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十四五”规划调研报告

滨州市“十四五”规划调研报告
2020-09-18
“十三五”规划实施成效和经验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目标,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积极应对各项挑战,实现了规划目标的稳步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新成就,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就业方面
2016年—2020年6月底,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33万人,就业转失业人员再就业7.509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0084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约为1.92%左右,在省3.6%控制目标范围内,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3%以上,高于全市87%的目标。失业参保人数从2016年的394960人上升到2020年6月的426746人,实现了逐年增长。
1、大力实施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一是强化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全面贯彻各级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投资、贸易等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人才、教育、培训、社会保障等社会政策的统筹协调。市政府印发了《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在省文件基础上出台15条硬核措施,积极应对疫情。还印发了《关于分解细化省政府“六稳”工作任务的通知》、《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鲁政发〔2017〕27号文件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印发的通知》等文件,对做好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2020年6月累计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2802.72万元,保障了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加强就业政策宣传。梳理汇总各项稳就业政策,开展了“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创意秀”、就业经办业务学习培训班、“就业政策走基层”、“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政策宣传月”等就业创业宣传活动,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型媒体的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就业政策,营造了浓厚的就业创业舆论氛围。
2、充分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一是加大创业扶持。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租赁补贴等。2016年-2020年6月,全市共为7669名创业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0475万元、为2412户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154.6万元、为1135户创业者发放创业场所租赁补贴567.5万元。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全市创建省级创业示范平台4家、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4个、市级创业型街道(乡镇)5个,博兴县被评为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省级四型就业社区42家、市级10家。其中2016年有2个创业型街道(乡镇)、12个四型社区被省8部门联合通报表扬,2017年沾化区富国街道富国社区被人社部认定为第四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三是举办服务活动。连续举办5届滨州市创业大赛,累计为113个项目发放奖励资金共438万元,有3名选手获得省级奖项、2名在全国大赛中获奖。定期举办创业训练营,营造良好的创业浓厚氛围。2017年10月份滨州市人社局在全国首届就业创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中,荣获山东省突出贡献奖。
3、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着力开展精准服务。加大“双困”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对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摸底排查,对辖区内每一名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至少开展2次电话访问或家庭访问,搭建了点对点、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健全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十三五”期间评选青年就业见习基地140家,全市市级以上见习基地累计达到43家;截止2020年6月引导6424名大学生开展就业见习。加大对大学生创业引领的支持力度,五年来共引领大学生自主创业4364人。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五年来累计招用207名“三支一扶”大学生,为基层源源不断补充新鲜血液。着力为毕业生提供优质就业服务,特别是2020年全面实现就业手续“不见面”办理,启用电子报到证、推行网上签约。2016年-2019年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分别为94.02%、93.37%、98.43%、93.48%,,均高于87%的省定目标。
4、就业精准扶贫取得新成效。定期召开人社系统精准扶贫推进会议,建立起市级负总责、各县(区)抓推进、乡镇(街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滨州市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专项方案》,分年度制定《扶贫工作要点》,规划出了人社扶贫蓝图。一是摸清底数。统一建立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精准识别卡”,摸清劳动年龄内贫困人口基本情况。2016年12月底,我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总数89719人,期末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人数2857人。目前我市现有国定标准贫困人员共计2291人,有就业愿望及劳动能力的人员共计970人,通过各种渠道已全部实现就业。二是搭建就业扶贫载体。开展就业扶贫基地建设,2017年我市4家基地成功入选全国就业扶贫基地,累计共认定市级就业扶贫基地4家、县级20家,拨付一次性奖补资金440万元,共吸纳劳动年龄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21人就业。三是强化政府扶持。将“农民工3项行动计划”与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紧密结合起来,每年定期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着力帮扶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实现托底安置就业。2016年以来通过公益岗位安置11617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其中安置农村贫困人口2505人,发放社保岗位补贴5613万。鼓励灵活就业,累计为13086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3935万元。四是开展劳务协作。鲁渝扶贫协作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与重庆奉节县开展对接以来,累计举办鲁渝专场招聘会活动8场,落实鲁渝劳务扶贫协作贫困人员来鲁就业134人,培训奉节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90人,就近就地就业达到642人。
5、常态化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认真做好人力资源市场定期招聘活动和用工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加大就业服务信息推送力度,定期举行常规性招聘活动,同时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大型专项活动为重点,着力搭建就业服务平台。特别是2020年以来面对疫情冲击,全面开展网络招聘,推行视频面试、网上互动,进一步畅通劳动者就业渠道,“十三五”期间累计开展招聘活动 340场,提供就业岗位22万个,为8000余家企业发布招聘岗位信息7万余条。同时积极参与援青、援藏、援疆等就业招聘活动,为转移当地劳动力贡献力量。
