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201x年,全区上下全面落实***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把强化环境保护作为推进贾汪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和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环保重点任务。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制定《贾汪区201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实施大气类减排项目20个,完成减排二氧化硫4888吨、氮氧化物4612吨,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全区优良天数比率持续提升,优良天数达236天,PM2.5平均浓度有效下降,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
特别是开展201x-201x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工作以来,共出动专项执法检查1400余人次,对全区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大气污染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企业300余家,对45家企业进行了查处,立案处罚550余万,累计拆除燃煤锅炉426台。对4家钢铁和水泥企业实施限产到50%;对4家重点焦化企业实施出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以上,限产到30%;对27家砖瓦企业、16家水泥粉磨站、45家家具企业及港口、混凝土搅拌站等118家企业实施断电停产措施;对50家违法企业进行取缔。
2.水污染防治方面。制定《贾汪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成减排化学需氧量470.1吨、氨氮62.05吨,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指标;督促实施涉及水污染物排放4家焦化企业干熄焦及废水处理回用及1家制药企业多效蒸发等5家企业清洁化技术改造;完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并形成数据上报省厅,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水量达标率100%,所有项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评价标准。
3.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完成部分农用地土壤和水稻样品采集工作,对关闭的3家化工企业和5家涉重企业的遗留地块进行核实和排查,纳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企业名单;完成省、市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结合土壤详查,组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农用地取样监测结果,建立动态项目库;完成省厅下达的6家清洁生产企业任务。
4.环境执法监管方面。实施环保专项行动,充分利用《环保法》震慑力,启动连日计罚、查封扣押、移交司法机关等强制措施,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和市“4+2”执法检查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完成钢铁企业烧结机脱硫旁路拆除任务,实施焦化企业烟气脱硝工程、封闭式物料大棚、洗车台、密闭输送廊道建设以及熄焦废水深度处理改造工程;实施化工园区一企一管,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等。现场执法3200余人次,检查企业1060家次,“双随机”、夜查360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01家次,关停取缔43家企业,限产停产114家,立案处罚161件,查封扣押6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交公安1件。切实化解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受理环境信访案件685件,其中省部级4件,处理率100%。及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答复满意率为100%。
5.“263”专项行动计划方面。共安排11类重点任务98项工程,成效显著,多次得到省、市“263”的肯定和认可。编制印发年度计划和方案,收集整理专项行动档案资料千余份,召开专项行动会议20余次,下发抄告单、交办单500余次,现场督察排污企业5000余人次,下发整改交办清单200余条,各部门梳理整改问题清单500余件次,排查全区环境隐患问题450余项;先后曝光典型环境问题110余件;主动追责问责,对存在问题严重的相关企业和部门,问责企业10家、约谈企业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80人。结合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系统梳理各类环境风险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化解处置。
二、存在问题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偏重的产业结构和“煤炭型”能源结构,电力、钢铁、焦化、水泥产能仍然偏高,“散乱污”企业依然存在;大气污染防控力度仍然不够到位,扬尘污染管控措施没有严格落实;车辆、道路管控不到位,道路保洁、洒水不到位;港口码头物资覆盖、洒水措施、抑尘等措施等措施不位;污染企业偷排直排现象没有完全杜绝;环境监测点周边环境整治不到位等,大气污染防治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失之于宽。
二是水环境治理方面。重点断面水质没有实现稳定达标,京杭运河解台闸和新庄渡口断面时有发生个别污染因子超标现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到位,网箱养鱼分布集中,严重影响河流水质;多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特别是收集管网不健全,工业园区和东部片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率较低,青山泉、江庄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尚未投入运行。
三是环境风险防范方面。天擎化工遗留相关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大量危废贮存厂区,极易发生环境安全事故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产生大量的黄石膏,多次在我区和铜山区肆意倾倒,已成为上级及周边环保部门和群众关注的焦点性环境问题;大量外来固废(含危废)通过船舶和汽运,在我区内肆意倾倒现象时有发生;化工园区规划调整程序没有办结,时间很紧,必须加快;大洞山自然保护区规划调整调整方案已上报省政府,尚未得到批复。

三、下步重点工作
按照全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大会要求,落实会议各项目标任务,强势推进“263”专项行动,认真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回头看”问题整改落实,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确保二级以上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7%以上,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5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不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一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加强部门联动,落实主体责任,抓好电力、水泥、钢铁、焦化等大企业减煤管控,杜绝增量,杜绝关停小锅炉死灰复燃,严禁新上燃煤锅炉;严格按大气管控要求落实各项停产、限产措施,确保企业限产停产整治到位;加强对车辆的检查,严禁大型货车超重、超载和物料覆盖不到位、超标排放的车辆上路;落实港口码头大气管控各项措施,物料覆盖、洒水及时,抑尘措施到位;加强司法联动,对存在偷排直排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杜绝企业偷排、直排、超标排放;对辖区内的散乱污企业,该取缔的及时取缔,该整治的限期整治;坚决取缔环境监测点周边的烧烤等餐饮业,对周边道路实行市场化保洁。
二是打好环保督察整改的硬仗。中央督察组共向我区反馈了6个方面问题、交办了9个环境信访案件,省环保督察组反馈了14个问题、交办了29个环境信访案件,这其中既有多年来积累或遗留下来的老问题,又有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而产生的新问题。重点对照问题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逐条认真落实,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同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死灰复燃;对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要逐一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回头看”等多种督查手段,跟踪督查问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着力化解突出环境问题。清理生态红线区域违法违规项目设施,完成生态红线区域环境问题整治任务。特别做好大洞山、潘安湖生态红线保护工作。徐州工业园区要尽快完成化工园区规划调整工作,今年务必要解决天擎化工遗留问题。加强联防联控,严厉打击外来固危废肆意倾倒行为,重处重罚。属地一定要强化第一责任主体意识,确保危废违法倾倒从根本上将其遏制。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rulaiwenku.com/40324.html
(0)
上一篇 2022年4月29日
下一篇 2022年4月29日

相关推荐

搜索资料 全部分类 搜索教程
扫码关注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微信咨询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