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4月12日)
同志们:
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我就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科学分析形势,坚定攻坚信心
棚户区改造是事关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大事、要事。李克强总理曾指出:“棚改寄托着千万住房困难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希望,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具体到滕州来说,对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我们既要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又要客观冷静地分析问题,更要精准务实地用好机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抓好棚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一)要充分肯定棚改工作取得的成绩。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将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工程去定位、谋划和推动,2007年以来,全市共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56个,拆迁(征收)户数约2.7万户,拆迁(征收)总面积约989万平方米(拆迁总面积占老城区面积的近40%)。总的来看,可以概括为“三个成效明显”:一是拆迁征收成效明显。
拆迁征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棚改区域也积累了大量社会矛盾,开展工作的难度极大。对此,市委、市政府坚持举全市之力抓棚改,几乎所有的棚改项目都成立了由市委常委亲自担任指挥、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指挥、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指挥部。工作推进中,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民生意识,既坚持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工作,确保工作符合政策、合乎程序,又坚持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出台了一系列极为优惠的奖励政策,真正通过棚户区改造让棚改居民在生活质量上得到显著改善。同时,针对拆迁征收遇到的各类问题,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用创新和发展理念去化解矛盾,逐个梳理,逐项解决,取得了较好效果。截至目前,2012年换届之初存在的200余户“钉子户”中,影响工程建设的已全部拆除完毕;遗留的400余件信访案件中,有300余件已得到依法解决,使拆迁征收工作步入了法治化、和谐化轨道。二是项目融资成效明显。概括地讲,棚户区改造主要就是“拆”和“建”,这两者都要有充足的资金作为支撑。但随着房地产市场下滑,城市土地出让金收入也大幅减少。如何破解棚改资金瓶颈问题,就成为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令人欣慰的是,国家和省市非常关注棚改,在政策扶持和信贷支持方面给予了地方政府更大支持。这些扶

持措施中,国家无偿专项扶持棚改资金由国家给予地方无偿使用,无需进行偿还。国家发改委专项基金和政策性银行贷款,也比普通商业贷款更加优惠,表现在:一是利率低,国家发改委专项基金年利率仅为1.2%,政策性棚改贷款年利率仅为4.5%,远远低于商业贷款利率;二是还款期限长,国家发改委专项基金还款期限为10年,棚改贷款还款期限最高达到25年;三是申请国家发改委专项基金和棚改贷款均无需任何担保物,而且手续相对简便。为了抓住这些利好政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迅速行动,通过主动对接、完善手续、反复争跑等办法,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措施,克服了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成功申请了上级相关棚改扶持资金和专项贷款。2012年以来,累计争取国家无偿专项扶持棚改资金约2.4亿元;累计争取国开行、农发行棚改专项贷款57.5亿元(2014年争取贷款20亿元;2015年争取贷款17.5亿元;2016年争取第一批贷款20亿元,其中12亿元将于本月到位);今年又成功申请了国家发改委专项基金1.77亿元,已拨付到位,第二批专项基金1.1亿元已开始申报。这些“真金白银”为我市棚改注入了“强心剂”,解决了实施棚改的燃眉之急。三是回迁安置成效明显。近年来,我市通过大拆迁、大建设,赢得了发展先机,但受大环境的影响,也遗留和积累了不少社会矛盾,尤其以回迁
安置慢问题最为突出。据初步统计,2011年底,涉及四中、塔寺南路、解放东路(前洪)、大同北路、银钟里、大同南路(东西寺院)、文化宫西扩等7个项目,均形成了事实上的“半拉子”工程;全市回迁上房率仅为4.8%,多数棚户区改造项目逾期回迁,每年临安费高达3.37亿元,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对此,市委、市政府坚持不绕道,不回避,针对不同情况的“烂尾楼”,通过综合施策、政策调整、股权转让、国企介入、政府托底等方式,主攻拆迁户回迁房建设,尤其是市住建局辖属国企敢于担当,先后接手了大同北路、塔寺南路、盛世华城、润恒城等项目,有效化解处置了棚改“烂尾楼”问题,维护了全市棚户区改造大局。截止2015年底,全市已累计完成回迁安置房2.3万套,回迁面积290万平方米,完成应回迁面积的81.5%,实现了大拆大建的“软着陆”。
(二)要牢牢把握棚改迎来的重大机遇。
棚户区改造是城市建设一道绕不过去的坎,对这项工作,从中央到地方的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2012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召开了3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棚改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今年3月21日,张高丽副总理在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工程,对改善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实现经济稳定增长,都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出台了重大政策,安排专项奖补资金2500亿元;发改部门安排专项建设基金3000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安排15000亿元计划发放9500亿元;农发行安排5000亿元计划发放3000亿元,上述资金全部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会议要求,区(市)、县政府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尽早安排落实好工程项目,尽快实现开工,确保今年的棚改进度不低于去年。同时,省政府于去年10月份下发的《关于贯彻国发〔2015〕37号文件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2015-2017年,全省改造城镇棚户区110万户以上,货币化安置比重达到50%以上。”省政府要求,对纳入2016年全省棚改计划的项目,今年上半年完成房屋征收,9月份全面开工,并建立了严格的督导考核机制,对完不成任务的地区严格问责。对于以上利好政策,大家一定要深入研究,积极争取,力争使我市有更多棚改项目从中受益。
