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李忠公开讲话汇编12篇!(一)

目录
在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3
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10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16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的讲话 22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28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33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38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46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52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59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64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70
在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李 忠
(2014年9月10日)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这次常委会会议时间紧、议题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各项任务,会议开得顺利、圆满,借此机会,我讲四个问题。
一、关于学习9·5重要讲话精神
9月5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回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张德江委员长主持大会,并指出,“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总书记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中去。”
本次会议全面传达和认真学习了***总书记9·5重要讲话精神和张德江委员长的重要要求。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就是必须把这两个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指针,切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在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与时俱进地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

治方向,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提高水平,切实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二、关于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
本次会议安排了分组评议,就贵阳市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工作评议。昨天,市民政局作了报告,对贵阳市社会救助工作作了认真总结;常委会评议工作调研组也报告了情况;在下午的分组评议过程中,代表畅所欲言、意见深中肯綮,评议会议据实进行、达到了预期目的。
民生无小事,此次对贵阳市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专项工作评议,体现了常委会“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一枝一叶总关情,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或下岗,或残疾、或贫困,或孤寡的社会困难群体,虽然与走上小康之路的广大群众相比,只是一个小数字,然而,小中有大局,要实现“打造贵阳升级版”的要求,就必须认真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否则就会影响和谐稳定大局。近几年来,我市民政、住建、卫计等部门各尽其责、相互配合,不断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增加投入、扩大对象,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升了民生保障水平。但是我们仍要看到社会救助工作中喜中有忧。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薄弱,救助工作体系整体性、协调性有待提高等问题尚待解决。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全市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好帮扶救助的工作举措,全面提升
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水平。要根据评议出的问题和常委会交办整改的意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立整改时限、报告整改结果,确保专项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常委会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城市居民副食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城市供水保障、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询问。这三项议题既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与民生戚戚相关,又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署——与改革发展大局戚戚相关。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这次专题询问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周密、深入调研;市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全程参与;被询问工作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准备,确保了专题询问工作的顺利推进。
今天上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分别就这三项议题15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询问,问题设计“精”“深”“专”,抓住了三项工作的关键点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反映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的水平;相关部门直面问题,一一作答,摆出了实情,解释了疑惑,体现出了部门的诚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政府部门负责人作了很好的发言。今天的专题询问气氛坦诚热烈、过程求真务实,达到了预期目的。
会后,希望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相关问题的解决落实,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要跟踪督促,防止专题询问止步于“一问一答”、流于形式。要对这次专题询问的内容、流程、处置等环节进行总结,进一步规范询问,增强询问效果,为专题询问的常态化作好准备。
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是创新人大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的生动实践,是增强人大监督工作权威性的重要形式,是增加人大监督工作透明度的有效平台,是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和实效的有力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围绕中心、服务民生,积极探索、实践、完善各种监督形式,确保监督实效,增强人大权威。
三、关于两个重要地方性法规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草案)》。今年4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规定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人大内司委、法制委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条例草案反复研究,同时,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相关专委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的指导意见,又进行了多次的讨论修改,并采取多种形式,多方征求意见。这次审议,大家再次提出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大家认为,《草案》结构合理规范,考虑周全细致,内容切实可行。下一步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会议审议了《贵阳综合保税区条例(草案)》。2013年9
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贵阳综合保税区,作为省、市对外开放的先行区、试验田,综保区是本市乃至全省经济建设领域重大改革探索的示范点。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综保区立法工作,成立立法工作小组,在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的反复论证,并数易其稿。这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按
照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后,要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形成二审稿再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四、关于议案办理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5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时成刚等十名代表提出了《关于监督探索建立老城改造新区建设联动平衡机制的议案》,会后交由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负责办理。为提高代表议案的办理质量,城建环保委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成立工作小组、完善工作方案;深入调查研究,将办理工作纳入执法检查,就办理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注重沟通协调,召开环保委员会会议,追踪办理情况,争取提议案代表满意。
通过审议,大家认为,市政府实施“疏老城、建新城”战略,在建设方向上将土地储备、公建配套项目、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等向新区聚集,对于探索建立老城改造新区建设联动平衡机制、实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升级等具有重要作用。旧城改造新区建设联动平衡机制的建立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要有三至五年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真正见到效益,因此,市人大常委会要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监督事项,纳入日常监督工作计划,完善检查督办落实机制,综合运用询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予以监督,进行办理效果“回头看”。对此次会议形成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协调,督促承办单位认真研究,与代表进行沟通,取得代表支持。
人大代表所提出的议案建议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愿望和要
求,切实办理好这些议案建议,对于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加强“一府两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人大常委会要力求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把代表所提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好点子落实好,确保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其他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及贵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4年上半年,全市上下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积极应对、谋求突破,主要经济指标基本达到时序进度,取得了全省增比进位第一名的好成绩,并在全国省会城市位居前列,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尽管上半年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在绝对值上完成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主要经济指标的增幅与预期目标仍有一定差距、投资快速增长支撑乏力、规模以上工业增量不足、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仍较重等困难和问题。会议建议,全市上下要牢牢把握“两条底线”,紧紧抓住以“促增长、保总量”这个经济工作首要任务,着力强化指标监管、扩大投资规模、强推工业经济加速发展、强化预算监管等,坚定信心、锁定目标、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
本次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贵阳区域合作创新驱动系列活动106个重点项目实施工作、机动车排
气污染防治工作等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要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归纳、梳理、起草好审议意见;希望市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处理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进行全程跟踪督办,确保取得实效。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今年的时间已过大半,希望大家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奋发的活力、更加务实的作风,抓落实、谋创新,确保年底各方面工作的完美收官。
谢谢大家!