6、有效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创业培训,鼓励企业参加“创业齐鲁训练营”、“滨州创业训练营”、创业咨询师和创业培训讲师培训班,为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条件,共培训创业人才27696人。推动创业大学建设,把创业大学打造成培育创业人才的新高地。着力推进终身制培训,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全面推行贯穿职业生涯全过程的培训制度。开展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从2019年开始到2021年计划三年培训人员10万人次,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划拨1.9亿元专账资金强力推进。提升技能培训标准,全面落实各项职业培训补贴,充分调动培训双方积极性。2016年-2020年6月累计培训各类劳动者5.87万名,拨付培训补贴5870.5万元。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培训”培训模式,积极应对疫情对培训工作的不利影响,开展线上培训,2020年1-6月线上培训人员达3.9万人次。加大对培训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培训质量考核,严格培训补贴资金拨付程序,对培训过程实行监控管理。
7、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更加凸显。一是保基本生活。十三五期间5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2020年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2016年-2020年6月累计保障了28135名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发放失业金18316.71万元。二是支持企业发展。先后开展失业保险“护航行动”“展翅行动”等活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特别是小微企业返还标准由原来的50%提高到2020年的100%。几年来利用失业保险共支持企业减轻负担1.89亿元。三是提升职工技术技能。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取得相应技术证书,将从失业保险中给予一定补贴,累计为8261职工发放补贴1389.85万元,激发在职职工提升技能的积极性。四是降低费率。连续5次延长降低费率政策,缴费比例从1.5%下降至1%,极大支持企业发展。
8、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服务设施的配备,基本实现了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4级就业创业服务设施全覆盖。简化办理环节和手续。为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大力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全面实现就业失业登记线上办理;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人事代理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强化运用大数据思维,2018年3月份在全省第一个开发并上线了新的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系统模块,实现了业务的“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全程信息化服务,做到了符合条件的企业随时申请、即时审核、按月拨付。2019年实现稳岗返还全程网上办理,技术技能补贴掌上办理,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9、提供高质量人才服务。一是服务高层次人才。共为106名高层次人才申领“山东惠才卡”、234名人才发放“渤海英才服务卡”。2017年以来共为2397名大学生发放生活租房补助1448.83万元,优化人才环境。二是广泛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2018年开展此项工作以来累计开展64场,对接525名省级以上专家来滨对接,解决60余家企业难题。三是大力招揽人才。定期发布《滨州市人才智力需求目录》,累计发布19期多种渠道广泛发布。举行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77场,广揽人才。特别是2020年在“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重庆、西安站中,现场签订“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62人,相关做法受到了省人社厅充分肯定,全省推广交流。
(二)社会保险方面
截止2020年6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巩固在90%以上,已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1、覆盖面持续扩大。通过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各险种覆盖面持续扩大,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5.18万人(含离退休人员20.9万人)、52.45万人、193.66万人,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18.3%、15.8%、2.3%。2016年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2017年实现工伤保险职业人群全覆盖。
2、待遇水平稳步提高。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实现“十六连涨”。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8元(经济开发区145元,北海新区150元,其他县区118元),待遇及时发放率100%。增加年限养老金,自2019年1月起,65-74周岁、75周岁以上人员在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5元、10元。将60周岁以上未享受待遇的贫困人口直接纳入居民养老待遇享受范围。2019年工伤职工定期待遇调整实现“十五连涨”,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月人均分别达到2952元、2768元、2648.16元、2547.44元,生活护理费分别达到2398.75元、1919元、1439.25元,工亡职工配偶及其他供养亲属抚恤金分别达到1360元、1022.49元。
3、基金运行安全规范。建立起了符合我市实际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市级统收统支机制。联合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市县分担机制。2019年完成了首次职业年金省级归集任务,受到省人社厅通报表扬。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以“五统一”为主要工作内容,按征缴收入3%上解省级调剂金,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4、公共服务持续优化。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梳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简化办事环节和流程,实现便民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积极开展“人社政务进村居、服务群众零距离”行动,在全市523个村级服务点终端平台,上线27项社保服务,使广大群众足不出村即可办理社保业务。实现市内转移业务全部即时办结,跨市异地转移由“3个15天”压缩至30个工作日。目前,全市社会保险业务日均经办量1.75万笔,即时办结1.7万笔,即时办结率97%。一般业务受理时间都压缩到了3-5分钟,部分业务甚至实现“秒”级办理,群众办事体验大大提升。
5、全民参保登记扎实推进。2017年在完成社保数据整理、比对工作的基础上,对18.81万名未参保人员进行了入户调查,调查率100%,入库率100%,排查出死亡人员6.37万人,动员新参保7.73万人。2018年继续推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协调工商部门实现企业注册信息共享,认真做好参保信息比对和筛选,核实未参保人员情况,逐一动员参保。编制了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待遇、经办知识手册,在全市发放,提高社会参保缴费积极性。2019年超额完成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任务,全市基本养老保险新参保5.97万人,完成扩面专项行动任务的149%。
6、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县缺口分担机制。正式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及驻滨中央、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已全部在我市参保缴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新制度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在过渡期内实行了“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的计发待遇办法。对改革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改革后退休的人员按原资金渠道发放了一次性退休补贴。积极落实《企业年金办法》,健全完善我市企业年金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加快发展。强化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管理,做好全额拨款事业虚账方式运行积累风险分析,推动往年虚账逐步记实。规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全面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巩固发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展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资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