(三)要客观看待棚改工作存在的问题。棚户区改造是“天下第一难事”,特别是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社会思潮多元趋势的逐步体现,各方的焦点、矛盾和问题都集中在这里,给实施棚改带来严峻挑战。一是舆论环境差。一些不负责任的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为吸引眼球,把房屋拆迁征收作为新闻焦点,对征拆群访和恶性事件蓄意炒作,把地方政府推到了舆论的风头浪尖,给工作开展带来了巨大压力。二是拆迁征收信访压力依然很大。
房屋征收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尤其在当前特殊的环境下,一些信访问题更是沉渣泛起。现在征收政策是越来越好,被征收人要求也越来越高,个别被征收人为了满足其超越政策的要求,对政策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而是通过非访、越级访或到中央巡视组缠访等形式给政府施压,目的就是逼迫政府无原则地妥协让步,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三是司法强拆、行政强拆均未破题。新征收条例取消了政府强拆,改为法院司法强拆,但涉及的程序非常复杂,目前司法强拆尚未实施。行政强拆近年来亦未实质性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过程,就是涉险滩、破坚冰、攻堡垒、拔城池的过程,也是对各级干部的政治意识、担当精神和攻坚能力的最好检验。可以说,棚改工作是有钱也不一定能办成的事,棚户区改造不是光有热情、责任心的问题,还需要智慧,善于做群众工作,更需要各级干部坚持原则,敢于担当。面对困难和问题,大家要不迟疑、不推诿、不懈怠,敢于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以“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去破解难题,推进工作。
二、坚持精准发力,确保工作效果

今年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功能提升、双城连接、框架拓展、经营城市、完善路网、荆河环线贯通”的整体思路,加快启动实施总投资35亿元的荆河东路(程堂)、荆河东路(鲁南机床厂)、小清河(前后洪)、大同中路、东城东新社区一期、刘楼区域、新兴北路等7个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3740户居民房屋、56.8万平方米的房屋征收任务。这些项目都是围绕提升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拉开城市框架、促进新老城区融合实施的重大民生和发展工程,必将对提升城市宜居指数、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起到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大家必须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发展任务、政治使命来抓,不能有半点迟疑,不能有任何借口,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确保取得扎实效果。具体来说,就是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绘制蓝图。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是加快建设现代宜居城市的关键所在。对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来讲,规划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棚改项目的品质和档次,关系到群众是否满意,一旦规划考虑不够周全,做得不够科学,将造成无法弥补的历史遗憾。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规划工作,尤其是对棚改项目规划,每个方案都要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充分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这次新启动的棚改项目,仍然要继续坚持将规划作为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确保工作效果。一是要创新理念,科学编制规划。
切实破除旧思想和旧眼光,按照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要求,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处理好以下关系:要平衡好当前与未来的关系,充分预测城市建设的长远发展,使规划具有前瞻性和超前性,给城市未来建设留有足够空间;要平衡好局部与全局之间的关系,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及空间资源,综合布局棚改各项建设,坚决维护整体利益、全局利益;要平衡好社会和个体的关系,既要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又要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充分考虑群众居住、出行、上学、就医、购物、休闲等方面需求,让城市更加和谐宜居。二是要瞪起眼来,严格执行规划。做好规划工作的关键在于执行规划。要牢固树立“规划即法”的意识,任何规划一经批准,就是指导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变更,更不能丢开规划搞建设,确实需要修改规划的,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加强建设管理,注重建设质量,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真正把每个项目建成精品工程、民心工程。
(二)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开展工作。“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当前,我国正处在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各级部门和党员干部必须要树立法治信仰,坚持依法行政,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别是棚户区改造作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领域,对政策和程序的执行要求更加严苛,大家必须要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开展工作、处理问题。一是要严格依法开展工作。