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李 忠
(2014年4月30日)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这次常委会会议时间紧、议题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各项任务,会议开得顺利、圆满。下面,我就本次会议的有关议程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专项工作评议
本次会议对北京·贵阳区域合作创新驱动系列活动106个重点项目实施、贵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贵阳市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等3项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此次评议的内容与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休戚相关。
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监督,是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实施经常性监督的最主要、最基本的监督形式之一。经过几年来的不断探索实践,市人大常委会在完善专项工作评议的道路上积极创新、扎实推进,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参与评议的积极性越来越高,被评议单位接受评议的自觉性越来越强,评议效果和社会反响越来越好。这次开展的3
项专项工作评议,程序步骤多、涉及层面广,评议工作组组织周密、准备充分,深入调研,及时指导。昨天,三个评议工作调研组分别作了情况汇报;被评议工作部门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分别作了报告,对相关专项工作作了认真总结;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畅所欲言,积极参与,公正评议,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了中肯的改进意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作了很好的发言,工作评议据实进行,充满了民主坦诚的气氛,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精神,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北京·贵阳区域合作创新驱动系列活动是打造贵阳产业发展升级版的重要支撑。这次对106个重点项目实施工作的评议,体现了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抓得好,抓得实。通过评议,我们看到了半年来北京·贵阳区域合作创新驱动系列活动106个重点项目实施取得的重要进展,这是在市委的领导下,四大班子共同努力,区(市、县)全力落实、合力推动的结果。但是,此项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评议工作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充分汲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从推动工作出发,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各个项目加快落地和建设。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既是生态保护升级的重要抓手,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是打造贵阳城市建设和管理升级版、生态改善升级版、民生改善升级版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项工作评议十分必要,两项工作涉及到了生态、环保、发改、财政、交通、商务、质监、农业、交管等多个部门。特别是在当前,贵阳正处于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的攻坚阶
段。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总书记还专门对贵州、贵阳的生态环境,尤其是空气质量给予亲切的关心和充分的肯定,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保护贵阳的蓝天白云十分重要。同时,我市作为“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一直以来不断加快林业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对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但是,当前一些破坏行动时有发生,必须按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刚同志的要求,坚定不移地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矛盾,既要保护好林地又要支持好项目建设。在下一步工作中,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提出的问题和常委会交办整改的意见,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目标,按照市委守住“两条底线”的要求,切实处理好保护与建设之间的权重关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赢。
评议的目的在于整改,评议的效果,要靠整改的成果来体现,要把整改工作作为做好整个评议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环节来抓。刚才,常委会通过的评议意见,会后要反馈给相关部门整改,希望被评议部门认真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把存在的问题整改好、解决好。下一步,常委会还要加强对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指导,跟踪问效,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个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二、关于地方性法规审议
本次会议对《贵阳市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二审。今年1月9
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常委会法制室在充分收集和研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会同城建环保委、市法制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复研究,进行了多次修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分送市人民政府及其市发改、规划、国土资源、交通、水利、信息、城管、工商、教育、卫生、农业、税务、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市政协办公厅和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部分乡镇人大征求意见,邀请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企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单位和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召开座谈会,最终形成二审草案。会后,法制室要按照相关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抓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工作。
本次会议还对《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修订草案)》进行了一审。《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自2001年5月31日公布施行以来,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规定》明显滞后,特别是2008年4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进行了修订,为了与上位法保持一致,根据我市残疾人保障工作的实际需要,重新制定《规定》很有必要。这是惠及全市残疾人及其亲属的一件大事,是关系到弱势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重视该规定的起草、审议,对于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很有意义。这次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一审,市人大相关专委会要按照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后,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形成二审稿再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立法工作是人大一项重要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意识、宪法意识、法律意识、人民意识的具体体现,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能力、工作水平的现实考验,要切实做好、做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三、关于立法后评估
《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自2011年6月1
日颁布施行以来,已近三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化、调整和完善,特别是随着我市创新驱动战略的深入实施,贵阳与中关村科技园资源的有效对接,为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原有的高新区条例已不再适应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的发展变化,完全有必要依据《监督法》、《立法法》等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开展立法后评估,既要充分肯定已经取得的进展、成效,更要与时俱进,客观冷静分析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评估意见,依法按程序处理好相关问题。
通过此次评估,我们了解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为推动我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序发展、健康发展、加快发展和巩固改革成果、创新成果、发展成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法制保障。同时,我们也看到还存在学习宣传不到位、执法机构不配套、行政管理职责不到位等问题,法规制度措施没有得到全力有效的实施,引领、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力军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根据会议意见,有必要对该条例进行修改完善或者重新制定。
评估本身并不是目的,目的在于对评估结果的利用。对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评估,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工作的一次积极创新,有利于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有利于督促法规实施机关及时研究解决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探索完善评估机制,形成一套在全国具有示范效应的后评估模式。
本次会议还书面审议了我市实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我市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归纳、梳理、起草好审议意见,及时报送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同时专报市委。
同志们,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深入开展,大家要清醒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做到活动与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以焦裕禄为榜样,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抓紧抓实抓好,将“抓学习、改毛病、提素质、干工作”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贯穿于工作、学习的全过程,密切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人大职责,充分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奋发的活力、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工作中,真正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凝聚强大的正能量。
谢谢大家!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
会议上的讲话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李 忠
(2013年7月3日)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这次常委会会议虽然安排两天时间进行,但是听取汇报、审议决定议题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借此机会,我着重讲四点意见。
一、关于依法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工作
本次常委会会议一项重要审议内容,就是依法开展工作评议。两天来,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职业教育、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3项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此次评议的内容与贵阳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戚戚相关。刚才,三个部门分别作了报告,对相关专项工作作了认真总结;常委会评议工作调研组也报告了情况;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代表畅所欲言,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中肯意见。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文新作了讲话、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也作了很好的发言。今天的评议会议据实进行、气氛坦诚热烈、过程求真务实,达到了预期目的。
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监督法》行使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创新和发展监督方式的内在
要求,是加强对“一府两院”监督力度的重要形式,也是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实现参政议政的有效途径。这次对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程序步骤多、涉及层面广,既肯定工作成绩,也指出存在的问题,评议过程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周密、准备充分;市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全程参与;被评议工作部门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各评议工作组深入调研,及时指导;与会委员及代表积极参与、公正评议,确保了评议工作的顺利推进。
这次常委会听取汇报,开展的评议情况要形成意见,希望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被评议部门要根据评议指出的问题和常委会交办整改的意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立整改时限,报告整改结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要负责地将工作情况向市委作出报告。
现在看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完善专项工作评议的道路上稳步前行,坚持不懈做好这项工作既可行也必要。特别是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开展和参与评议的积极性将会越来越高,被评议单位接受评议的自觉性将会越来越强,评议效果和社会反响一定会越来越好,市人大常委会对此要认真负责,不断完善,使评议工作开展得更深入、更扎实,使其更富有针对性,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后评估工作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后评估情况报告,
这是自去年年底《贵阳市地方性法规后评估办法》颁布实施以来,贵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首次组织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本次评估工作按照合法性、合理性、特色性、操作性、规范性、实效性六项标准,逐项对《规定》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和社会各界的反映进行了分析研究、评价评估,取得了丰富的、实在的成效。
