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纠错应与“四个全面”战略实践合拍

容错纠错应与“四个全面”战略实践合拍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为全党提出了艰巨复杂的任务,又有效监督制约了权力。艰巨复杂的改革发展任务决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作为”,但在有效制约监督权力的情况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却不想担当、不敢担当、不能担当,导致改革发展面临“中梗阻”。因此,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为改革者撑腰鼓劲、推进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   ***总书记针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构建容错纠错机制的任务,并明确了“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标准。各地在结合具体实际的基础上努力将构建容错纠错机制的要求具体化,明确了容错纠错的具体内容及其操作流程,初步建立了一些制度规范,将容错纠错的基本要求落实到实践之中。构建容错纠错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将其置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来谋划,紧密结合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战略的伟大实践来进行。构建容错纠错机制必须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构建容错纠错机制要立足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决不允许有丝毫偏离。党的十八大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了在建党一百年时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党对人民的政治承诺。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人民幸福作为价值追求,以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基本要求,以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发展为基本任务,以努力解决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基本目标,努力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让人民群众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实惠,过上幸福生活。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将这一任务放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中总体谋划,从整体上加以推进,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主政治不断完善,文化软实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生活不断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的奋斗目标。为实现既定目标,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成果。   全面决胜小康社会是一项前所未有的重大系统工程,既涉及发展观念的变革,也涉及发展动力的调整,还涉及经济结构的改革,牵涉领域之广,触及利益之深,化解矛盾之难,都是前所未有的,是一场名副其实的攻坚战。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离不开具体的实践探索,离不开容错和纠错的良好环境。构建容错纠错机制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  构建容错纠错机制要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为前提,决不允许改革止步或跑偏。改革是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在四十年的艰难探索历程中,我们党始终坚持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思路,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行大胆探索,积累改革经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总结已有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提出了“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的改革方法论。顶层设计为摸着石头过河指明方向,摸着石头过河为顶层设计积累更多经验,两者的辩证统一确保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当前的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既要消除思想观念障碍,又要突破各种利益藩篱,改革涉及利益调整的深度和广度都前所未有,影响改革的因素更加复杂。改革的任务艰巨性和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决定了改革结果的不确定性,更容易形成多干可能多错的“洗碗效应”
。这些都会增加改革者的顾虑,滋生趋利避害的心理,进而产生不愿改革、不想改革、不敢改革的问题。  因此,新时代容错纠错机制建设的特殊使命就是通过支持保护那些作风正派、锐意进取、敢于担当的改革者,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政治氛围,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拥护改革、支持改革、鼓励改革、强化担当,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容错是容忍改革探索中非主观过错,但决不容忍不改革的错,决不容忍对执行顶层设计打折扣、搞变通的错,更决不容忍偏离正确改革方向的错。构建容错纠错机制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构建容错纠错机制必须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为前提,决不是要纵容违纪违法行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深刻总结依法治国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党继续推进理论创新,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这一战略认为,只有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须将法治原则贯穿到管党治党、国家治理、社会生活和军队建设的各个领域,真正实现法治原则的“全覆盖”;必须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到国家法治体系之中,大力推进党纪国法一体建设;必须正确处理纪法关系,既强调纪法分开、法法独立,又强调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必须明确纪法功能,强调党内法规是党员的行为底线,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的性质宗旨决定党纪先于国法、严于国法,将纪律挺在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这些重大的理论创新为构建容错纠错机制提供了基本理论遵循。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容错纠错机制建设,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必须落实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基本要求,必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容错纠错机制建设,必须明确可容之“错”的边界,尽量做到边界清晰;必须列出负面清单,划出改革创新的底线和红线,划出“禁区”和“雷区”;必须坚持“容错”的同时及时“纠错”,防止“小错误”发展成“大错误”
;必须坚持防范在先、纪在法前、纪法并用;必须坚持严管厚爱的有机统一,教育引导干部知敬畏、守底线,决不能放任纵容干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容错纠错机制建设,必须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制度体系,这就是按照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和激励约束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失误认定制度、评估分析制度、校正调适制度、核查监督制度等基本制度,以科学的程序确保容错纠错依法依规进行,收到预期的效果。构建容错纠错机制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构建容错纠错机制要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前提,决不允许“打开另一扇窗”。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现实状况,***总书记在管党治党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这就是紧紧抓住党的建设的主题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清除了管党治党道路上的“拦路虎”和“绊脚石”,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党内政治生态明显改善,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  政治建设的全面加强、理想信念的进一步强化、党内法规的逐步完善、作风建设的持续深入、纪律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在给权力套上了制度的笼子、有效解决了“乱作为”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敢担当、想干事、有作为的风险。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因能力不足“不能为”,因动力不足“不想为”,因担当不足“不敢为”,因担心“为而出错”而“不愿为”等问题日益突出,“怕而不为”
成为影响一些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共性心态。  ***总书记指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决不能成为“烂尾楼”,必须保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决纠正“束缚了手脚”的错误认识,摒弃“何必当真”的错误观念,调整“干一下得了”的错误心态,改变“得过且过”的错误想法,自觉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要努力营造容错纠错的文化氛围,通过制度建设和执行,提高全党对改革创新中探索性失误的容忍度,为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党员干部建功立业提供足够的机会和空间。  (作者单位系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本文系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资助项目“新时代构建容错纠错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LZ2017009)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rulaiwenku.com/112821.html
(0)
上一篇 2022年5月14日
下一篇 2022年5月14日

相关推荐

搜索资料 全部分类 搜索教程
扫码关注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微信咨询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