近年来,我市一直坚持以法治精神引领征收搬迁工作,尤其是2011年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施行后,在山东省、枣庄市未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13个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征收搬迁政策体系,为全市房屋征收搬迁工作有序实施提供了科学的政策依据,也使我市房屋征收搬迁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去年以来,结合山东省、枣庄市房屋征收相关文件出台施行的实际,市委、市政府又组织住建等部门对现行政策进行修订调整,新出台了5个征收搬迁文件,为今年棚改工作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家省市以及我市政策法规规定,依法拟定征收搬迁补偿政策,严格履行征收搬迁工作程序,绝不能为了推进工作,违反政策,乱开口子。这里也明确一下,如果因哪个部门执行政策或者履行程序不到位,导致征收搬迁行为违法,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违法违纪责任,绝不姑息。二是要严格依法破解难题。棚户区改造的关键,一是资金问题,二是如何解决“钉子户”问题,目前资金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下步重点是要化解“钉子户”问题。近年来,我们出台的征收搬迁补偿奖励政策标准在全省都处于较高水平。但是,我们穷尽各种说明教育工作,仍有少数人受利益驱使,置政策法规于不顾,以上访为要挟,拒不配合搬迁,甘当“钉子户”。
由于这些“钉子户”没能拆除,不仅增加了建设成本,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阻碍了回迁安置房建设,损害了大多数被拆迁群众的利益,致使已搬迁的绝大多数被拆迁人不能按时回迁,给社会造成了较大的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对此,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依法破解征收搬迁难题的突破口。法院要急事急办,凡是可以进入司法裁定程序的要优先办理,边走程序,边做工作,以司法强拆促进搬迁,争取尽快拿出几个司法强拆的典型案例,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征拆声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敢于担当,对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且又拒不配合搬迁的,坚决依法实施行政强拆,切实扭转对“钉子户”束手无策的被动局面。三是要严格依法化解矛盾。从我市实际看,棚户区多为未经登记的建筑普遍存在、低收入家庭相对集中、宗族矛盾和信访隐患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区域,尤其是在当前的大环境下,一些平时相对沉寂的矛盾问题往往在征收搬迁过程中集中爆发出来,导致信访、诉讼等问题发生,给工作开展带来了更大困难和压力。对待这些问题,大家要敢于正视,迎难而上,严格按照法治原则对群众的各类诉求给予公平公正的评判和处理,决不能为了一时的稳定,违反政策法规规定无条件地满足上访人的无理诉求,尽可能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或者其他司法救济途径依法反映其诉求。同时,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力
抓好信访问题预防排查、处理稳控等工作,决不允许推诿扯皮。政法、信访、公安等部门要发挥好维稳主力军作用,对非访、缠访、闹访等违法上访现象,要坚决依法打击,切实遏制“大访得大利、小访得小利”的歪风邪气。
(三)注重宣传引领,争取各方支持。***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讲话中指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棚户区改造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也是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敏感区域。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联接中外、沟通世界”的要求,更加积极主动、更加科学有效地抓好宣传引导工作。一是要做好政策宣传。征收搬迁政策是群众获得补偿的依据,也是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出台了极为优惠的补偿奖励政策,其标准在全省都处在较高水平,可以说,实现了“拆迁拆迁,一步登天”。随着省市相关法规和文件的出台,我市依法对全市房屋征收搬迁政策进行了调整,这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更加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大家一定要向群众宣传好政策调整的背景,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要做好信息公开
。征收搬迁是一项程序性、业务性非常强的工作,哪个阶段需要拟定、公示什么资料,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的非常明白。一旦信息公开做得不到位,将直接影响征收搬迁工作的合法性。因此,大家一定要增强法治意识,严格按照征收搬迁工作规程,认真做好有关资料的公示工作,及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回复和解释,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要做好舆论引导。当前社会上总有一部分人为了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利用网络等大众媒体对征收拆迁大肆进行炒作,甚至恶意攻击诋毁政府和有关部门。理不辩不明,事不析不清。只要大家能够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无论社会上出现什么杂音,我们都应当有理有据地与这些负面声音去争去辩。因此,对于一些负面舆情,大家一定要按照“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及时还原事实真相,敢于揭露丑恶现象,切实占领舆论宣传的高地。同时,宣传和有关业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加大对敏感时期舆情监测,及时回应各类负面信息,防止形成舆论爆点。政法、公安等部门要主动履职,对于恶意诋毁他人,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