大家知道,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自拥有部分地方立法权限以来,立制了69
部地方性的法规,总体上看,它对于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各项事业进步以及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享受合法权益起到了规范和促进作用,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社会对法律特别是我们的地方性法规的遵从、运用尚未形成,学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仍存在不少问题,法规执行的自觉性、刚性和权威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公布施行的法规从量上看不少;但是,实事求是地分析,很有必要依据《监督法》《立法法》等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开展回头看,既充分肯定取得的进展、实际成效,也要与时俱进,客观冷静分析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依法按程序处理好有关问题。所以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依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这是我们在地方立法工作上的一次创新尝试。开展对《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的后评估就是我市的破题之笔。《规定》颁布施行以来的十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医疗康复、就业和特殊教育等方面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市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是2001年制定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制度不断完善,新要求、新情况决定了需要抓紧对《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因此常委会会议建议全面修订《规定》,使其与上位法衔接、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要按照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把修订《规定》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三、关于对两个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审议工作
本次会议对《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今年4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此后,常委会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市政府的积极配合,高度重视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借鉴,形成二审草案。6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专题报告了条例草案起草、制定和审议情况。本次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大家再次提出意见建议,鉴于社区立法涉及全局,关注重大调整和规范事项具体,我们将依照贵阳市地方立法条例相关规定,对条例进行三审,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要在尊重民意,本次常委会审议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做好三审的相关工作。
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贵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草案表决稿)
》。这是《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重要配套法规之一,对于加强我市湿地保护、促进我市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会后,法制室要按照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抓紧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做好《条例》施行的准备工作。
四、关于加强和做好制度建设工作
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贵阳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制度的议案。推进地方人大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按照“简洁、明了、管用”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常委会启动了人大有关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以保障人大常委会能依法按程序高效有序运转。
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正确、有效行使职权,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提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小组活动暂行办法(草案)》《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修订草案)》《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修订草案)
》等制度,符合工作要求,顺应了时势,规范了程序。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工作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谋事之初,先定制度,行事之际,恪守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有效地行使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必须以制度为抓手,必须严格地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组织形式、议事方式、监督机制和审议程序运转上更加科学规范,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下一步,要认真组织开学习活动。加强对制度的学习掌握和运用,确保制度落到实处。要把各项制度规定的学习纳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只有始终自觉地不折不扣地按制度办事,只有通过不断总结,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地“回头看”,才能及时发现制度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本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贵阳市201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视审计工作,支持审计事业,本次常委会高度评价和积极肯定这次审计报告、财政决算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同步作出了初审报告,希望市人民政府一定要根据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切实整改,这次报告所指出的有关问题,应该是逐条、逐项、逐人依法进行整改。同时,高度重视经常性同步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创造条件积极做好我市财政税收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要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归纳、梳理、起草好审议意见,及时报送市委,希望市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处理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并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报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进行全程跟踪督办。
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的讲话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 忠
(2012年12月11日)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这是2012年的最后一次常委会。2012年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的认真参与下,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遵循地方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依法履职,积极工作,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为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也为即将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三次会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面,结合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我简要讲三点意见:
一、仔细研读,认真领会,把十八大精神与人大工作实践紧密结合,抓好当前和今后各方面工作。
本次会议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十八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政治体制改革作了充分阐述,强调了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按市委工作部署,紧密结合贵阳市人大的工作实践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首先要求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正确的政治方向贯穿于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常委会工作的各方面。
二是要继续做好立法工作。通过行使立法权,把党的主张以法定程序上升为人民的意志。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后一个时期,要抓紧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社区管理、湿地公园立法工作,要注重加强民生领域的立法,开展好立法后评估工作,使地方性法规切实为我市“五位一体”的建设发挥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的作用。要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三是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学习,创新工作方式,探索有效监督途径。要提高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水平和能力,要更加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要精心设计、积极推动、探索和完善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工作。
四是要行使好决定权、任免权。要按照关于大力推进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新形势、新部署、新要求、新目标、新任务,切实在融入各方面和全过程上下功夫,让决定权、任免权的行使,更好地服务于我市各方面工作。
五是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加强代表培训的针对性,重视代表作用发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落实率,充分体现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二、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开好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议程、预备会议日程、大会日程、主席团会议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等文件,通过了关于召开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11月29日,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13年1月下旬在贵阳召开。适时召开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做好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是如期、顺利召开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基础,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市人大常委会第28
次主任会议讨论了二次大会的筹备工作,本次常委会作出了相应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按照工作计划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大会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这次会议的意义,要自觉地、认真地参加大会的各项活动,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充分发挥好全体代表的作用,保证代表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民主权力,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三、抓好立法后评估,抓紧社区立法,确保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阳市地方性法规后评估办法》,审议了《贵阳市城市社区工作条例》立法工作情况报告。突出体现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与时俱进的立法指导思想。
1.关于立法后评估工作。法规从起草到制定出台,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经济社会在不断变化发展,法律法规出于严肃性的考量,每次修订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因此,法律法规天然具有滞后性。同时,由于认识的局限性,法律法规的立法预期与实际执行效率之间,也会有差异,也会有需要修改、调整的地方。为了确保法律法规与社会需要相适应,2010
年开始,全国人大启动了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作为具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为了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保持法规社会适应性,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全国地方人大中积极启动立法后评估工作。通过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可以适时修改地方性法规中与现实经济社会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内容,这是我市在不断健全和完善地方性法规上一次积极的“探索”,是一个良好的“开始”,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督促法规的落实。
2.关于《贵阳市城市社区工作条例》的制定。《条例》是根据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依据变化了的形势和任务需要,也是人大今年常委会立法工作中的重中之重。7月24
日启动调研,11月5日开始起草,常委会由我任组长、成立了领导小组,其他主任会议成员任副组长,陈长发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四个小组,各组独立起草法规草案文本,以期集思广益,集中社会各方的智慧,充分总结前期调研成果,紧密结合贵阳实际,把贵阳市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所形成的“贵阳经验”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科学地固化下来、成功地推广开来。
立法后评估和社区立法工作,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紧密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同时结合贵阳市“五位一体”建设实际,积极发挥立法作用,确保地方性法规与时俱进,永葆生命力。在下一步的立法工作中,要坚持质量第一,质量是法律法规的生命和灵魂。地方法规,要从地方实际出发,反映本地的特殊性,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有效解决本地的实际问题。