7、工伤保险制度规范完善。规范实施“同舟计划”。将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工伤保险职业人群全覆盖。与两家康复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实现联网对接服务,工伤康复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加强与各部门协调配合,细化措施,做好宣传,积极稳妥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加大对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工伤保险制度的社会知晓度。
8、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度不断强化。完善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实现社保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及零报告制度,构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常态化机制。运用“信息网络+监督”方式,对基本养老保险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提前退休和一次性补缴四项重点指标疑点信息进行核查。综合运用多种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手段,实现信息数据比对和分析,有效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9、信息化建设大力加强。开发上线“智慧社保”业务平台,以电子档案、电子签章和12333短信平台为支撑,在受理环节实现纸质材料电子化,在审核环节实现电子材料在线可信流转、在线签名签章,并在关键业务环节自动推送业务提醒。开发上线网上服务大厅、“滨州智慧人社”APP、“滨州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部署应用了人社自助服务终端,不断扩展12333电话办事范围,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向网上延伸,分流线下窗口经办压力,让群众“零跑腿”办事,实现“零距离”服务。
(三)人才方面
立足十强产业发展需要,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大力实施人才工程和引智项目,创新开展“渤海英才·海纳工程”“海纳工程·出彩滨州”“百名高端专家、千名硕博士、万名大学生进滨州”等招才引智活动,打造招才引智的“滨州品牌”。
1、人才政策更加完善。2016年以来,先后制定了《滨州市“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滨州市实施“渤海英才·海纳工程”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关于开展“万名大学进滨州、千名硕博士进事业单位”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百名高端专家、千名硕博士、万名大学生进滨州”工程的意见(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贯穿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服务全过程,构筑起了比较系统的政策体系。
2、人才队伍更加壮大。2019年以来全市引进本科以上大学生1.7万多人,其中硕博士2200多人,滨州首次呈现人才流入流出基本平衡和人才“净回流”态势。以实施“渤海英才”培育工程为载体,每年评选“渤海英才·杰出贡献专家”和“渤海英才·N十佳”优秀人才,以及渤海工匠、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突出贡献技师等实用型、技能型人才。我们着力构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后备人才等合理分布的梯次结构,培养储备一批助推产业发展的生力军。
3、人才活动更为丰富。成功举办五届“渤海英才·博士故乡行”活动、两届“赢在滨州”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设立“滨州人才节”,2019年以来举办180余场引才活动,帮助企业引才8500多人,利用“人才滨州”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人才政策和需求信息,实现人才项目的高效对接,形成求贤若渴、招才引智的浓厚氛围。
4、人才服务更具温度。滨州用心用情用力打造最优服务环境,链接省厅,建立覆盖市、县的高层次人才服务分窗口,理顺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设立人才服务专员,进行一对一服务,畅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提供24方面精细化服务事项;筹建万套人才公寓,制定子女就学、配偶随调、健康查体等常态化、定制化服务措施,推动滨州成为群贤毕至、安居乐业的幸福栖所。
5、人才平台更见成效。滨州与北京大学、天津大学、四川大学等全国20多所高校合作,设立引才工作站。拥有国家级人才平台载体12个,省级人才平台载体23个,市级人才平台载体18个,带动滨州筑起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事尽其功的梦想舞台。
6、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出台滨州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改进服务方式,促进职称评审与人才培养使用结合,建立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开展乡镇基层职称制度改革,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滨州市乡镇基层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改革指挥部和工作专班,明确了改革工作的内容和任务。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方面
1、稳慎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行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完成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任务。一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政策。建立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公立医院可在人员控制总量内,根据有关规定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进一步落实公开招聘政策,公立医院可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主拟定招聘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对医院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公立医院可以按规定采取考察的方式直接招聘,招聘结果公示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公立医院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起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高能低的竞争性用人机制。二是积极配合教育等部门做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有关要求落实上级改革政策。落实中小学用人自主权和强化教师考核,完善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健全县(区)中小学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各县(区)人社部门根据中小学校编制标准及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进一步优化完善中小学新进教师聘用工作,不断满足中小学校岗位聘用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中小学新进教师招聘工作,积极研究探索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公开招聘办法,不断提升招聘教师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人岗匹配度。配合教育部门制定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县管校聘”改革)、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等涉及教育人事管理的体制机制改革方案。2016年中小学暑假期间,四项改革全面启动实施。
