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
(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0年9月
目 录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1
(一)发展成就 1
(二)面临挑战 5
(三)发展机遇 7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8
(一)指导思想 9
(二)主要目标 9
(三)总体策略 2
三、构建深圳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4
(一)构建权责清晰责任体系 4
(二)构建严密高效风险防控体系 5
(三)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 6
(四)构建优质食品供给体系 10
(五)构建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体系 11
(六)构建专业技术保障体系 12
(七)构建严厉权威执法体系 13
(八)构建社会共治共享体系 14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 15
(一)深圳国际食品谷建设工程 15
(二)“菜篮子”产品供应保障工程 16
(三)“圳品”优质食品工程 16
(四)“一品一链”食品药品追溯工程 17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程 17
(六)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17
(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品质提升工程 18
(八)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与营养改善工程 18
(九)熟食中心和长者饭堂建设优化工程 18
(十)网络销售食品药品品质保障工程 19
(十一)城中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程 19
(十二)“国际美食之都”建设工程 19
(十三)食品营养健康提升工程 20
(十四)深圳食品学院建设工程 20
(十五)生物医药产业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20
(十六)中药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建设工程 21
(十七)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建设工程 21
(十八)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光明分院建设工程 21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深圳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从2015年的97.4%提升至2019年的98.52%,市民满意度从57.8%提升至85.1%,连续四年(2015-2019年)在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排名A级(2018年未考核),全省首个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价验收,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总体状况稳定向好。
1.党政同责更加强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市、区党委政府印发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意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方案等文件,将“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纳入对下级政府绩效考核及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市食安委调整为市食药安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食药安委主任,市、区加挂食药安办牌子,及时根据机构改革后情况修订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协调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行刑衔接、事故处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法制标准体系更加健全。颁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出台《深圳市餐饮服务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食品安全初步筛查管理规定(试行)》《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深圳食品药品安全法制体系。构建高标准高要求的供深食品标准体系,研制发布305项供深食品标准和系列评价规则。起草全球首个中药数字化编码分类体系和中药数字化编码规则,6项获批成为国际标准。
3.市民获得感更可感知。通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以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软硬件基础,市民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推进供深农产品基地建设,完成市级“菜篮子”基地认定134个。依托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大力发展种业、蔬菜与花卉产业、农用药业、肥料产业和饲料产业,累计转化科技成果286例,推广新品种632个。强化畜禽肉质量安全保障,在全市范围永久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4个屠宰场均通过省生猪屠宰标准化评审,妥善应对“非洲猪瘟”,没有发生和传入疫情。打造供深食品“圳品”城市品牌,成为“优质”“严选”食品的代名词,累计226个产品通过“圳品”评价上市销售,市场反响良好。实施阳光智慧餐饮工程,全市200㎡以上餐饮单位和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优良率维持100%,公立养老机构食堂实现100%消C,成功创建11条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2个省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区,建成21家熟食中心,为市民提供了安全卫生、价格实惠的就餐场所。建成2家国家级、1家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完成125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让农贸市场彻底告别缺斤短两和脏乱差。建成覆盖全市74个街道的食品安全快检“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实现市民家门口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顺利通过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验收。
4.监管执法更加有力。推动深莞惠、河源、汕尾签署《食品安全监管紧密合作机制协议》,推进深穗两地食品安全战略合作。实施智慧监管,建成市场监管系统智能指挥中心,推动市、区、街道三级平台数据归集共享,科学统筹食品药品安全巡查、检测等任务。建成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信用管理系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料和500㎡以上商超预包装食品实现信息化追溯。稳步推进抽检改革,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14.1万批次,抽检覆盖率达到9.4批次/千人,居全国首位。研究提出食品行业“潜规则”对策清单148项并开展针对性治理。创新监管方式,“星期三查餐厅”“九号查酒”等网络直播执法行动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领导批示认可并在全省推广。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2万多宗,逮捕4000余人,破获跨境电商进口日本核辐射地区食品等大要案,集中销毁假冒伪劣食品35吨。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和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和检察机关联合印发《深圳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在食品药品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工作方案》。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全市27个部门签署《深圳市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通过深圳信用网统一公示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等信用信息。
5.监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强化技术支撑,完成对市检测院和市农检中心实验室的升级改造,检测能力比2015年提升2倍以上,获批世界卫生组织药品质量控制预认证(WHO-PQ认证)实验室、国家药监局首批重点实验室“仿制药评价生物等效性研究重点实验室”和“化妆品监测评价重点实验室”,成立全国首家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成功创建国家口岸药品检验机构。优化审批流程,推出“大通关”“零跑腿”“不见面”等6项许可改革,试行连锁餐饮和微小餐饮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一半,率先实施药品经营许可+认证并联审批、无纸化审批、不见面审批,实现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网络销售备案“秒批”。强化产业扶持,资助引进先进管理体系的企业,规划建设深圳国际食品谷,举办首届深圳食品安全美食节,培育了“美食深圳”消费新增长点。