本次会议,我们本着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继续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督、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审议了涉及贵阳市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的重点项目、科技创新、门前三包、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文化产业发展、二环四路城市带相关规划编制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山体公园规划和建设、土地储备工作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等三个专项工作报告、六个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四个调研报告。可以说,市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比较丰富的视察、监督、调研成果。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审议意见,有效行使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有利于经济协调发展,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
会议顺利完成了莫惹等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谢谢大家。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
会议上的讲话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李 忠
(2013年7月12日)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草案)》的审议情况,主任会议认真讨论后决定增开的,主要任务或者说唯一的任务就是专项审议并且通过《条例》。据我了解,在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的地方立法史上,经过三次审议程序通过一个地方性法规,尚属首次。这足以证明这个法规的全局性、重要性和特殊性,足以说明作为地方立法机关,所持的“既积极又审慎”态度。我觉得,我和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都应当感到机遇难得、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大家知道,为了巩固和发展我市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实现社区和谐、规范、可持续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工作部署,成立了以主任会议成员为组长、副组长的专门工作班子,抽调工作骨干来抓这个立法。从2012年7月24日在南明区油榨社区服务中心召开《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正式启动我市社区立法工作计算,到今天整整11个半月;从去年11月6
日召开全市社区立法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推进《条例》立法工作的安排意见,全面部署社区立法工作,着手法规起草计算,到今天也已整整8个月零6天;从今年1月28日形成《条例草案》讨论稿至今,又是5个半月。近一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一府两院”等有关各方支持配合下,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积极发挥立法职能作用,举全人大之力推进这一开创性立法的各项工作,提前并且较好的完成了立法任务。具体体现在:
一是抓好立法调研。主要是在各位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通过认真学习研究市委推进改革的有关文件,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市社区相关情况,学习借鉴外地城市先进经验,形成内容丰富的调研报告,确定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目标和重点。二是汇集各方智慧推进起草。通过开门立法、多元起草,在研究阶段性调研成果基础上,用近两个月时间就完成了起草任务。其间,我们还将社区工作立法情况向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作了专题报告,听取了代表的意见建议。今年1月底,形成《条例草案》讨论稿。三是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充分论证。从3月1日起,用了1个月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征求省、市、区、社区和居(村)委会等各方意见,陈长发副主任率刘军秘书长等有关负责人,还专程赴京征求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政部、北大等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的意见。市政府李再勇市长和有关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讨论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经反复研究、修改,于4
月中旬形成法规案,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四是认真审议和修改。4月27
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7月2日,第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在两次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肯定了立法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认为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并加以吸收,《条例草案》逐步趋于成熟。五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及时主动作出汇报。《条例草案》作为一项重要立法,在其调研起草过程中,我们多次将阶段性工作向市委报告,省委副书记、时任市委书记李军同志作出书面批示,充分肯定立法工作成绩,要求我们加快进度,继续抓紧抓好立法各阶段的工作。6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会议认为,市人大常委会高效率高质量开展了调研、起草、制定《条例》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探索过程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到制度,上升到法规,进行固化,有利于推进下一步的工作,这项工作做得很有意义;《条例草案》的内容符合贵阳实际,对各个方面的关系进行了比较好的协调和处理。同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三审。7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行文向陈刚书记汇报,审阅批示同意。
在最近召开的贵阳市领导干部大会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从四个方面对2007年6
月以来贵阳市所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推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全部撤销街道办事处,普遍成立新型社区,探索了社会管理的‘贵阳经验’”,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应当说,《条例》以我市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实践为基础,是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贵阳模式”成熟经验的固化和提升,是充分调研、广听民意、广集民智之集大成者。截止目前通过之时,《条例草案》已十三易其稿,不断完善和成熟。来之不易,值得我们倍加珍惜!这是在座各位,以及不在座的各级各有关各方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按照立法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条例》还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距离公布施行还有一段时日。为了做好下一步工作,确保《条例》顺利出台实施,我在这里提出如下建议:
1.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负责牵头,市人大内司委、常委会办公厅配合,修改形成《条例》说明,做好向省人大常委会报批的准备、协调、对接以及服务工作。
2.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牵头,市人大内司委、常委会法制室、研究室和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局、民政局配合,做好公布《条例》新闻发布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3.市人大内司委负责牵头,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和市政府办公厅、民政局配合,做好《条例》公布后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4.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督促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条例》现有条文的规定,抓好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工作,如社区服务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产生办法、社区服务管理指导目录、购买服务指导意见等等,《条例》一经批准即可尽快出台,为法规批准施行做好准备。
5.超前考虑,市人大常委会牵头,会同市政府、市委宣传部拟定方案,做好法规培训工作。要立足于形式多样,喜闻乐见,要重视媒体支持,社区为主,学习先行,培训武装,要强化人大监督,政府为主,基层组织,市民参与。
以上供同志们参考。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
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李 忠
(2013年11月6日)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这次常委会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各项任务,会议开得顺利、圆满。下面,我就本次会议的有关议程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学习贯彻几个重要的讲话精神
本次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刚在全市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同志们学得很认真,会后要深入学习领会好,全面把握讲话中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概述,并与人大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真正“参”到点子上,“谋”到关键处。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龙超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群山在10月18
日到贵阳视察指导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书面传达学习了李再勇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在座谈会上的汇报材料。希望各位委员也要真学真懂,掌握以上讲话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如陈刚书记强调要充分利用中关村贵阳科技园这个平台,切实加快全市改革开放步伐;龙超云副主任指出要坚定不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贵阳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张群山副主任指出,要走特色化、集聚化、绿色化的发展道路,其支撑点就是科技创新、科技驱动发展等。要仔细钻研,将这些新思路、新谋略转化为人大工作发展的思路、工作的措施及具体的实践。
二、关于专项工作评议
本次会议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刚才,两个部门分别作了报告,对相关专项工作作了认真总结,真正做到了评议与自查两不误、整改与提高两促进;常委会评议工作调研组精心组织部署,深入开展调查,报告详尽科学实用;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代表畅所欲言,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中肯意见。
此次评议的内容与贵阳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戚戚相关,希望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被评议部门要认真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根据评议出的问题和常委会交办整改的意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立整改时限,报告整改结果,务求专项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向市委作出报告。
评议的目的在于整改,通过整改能提高政府执行力。本次会议还书面审议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推进农产品基地建设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承办单位落实整改求真务实,交办整改的意见,做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下一步,常委会还应加强对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指导,对此次会议专项评议所形成的评议意见及时反馈“一府两院”,并对整改期限提出要求,整改期满后,常委会要跟踪问效,检查整改情况,有效防止工作评议轰轰烈烈,评议意见轻描谈写,整改效果不够明显问题的发生。
三、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报告。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是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和要求,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做好代表建议工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今年以来,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理效率,注重办理质量:一是注重代表建议质量,把好建议提出关;二是注重规范办理工作,把好建议办理关;三是注重督促跟踪检查,把好建议督办关;四是注重建议办理实效,把好办理质量关。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有力,健全完善机制,明确办理责任,办理实效突出,实现了办复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的双百。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今年建议办理工作仍存在少数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沟通代表不到位,部分代表建议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高度重视,探索改进空间,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
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也是省委、省政府对贵阳市的要求。与会人员认为,自2007
年我市正式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来,我市围绕创建目标和考核指标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在推进创模工作中,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创模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得到了有力地推进。目前,26项创模考核指标中18项已达标,8项指标仍有差距,下一步,应对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举全市之力,奋力攻坚,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强化创模工作。
本次会议,市人大城建环保委、选任联委分别书面提交了关于我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搞好调研工作,有利于人大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更好地依法行政,也为人大履职提供决策参考。与会人员认为,两份调研报告选题有“精度”、调查有“广度”、报告有“深度”,下一步要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工作,及时将调研成果报告交付“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认真收集和反馈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更好地为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决定权服务,确保成果转化取得扎实效果。
本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本级