2、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按照统一部署、稳慎实施、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我市根据各级岗位设置和岗位竞聘政策要求,坚持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现动态化管理。一是积极推动科学规范的岗位设置。严格执行国家、省确定的标准和程序,科学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对新成立或编制、职能发生变化的事业单位,及时核准或调整岗位设置方案。不断发挥岗位的激励作用。二是全面开展岗位聘用。加强分类指导,严格实施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及时办理聘用备案。加强业务指导、严格工作程序、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和督促全市严谨有序开展岗位聘用。三是规范人员聘用工作。不断规范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实施聘用合同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相挂钩的联动机制,提高聘用合同的签订率和执行度。
3、规范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充分尊重用人单位需求的前提下,严格、科学、规范、严密地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同时,根据省优化工作流程的要求,及时下放教育、卫生共公开招聘组织权限,支持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范围的人才采取面试评议的方式引进。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458人。
4、严格实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结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要求,按年度印发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规范考核等次比例和结果使用,顺利完成了每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备案工作。2018年,在部署全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中,我市文件充分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明确规定“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提高到20%”。
(五)劳动关系方面
1.最低工资标准连年提高,企业工资指导政策日趋完善。自2016年以来,我市连续三次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由1450元提高到1730元,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由1300元提高到1550元,分别增长了19.3%和19.2%;连续三年下发调整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企业和劳动者进行工资协商提供了有力依据。
2.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稳步推进。继续扎实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截止目前,我市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共录入企业2201家,备案职工197815人。劳动合同签订率逐年稳步上升,截止目前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5%。
3.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工作不断深入。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全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作为牵头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协调其他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文件的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中,分别征求了省人社厅、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并召开了两次领导小组会议对方案初稿进行了讨论,认真吸取有关部门修改意见,并将修改稿报省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分别报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审核通过。2016年3月18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的通知》,5月17日召开了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大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截止目前,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工作开展顺利,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2016年、2017年、2018年薪酬兑付完毕,2019年薪酬正在兑付之中。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工作。
4.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继续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根据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需要,与工会、工商联、经信委协商,建立完善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对当前劳动关系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讨论,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19年,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提升为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进一步加强了对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全市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将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运行规范、管理民主的企业作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典型并向上级部门进行推荐。2017年,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开泰集团有限公司、香驰控股有限公司被评为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被评为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2018年,山东京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已推荐给人社部待批。
5、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16419户次,涉及劳动者人数139.92万人,受理举报投诉案件7920起,其中,立案4547件,补签劳动合同15871人,补发无故拖欠工资额8326.153万元,责令补缴社会保险费3623.94万元。回复市长公开电话864件,办理上级转办、网络舆情、群众来访等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53起。截至目前,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为100%,顺利完成了到“十三五”期末,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5%以上的工作指标。一是行政执法日趋规范。五年来,共计出动联合执法人员5632人次,累计检查企业18535家,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职业中介95家;补缴拖欠的社会保险费6500多万元,追缴拖欠的工资89.65万元,责令退还扣押劳动者证件案件2起。积极开展全市用人单位年度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工作,五年来,共有滨化集团等295家用人单位被评为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守法诚信A级单位,王世环等196人被评定为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守法诚信先进个人。二是根治欠薪形成常态。五年来,各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得到有力落实,欠薪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和极端讨薪事件,根治欠薪总体形势稳中向好。市联席会议共计召开专题会议12余次,市政府先后印发通知(滨政办发明电〔2019〕2、7、10号),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建立了全市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即定期会商、台账管理、信息共享、包片督导、资金保障、问题应对、考核问责、联合惩戒八项工作机制)。监管手段更加有效,及时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应用平台,截止2020年7月9日,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实现了新建项目工资专用账户在线开设率100%、银行平台代发率100%的任务目标。三是普法宣传氛围浓厚。