文受贿案等一批省内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查办德惠“6·03”等几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94人。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处征地拆迁、普九化债、暖房子工程、农业保险等领域职务犯罪1987人。探索建立的“领导扁平化、指挥信息化、管理标准化、资源集约化”一体化侦查机制,被高检院在全国推广。去年7月,全国人大视察我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时,给予了“印象深刻、成绩巨大、经验宝贵、充分肯定、值得借鉴”的高度评价。
大力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我们本着干部少犯错误、事业少受损失、党和政府形象少受损害的宗旨,在丝毫不放松严厉惩治职务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工作。积极构建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报请省委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报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把预防工作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工程、预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创建预防责任区45个、警示教育基地60个;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推进预防教育进党校,坚持各级检察长带头,走进党校、部队、高校、国资委、中储粮等系统开展警示教育1749次;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794次;向党委政府报送预防调查报告90个;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2190件。省国土厅根据省检察院建议,建立24项制度规范土地整理工作,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
四、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着力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切实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全面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防冤假错案。依法加强侦查监督,会同省公安厅出台提高命案质量等制度,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侦查477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52件、撤案587件,追捕、追诉1385人。依法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排除非法证据54件,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87.7%,对定罪量刑确有错误的判决提出抗诉247件。依法加强刑罚执行监督,集中开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行动,同步监督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不当96件。
突出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切实把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作为新的工作增长点。在省法院的大力支持下,联合出台了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工作监督的20条意见。依法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306件,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346件,建议再审569件,提出检察建议2689件;对裁判正确的,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主动做好当事人工作,通过不懈努力,目前已和解息诉1773件。依法保护国有资产,督促、支持行政机关起诉案件175件。
认真完善监督机制。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部分法律监督规定不具体、不明确问题,会同省直政法机关开展29项监督机制建设,明确了监督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列席审判委员会、保障律师权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自觉接受其他政法机关监督制约,认真办理公安机关复议复核案件,接受法院司法建议,听取律师意见建议。严惩司法腐败,查处司法人员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犯罪61人。
五、坚持强基固本、改革创新,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检察院以大力弘扬“六种风气”为统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以及各界人士召开30多场“只谈问题”的座谈会,找出“四风”问题173个;开展清理警车、清理办公用房等8个专项整改活动,文件、简报、会议分别减少20%、65%和33%,警车压缩43%,办公用房缩减42%,经费支出降低9%;出台了规范律师复印案卷收费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规章制度86项,执法为民意识和队伍的“精气神”进一步提升。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我们在继续抓好人财物等硬件建设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升队伍的执行力和软实力,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制定实施“双基”提升工程五年规划,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每年着力解决几个自身建设上的重大问题。统一选调招录干警271人,全部充实到基层。扎实推进全员轮训工程,集中培训干警3260人。推行“主副岗”工作模式,缓解案多人少矛盾,锻炼提高队伍素能。加强人才培养,评选21名第二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组织54名干警参加挂职锻炼和援藏援疆。林业、铁路检察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省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通过国家监督评审。
大力加强自身监督。坚持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标准监督自己。重点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建立线索统一管理和初查审批制度;在全省41个看守所设立职务犯罪专审室,实行讯问“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坚决杜绝刑讯逼供等行为;坚持职务犯罪逮捕上提一级;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及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实行刑事生效判决申诉案件办理与公诉部门相分离制度。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机制,运行统一业务软件,实行统一受案、流程管理、网上办案、网上监督,提高了案件质量,促进了规范执法。强化班子建设和集体领导,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分别提交党组会、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突出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省检察院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20条办法,听取和评议了3个市级检察院检察长的述职述廉报告,对3个市级检察院班子进行巡视,对22个基层检察院“三公”经费进行内部审计。严格落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自身违纪违法问题,立案查处检察干警3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2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对人大代表提出的8个方面29条意见建议,件件落实到位,件件面复到人。为更好地接受监督,我们探索建立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制度,先后邀请1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和参加重要活动。全省各级检察院坚持每半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工作,报告专项工作82次,接受人大视察和执法检查91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检察院聘任新一届特约检察员25名、专家咨询委员20名,增选人民监督员17名。集中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新闻发布会制度、门户网站和检察微博建设,实行“阳光检察”,切实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在过去一年里,我省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侦查监督、公诉、民事检察、检务保障、教育培训、教育实践活动等多项工作的做法被高检院推广,涌现出以“全国十大最美检察官”颜廷民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共有158个集体和26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中央、高检院和省领导批示肯定检察工作50余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代表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适应。一是服务发展的措施落实不到位,服务工作不规范,存在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等问题。二是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查办大要案、纠正诉讼违法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三是执法公信力不高,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强,“四风”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治,个别干警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廉、以案谋私的问题。四是工作发展不平衡,欠发达地区检察院留人难、专门检察院保障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抓住推进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有利契机,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我省加快振兴发展的重要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继续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振兴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一是着力服务改革发展,制定实施参与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意见,围绕全省“五大发展”战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二是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积极参加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制定常见罪名不批捕、不起诉指导标准,推动法制教育全面走进中小学课堂。三是着力惩防职务犯罪,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开展城镇低保、棚户区改造、教育科研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预防工作条例,推动建立职务犯罪多发单位问责制。四是着力强化诉讼监督,开展加强人权检察保障专项工作,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监督,认真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视察,出台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具体规定。五是着力建设过硬队伍,指导市县检察院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综合改革试点,认真解决部分检察院的保障难题,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执行力和软实力。
各位代表,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高检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决议,锐意改革,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为我省实现富民强省、全面振兴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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