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有关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要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归纳、梳理、起草好审议意见,及时送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同时专报市委。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现在已临近岁末,各方面的任务都比较繁重。希望有关方面再接再厉、加紧工作,确保本年度人大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谢谢大家!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李 忠
(2015年12月30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今年议题计划安排的最后一次会议,此次会议各项议题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会议开得很顺利。下面,结合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我谈几点意见。
一、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坚定“一个目标”“三个建成”奋斗目标
在全市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十二五”收官、“十三五”开局的关键时刻,市委九届五次全会胜利召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刚发表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新就《建议(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客观全面总结了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分析“十三五”时期发展面临的重大机遇,提出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建成大数据综合创新试验区,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成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即“一个目标”“三个建成”的奋斗目标,明晰了坚持改革创新、精准发力,纵深推进“六大工程”,坚定不移守底线走新路打造升级版的战略路径,确定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为我市未来五年的工作确定了目标、提出了任务、明晰了路径、点出了重点,是我们开展好包括人大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学习贯彻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不遗余力地抓好落实,毫不动摇、毫不懈怠、丝毫不差的按照全会精神推动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市各级人大、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要以全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依法履职、主动履职、创新履职、高效履职。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自2012年选举产生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出创新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开展了20余个首次,与市委提出的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的要求相一致。我以为,打造创新型城市包含制度创新、理念创新等方方面面,人大工作当然属于其中,而且是个重点。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秉承创新理念,积极探索,不断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关于常委会2015年工作报告、2016年工作要点和议题计划
客观、全面、准确的总结常委会一年的工作,向人民代表大会作报告是市人大常委接受代表大会监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形式。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秉承创新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的思路,依法履职扎实有效、各项工作取得新实绩。比如,制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大数据地方性法规;组织视察畅通工程二期1.5环建设情况、禁毒工作情况;对《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等等。这些工作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都进行了全面、客观的总结和体现,将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向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报告,接受监督。
对于2016年工作要点和议题计划,常委会反复思考、慎重拿捏。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形成2016年初步安排后,召开多次座谈会,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全部参加,逐一听取各家安排,共同探讨、思考、琢磨。此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工作要点、议题计划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反复修改、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后形成的,全面体现了常委会2016年的工作安排。我以为,这种形式非常好,在市人大常委会历史上也是首次,通过交流,进一步明确了重难点、关注点、兴奋点,为2016年常委会依法履职、有效履职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次常委会会议,各位组成人员对工作报告、工作要点和议题计划进行了充分的审议,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我们将充分吸纳,进一步充实报告内容、完善明年各项工作。
三、关于市发改委就我市“十二五”规划个别指标未达到预期目标情况所作的说明
针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社会R&D占GDP比重、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项指标未达到“十二五”规划目标这一问题,市发改委负责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到会,实事求是的向常委会作出详细说明,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十二五”规划是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审查和批准的,具有法定效力,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规划要求、目标开展工作。这也充分体现出市人民政府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宪法法律要求。
当然,三项指标未完成也有其客观原因,“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居民消费市场、消费方式、消费结构显著变化,深化改革不断向前,这些都客观影响了“十二五”规划的完成。但,这绝不是我们推脱责任、麻痹大意的理由,同时,也提醒我们,面对经济发展日新月异、面对我国经济进入新境界,我们要非常敏锐、非常警醒,主动适应、积极跟进。当前,“十三五”规划正在加紧编制,此次常委会也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调研的报告,其目的就是为了监督、支持市人民政府开展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制定目标任务。希望市人民政府按照市委九届五次全会《规划建议》提出的要求,加强研究、科学研判,制定好“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提交即将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
“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乡面貌变化之快,全体市民有目共睹,最有发言权。“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特别是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刚到任以来,我们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抢抓机遇、奋力拼搏、攻坚克难,全市上下谋发展、盼赶超的干劲足、氛围浓,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比如,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全市GDP从五年前1122亿元增长到2800多亿元,增长了近1.55倍,年均增长约15%
,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在全国省会城市中连续排名第一,在新兴城市中排名跃居首位。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大数据产业蓬勃发展、抢占先机。大力实施扶贫攻坚,在全省率先实现“整市脱贫”、率先消除绝对贫困,等等。这些都充分说明我们“守底线、走新路、打造升级版”的路径选对了,也充分体现了“一府两院”的负责担当、积极作为,当然,这也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履职和有力促进。
四、关于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和“两院”公正司法的报告
按照市委要求,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正司法的报告,我以为,这是非常重要、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迫切的,充分体现出市委着力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心和力度。单从职责划分来看,我以为,市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权就是依法监督、科学立法,而“一府两院”的主要职责就是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依法治市是必由之路,任重而道远。
“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是宪法法律的要求,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一府两院”能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关系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常委会必须依法开展监督,这完全符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完全符合“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完全符合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
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工作报告,我们充分感受到,市人民政府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深入有力,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信息公开取得实质性进展,“数据铁笼”计划建设有序推进,初步实现了权力运行可视化、监督具体化、管理预判化,切实管住了人、管住了事、管住了权;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强化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公开;市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主线,把握互联网、大数据发展新形势,积极构建开放、透明、便利的阳光司法体制。可以说,2015
年,“一府两院”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积极探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五、关于《贵阳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办法(草案)》
此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贵阳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办法(草案)》,决定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交由367名市人大代表审议,可见其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提出更高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及时修改《立法法》;今年9月,张德江委员长出席第二十一届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抓紧修改地方立法条例;今年4月,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对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出新要求;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黄咏梅等20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修改《贵阳市地方立法条例》的议案。正是在这些背景和要求下,常委会紧锣密鼓、有序推进条例的修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立法法》要求,完善了立法活动和原则,修改了立法权限,落实了中央“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的要求,同时通过健全审议和表决机制、细化审议重点、增加专题辩论和单独表决、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等方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因此,代表辞职办法的修改,常委会非常敏锐、非常谨慎。此次修改,主要是针对代表履职实践中暴露出的一些突出问题,比如,代表空缺或者不积极履职导致原选区选民利益受损等。修改后的办法明确了代表辞职分为自愿辞职和建议辞职两种情形,重点对未经批准一年内两次不参加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等五条代表辞职有关情形作了修改、明确类型,增加了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激励代表增强责任意识、促进代表依法履职。为确保办法的修改能够得到代表们的认可,常委会首次召开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本次会议,常委会还进行了重要的人事任免,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数据产业发展、《贵阳市民用节能建筑条例》贯彻执行、全市基层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审议、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希望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吸纳,进一步改进工作。
同志们,胜利闭幕的市委九届五次全会为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擘画出清晰的路线图,吹响了蹄疾步稳的号角。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即将召开,这是全市人民的盛会,筹备好这次会议是当前最重要的任务,目前,筹备工作已经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希望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全体机关干部共同努力,希望“一府两院”、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密切支持和配合,希望大家加强统筹、严格标准、细化分工,把工作作到细致、极致、精致,为大会的顺利召开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明年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李 忠
(2015年9月1日)
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同志们:
这次常委会会议在与会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各项预定任务,会议开得圆满顺利。
下面,结合会议的主要议题,我讲几点意见:
一、围绕市委关于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数据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贵阳市是贵州省、甚至全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先行者、领跑者,2013年9