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了以“关爱保护农民工,工资一分不能少”为主题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宣传月活动,以“五进”形式(即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进企业、进工地、进村居、进市场、进车站),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定期登载有关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互动交流等内容。邀请农民漫画家创作了根治农民工欠薪系列宣传漫画,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知识及政策传播的趣味性和实效性。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普法宣传,采取了线下完成“五个一”即(制定了一个“宣传方案”,举行了一个“启动仪式“,编发了一个“报纸特刊”,编印了一本“漫画集”,开展了一次“双送进社区活动” ),线上用好“五个一”(即用好一个“门户网站”,用好一个举报投诉窗口,用好一个培训平台,用好一个微信公众号,用好一个网站群)的形式,市县联动集中开展。四是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平台,在保障劳动者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的同时,更严格按照“一次办好”的要求,落实好、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农民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建设任务目标圆满完成,截止目前,平台上传项目共448个,其中在建项目260个,实名制录入人数63451人;开设工资专户260个,工资专户资金缴纳4209.16万元;代发工资项目260个,代发工资34199人次、1.69亿元。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成监察支队承担的70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其中包括65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奖励,所有项目实施清单都已进行了拆分细化,实施清单已全部发布完毕。
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稳步推进。一是调解仲裁制度建设继续完善。以优化仲裁办案流程、推进精准化办案为重点,健全仲裁办案制度。先后制定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职责》、《学习制度》、《滨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人员行为规范》、《文档管理规定》、《公文办理制度》等日常工作制度,基本形成了工作管理高效、基础保障有力、效能稳步提升的工作新格局。制定了包括《仲裁员办案监督办法》、《办案回避制度》、《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督查工作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实行办法》等一套完善的仲裁办案内外监督体系。二是仲裁机构建设水平有效提升。市直和各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整组建全面完成,截至目前,市本级、无棣、博兴、邹平被评为全省标准化(示范)仲裁院。加强仲裁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县仲裁机构调解室、仲裁庭面积均符合有关要求,并普遍配备了办案必备的证据演示、监控、投影等一体化庭审设备。三是基层调解工作稳步推进。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思路,指导各类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将重心下移,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调解组织建设取得较快发展。全市累计组建各类调解组织476 家,其中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92家,企业调解组织191家,事业单位建立调解组织190家,行业协会调解组织3家。大部分基层调解组织都做到了调解组织名称、调解工作程序、调解组织工作职责、调解员行为、调解员证书制作管理、调解徽章“六规范”和调解组织名称、调解工作程序、调解组织工作职责、调解员行为规范、调解徽章“五上墙”。2017年举办了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高级研修班,组织调解实务与技巧方面的培训,提高基层调解组织人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定期到用工量较大的企业宣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用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规避劳动用工管理风险,规范用工管理制度,减少矛盾纠纷。注重示范带头和引领作用,全市8家企业(商会)评选为省级示范企业。“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受理争议案件5903件,调解结案4950件,涉案金额7610万元,相当数量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预防、化解在基层。四是争议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把仲裁办案工作作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中心任务,针对劳动人事关系趋于复杂化、争议案件量不断增长、争议处理难度不断加大、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新形势,积极作为、秉公办案、阳光仲裁。“十三五”期间,全市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案件11241件,涉及职工15588人,涉案金额28249万元,当期审理结案10952件。大部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维护了全市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1、推进“人社政务进村居,服务群众零距离”行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重点攻坚任务”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人社政务进村居,服务群众零距离”行动,走出了一条“不增政府财力,依靠金融支持;不增编制,依靠公益性岗位;不增建新场所,依靠资源整合”的服务农村群众创新之路。加快村级人社服务点建设部署,市人社局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滨州审计中心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截止2020年7月底,全市累计建设村级人社服务点809家。积极拓展服务范围和内容,平台累计实现64项服务,累计办理业务272万余笔。
2.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与12个部门共享91项数据,其中通过市大数据平台共享数据2.04亿条、调用系统接口210.73万次,通过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共享数据578.57万条。在内部,实现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协同比对30万条,核对完善单位基本信息1万余个,同步中断参保信息和失业登记信息4401条。
3、不断深化社保卡“一卡通”应用。截止2020年8月5日,全市累计发行社保卡390.2万张,完成年度目标的99.5%(年度目标392万张)。累计签发电子社保卡69.9万张,签发率17.8%(年度目标25%)。即时制卡服务网点增加15家,累计118家。养老金、失业金、就业补助、人才补助等11项内部待遇用卡发放,住院报销、生育报销、小微企业退税等8项跨部门待遇用卡发放。电子社保卡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进行了对接,开通32项全国服务。被确定为全省社保卡加载残疾证应用试点。积极向省厅申报全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地区”,申请材料已报送人社部信息中心。
二、形势和问题分析
(一)就业方面
1、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就业的新诉求与就业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突出。人民群众对工作环境、工作待遇、保险福利等就业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工作挑人与人挑工作的矛盾并存,“有活没人干”与“有人没活干”的问题相对突出,尤其是高校毕业生有业不就,缓就业、慢就业人员现象增多,就业观念亟需转变。
2、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就业不稳定隐患凸显。当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贸易摩擦增多,国内经济转型阵痛加剧,同时面临疫情防控巨大压力,全国经济形势恢复虽然平稳但尚未达到疫情前水平,经济发展波动势必引起就业的波动,部分企业面临发展压力,劳动者更加充分的就业更加困难,失业风险加剧,失业调控压力加大。
3、新技术新业态对就业既有挑战也有机遇。一方面高新技术的蓬勃发展,带来了生产率的极大提高,对劳动力的需求有所减少,对就业岗位产生一定冲击。同时另一方面新业态如“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创造了一大批新型岗位如网约车、外卖小哥等,给就业也带来了新的春天,为保持就业大局持续稳定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社会保险方面