(四)坚持敢于担当,凝聚工作合力。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直面矛盾、攻坚克难的一场硬仗,也是考验各级干部能力水平的“试金石”。越是在这个时候,越是需要冲锋陷阵、攻城拔寨的勇士,需要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的干部。大家一定要端正思想,打消顾虑,在棚改中,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迎难而上。市委、市政府将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为“亮剑”者担当,使他们在沧海横流中尽显英雄本色。同时,在棚改工作中,同志们难免会碰到错综复杂的矛盾,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难,有时甚至会身处险境、面临危难,这就需要各级领导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主动为他们遮风挡雨、壮胆助威,在工作经费上给予优先保障,在选人用人上给予重点考虑,在政治荣誉上给予积极倾斜,切实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五)加强督导调度,确保棚改效果。一方面,要抓住节点,强化督导。今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已经明确,大家要吃透会议精神,把握政策实质,根据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决不允许有执行走样或不到位的现象,市委、市政府将对棚户区改造实行目标动态管理。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根据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及时跟进项目,加强督查督办,将已启动和未启动的项目分类建档,实行半月一调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和应对的措施,严肃查处工作不力和失职渎职等行为,保证政令畅通。市纪委(监察局)要对棚户区改造工程实行全过程跟踪检查,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另一方面,要明确责任,重点考核。
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全市系统工程,要在考核体系中予以重点体现。市委组织部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考核力度,进一步提高棚改工作在镇街年终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将其作为镇街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标准,加大奖惩兑现力度,必要时可以设立单项奖,对棚改工作实绩突出的部门和镇街,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同时,要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发现和选拔干部、培养和检验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干部要提拔重用,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人员给予奖励,切实调动起干事者的积极性。
三、强化组织领导,严明工作责任
棚户区改造事关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工作面广量大,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调整了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项目指挥部,由我担任第一组长,远市长任组长。按照过去的经验做法,除纪委书记外,每位市委常委均挂帅指挥部指挥,涉及的各部门、各镇街负责同志也分别明确为副指挥或成员,其中的“常务”就是第一责任人。之所以在棚改工作上成立如此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就是为了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今天会后,各指挥部要迅速行动,抽调人员要及时到岗到位,分头召集成员召开会议,拿方案、定政策、快启动,所有指挥部要立即进入实战状态,在面上掀起棚户区改造工作热潮。市住建局(棚改办)作为牵头部门,要把握好各项房屋征收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和日常调度,及时解决具体问题。各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对每个征收项目都要做到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全力抓好征收工作的落实。各棚改区域被征收搬迁单位或个人的主管部门要对本单位的征收工作负责,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敷衍了事或拒不征收。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对违法建设的“钉子户”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予以行政强拆,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公安部门要对“钉子户”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信访部门要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既要搞好政策宣传,又要主动研究对策措施,及时化解矛盾。同时,对拆迁征收领域的信访问题在考核上区别对待,予以倾斜。宣传部门要开辟征收宣传专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意义和市委、市政府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让广大居民充分认识棚改工作的必要性,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各有关部门也要自觉服从全市总体安排,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措施到位。
同志们,滕州新一轮城市建设的序幕已经拉开,全市人民瞩目的棚户区改造攻坚战已经打响。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信心,齐心协力,一鼓作气,攻坚克难,坚决完成好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向全市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为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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