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管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0-02-10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20〕8号)、《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管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20〕2号)精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管控措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复产复工阶段,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各环节风险普遍增加,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早做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落实,狠抓事故防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及时传达并督促落实“六个一律”
各单位要将“六个一律”管控措施迅速传达到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加大“六个一律”管控措施的宣传教育和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确保“六个一律”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
各单位要深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三个全覆盖”要求,“三个一”措施和复产复工“六个一律”管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复产复工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抄送:黄委会黑河流域管理局,省引大入秦工程管理局,黄委会兰州水文局,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
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六个一律”管控措施
一、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
二、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群、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三、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一律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作业,确保符合防疫有关要求。
五、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对所有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维修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六、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健全制度预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工复产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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