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上高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市考评组的各位领导:
欢迎你们莅临上高指导工作!2019年,我县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健全机制,狠抓重点,全面依法治国治县工作展现新作为
(一)强化党的领导,营造全面依法治县的浓厚氛围
1、2019年5月20日,组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设立三个协调小组,即: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7月23日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关于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七大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关于健全工作制度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通知》等六个相关文件,对2019年全面依法治县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职责。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委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高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全面推进法治上高建设的各项任务、责任部门进行明确与细化,将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纳入考核。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县委常委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规条例。政府常务会组织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及征收拆迁相关法律法规。
3、强化了考核评比。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治、绩效考核范畴,推动依法治县工作与干部切身利益挂钩,强化了依法治县工作权威,推动了工作落实。同时,把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到乡镇“一对一”政法对标竞赛中,每月进行公开通报,在全县形成了你追我赶、互相促进、争创一流的工作局面。
(二)坚持厉行法治,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

1、紧紧围绕盯住法,切实保障法律实施。人大常委会举办《监察法》、《电子商务法》《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专题讲座,听取法院行政审判和检察院公益诉讼报告,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和检察院公诉工作,全面审查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2、紧紧围绕管好钱,切实提高资金绩效。听取审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专题调研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监督工作,推动提高资金绩效。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项情况报告,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紧紧围绕任免权,着力推进依法履职。2019年对全面各乡镇和部门就“五型政府建设”、推进”六大美丽提升行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等方面进行了专项评议工作,推动了各单位各部门自觉依法履职。
(三)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切实推进司法公正
1、紧扣司法责任落实不动摇,明晰司法责任清单。一是在办案人员主体地位明确上谋实招,县“两院”积极落实员额制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法院、检察院按时完成入额法官、检察官,并研究制定系列制度,对办案人员的主体地位予以明确,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保障司法权力运行顺畅。二是在推动院庭长办案制度落实上出真招,推行院长、检察长、庭长、科(室)长办案常态化,改变“审批事项多,直接办案少”的局面,全面提高司法效能。三是在健全内设机构设置上亮准招。将司法去行政化要求作为改革的重要目标,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有效融合,提高了司法新效能,激发了法治正能量。
2、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不动摇,推进司法阳光透明。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估、办案业绩考核评价、办案流程监督管理等制度措施。严格落实司法公开制度,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上网”“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为依托,不断拓展高效、便捷、便民的司法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广度、深度。
3、主动担当作为履职不动摇,打造司法良好形象。一是法院主动找准司法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自觉融入大局、准确把握大局、主动服务大局,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检察机关持续深化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服务工作,依法严惩危害投资和资产安全的犯罪,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金融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和起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同时,主动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锦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批准逮捕和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三是公安机关不断优化审批服务,“一事通办”“网上办理率”等全部完成指标要求,“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到98.8%。四是司法行政机关持续提升司法鉴定和公证服务质量,县司法鉴定中心和公证处办证合格率为100%。
(四)围绕法治建设目标,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1、严格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单位绩效考核、文明创建考核、综治考核、美丽乡村创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印发《报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的通知》,各成员单位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落实普法责任清单。
2、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县委县政府分别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定党委(组)集中学法计划、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计划;举办各类学习十九大和习近平讲话精神培训班,完成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全县中小学组织开展“宪法晨读”、“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法治漫画征文活动,全县中小学邀请法治副校长不定期为中小学上好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校园欺凌等不同主题的法治课,全面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在开学季,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组织干警送法进校园,开展法治报告会16场,法治授课38次,受教育青少年达到5000余人次。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乡镇利用各类培训完成村“两委”干部的宪法、土地流转、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培训。2019年,我县共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 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 名。
3、法治文化内涵提档升级。拓展升级法治文化阵地,对滨江法治文化公园进行巩固提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传统文化融入到法治公园元素之中。建立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动态管理机制,对全县民治法治示范村(居)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顺利完成市检查组的实地复核。
4、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圆满完成“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扎实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各机关单位开展《宪法》主题培训27次。大力推进融媒体建设,完善普法宣传矩阵,2019年7月新开办《政法时空》电视普法栏目,制作《法在身边》节目25期,及时完成“上高政法”等政法各部门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推送更新,2019年全县各部门发布法治微信总计8000余条。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按照全市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了重点领域法治督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如制定《上高县城区机动车销售、维修、洗车美容行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上高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管理暂行办法》、《野市乡公路沿线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等重大决策过程中都严格遵循了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2、严格政策性文件审核把关。出台《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编制《上高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共对20余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3、完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队。2019年,县政府办公室继续选聘2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程把关。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高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明确职责分工、完成时限,确保“三项制度”落实到位,现已建立各单位“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工作推进机制。