1、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大。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重,企业退休人员迅速增加,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持续增长,再加上降费减免政策的落实,导致基金支付压力与日俱增,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峻考验,基金收不抵支成为常态。
2、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难度大。居民养老保险整体待遇水平较低,对年轻人的吸引力也较低。没有连续缴费制约机制,断保时有发生。政府补贴标准偏低,与居民缴纳保费不成正比,回报待遇低于养老期望,导致对居民参保的吸引力不大。
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量持续增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参保人员的流动性不断增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频次明显增多,转移接续工作量持续增大。
4、“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对社保经办工作造成困扰。由于目前对未依法参保单位没有强力有效的惩处措施,造成“基金先行支付”诉求案例不断增加,“先行支付”给社保经办工作带来了一系列的复杂问题,基金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三)人才方面
人事考试方面。非法“助考团伙”给考试带来严重的安全风险,弊手段高科技化趋势严重,考点难安排监考抽调难。解决以上问题,需要强大的财力支撑。但实际是人事考试成本不断增加,工作经费却极度紧张。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大多是十年前制定的,最早的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0元为1997年制定,人事考试收费约三分之一交省、33%由市财政统筹、仅余约三分之一用于考试各项支出。随着发展,物价不断上涨,考试成本也不断上涨,考试组织均已严重入不敷出,考试作弊与反作弊之间的高科技斗争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由于经费紧张,除基础建设投入、反作弊器材采购不及时外,考务费支出已经13年没有提升,工资却翻了几倍,这也是学校和监考老师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
企业人才自主评价方面。根据省厅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条件之一是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或职业技能等级目录内的证书。因为职业技能等级目录未明确其目录内容,导致通过企业自主评价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不能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这与当时省厅承诺的与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有出入,影响企业积极性;已通过备案的企业因为生产经营需要,拟增加部分开展自主评价的职业(工种),扩大评价范围,但是现阶段省厅没有具体实施办法,影响企业技能人才的培养。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方面
1、相关配套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竞聘上岗、职务提拔、考核、培训、奖惩等许多政策都是单行文件,衔接不够紧密,加上放管服工作对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急需进一步健全相关规章和流程。
2、在岗位管理上,专业技术岗位设置难以平衡,与人才队伍发展需求之间存在矛盾。高级比例较低,晋升压力大;部分单位因为机构改革造成管理指数减少,出现人多于岗的现象;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不够合理,无法满足晋升需要。技师、高级技师、高级工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控制在25%左右,许多单位因工勤人数较少,难以设出这些岗位;许多单位竞聘流于形式,能上不能下,导致岗位鞭策作用发挥有限。
3、公开招聘方式科学性仍有待于提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形式上,仍存在一张试卷测高下的现象;在招聘岗位条件设置上,单位的个性化需求与公开招聘禁止性要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招聘形式比较单一,对于真正的专业性强、技能和经验要求比较高的岗位,受制于现有政策和舆论压力,用现有的笔试、面试等考试手段难以招聘到真正适用的优秀人才。
(五)劳动关系方面
1、劳动关系形势严峻。从改善民生的角度来看,经济下行对劳动关系的影响逐渐凸显,部分群体“就业难”和企业“招工难”以及用工成本上升等现象将长期并存,去产能化、智能化、新生代劳动力诉求改变、用工形式多样化等因素将导致劳动关系更加复杂。
2、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仍待加强。一方面表现在监察执法人员、经费、车辆、办案设备等仍达不到省里要求,难以更好地满足监察执法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基层监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应对舆情的能力仍然稍显不足,执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3、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县市区,“两网化”基层网格运行机制不完善,部分网络应用尚未启动或处于闲置状态,未能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在采集信息、宣传法律、调处纠纷等方面的作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仍待进一步细化完善,以切实发挥其信息化监管作用。
4、经济形势变化给调解仲裁工作带来新挑战。当前经济运行态势总体平稳,但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明显上升,下行压力继续加大。随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全面展开,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深度优化调整,淘汰化解过剩产能与新兴行业快速发展相伴而生,存在集体争议爆发的隐患。同时,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代表的“三新经济”领域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逐渐显现,这些都需要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未雨绸缪,做好调查研究和政策储备,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争议处理中的主渠道作用,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发展思路建议
(一)就业方面
从2019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上升到宏观调控的高度,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我们必需牢牢把握就业稳定这一基本点,谋划就业、规划就业。
发展思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继续推行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推进就业与经济发展、结构转型同步发展。
发展目标: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体系”这一目标定位,综合考虑国内国外相互影响,“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和城镇登记失业率以2020年水平做参照(每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按照当年实际情况进行上下浮动调整。
意见和建议:一是锁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定位。今年年底我国将实现全面脱贫,全面进入小康社会,要立足这一定位的基础上保障人民群众就业,让就业成为巩固脱贫成效最有效的手段,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水平。二是充分考虑国内国外综合因素制定目标。当前疫情带给经济的不确定因素仍然存在,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对中国的打压仍在持续,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尚未全部完成,可以预见经济增长在一定时期仍然保持中低速,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目标。三是坚持深化就业改革和全方位开放。要着力改善就业环境,打破不必要的壁垒,使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领等方面开展无障碍。比如城乡劳动者之间自由流动就业、增加城市劳动力供给和就业;加大职业培训的投入,通过专业的培训解决结构性就业难题等等。
(二)社会保险方面
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在职)达到60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在职)达到10万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9万人。