6.社会共治基础更加牢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安快线”APP网络培训考核,引导行业协会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等方式实施自律管理,探索由政府出资补贴市属学校、社会福利机构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全民互动的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体系,连续四年举办国际食品安全论坛,“深圳食事药闻”公众号的传播影响力在全国城市同类公众号中位居第二,成为权威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覆盖超过60%的社区,社区药品安全服务网实现社区全覆盖。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格局,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座谈交流机制,成立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志愿者开展举报活禽非法交易等社会监督行动,实施“吹哨人”制度,鼓励业内人士举报违法行为,最高奖励60万元。
(二)面临挑战
“十三五”期间,一些制约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同时新的风险矛盾不断涌现,与先行示范区要求还存在差距。?
1.软硬件基础与城市发展水平不匹配。一是本地产业规模化水平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占95%以上,微小餐饮占比达80%,无证无照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仍然存在。二是城中村、城市“插花地”、深汕合作区等区域基础较薄弱。三是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限量和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等问题屡禁不止。四是从业人员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薄弱,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能有效执行。
2.源头性风险管控有待加强。一是食品药品供应对外依存度高,但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不畅,仅靠流通环节监管效果有限。二是追溯体系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在农贸农批市场等环节仍大量依赖于人工索证索票、登记进货台账等原始手段。三是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者建立的追溯系统相互割裂、信息不互通,没有形成完整、高效的全过程追溯链条。
3.监管能力难以适应专业监管要求。一是大市场监管体制下基层普遍面临执法装备不足、监管力量不够、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二是智慧监管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在日常监管中应用较少。三是监管部门间以及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征信机构的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机制还不健全,对违法者的信用联合惩戒威慑力有限。四是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水平仍有提升空间,食药安办专职人员配备不足,街道社区食药安委联动不够紧密,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方面有待加强。五是抽检绩效需优化提升,对小作坊、小摊贩等非主渠道抽检力度不够,对抽检结果的大数据分析应用较少,对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未与追溯有机结合。
4.社会共治力量没有充分激活。一是对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不够,不能有效引导行业协会通过自律规范管理提升行业整体质量安全水平。二是社会力量参与政府评议考核不够。三是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仍需提升,不少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不了解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公众仍然容易信谣、传谣。
5.疫情导致食品药品持续充足安全供应的不确定性增加。一是全球疫情扩散蔓延造成物流运输不畅、劳动力短缺、海关入境查验时间延长等影响,对食品药品供应链带来一定冲击。二是疫情暴露出某些环节监管存在不足,冷链物流和仓储缺乏统一标准,冷链企业数字化水平参差不齐,增加了冷冻产品安全隐患;农贸市场、肉类加工厂等长期处于低温、潮湿、密闭环境的场所管理仍有疏忽,增加了病毒传播风险。三是生鲜果蔬、医药用品外卖零售和网络订餐呈爆发式增长,对其质量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开启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起步期,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向纵深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发展面临诸多机遇。
1.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为食品药品工作注入强大动力。党中央、国务院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上升到执政能力考验的高度来要求,发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广东省委、省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上升到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高度来部署。深圳市委市政府立足长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提供了有力依据。
2.一系列法律法规修订实施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国家、省、市三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日趋完善,国家层面,修订、颁布了《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广东省层面,发布了《关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规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约谈办法》等;深圳也制修订了《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深圳市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食品药品监管的法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3.“双区”建设加速推进带来更多政策红利。《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确立了深圳的“核心引擎”地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赋予了深圳“先行示范”的历史使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的题中之义,面临“双区”叠加利好,有利于争取在药品和医疗器械审批、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方面实施一批先行先试政策。
4.以5G为主要标志的新技术突破提供了有力支撑。信息化进入新一轮革命期,人工智能等技术广泛而深入地渗透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十三五”期间深圳建成了市场监管智能指挥中心,启用了“互联网+明厨亮灶”等系统,视频远程监管、自动识别抓拍违法行为等信息化监管方式也在积极探索中,为食品药品监管服务提质增效创造了有利条件。
