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中:在全省工会行业集体协商推进会暨2016年要约行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马建中在全省工会行业集体协商推进会暨2016年要约行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宜城市召开全省工会系统行业集体协商现场推进会暨要约行动启动仪式,主要的任务就是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总结交流集体协商经验,启动今年的要约行动,进一步动员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集体协商的有关工作。
会前,向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梁惠玲同志汇报了省总工会近期的集体协商工作,她要求我们把这次会议开好,把集体协商工作抓紧抓实。这次会议得到了省直有关部门的重视,省人社厅、省企联、省工商联同志出席了此次会议,体现了对工会工作的大力支持。刚才,省工商联副主席梅建敏讲了重要意见,对下一步工商联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为筹备开好此次会议,襄阳市委、市政府、市总工会,特别是宜城市委、市政府、市总工会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刚才,葛琳同志代表襄阳市委、市政府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我们与宜城市委领导一起到基层企业工会进行了调研。宜城市委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工会工作亮点纷呈、扎实有效。在这里,我代表省总工会,对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这次会议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刚才,我们现场参观了水晶行业企业和展厅,观看了宜城市水晶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题片,听了5家地方和单位的典型发言,还现场见证了宜城市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签约和要约仪式。发言单位讲的都很好,听了之后很受教育和启发,很有借鉴意义。全省工会系统,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在方方面面的配合下,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归纳起来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坚持高位运作。把集体协商工作积极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去谋划、去推动,主动争取党政赋予更多资源和手段。全省各地大都成立了以党政领导为组长的推进集体协

商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党政其他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各地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密切配合,联合制发文件、联合召开会议、联合举办活动、联合督导检查,进一步增强了集体协商工作的合力。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各地各单位抓住推进“两个普遍”的机遇,连续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在重点行业、示范企业、试点单位集中开展集体协商“春季要约”和“百日攻坚”,积极探索“双要约”、“上代下”、“上参下”、“双自律”集体协商代理工作制等方法,涌现出了许多好典型、好经验。如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成功签订,突破了省会城市推行行业集体协商的难题,受到中央、全总及省市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被称为“武汉样本”,涌现出了一批像荆州达雅化工预审制、中航精机双自律等经验,武汉硚口建筑行业、宜城水晶行业等典型。三是注重队伍建设。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开展集体协商指导员业务培训,推动集体协商提升质量水平。全省17个市州总工会全部建立了集体协商指导组织,配备或聘用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在指导、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集体协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省总要求每个县配备两名专职指导员,同时各地还有一批兼职指导员,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总的来看,我省集体协商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签订集体合同6.27万份,覆盖企业10.4万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8万份,覆盖企业11.6万家,覆盖职工464.7万人,确实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维护了职工队伍的稳定,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职工受益。党委政府比较满意,社会比较认可,企业和职工是欢迎的,这个成绩要充分予以肯定。在新形势下,我们不光要认清成绩,更要以问题为导向,看到短板和差距,按照提质扩面的总要求,仔细研究如何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引向深入。下面,我就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强化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思想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第一,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是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现实需要。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当前一切问题的总钥匙。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针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鲜明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明确提出“率先、进位、升级、奠基”的奋斗目标,加快推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宏伟目标,根本上要靠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步伐,关键是广大职工的广泛参与、共建共享。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特别是随着“三去一降一补”、化解过剩产能,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生产发展转型,势必带来职工分流转岗、收入减少等阵痛。越是遇到这样的困难和问题,越是要落实好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开展集体协商,就是要在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建立一种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利益协调机制,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共同促进企业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各级工会要站在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的高度,积极推行集体协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上更好地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第二,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客观需要。