重点任务:1、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巩固全民参保登记成果,以非公有制单位职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完善居民、个体从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努力实现贫困人口法定人员全覆盖,筑牢托底保障机制。2、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改革基本养老金发放办法,建立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和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为上级部门完善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贯彻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有序流动。巩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稳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3、规范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继续推进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政策,健全浮动费率机制。规范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标准和程序,提高信息化、专业化水平。规范康复服务行为,逐步建立以医疗康复为基础、以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为主要内容的康复服务体系。保持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并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及时调整待遇水平。4、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政策。认真做好职业年金省级归集工作。按时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积极探索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保值增值。加强经办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度建设,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核验、事后稽核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基金预测分析,研究基金预警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三)人才方面
1、紧扣需求引人才,助推人才工程尽快起势。一是聚焦高端,创新引才方式。围绕我市十强产业人才需求,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通过组团走出去引才、线上线下引才、中介机构引才、一事一议引才等方式,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瞄准海内外,真正将符合需求的高端紧缺人才引进来,实现多元化、精准化引才。二是抢抓机遇,用足用好人才政策。紧扣十强产业的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通过申报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务院特殊津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等人才项目,用足用好国家、省级人才政策,引进一批国内外高端人才智力,打造人才聚集新高地。三是打造品牌,建立常态化引才机制。继续举办“滨州人才节”,打造全市招才引智活动的工作品牌,不断扩大活动规模,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青年高端人才,组团到海内外高校和先进地区定向化、专业化引才,进一步提高招才引智的针对性和影响力。
2、深化改革育人才,健全完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一是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举办“赢在滨州”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留学人员来滨创业支持计划等活动,通过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人才贷”等政策支持,鼓励青年大学生创业、留学人员来滨创业发展。二是加快推动乡镇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评审制度,着力构建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三是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开展“渤海工匠”评选,作为市级最高层次的高技能人才称号,推动建设产教融合城市。四是发挥优秀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继续开展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落实《滨州市实施“渤海英才·海纳工程”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开展“十佳专业技术带头人”、“十佳滨州首席技师”等优秀人才评选工作,发挥优秀人才示范带动作用。
3、筑巢引凤留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生态。一是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围绕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园区建设,深化与知名院校的科研合作,支持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专家服务基地等载体建设,为人才信息交流、资源对接、项目孵化提供平台。二是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大力建设渤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通过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中介组织、风投机构,鼓励发展、积极培育一批人力资源开发、人才服务组织,建立“政、产、学、研、金”深度融合创新创业载体,为人才全方位、多层次成长奠定基础。三是完善“人才滨州”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开发线上服务窗口,定期发布人才相关政策信息,征集人才智力需求,提升服务效率,实现资源共享。
4、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高标准完成“省级乡村振兴继续教育基地”指标任务,指导继续教育基地(滨州技术学院)加强师资培训投入力度,采取线上网络培训、线下集中技能培训、送教下乡等培训措施,提升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制度,鼓励基层人才参加基层职称评审。通过实行乡镇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和落实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直聘”制度,畅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的“双通道”。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对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使用,实行网上传送、网上审核、网上评审的工作流程,简化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实现职称评审全程网办。配合省厅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确认和外地调入”“证书补办”两个模块的测试工作,根据平台建设情况,努力实现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业务的“全网办”。不断壮大人才队伍,围绕人才强市的目标,建成一支能够支撑和引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宏大、结构合理、创新创业活力强的人才队伍。到2025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45万人,专业技术人才占到人才总量的50%左右。
5、确保人事考试安全。充分发挥标准化考点在考风考纪治理方面的作用,推进人事考试警示教育,推进证书便利化改革,加强考务工作精细化管理,加大指挥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考试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考试风险防控,坚决守住考试安全底线。
6、全面推开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在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行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出台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实施方案,支持企业灵活运用考核鉴定、考评结合、过程化评价和直接认定的方式进行自主评价,推动评价结果与人才使用、薪酬待遇挂钩。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方面