5.公众意识普遍提升为社会共治营造了良好氛围。随着收入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消费需求从“解决温饱”升级为“营养健康”,对食品药品安全和品质的关注度上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此外,通过多年持续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得到很大提高,社会各界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共识基本形成,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重大历史机遇,着眼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先行示范区的标准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市,提高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到临床的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药品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水平,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畅通国际国内大循环,推动食品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制度+科技+责任”的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食品药品法律、标准、制度更加健全,党政同责、“四有两责”全面落实到位;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等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实现信息化追溯,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10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利益驱动型违法犯罪大幅减少,现代食品药品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实现食品药品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与先行示范区目标基本适应,市民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十四五”时期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和单位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比例(%)
100
预期性
2
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品流通企业、特殊餐饮服务提供者自查报告率(%)
100
预期性
3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比例(%)
100
预期性
4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
≥90
预期性
5
食品重点监管品种生产经营者建立电子追溯体系比例(%)
100
预期性
6
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率(%)
96
约束性
7
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大型餐饮单位和大型企业食堂(800人以上)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率(%)
25
预期性
8
公立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完成率
100
预期性
9
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封签(%)
100
预期性
10
供深食品标准制修订数量(项)
500
约束性
11
“一街一车一室”快检批次数(批次/年)
90万
约束性
12
食品抽检覆盖率(批次/千人)
5
约束性
13
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9
约束性
14
食用农产品抽检覆盖率(批次/千人)
5
约束性
15
食用农产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8
约束性
16
药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9
约束性
17
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
100
约束性
18
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率(%)
100
约束性
19
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吨/日)
2100
约束性
20
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80
预期性
(三)总体策略
1.党政同责策略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坚持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坚持综合运用考核、奖励、惩戒等措施,督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
2.先行示范策略
坚持继承与创新,总结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经验,创新创优,提升绩效,努力打造落实“四个最严”的样板区、实践“四有两责”的先行区、促进社会共治的带头区。
3.法治保障策略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培养食品药品领域法律人才,提升监管人员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增强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行业守法”的治理格局。
4.智慧监管策略
准确把握食品药品行业发展新特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突出科技引领,实施“互联网+监管”,不断优化监管流程,打造国内领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公共检测平台、产品研发创新平台,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5.主体责任策略
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管理体系、开展食品药品先进标准和技术研发应用,不断提升主体责任落实能力。完善食品药品信用监管体系,健全失信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机制,治理行业潜规则,实现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6.全链条治理策略
针对食品药品安全输入性风险,整合监管资源,形成区域间、部门间监管合力,严把市外生产、来深准入、市内供给、餐饮消费四个端口,加强源头和运输各环节风险把控。创新监管模式,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管和专业服务机制。
7.立体监管策略
发挥“大市场”综合监管优势,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完善食品药品“巡查网、检测网、执法网”立体监管体系,实施“巡办分离”,以全覆盖巡查发现问题,以检验检测精准确定问题,以执法惩处解决问题,建立最严格的监管体系。
8.阳光透明策略
加强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公众关心关注的办事指南、检查记录、抽检结果、违法处罚等信息及时公开并加强解读,消除信息不对称,推动建立监管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互相信任、互相监督的局面。
9.问题导向风险防控策略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行业共性问题研究治理,发展先进、快速、便捷、精准的检验检测技术,强化风险因子大数据分析,提升问题发现率和风险预警精准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发生。
10.社会共治策略
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加强政策引导,打造平台载体,促进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食品药品安全服务领域,创新社会各界参与治理的有效模式,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
三、构建深圳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一)构建权责清晰责任体系
1.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理顺市、区、街道监管事权。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下同)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 组织、协调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健全督查督办和评议考核机制,吸收社会力量参与评议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2.强化部门协同监管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强化其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分析,及时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完善各负其责、协同监管、信息共享等机制。
3.推动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者负起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加强培训考核,强化生产经营过程风险控制,落实产品召回、消费投诉解决、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定期自查评价,鼓励实施先进管理体系,引导其强化守法合规和风险防控意识。在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企业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4.深化跨区域联动监管。落实深莞惠+河源+汕尾《食品安全监管紧密合作机制协议》,深化深穗两地战略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联合行动、政策研讨、联动宣传、交流考察、综合治理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提升区域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
