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卫健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全文6568字)

宝应县卫健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20年,宝应县卫健委贯彻落实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精神,紧紧围绕市、县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立足部门实际,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依法治理,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
   1、研究部署法治工作。成立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委机关内设政策法规科,负责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工作,每月办公会议听取政策法规工作汇报。制定《2020年全县卫健系统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按时间要求落实到位。同时在系统综合考核中将依法治理、依法执业情况纳入对相关单位的考核。
   2、健全法治建设制度。以制度建立推进法治建设,“十三五”期间,先后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容期整改等30多项依法行政基础工作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柔性执法,完善了《宝应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约谈工作制度》、《宝应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调解制度》、《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制度》、《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基本健全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制度体系。
   3、明确行政权力事项。建立县卫健委行政权力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2020年,根据县编办权力清单动态调整通知,进一步梳理我县卫生健康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执法依据,将县卫健委权力事项调整为276项,其中:行政处罚218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许可8项(子项13)、行政给付7项、行政奖励17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事项13项,做到名称、类型、依据、编码与省市相统一,确保清单以外无权力。
   4、梳理执法依据目录。为推进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权力行使适用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每年我委组织人员对卫生健康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列出目录,确保合法行使权力,2020年,我委根据立改废情况,共梳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189部。
   5、组织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按照宝委法办〔2020〕8号文件要求,召开委机关各科室碰头会,对照《宝应县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任务分解表》认真排查,上报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县司法局要求,制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审查制度,年初征求各科室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2020年我委未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对提请县政府出台和委机关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评估,2020年9月结合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前委规范性文件1件,规范性文件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文件内容无须修改,予以保留,清理结果在委网站进行公示。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卫健委由县政府统一配备法律顾问,委法律顾问对重大事项、重要合同、信访回复等涉及的法律法规方面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法律建议等方式,为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据。在系统内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和《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参考样式)》,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和聘任方式、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和权利义务,推进医疗卫生单位聘用法律顾问。
   3、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定年度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健全卫健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准则,在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部门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部门业务、机构职能、双随机抽查、饮用水监则、资金使用等情况。12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相关部门举行“健康宝应”年度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参加,向社会发布年度工作情况和便民惠民措施,积极回应公众,正确引导舆论。
   4、推进信用信息公示。按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报送流程和标准,我委明确责任科室和报送人员,按时间节点及时向县信用办报送我委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由县信用办统一导入信用平台进行公示。我委同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委网站进行公示。2020年公示行政许可信息677条、行政处罚信息29条。推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加强医生、护士人员资质信息的推送,2020年共向县信用办推送医生、护士人员资质信息429条。
   5、规范“两法衔接”。我委先后出台《关于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机关间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制定《宝应县卫生计生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操作指引》,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机关间案件移送工作,2016年、2018、2019各有一起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2020年没有移送案件。
   6、开展妨碍公平竞争文件清理。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依据《县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人员对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文件和2020年制定的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我委未出台过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文件。相关清理清况及时上报县市场监管局。
   7、深化“放管服改革”。73项行政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江苏政务网”工作平台,其中36项行政许可项目100%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现了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和“一站式”办理。根据主管部门规定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承诺,承接护士注册权力下放工作,对部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赋权乡镇。卫健委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事项达100%。认领“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编写实施清单,并报送监管数据达标。
   8、加强卫生监督执法。2020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省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查及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今年以来,共检查医疗机构、公共场所、企业、学校等各类单位、重点场所5913户次。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制定了“双随机”工作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卫生监督人员,协调县疾控中心共同开展了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今年我县国家、省“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数共262家,监督完成数262家,监督完结率为100%。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至目前实施各类行政处罚89件,其中疫情期间查处与疫情防控相关案件5件。一般程序28件,其中医疗20件,公共场所8件。简易程序61件,其中医疗22件,公共场所9件,职业卫生30件。今年累计结案缴纳罚没款52.0216万元。
   三、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根据行政执法证办证规定,依据岗位、编制、学习考试情况,做好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和行政执法证换证年审工作。2020年新一轮行政执法证件办理《行政执法证》81人,《行政执法监督证》3人,持证人员情况录入《江苏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并在委网站公示。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按照国家卫健委规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严格限定处罚裁量自由度,处罚幅度均经合议讨论后确定并进行法制审核,确保自由裁量确当,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参加市卫健委、县司法局开展的案卷评查,开展委机关自评活动,根据检查情况,我委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总体良好,对在评查中发现的不足,进行对接和整改。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追究制度,对不作为和乱作为进行责任追究。
2、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定卫健委《行政执法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宝应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加强事前公开:清理行政执法主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9类276项和13个子项行政权力清单,所有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实施依据、程序、需要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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