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三个规定”,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__“三个规定”宣讲稿

用好“三个规定”,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__“三个规定”宣讲稿
    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已进入查纠整改环节,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首要问题。为进- -步加深对“三个规定”的学习理解,强化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有力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这一顽瘴痼疾,现将对“三个规定”内容进行宣讲。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A总书记多次就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作出重要指示,下面让我们来重温一下时间线: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A总书记强调,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A总书记表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2015年3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A总书记谈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A总书记指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 -道防线,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防范这些干扰要有制度保障,这个就是出台“三个规定”的背景。
    二、重大意义
    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是对司法公正的严重危害。落实党中央部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明确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进行记录和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首,要求进行专项整治。对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 “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 – -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 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二)“三个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坚实保障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干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三个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干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午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三个规定”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可以说,“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是司法人员依法办案的“保护神”,更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安全阀”!
    三、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 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第一个规定: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二个规定: 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三个规定: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四、适用范围
    1、《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适用范围:领导干部是指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2、《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适用范围: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
    3、《关于进一 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适用范围:“司法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审判、执行、检察、侦查、监管职责的人员。“特殊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人。“中介组织”, 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受案件当事人委托从事审计、评估、拍卖、变卖、检验或者破产管理等服务的中介机构。
    五、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
    (一)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司法的行为包括:
    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要求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4、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5、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行为包括:
    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
    4、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三)司法人员,不当交往的行为包括:
1、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rulaiwenku.com/421934.html
(0)
上一篇 2023年10月19日
下一篇 2023年10月19日

相关推荐

  • 纪检干部教育整顿学习心得体会

    纪检干部教育整顿学习心得体会    根据公司纪检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我到目前参加了四期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正按计划推进,现将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只有率先自我革命,…

    2023年5月15日
    8
  •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五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2021年11月18日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强,经受住了来自…

    2023年5月15日
    24
  • 住建局抓铁有痕促棚改,蹄疾步稳奔小康汇报材料

    住建局抓铁有痕促棚改,蹄疾步稳奔小康汇报材料    一、棚户区改造之——历史背景   *市位于祖国*,地处*的*腹地,所辖*区、*县、*个县级市。全市总面积*万平方公里,总人口*万…

    2023年11月6日
    12
  • 纪检组长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纪检组长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纪检监察系统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市规自局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总体要求,切实学在深…

    2023年11月3日
    12
  • 镇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述职报告

    镇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述职报告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镇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河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镇紧扣创建全国文…

    2024年2月29日
    2
  • “三访三评”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总结

    “三访三评”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总结    “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开展以来,局紧紧围绕部署要求,以走访联系群众为抓手,以查处队伍安全隐患为重点,以解决队伍安全突出问题为目标,以赢得…

    2023年11月12日
    11
  •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获取1000G公文写作资料库
  • x大x大—心得体会 (4)

    以“闪光青春”赴“二十”之约    在金秋送爽、丹桂飘香的季节,我们在收获中遇见最美的秋天,也迎来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的战略节点,面临新形…

    2022年11月8日
    8
  • 2023年党总支书记述职报告

    2023年党总支书记述职报告    根据*关于2023年度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求,经认真梳理、总结,现将*公司党总支2023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

    2024年1月16日
    5
  • 政协党组2023年工作汇报

      政协党组2023年工作汇报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区政协党组2023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学习重引领,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一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023年12月11日
    25
  • 2023关于调研调查研究的心得体会

    2023关于调研调查研究的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

    2023年4月13日
    2
搜索资料 全部分类 搜索教程
扫码关注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微信咨询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