5.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法制体系。加快现行食品药品安全法规、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研究修订《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深圳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建立食品药品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加快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立法工作,探索建立食品案件简易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
(二)构建严密高效风险防控体系
6.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完善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实施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双随机”抽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适当降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检查比例和频次,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更宽松的环境。
7.改革完善抽检制度。突出问题导向,科学制定和实施抽检计划,加强评价性抽检,提高抽检批次数和抽检项目覆盖率,重点开展高风险品种抽检,加大对非主渠道供应食品的抽检力度。强化抽检结果大数据分析应用,为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监管提供支撑。进一步提升食品快速检测的风险初步筛查效能,使监督抽检重点更加突出、力量更加集中、效果更加明显。强化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并及时追溯来源。
8.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加强对新业态、新技术、新原料的监测,建立基于大数据的风险分析模型,强化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加强食品行业潜规则研究,强化研究成果应用。建设药械安全性监测评价体系,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下同)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加快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建立重大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提升不良反应聚集性信号评价预警和群体不良反应处置能力。加强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机构和体系建设,搭建药物风险警戒评价研究平台,力争建成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
9.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和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建立专家应急决策咨询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实战化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建立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生活必需食品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密切关注食品药品舆情热点,加强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及时精准做好舆情应对。
(三)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
10.优化市场准入机制。深化许可管理“放管服”改革,实施“不见面”审批和全程信息公开。落实新修订《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推广食品经营许可视频远程审查。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许可管理。在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业率先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将化妆品生产许可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
11.加强食品生产源头监管。强化产地环境问题治理,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和修复,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探索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合格证与追溯信息“二码合一”。强化对市外供深农产品基地的外延监管。加强屠宰场监管和抽检,推行供深生猪“点对地”调运政策,完善市外生猪供深备案等政策措施,实行“活禽市外集中屠宰、全程冷链配送”,保障禽肉安全供给。规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标签标识管理,开展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特殊食品等重点品种质量提升行动。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严厉打击“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12.加强食品经营监管。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持续提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后的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培育工作。加大对大米、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面制品、豆制品、酒类、食用盐等大宗食品的抽检力度和追溯管理力度,开展散装酒、食用盐经营专项治理,加强冻品冻库和现制现售食品监管。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率, 加强对退(换)货、回收食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督促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经营企业落实备案制度。
13.加强餐饮服务监管。深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督促经营者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施餐饮违法记分,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严厉查处使用病死畜禽和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等行为。强化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城中村餐饮店等重点单位的监管,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升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效率。加强网络订餐监管,落实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管理责任。严格实施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加强对食品摊贩的巡查和抽检,严厉查处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贩。
14.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将进口食品的境外生产经营企业、国内进口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差别化监管。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控,完善企业信用管理、风险预警、产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跨境电商零售食品进口监管政策。坚决查堵疫区、核辐射区食品非法入境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加大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与服务,保障出口食品质量安全。落实多双边国际合作信息通报机制、跨境检查执法协作机制,共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15.加强特殊食品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违法行为。规范标签标识,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资料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规范营销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违法行为。加强直销企业监管,严厉查处通过传销、违规直销方式营销保健食品违法行为。
16.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加强对纳入生产许可管理的五大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与食品直接接触但不纳入生产许可证目录管理范围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无证无照、使用回收塑料原料、违规使用增塑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抽检和结果公示。