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我们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呈现触点增多、燃点降低、传导性和关联性增强的趋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集体协商就是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的有效途径。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出台了意见。集体协商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途径。工会作为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从法律层面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法》赋予工会的基本职责;从社会治理层面看,维护大局和谐稳定是工会的政治担当;从企业层面,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企业发展,是工会组织的重要任务。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绝不是工会要代表职工与企业搞“分庭抗礼”,更不是与企业“对着干”,而是通过劳资双方平等对话、交流沟通、协商合作,推动劳动关系双方和谐共处,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实现利益分配保持动态平衡和劳资双方互利共赢,打造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这一制度的优势,加大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力度,引导职工理性表达诉求,促进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从源头上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三,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是强“三性”去“四化”的迫切需要。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对群团组织提出了增强“三性”、去除“四化”的要求。工会组织的基石在基层、力量在职工群众。衡量工会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职工群众的认可度、满意度高不高。这就倒逼我们加快改革创新,抓基层、打基础、增活力,切实在工作中突出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努力形成工会工作由职工群众共同参与的生动局面。这些年来,各级工会坚持把深入推进集体协商作为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生动实践,积极推进职工广泛参与的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建设,赢得了职工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毋庸讳言,这项工作与形势发展要求和职工群众愿望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既有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又有合力不够的问题;既有由于思想认识偏差存在“不敢谈”的问题,又有由于协商能力欠缺存在“不会谈”的问题,还有重数量、轻质量,重签约、轻协商,重文本、轻履行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一些企业的集体协商流于形式。我们既要看到成绩,更要看到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切实把集体协商工作作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职工群众的切入点,作为强“三性”、去“四化”的着力点,作为工会改革创新、做实基层基础的关键点,通过创造性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切实把工会工作做到职工群众的身边,努力提高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满意度,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下一步,工会改革工作要全面铺开,全总要求就是八个字,“加快进度、加大力度”,目的就是要使工会工作真正做到职工群众中去。抓好工资集体协商是我们工会工作的主责主业,是工作的重要载体,是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手段,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高度重视。
二、把握深化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具体要求
各级工会要以有效解决职工关心的突出问题为核心,以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为目标,科学有效地推进集体协商工作。
第一,依法依规抓推进。集体协商是我国《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明文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工会法》第六条规定:“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劳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工会应当“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省出台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重要法规,对集体协商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法律法规为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各级工会要强化法治思维,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原则、方法、步骤,做到协商主体、程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使集体协商依法合规、有序推进。要运用法治方式,积极开展集体协商要约,主动依法行使要约权,积极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上级工会要指导企业工会主动发出协商要约,推动企业启动协商程序。对基层工会要约有困难的,上级工会要通过代行要约、集体要约等形式,启动协商程序。要善用法治手段,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理直气壮地推动解决拒不签订、拒不履行集体合同的现象。
第二,互利共赢抓推进。集体协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旨在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建立一种动态博弈机制,畅通双方诉求表达,平衡双方利益分配,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是工会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集体协商要坚持辩证思维,始终兼顾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既要使职工通过协商共享发展成果,又要切实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把协商的力度、企业可承受的程度、职工诉求的满足度有机统一起来,在企业可持续发展和职工信赖中找到利益平衡点、最大公约数。要坚持底线思维,在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首先要抓住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进行协商,抓住职工群众关心的基本权益进行协商。当前要高度重视企业转型升级和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依法就裁员、降薪和人员安置开展集体协商,最大限度地保职工就业、保劳动收入、保社会稳定。我们要科学地维权,我们调研时发现,企业经济形势不好,职工主动表态不要增长工资,等形势好再涨工资,工会在集体协商时要按不同阶段形势,科学地对待和把握,不是一味涨工资。