2、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工作实际,公布了《上高县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上府办字〔2019〕40号),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检查计划、规范检查行为,按期完成检查任务,确保了行政执法案件依托平台办理。2019年,县直单位使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的部门已达24个,没有出现红灯预警情况。
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下发《上高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建工作方案》,及时组建上高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完善了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畅通复议渠道,落实救济权利告知制度,我县各行政机关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中均按规定载明了申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权利、机关和期限。对复议申请人的申请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不存在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的情况。2019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没有不反馈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情形,市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涉及被申请人为本县市区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
4、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按要求推进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组织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会,督促各部门整改落实。落实监管清单制度,目前我县完成监管目录清单梳理共计898项,检查实施清单共计完成638项,两项基准差均在省市要求误差15%的范围内。
(三)开展重点领域法治督查
在事关政府形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等重点领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督查。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先后深入公安、市监、教育、环保、人社等部门,进行全面督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得到贯彻落实。此外,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创评“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县”。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四个上高”建设跨越式发展
以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化营商环境为重点,为“四个上高”建设筑牢法治保障。
(一)凝聚四方合力,浓厚暖企氛围
1.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建设问卷调查,促进各地各部门认真查找差距,增强服务意识。在上高之声、上高广播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开辟专栏、编印《优化营商环境在行动》简报等多种形式,开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接受社会监督。
2.做好营商评价。开展“双百双评”活动,即由100名企业代表和100名社会各界代表对重点责任单位和关键岗位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测评。推进第三方监督机制,选聘30名优化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召开营商环境讲评大会,对测评排名前六位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评议结果居后的列为监督视察的重点对象。
3.开展入企帮扶。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组建入企帮扶小组,为企业提供“一企一策”服务。各项目中介服务单位建立跟踪服务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和企业经营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报送入企听诉问题清单,县整治办抓好整改落实。2019年共梳理问题建议66条,督促28个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4.规范涉企执法。完善入企检查备案等制度,凡需入企检查收费的,一律先报县整治办审查备案,并经县纪委书记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签字同意后方准执行。推行联合检查、联合执法,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执法。实行“提醒告知、首查教育为主”制度,对企业首次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告知,教育指导并限期整改,原则上不进行处罚。2019年已备案入企检查7起,叫停1起。
(二)聚力四项重点,推进高效政务
1.优化企业办证服务。精简企业开办必备环节,实行印章刻制、发票申领2个环节“并行集中办理”,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一体化改革,加快“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用,将一般转移登记时间压减到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时间压减到3个工作日。
2.提升项目审批速度。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稳步开展“标准地”“并联审批”“多图联审”、限时联合验收等改革,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77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60个工作日,均压缩至50个工作日。
3.改进企业服务质量。优化企业办税流程、精简表证单书、压缩纳税时间,年底前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所有办税服务厅实现“一窗受理”、“一窗一人”办税模式。新设立首期1亿元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项目。主动降低续贷帮扶资金占用费,全年为企业提供续贷帮扶资金4.1亿元,增长11%。
4.严格落实优惠政策。深入推进“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为企业减少税费约1.5亿元。编印《上高县扶持服务企业发展资料汇编》,制作“惠企政策包”。企业客商申办“一牌两卡”一周内办好,做优客商医疗直通车。
(三)强化四个机制,筑牢法治保障
1.加强法治保障机制。注重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依法审慎处理相关案件,坚决防止因采取强制措施不当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创新商事纠纷非诉讼调解方式方法,构建企业维护权益“绿色通道”,降低维权成本。
2.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构,明确投诉处理一般程序、时限要求、责任追究等细则。县整治办负责全县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工作,确保投诉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3.健全督查考核机制。采取明査暗访、受理举报、调查核实等形式,对各地各单位政策落实、行政审批、服务企业、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融资环境、涉企收费、“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承诺不兑现等涉及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强化执纪问责机制。完善上高县《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十八条规定》,持续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坚决惩治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严重、性质恶劣、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四个一律”严肃处理。
一年来,我县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压力传导不足。依法治县是一个系统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做到了高位推进,但个别单位认识上还存在偏差,工作压力和动力不足。二是进展不平衡。虽然总体上达到了工作要求,但少数单位工作进展较慢。三是群众法治观念亟待提高。虽然每年普法工作有些创新,在法律六进活动中还将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乡村文化、社区文化等结合起来,成效比较明显,但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总体上还是比较滞后,需要想更好的办法、花更大的力气推进普法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力度和普及广度。在借助新兴媒介做好法治宣传的同时,依然要充分发挥好、巩固好普法讲师团在法治宣传中的主力军作用,经常组织他们广泛深入到乡村、学校、机关、企业实行集中巡回现场授课。
2、全面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按照省市要求部署,我县将一如既往的抓牢“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现2020年完成普通农户数50%的既定目标,为推进乡村治理提供广泛的法治基础。
3、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精准选点,突出特色,新创建1—2个民主法治示范点。整合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有效资源,着力把振兴乡村的各项举措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律明白人”培养与乡村振兴、绿色村居结合起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农村普法体系。
4、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对照“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查情况,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巩固专项督察成果。继续加快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积极条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况,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
5、不断强化创先争优意识,优质高效地完成七五普法验收工作。继续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凝聚全县共识和力量,充分展示我县“七五”普法丰硕成果,力争在验收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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