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教督办〔2021〕4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贵港市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
质量监测视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了加强对贵港市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贵港市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视导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港市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
质量监测视导工作方案
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于2021年5月27—28日进行,为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协同上级委派的专家对各县、市、区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进行视导。工作方案如下:
一、视导对象
各县、市、区及参测样本校。
二、视导时间
2021年5月24日至5月28日。
三、视导小组安排
全市分五个视导小组,视导小组由若干视导人员组成,分赴各县、市、区开展工作。具体视导工作人员信息见附件。
四、视导内容
(一)检查各县、市、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落实情况。
具体要做到“五查”:一是检查领导小组是否职责明确,分工合理;二是检查保密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保密工作是否到位;三是检查培训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包括师生信息上报工作的培训、质量监测组织工作的培训、现场测试工作程序与要求的培训和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的培训;四是检查疫情防控与应急事件处置预案;五是检查样本校准备工作情况。
(二)检查样本校质量监测前期准备工作和测试中各项工作流程的实施情况。
监测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检查八个方面:一是检查宣传工作是否到位;二是检查各项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包括疫情防控、断电、断网、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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