第三,突出重点抓推进。各级工会要突出集体协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增强集体协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协商内容方面,工资报酬作为职工最核心的劳动经济权益,是集体协商的“圆心”,其他各项权益是集体协商的“半径”,首先要画好这个“圆心”,从“圆心”向外扩展“半径”。要抓住工资集体协商这个“牛鼻子”,把工资调整幅度、加班工资基数、劳动定额标准、工资支付办法等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核心内容进行协商,推动集体协商内容逐步向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职工参与企业二次分配等方面延伸。要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岗位职工的不同诉求,分别确定协商内容和协议条款,特别是要明确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的各项权益标准。在协商领域方面,要把非公企业、小微企业和行业、区域集体协商作为主攻方向,把建筑、餐饮服务、服装加工等农民工比较集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传统行业作为重点领域,并逐步向知识密集型产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延伸。在协商主体方面,要在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加大区域和行业工会组织建设力度,为集体协商工作夯实组织基础。如仙桃无纺布行业过去无序竞争,通过集体协商得到了很好地解决。
第四,分类分层抓推进。集体协商涉及企业、区域、行业等不同层面和不同业态类型,具体协商的过程和结果也不是一锤定音、一劳永逸,因此不同类型有不同特色、不同阶段有不同重点、不同层级有不同标准。要坚持系统思维,深入研究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经营状况企业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建立点线面相结合、静态与动态协商相衔接的协商模式。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突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其他权益保障机制;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突出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保证职工劳动就业的稳定。针对中小企业单独协商难的实际,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以“区域谈底线、行业谈标准、企业谈增长”为模本,形成区域、行业、企业集体协商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体系。鼓励基层依据企业、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特点,采取集中要约与分散要约、定期要约与动态要约、普遍要约与专项要约、上代下要约与企业工会单独要约相结合,以及企业协商与车间协商、定期协商与不定期协商相配套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集体协商工作的灵活性和贴近度。
第五,提质增效抓推进。各级工会要抓住代表选举、平等协商和履约监督等关键环节,努力提升集体协商工作质量。要健全完善选举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工作制度机制,使职工方的代表敢于为职工说话,优化职工方协商代表结构,增强代表性、专业性和互补性,充分发挥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团队优势。要保障职工充分参与集体协商,在开展集体协商前,充分了解职工诉求,力争协商议题准确聚集职工集中反映的问题;在集体协商过程中,及时向职工通报协商进程,征求职工意见建议;签订集体合同草案后,由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审议通过,并及时将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加大履约监督力度,在市县总工会建立健全集体合同数据库,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加强对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跟踪核实;在基层工会通过成立集体合同履约监督小组、开展职工代表巡视检查、集体合同指导员调查走访、向职代会报告集体合同履约情况等形式,推动集体协商工作做到真协商、真监督、真落实。
三、强化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具体措施
集体协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工会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把集体协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第一,争取党政重视,创造良好条件。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企业行政)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党政把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纳入劳动监察内容和企业守法诚信档案,积极争取将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纳入人大执法检查、政协视察的重要内容,作为健全完善党政主导职工维权机制的重要举措加以推进。依托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主动加强与劳动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商,主动运用各种资源,借势借力,合力推进,形成党政主导、三方共促、工会力推、各方配合、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二,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指导服务。要把集体协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用于这项工作,有效整合工会内部资源,集中地方、产业和企业工会的优势,形成全会上下联动、齐抓共促的工作合力。工会领导机关要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典型选树力度,建立以职工满意度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基层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第三,强化约谈协商,构建平等共嬴机制。机制一定要建立起来,机制包括协商约谈机制、监督履约机制、履约评估机制。协商约谈过程中代表产生、沟通、谈判都要建立机制,如水晶行业谈判进行了三轮,机制建立起来,才敢谈会谈、谈出皆大欢喜的结果。
第四,建强专业队伍,提升协商能力。按照市级总工会不少于
3人、县级总工会2—3人的标准,分级配齐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把劳动关系领域的专家、学者、律师等人才吸引到指导员队伍中来,努力打造一支协商谈判的行家里手。发挥工会公职律师的作用,定期参与集体协商工作的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巡讲培训等工作。加大集体协商工作业务培训,开展现场观摩、案例分析、模拟谈判等培训教学活动。健全完善全省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数据库,总结推出优秀集体协商指导员典型,适时进行表彰奖励。
第五,抓好调研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围绕结构性改革中集体协商工作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进一步提高集体协商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定和完善制造行业劳动定额标准等重大课题,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为深化集体协商工作提供理论支撑。要借助报刊、电台以及互联网、微信、手机等新兴媒体,宣传协商理念,宣传协商典型,不断提高集体协商工作的认知度、认同感,营造关注、支持和推动集体合同工作的社会氛围。
同志们,推行集体协商工作,是服务发展的大局所需、广大职工的利益所系、工会维权的职责所在。各级工会要牢记使命、奋发有为,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深化发展,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加快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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