17.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加快建立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大重点领域风险监管力度,依职能进一步加强血液制品、注射剂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监管。强化疫苗监管,优化流通配送,推进建立疫苗追溯系统。做好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将药品质量管理纳入医疗机构质量评估体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发展医药现代物流,保障药物安全及时配送到位。加强药师在岗监督检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网络售假等新兴药品违法行为。
18.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监督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严格规范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维护和转让行为。执行国家医疗器械编码规则,加强植入性、无菌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监管。推进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将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纳入医疗机构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医用耗材、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19.加强化妆品监管。加强特殊用途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查,加强化妆品原料使用合规性检查。加强化妆品上市后管理,加大化妆品抽检力度。加强对网络经营化妆品的监管,督促网络平台落实产品准入管理要求,重点整治主流电商平台销售未经注册备案化妆品以及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超量使用限制用物质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生活美容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消费者化妆品安全使用警示。
(四)构建优质食品供给体系
20.完善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发挥深圳市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持续完善适应城市定位和行业需求的供深食品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强化供深食品标准实施,加大供深食品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建立供深食品评价规则,对标准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提高企业对标准的采用率。发挥供深食品标准在粤港澳大湾区食品标准体系中的核心引擎作用。
21.培育高品质城市品牌。打响“圳品”城市品牌和餐饮业“深圳名牌”,培育一批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有市场竞争力的本土食品品牌,保护和传承食品行业老字号,加强食品连锁经营品牌推广,将深圳打造成“国际美食之都”,建设特色美食街区,持续举办食品安全美食节,拉动“美食经济”发展。推进安全、营养、健康食品工艺优化创新,培育以营养需求为导向的健康食品品牌。
(五)构建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体系
22.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完善产业发展服务政策,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挖掘培育一批有潜力、有实力的初创型企业。鼓励企业获得认证认可,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和配套设施。促进农业、食品工业、餐饮业、零售业与旅游、文化、会展、电商等现代产业要素跨界配置,加大在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高端生物医学工程、精准医疗、数字生命、高端化妆品等领域的产业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数字化食品药品冷链物流。
23.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创新。开展食品药品前沿科学研究和监管理论研究,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相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转化应用一批引领性、突破性创新科技成果,加快工艺改进和设施装备升级。汇聚一批国际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总部基地,打造全球食品药品科技创新策源地。加快深圳现代生物育种创新中心、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国际中心、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国际中心建设,为现代生物育种技术和农业高科技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24.深化药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意见精神,高水平建设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加快粤港澳药品医疗器械“一站式”注册审批。争取承接广东省药监局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事项审评业务,加快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上市。帮扶企业加快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进程,加快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建设,推动一批创新药品研发和上市。全力推进医疗器械创新特别审批,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服务产业创新发展。
25.打造生物医药原始创新载体。打造深港生物医药创新研究平台、生物医药成果转化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等重大产业支撑平台。加快生命科学、精准医学影像、医疗健康大数据等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提高临床试验研究水平,促进新药研发和临床试验。完成世界卫生组织药品质量控制预认证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和深圳市生物医药安全评价中心建设。发挥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作用,提升高端医疗器械研发水平。
(六)构建专业技术保障体系
26.培育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共建食品学院。强化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线上线下系列专业化培训,建设高素质的监管执法队伍、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和第三方监管服务队伍,增强队伍的监督检查能力。开设食品安全网络课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员网络考试平台,推行食品安全管理员通过网络培训和考试获得从业资质,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27.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和装备配备标准,加强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方法的研究,打造国内一流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平台。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跟踪评价和能力验证,积极争取新建一批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加快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光明分院规划建设,改造升级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加强可穿戴式医疗设备、定制式义齿产品、体外诊断仪器试剂、植入介入器械临床研究与注册等专项检测实验室建设。发展社会检验检测力量,提升市场化检测机构和企业内部检测机构检测水平。加强检验检测数据共享。
28.实施“互联网+”监管。打造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推动原有行政审批、监管检查、稽查执法、应急管理、检验检测、产品追溯、信用管理等业务系统整合优化,及时准确汇聚监管数据,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应用,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推进部门间关联业务数据开放衔接,促进跨部门、跨区域信息互认共享。建设信息化食品药品追溯体系,推动企业自建追溯系统与政府监管平台互联互通。
(七)构建严厉权威执法体系
