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这些重大事项需要请示报告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解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为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什么是重大事项
超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自身职责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二、什么是请示报告
请示:请求指示或者批准
报告:向党组织呈报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三、向谁请示报告
党组织
向负有领导或者监督指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请示报告应逐级进行,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
党员:一般应当向所在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领导干部: 一般应当向所属党组织请示报告重要工作
四、请示报告什么
党组织
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原则和问题,国家安全、港澳台侨、外交、国防、军队等党中央集中统一管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只能由党中央领导和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条例》分3条规定了党组织的请示事项、报告事项、报备事项,并在每一条中分项列出各种情形,以利于党组织对照把握。
如,党组织应当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需要作出调整的政策措施,需要支持解决的特殊困难;
(二)重大改革措施、重大立法事项、重大体制变动、重大项目推进、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机构调整、重要干部任免、重要表彰奖励、重大违纪违法和复杂敏感案件处理等;
(三)明确规定需要请示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文件等;
(四)重大活动、重要政策的宣传报道口径,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全局性问题和不易把握的问题;
(五)出台重大创新举措,特别是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且无明文规定、需要先行先试,或者创新举措可能与现行规定相冲突、需经授权才能实施的情况;
(六)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但事关重大或者特殊敏感的事项;
(七)重大决策时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
(八)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工作中需要上级党组织统筹推进的重大事项;
(九)调整上级党组织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知悉范围,使用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未公开的讲话、音像资料等;
(十)其他应当请示的重大事项。
党员、领导干部
《条例》逐条分项列出了党员请示事项、党员报告事项、领导干部请示事项、领导干部报告事项,以利于对照把握。
如,党员应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组织决议以及完成党组织交办工作任务情况;
(二)对党的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三)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情况;(四)流动外出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
领导干部应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
(一)超出自身职权范围,应当由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属于自身职权范围但事关重大的问题和情况
(三)代表党组织对外发表重要意见;
(四)因故无法履职或者离开工作所在地;
(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
五、怎么请示报告
党组织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一般应当经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者传批审定,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或者作出。必要时应当事先报上级党组织分管负责同志同意。
党组织应当根据重大事项类型和缓急程度采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
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规定采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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