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为“富强滨州”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主要目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发展重点和主要措施: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加大宣传和执行力度,健全完善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重点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全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岗位结构,规范组织竞聘上岗,形成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类型特点的分类考试考核办法,逐步提高公开招聘的科学化水平。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通过放宽部分条件和灵活招聘方式等多种形式,促进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事业单位流动。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使聘用合同成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强化考核结果使用,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深入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表彰规定,充分发挥考核奖惩政策在人事管理中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五)劳动关系方面
基本思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以建设“富强滨州”为引领,坚持“六问”导向,强化“八策”落实,通过部门联动、社会协同,不断强化规范和强化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机制,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水平,以建设智慧人社、法治人社、和谐人社为方向,形成“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主要目标: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企业用工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制度普遍推行,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提高,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预警防控机制和三级联动处理机制更加健全,逐步实现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化和法制化,全市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基本措施:1、加强劳动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以法律为支柱,从源头上打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形成完备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制度体系,把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2、深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巩固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微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合同履行质量。继续深化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逐步推进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社保三系统合一,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提高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信息化和智能化进程,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健全劳务派遣规定,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引导。完善企业裁员机制,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中,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3、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集体协商机制,以企业集体协商为主体,以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为补充,努力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强化集体协商代表培训,提高协商能力。4、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加强和创新符合我市实际的三方委员会建设,切实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在拟订劳动标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集体协商、调处劳动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完善依托三方委员会及时介入和有效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继续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5、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建设,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等指导文件,建立完善企业正常工资调整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工作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工作,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联动机制,实现工资效益同向联动,职工工资能增能减。6、以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主线,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提升能力、夯实基础为重点,持续加强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依法公正及时处理争议、化解风险,充分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和仲裁准司法制度优势,切实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四、其它意见建议
(一)就业方面
1、在体制机制上形成抓就业的合力。当前各级各部门各自为政、各管各块,就业工作星星点点,就业补贴“撒芝麻盐”,促进就业作用有限。稳定就业不仅是人社部门的工作,要在更高层面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形成就业工作齐抓共管、就业数据共建共享、就业任务共同担当的新机制。
2、充分调动基层县区就业工作积极性。目前基层工作压力仍然较大,人员短缺、疲于应付,与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目标任务还存在差距。要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激励机制,通过综合考核、精神奖励、物质奖励等手段激发县区工作的主动性,让大家的辛苦付出得到相应心理慰籍,为全省就业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社会保险方面

1、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平台使用率,实现与经办机构业务信息系统的全面推送,加快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速度和效率。
2、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充分利用不同部门的数据优势,加强数据共享,挖掘数据潜力。可以利用市场监督部门企业年报数据,与社保数据进行对比,查找企业在社保登记、参保人数上与年报数据的不同,督导企业全员参保。根据市场监督部门掌握的个体工商户的电话信息,定向推送短消息,宣传社保政策,引导其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按照国家机构改革相关规定,各项基金征缴工作尽快全部移交税务部门负责。
(三)劳动关系方面
针对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建设问题,如基础设施建设、举报投诉接待处理和办案场所、基本办公设备、档案存储设备、安全监控设备和信息化建设等设备等系列问题,建议省厅出台更加硬性、具体、统一的规定,以更好地适应目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尽快实现规范化目标。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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