29.强化基层综合执法。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区、街道市场监管部门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装备配备和能力建设,执法力量向一线岗位倾斜,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合理配备食品安全督导员,进一步规范督导员管理,建立督导员职责清单,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增强督导员队伍的归属感和稳定性。
30.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问题开展整顿治理,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彻查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落实处罚到人、行业禁入等规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力。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支持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提起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探索建立食品药品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对食品药品“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发挥“云上稽查”作用,开展食品药品网络交易“清网行动”,推动形成竞争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
(八)构建社会共治共享体系
31.建立激励约束并重信用体系。强化“深圳信用网”信息公开功能,逐步实现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全公开。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构建部门间、区域间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建立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的信用评价机制。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源向诚信企业倾斜。
32.形成多方参与社会监督格局。支持食品药品行业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提高组织成员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水平,鼓励社会组织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基金,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监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广“社会监督+配合执法”服务模式,鼓励志愿者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交流机制。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培育理性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舆论环境。构建以市民满意度为核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评价体系。
33.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打造全媒体科普宣传矩阵,优化“深圳食事药闻”信息发布平台,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普法教育,持续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食事药闻”大讲堂等活动,扩大“星期三查餐厅”等直播执法行动影响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谣言治理,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行为。将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倡导培养健康膳食习惯。深化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和社区居民安全用药知识普及。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
34.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规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主动公开权威信息,及时开展风险解读,鼓励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媒体参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健全对外交流合作机制,注重与发达国家、港澳台地区监管机构和重要国际组织开展多领域合作,搭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平台,持续举办深圳食品安全论坛。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
(一)深圳国际食品谷建设工程
编制《深圳国际食品谷发展规划(2020-2035年)》,联合国内外顶尖高校、科研机构,围绕未来农业、安全食品、健康营养三大领域,按照“一谷+N个特色种植基地”格局规划建设深圳国际食品谷,协调推进深圳国际食品科学中心建设,力争打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农业食品科技创新中心和高端食品产业聚集区。开展前沿食品和生命健康关键技术研究,引进、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建立深圳国际食品谷联盟,创新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三方联动的管理机制,构建研发集群、产业集群和人才集群相互支撑的农业食品生态系统。
(二)“菜篮子”产品供应保障工程
牢牢把握“一体两翼”(“一体”即海吉星,“两翼”即商超和农贸市场)供应主渠道,发挥深圳市米袋子菜篮子联合会作用,打造龙岗海吉星“菜篮子”现代产业园,将福田、南山农批市场改造成现代化综合性农批市场,谋划建设西部“海吉星”,确保“菜篮子”产品充足稳定供应。搭建“菜篮子”产品供应预警平台,及时掌握市场异常波动,提高对“菜篮子”产品的调控能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发展稳定供应深圳的市外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建立与产地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增强深圳“菜篮子”保供稳价能力。
(三)“圳品”优质食品工程
加强“圳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与“一核一带一区”城市互动,加强与广东省北部生态发展区在“菜篮子”“米袋子”领域的市场对接,支持深汕合作区和对口支援地区优质农产品通过“圳品”评价,与深圳消费市场形成有效互补。高质量建设供深食品生产加工基地,严格实施供深食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保障安全、优质、绿色食品供应。完善“圳品”溯源体系,实行二维码电子溯源。借助农产品交易市场、超市卖场、餐饮企业等销售网络拓宽“圳品”流通渠道,提高市场覆盖率,逐步在粤港澳大湾区推广“圳品”。
(四)“一品一链”食品药品追溯工程
加强追溯体系研究,建立接轨国际、领先国内、具有深圳特色的食品药品追溯标准。优化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信用管理系统、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平台和农贸市场追溯系统,逐步拓展追溯环节和产品范围,推进电商平台、企业追溯平台与政府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形成完整追溯链条,实现追溯信息便捷查询。探索建立疫苗冷链运输智能监控系统,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上市疫苗“一物一码”和全程可追溯。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程
发挥深圳市食用农产品风险评级技术中心作用,推进食用农产品安全监测大数据共享和多技术集成应用,建设可视、可查、可判的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技术中心平台,为开展农产品靶向抽样、精准执法提供参考。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软硬件建设,将人工智能、自动化、物联网等技术应用到抽样监测车、实验室检测和管理链条中,建设国内一流的智慧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一馆一厅一园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长廊。
(六)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开展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标准化建设,推行视频智能监控和巡查,让“扫码看后厨”深入人心。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提A和工业园、医院、社会福利机构食堂消C工作。鼓励餐饮企业规模化发展、连锁化经营、现代化中央厨房加工,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降低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风险。
(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品质提升工程
完善经合法登记的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以下简称“三小”)监管机制,实行“三小”分类管理。综合考量市民对“三小”业态的客观需求,引导“三小”到划定区域生产经营。鼓励大型连锁食品企业、中央厨房式集中配送企业开展连锁“三小”经营,统一规范流动早餐车管理,提升“三小”品质控制和安全水平。坚决取缔无证照非法“三小”。