月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挂牌为标志,拉开了我市建设大数据产业的序幕,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上下的奋力拼搏下,经过近两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市大数据产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多个领域实现重要突破,初步形成了以大数据为引领,推动“守底线、走新路,打造升级版”的态势。这次常委会专门听取汇报,事前是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的,既调研、听汇报,又实地视察,看和听结合起来,既充分肯定取得的成绩,同时,又负责任的提出意见建议,体现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职权,特别是将帮助查找我市在促进大数据产业聚集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作为视察重点,通过开展产业项目实地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完成了视察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审议了政府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视察报告,梳理出了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存在标准不统一、统筹不全面、认识不到位、建设不够快等问题,提出建立科学实用标准,夯实大数据产业发展根基,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各层次协调发展等建议。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市关于大数据产业的工作部署,加大对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监督力度,持续开展相关监督工作,支持大数据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将贵阳市打造成为全国大数据产业先行区目标的实现。
最近,我们按照省委相关部署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刚8月4
日的批示精神,正在启动我市大数据法规草案起草调研工作。毫无疑问,大数据产业立法必将对我市大数据产业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作为地方立法机关,我们要凝聚共识、群策群力、埋头苦干,调动整合各方资源,及时保质保量的把这项工作完成好。
二、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相关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15
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在审议中,大家对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初审报告都很赞同,既充分肯定了成绩,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希望市政府要认真分析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主动适应经济运行新常态,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等方面,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注重过程监督,财政经济委员会要跟踪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对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客观、公正、真实的分析和判断,跟踪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了深入推进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视察组,以问题为导向对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形成了扎实的视察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完全同意视察组的意见。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公正严格司法,严格履行审判监督职责,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市中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深化对审判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和方法,进一步加强审监队伍建设,更好地做好我市审判监督工作的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突出专题询问的针对性
这次常委会会议主要开展对我市基层卫生工作和全市林地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通过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工作报告和此次专题询问,我们可以发现,近年来,我市基层卫生工作紧紧围绕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不断推进基层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强化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还有差距,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卫生资源相对不足、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薄弱、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滞后等。希望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逐步解决好我市基层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
林地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工作是贯彻省政府提出的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的要求,也是贵阳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和严守“两条底线”的需要。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于7月下旬,对市政府推进林地红线划定和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精心准备了此次专题询问。在调研和询问中发现,我市林地红线划定和管理工作还存在规划不统一、管理不够严格、对林农的激励不够等问题。审议中,大家提出要重视规划的统一、实现协调一致、探索建立激励机制等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建议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促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询问权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权力,是人大监督权的题中应有之义,行使好这一权力,是法律的要求、人民的期待、代表的呼声,也是政府的愿望。市人大常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组织有计划、有组织、有准备地集中对特定议题展开的专题询问,在内容形式、程序规则、方式方法、理论研究上,要不断地完善创新、不断地丰富发展。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充分发挥其针对性、直接性、互动性等特点,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更加深入,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的实效。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贵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贯彻执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贵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和贯彻实施报告。开展民用建筑节能执法检查是常委会今年的议题计划之一。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肯定了《条例》自颁布施行以来,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收到的成效。同时,也真诚地指出了《条例》执行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重视不够、宣传工作不深入、统筹工作不强等。从长远来说,做好民用建筑节能这项工作还需要下功夫、求突破、花力气。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督促各级政府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落实《条例》。
五、建立市人大代表辞职制度,推动代表更好履职
会议审议了《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暂行办法(草案)》议案和起草说明。
尝试建立人大代表辞职制度,是完善选举制度,提高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的一种积极有益的探索,也是新常态下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挑战。今年6月,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代表工作提出了新要求。2014年9月15日,在贵阳市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会议上,陈刚书记也指出,要把好人大代表入口关,真正做到让代表从群众中来;把好人大代表履职关,真正做到让代表到群众中去,通过从制度上对人大代表履行职务进行有效约束,有效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要把好人大代表出口关,真正做到及时将不合格的代表清除出去,要通过理顺机制体制,纠正“履不履职一个样、履职好坏一个样”的现象。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后,主任会议成员即对人大代表工作进行深入调研,特别是认真学习和研究各区(市、县)正在试行和积累的好做法。此次审议的《暂行办法》共十五条,包含了人大代表辞职的基本原则,界定了人大代表辞职的情形,规范了相应的工作程序等。本次常委会委员对《暂行办法》提出了一些富有见地、很负责任的意见和建议,这次常委会议后,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和办公厅要认真进行梳理研究,及时吸收采纳,形成暂行办法(草案),提请下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同志们,此次常委会会议我们还邀请了部分大学生代表参加旁听。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完善旁听、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相关制度,精心组织,争取让更多的市人大代表,社会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人民群众都能参与其中。
借此机会说说以上意见,谢谢大家。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李 忠
(2015年7月8日)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议程比较多,任务比较重,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下面,结合会议审议情况,我谈几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中共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
今年4月30
日,市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这是继市委出台《中共贵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后,以市委名义出台的关于人大相关工作的重要文件。两个意见对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立健全人大主导地方立法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保障,强化人大监督责任、明确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强化人大监督责任,完善人大监督方式,依法开展人大监督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全市上下要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关键地位和重要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龙超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等领导高度肯定这两个意见,并作了重要批示,对贵阳市人大在中共贵阳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把握新机遇、适应新常态,主动作为、勇于创新,自觉将党委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切实承担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政治使命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贵阳市人大推介好的做法,继续发扬主动有为精神,以改革创新的实践探索开拓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为切实落实两个《意见》精神,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目标、分解责任、细化分工、明确时限。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将两个《意见》作为开展立法和监督工作的重要指针,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找准着力点和结合点,切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努力推动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的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科学、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二、关于审议的三个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2年-2016年)(修改草案)》《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正案(草案)》《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对《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此次会议审议了《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正案(草案)》,《草案》重新定义了重大事项的概念,归纳梳理了决议决定、报告和备案事项,增加了关于重大事项议题来源、议题计划提出和确立时间、审议表决程序的规定,这样一是进一步清晰界定了重大事项的范围,二是注重处理好党委决策权、人大决定权、政府行政权的关系,保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的落实,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更为明晰,操作性更强,更加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更加适应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新形势。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草案》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建议,会后请市人大法制委对《草案》文本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进入二审程序。
2012年6月21
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2年-2016年)》。《立法规划》实施三年来,共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15件,对指导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而随着我市创新驱动?区域合作战略、全面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目标的确定和实施等形势的发展变化,以及新修订《立法法》和《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法律、意见的出台,对新时期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可以说,《立法规划》的修改恰逢其时。修改后的《立法规划》精雕细琢,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急需先立、成熟先立,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质量、立改废释并重的原则,兼顾了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以及当前立法任务等情况,深入分析了立法规划项目的社会条件,妥善处理了法律稳定性和改革变动性的关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符合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和要求,实现了科学、民主、有序、高效立法。会后,常委会办公厅要配合市人大法制委,与一府两院相关部门逐条对接完善《立法规划》,同时呈报市级有关领导,并将所征求意见认真梳理汇总后报送市委,务必保证《立法规划》的可执行性和权威性。