(八)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与营养改善工程
压实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实现公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A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目标。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实行全覆盖检查。督促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通过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鼓励为供餐学校学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开展青少年校园“食育”工程,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学校教育。鼓励家长参与监督。
(九)熟食中心和长者饭堂建设优化工程
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围绕社区居民和工业园、写字楼上班族就餐需求,在原有建筑基础上或结合城市新开发和更新改造项目规划建设熟食中心,每个区至少建成1家熟食中心。加强养老助餐保障,每个区至少建成1家示范性社区长者饭堂。持续提升熟食中心、长者饭堂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就餐环境卫生。
(十)网络销售食品药品品质保障工程
加强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对网络订餐、生鲜外卖等网络销售食品药品行为的监管。督促网络食品药品交易平台落实经营资质审核责任,完善网络交易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鼓励入网商户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线上直播,推广实施外卖一次性封签,保证线上线下产品同标同质。
(十一)城中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程
建立城中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以城中村、深莞惠交界处和深汕特别合作区为主战场,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山寨假冒、虚假标识、以次充好、“三无”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净化城中村食品市场环境。
(十二)“国际美食之都”建设工程
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美食之都,形成本土美食与外来美食荟萃、传统业态与创新场景协同的格局。科学规划美食空间布局,在城市中心打造若干特色美食街区,大力发展商场楼宇美食圈和社区餐饮服务圈。推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以“深派粤菜”为重点,加大对餐饮“老字号”的保护、传承和发展,鼓励餐饮企业入选国内外公认的星级评价体系。积极培育特色美食产业,支持本土食品企业走出去;引进国内外知名食品企业,打造美食品牌聚集高地。持续举办食品安全美食节等品牌推广活动。
(十三)食品营养健康提升工程
开展市民膳食营养评价、健康膳食搭配等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制定适合我市居民的健康膳食标准,开展标准跟踪评价。提倡“减盐、减油、减糖”,推广健康烹饪模式和营养均衡配餐,为学校食堂、长者饭堂、熟食中心等供餐单位提供专业指导。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市民养成科学健康的膳食习惯。
(十四)深圳食品学院建设工程
联合深圳大学共建食品与健康学院,开展食品领域创新人才培养、尖端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共建深圳食品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建立食品产学研一体化平台。联合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共建深圳食品学院,建立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学历教育+企业实训”的“双元制”培养模式,培养食品行业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组建深圳市食品安全社会评价中心,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等工作。联合江南大学共办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研修班,共设互联网远程成人学历教育课程和多层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课程。
(十五)生物医药产业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加快深圳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生物等效性(BE)研究技术、生物医药安全评价、新药临床前研究公共服务、功能性药用辅料创制评价等平台建设,用足用好医疗器械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和医院中药制剂标准提升技术研发平台。支持生物医药传统龙头企业、互联网企业打造平台生态,提供生物医药信息撮合、交易服务和物流配送等综合服务,发挥互联网平台对传统产业的赋能和效益倍增作用。
(十六)中药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中药标准体系,持续开展中药饮片和中成药标准研究,推进中药质量标准研究,积极参与民族药质量标准制定和《中国药典》等国家标准研究工作,推进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国际化。建立中药质量评价体系,加强中药质量化学模式识别研究,建立中药模式识别方法的指导原则和数据库。加强分子生物学在中药研究中的应用,不断提升中药质量控制能力。创新开展中药数字化研究,建设中药材数字标本,研制开发中药检验智能化操作系统。
(十七)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建设工程
在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高水平建设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探索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现代化药械审评审批体系,不断优化审评流程,提高审评效率,推进审评审批科学基础建设,提升审评队伍能力,推动我国药械审评审批体系与国际接轨,加快大湾区生物医药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为全国深化药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十八)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光明分院建设工程
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检测设施设备配置,解决我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测场地和设施不足的问题。开展药物临床试验与评价研究、创新医疗器械研究、基础药效研究,构建集国际前沿检验检测、创新药研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于一体的综合技术平台,解决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技术瓶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市、区、街道要切实发挥本规划对“十四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指导作用,按照“一区一特色”“一街道一策略”“一社区一措施”的思路,科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同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良好衔接。要加强部门间横向和市、区、街道间纵向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分级保障原则,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药品安全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工作财政投入在重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中的占比,保障规划任务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和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制度,严格监督经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水平。
(三)严格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评估和监督机制,将本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做好纳入规划的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的跟踪监测,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中期考核和效果评估,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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