此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是服务和保障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的主要途径,也是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代表的重要方式,关系到人大常委会能否依法行使好法定职权,亦关系到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的效果。市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履职以来,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理效率、注重办理质量,积极探索出一套新做法、新经验,为修订完善《办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经验。此次修订对《办法》进行了作出较为系统的调整,促进了相关工作的更加规范化,从而有效保障了代表的依法履职,促进了本市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市人大常委会要切实转变作风,完善办理机制,努力提高代表建议落实率,调动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关于对《贵阳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的立法后评估
蔬菜是城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维系着千家万户,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对《贵阳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发展民生提供法制保证的指导思想。
本次评估工作按照合法性、合理性、特色性、操作性、规范性、实效性六项标准,逐项对《办法》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和社会各界的反映进行了分析评价。通过评估,我们了解到《办法》施行二十年来,在规范、引领和推动贵阳市蔬菜基地的建设和保护工作进而稳定蔬菜基地面积、保障市民“菜篮子”需求、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我们也看到,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卖菜难、市民买菜贵的问题日益凸显。《办法》对于贵阳市蔬菜基地的建设和保护工作的促进作用在不断地减弱,在规范性、约束性、可操作性上的缺失,有待修订完善。因此常委会会议建议全面修订《规定》,以强化地方立法对于我市蔬菜基地的建设和保护工作的规范引领和推动作用。修订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科学合理地对《办法》进行修订,用法治思维确保城市“菜篮子”健康发展。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四、关于对《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推进教育立市战略实施的决定》的执法检查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贯彻实施《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情况的报告。开展《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执法检查是常委会每年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本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执法检查组,举常委会之力,采取市、区(县、市)联动的形式,通过听取汇报、召开相关部门和单位座谈会、手机信息、实地视察等方式,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全方位检查。三年来,贵阳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取得了显著成绩,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执行《条例》;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条例》为依据,加强司法保障、打击违法犯罪、保护生态环境。《条例》充分发挥了其促进、保障、规范、和引导作用,但是,检查中发现,当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一些甚至还是老大难的问题。当前,党中央和国务院越来越重视生态问题,今年4月还专门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这个意见和《条例》,切实改进相关问题,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努力坚守好生态改善的底线。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贯彻执行《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推进教育立市战略实施的决定》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教育发展大会召开及《决定》颁布实施一年来,通过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区(市、县)两级人大的共同努力,大力推动教育立市战略的稳步实施,初步形成了“大统筹、大投入、大发展、大成效”的教育格局。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要及时将执法检查成果报告交付“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认真收集和反馈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更好地为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决定权服务,确保成果转化取得扎实效果。
本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修订案草案》的议案及起草说明、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贵阳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等。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一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希望大家下半年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奋发的活力、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方面工作。
谢谢大家!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李 忠
(2015年4月29日)
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会议开得很成功。会议审议通过了《贵阳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关于201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扶贫开发三项工作进行了评议等事项。会后,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将审议意见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同时专报市委。下面,结合会议的主要议题,我讲几点意见:
一、贯彻落实新立法法,在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上下功夫
为适应立法工作的现实需要,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立法法,这对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
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规保障,做到“各项改革于法有据”。本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贵阳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草案)》就是一个例证。综保区是贵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平台,是发挥贵阳开放型经济引领辐射作用,成为全省对外开放“桥头堡”和经济加速发展“新引擎”的重要平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刚多次实地调研,安排部署综保区工作,市委也专门出台加快综保区发展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有责任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支持综保区发展,规范相关区域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把综保区的建设发展纳入法治轨道,《条例》由此应运而生,正当其时。
另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市,需要更多管用、实用、好用的地方性法规。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各方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有些问题需要立法予以规范、引领。这就要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新立法法的要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做到立法工作既要有前瞻性,又不脱离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既要正确处理好权、责关系,又不能听由部门左右甚至主导立法,通过立法来扩权、确权、固权,谋取部门私利;既要满足政府社会治理和服务需要,又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享受到立法带来的制度红利、法治红利。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立法法,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努力在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上下功夫,为人民立法、立管用之法,以增强地方性法规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为目标,使地方性法规能够真正解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实际问题。
二、综合运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手段,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
就某一方面的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监督形式。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去年10月,市委做出了“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的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积极参与,将禁毒工作作为监督重点,组成工作视察组,多次深入开展视察、调研,抓住突出问题紧盯不放,提出了多条刚性建议和意见,目前,全市禁毒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加大对禁毒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人民禁毒战争实现“一年建机制、两年见成效、三年见拐点”的目标任务。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确保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遵守和执行有着重要意义。目前,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还存在机构不健全、流程不完善等问题,规范性文件延报错报漏报情况仍然存在,做好这项工作还需要下功夫、花力气。下一步,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完善备案审查机制,加强力量,与全市各级人大加强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
三、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工作评议成果,在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上下功夫
本次常委会会议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对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扶贫开发三方面工作进行了评议。可以说,三项工作评议都直面问题,查找不足,评出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三个部门分别作了工作情况报告,并对相关专项工作作了认真总结;常委会评议工作调研组汇报了调研情况;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代表畅所欲言,既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作了很好的发言。应该说,此次工作评议充满了民主坦诚、团结鼓劲的气氛,体现了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的作风。会后,请评议组及时拟定评议意见,提交下一次主任会议审议。
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监督法》,加大对“一府两院”监督力度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交流工作、互通信息的重要平台。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与支持并重的、监督是寓于支持当中的。被评议的政府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充分吸纳评议成果,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在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上多花点时间,多下些功夫。
本次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乡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报告、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公正司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正司法工作情况报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同志们,此次常委会会议我们还邀请了贵阳学院的10名优秀大学生参加旁听。让高校大学生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市人大常委会实行市民旁听制度的一次延伸和探索,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完善旁听、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相关机制,精心组织,争取让更多的人大代表,各方人士都能参与其中。
谢谢同志们。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李 忠
(2014年7月17日)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这次常委会会议时间紧、议题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各项任务,会议开得顺利、圆满。审议过程中,大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进行认真梳理,跟踪督促审议意见办理。市政府要按照本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形成的意见,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下面,结合会议的主要议题,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已有一年,这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法规实际执行情况,是必要的。
《条例》执法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高新区、经开区生态文明示范试点企业,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农村基础设施、循环农业、乡村清洁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疏老城、建新城”项目,环境质量检测工作,森林资源、水资源保护,部分单位“门前三包”责任执行情况等;先后召开座谈会15次,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33条。
一年来,我市在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意见、决定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条例》及相关意见、决定的贯彻执行仍然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比如,宣传教育工作不够深入,对《条例》的学习和认识还需要深化;市政府及主管部门统筹、督促、指导、调度等方面的工作力度还需要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和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工业项目环境设施建设和市场存在漏洞,时紧时松;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状况不容乐观等。本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我市贯彻执行《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情况的报告和检查报告。
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工作方式,是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执法检查的目的,就是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加强检查意见的督办。因此,这次执法检查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涉及的各级各部门不仅要拟定落实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而且还要限期报告办理情况。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组织好跟踪督办,可以通过视察、调查等方式,实施跟踪监督,及时提出督办意见。对敷衍应付、落实不力的,还可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促其落实办理。此外,还要通过媒体公布执法检查及落实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效果。
《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是促进贵阳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可靠法律保障,对于坚定不移地守住“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两条底线”,奋力走出一条西部欠发达城市经济发展与生态改善“双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认真贯彻好、执行好《条例》和相关意见、决定。
二、积极回应民众关切,切实履行人大职责
这次会议就两件关系民生的大事进行了审议,一是《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后评估,二是对贵阳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专项评议。
《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自1995年12月15
日公布实施以来,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千百年来的陋习,树立了殡葬新风,对我市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都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其积极意义和取得的成效可圈可点。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办法》中部分规定已不适应上位法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不适应当前殡葬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常委会会议建议对《办法》启动修订程序,使其与上位法相适应,与我市殡葬改革发展新形势相协调是必要和正确的。殡葬改革是重大社会习俗改革,关系社会文明进步,我们要着眼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殡葬需求为着力点,做好相关工作。要按照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把修订《办法》列入立法计划,按程序进行全面修订;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做好《办法》修订的各项工作。
今年3月17
日,市委召开了全市教育发展大会,确定教育立市思想,全市上下对重视教育、抓好教育有广泛共识。居于这种共识,我们将关注教育事业发展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依法进行法律监督。这次常委会会议对贵阳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评议,旨在通过工作评议,全面了解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在评议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欣喜地看到通过市区两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我市在入学机会公平、办学条件改善、质量管理提升、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教育硬件设施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强力实施“教育立市”战略的要求、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对于此次评议提出的问题和常委会交办整改的意见,希望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被评议部门要认真制订整改方案,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报告整改结果,务求专项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由于各方面原因,我市城乡违法建筑问题较为突出,扰乱了城乡规划的执行,制约了城市建设发展,严重侵蚀城市公共资源,破坏城市形象。依法打击违法建设是广大市民的强烈呼声,围绕守住两条底线,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的要求,在全市上下组织开展强有力的控违拆违工作,有效遏制违法建筑蔓延势头,抓得准,做得实。这次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乡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决定》,是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具体体现,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高度一致,大家认为非常必要,恰逢其时。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专委会要把决定实施执行作为行使职权、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既要有鲜明的态度,也要有实际的行动,围绕这方面开展好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要增强开展此项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意识,克服麻木不仁、无所作为的思想,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切实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一方面,市人大常委会要依法纳入重要监督内容,跟踪做好;另一方面,要自觉接受市委的领导,善于把市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变成国家意志。要加强与市政府的联系与沟通,尊重政府依法行使行政权。同时,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还要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发挥人大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优势,通过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完善人大联系代表制度和代表联系选民的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为切实履行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保证。我们应该继续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着眼于事关贵阳全局、事关长远的问题,找准行使决定权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适时作出决定,促进职能作用更全面地发挥。
本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贵阳市统计监督管理规定(修订草案)》、提请审议和废止《贵阳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办法》的议案、对《贵阳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后评估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审查和批准贵阳市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书面审议了《贵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两严一降”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要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归纳梳理,起草好审议意见,及时送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同时专报市委。
谢谢大家!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 忠
(2012年7月30日)
同志们:
本次常委会时间虽然不长、但议题很重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和《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2012
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也提交了半年工作书面报告。这是我市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一系列重大部署的重要活动,是我市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会议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特别是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再勇同志百忙之中亲自到会作工作报告。充分反映了市人民政府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充分体现了市人民政府对人民群众负责、对人大代表负责,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和为民意识,当然也体现了再勇市长包容大度、谦虚谨慎的个性魅力和负责任的态度。这里,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再勇市长的光临再次表示诚挚的敬意!
再勇市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对我市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总结全面详实、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客观具体,提出的工作要求扎实有力,务实有效,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发展方向。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要完成好全市既定的目标任务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上半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紧紧抓住国发2
号文件的历史性机遇,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两加一推”的主基调,坚持走科学发展路、加快建生态文明市,齐心协力、奋力赶超,各项工作强势推进,取得了显着成绩。一是努力实现了经济增速较快,结构较优,效益较好。一些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在全国省会城市的位置前移。工业园区和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工业经济振兴初见成效;现代服务业发展态势强劲,旅游、会展、金融、物流等超常规增长;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二是民生持续有效改善。居民收入不断提高,物价水平趋于平稳,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发展后劲不断增强。一批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功能性设施、新城开发强力推进,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增强了发展后劲。从上半年工作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经济平稳增长,结构调整加快,运行质量提高,民生继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
我们应该看到,我市上半年所取得的各项成绩,是在欧洲发生欧债危机、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国际政治动荡加剧、国家领土纠纷频发,国内经济下行压力
加大、宏观经济不景气等不容乐观的形势下取得的。全市广大干部和群众努力克服了重重的困难,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能够取得如此好的成绩,实属难得,来之不易。当然,我们也看到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仍然严峻,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进度不理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下半年,我们要按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军同志在全市半年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止滑回升,正确处理关系长远的若干重大问题,认真执行国家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把保增长作为重大的经济任务和重大的政治任务,放在首要位置,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科学的方法,坚持速度与质量统一、工业与环保统一、经济与民生统一、发展与稳定统一,当前与长远的统一,坚持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高度重视各项改善民生政策措施的工作力度,实现发展指数和幸福指数同步提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在全省巩固好、发展好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中更好地作表率、走前列、做贡献。
此次常委会还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半年工作报告。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国发2号文件、省十一次党代会、市九次党代会和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坚持把市委重大决策、政府履职工作重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作为人大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创新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以新的精神面貌、新的工作姿态、新的工作力度、新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重点工作突出、常规工作推进,在扎实助推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动落实市政府“十件实事”、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主任会议督办重点代表建议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6月19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军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助推’活动组织严密,成效显著,各方反映良好。这说明市人大在李忠主任领导下,工作思路正确,既服务了大局,又很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作用。望总结成功经验,深入推进类似主题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贴近中心,服务中心,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一如既往地支持“一府两院”抓好各项工作,为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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