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奋彦: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王奋彦
这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通报前7个月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认清形势,端正态度,靠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刚才,全科同志传达了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双鹤同志通报了前7个月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与各县区和平凉工业园区签订了《“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静宁县、庄浪县、崆峒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了表态发言,请大家对标对表,认真研究,采取得力措施,扭转被动局面,切实把工作做好,把任务完成。下面,我重点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正视差距,不断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为主线,扎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环境质量目标和主要工作目标赶上了进度要求。剔除沙尘天气后,1—7月平凉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8.6%和18.4%;泾河、汭河、达溪河稳定达到Ⅲ类水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21个问题中,4个系统类问题整改取得积极进展,17个辖区类问题已有3个整改到位,其余14个正在加紧整改。
总体来看,在今年的环境保护工作中,全市各级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等问题,下半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展“回头看”,很有可能会触及底线。根据省上通报反馈、市级督查督导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看,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空气环境质量方面,1—7月平凉城区空气质量超标天数23天,其中PM10占13天,PM2.5占10天;剔除沙尘天气后,PM10平均浓度为74微克/立方米,虽然暂时达到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值,但冬季供暖期仍可能出现反弹。水环境质量方面,1—7月葫芦河、水洛河水质综合评价分别为劣Ⅴ类和Ⅳ类,均未达到Ⅲ类目标要求。特别是葫芦河水质长期不达标,已经被省上连续6次给予“红色预警”,致使上半年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一。针对这个问题,我已专门约谈了静宁和庄浪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希望按约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二是重点任务进度滞后。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方面,全市完成65台燃煤锅炉治理,仅占治理任务234台的27.8%;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年内完成脱硫除尘改造的55台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目前还有9台整改计划没有靠实,与市政府9月30日前必须完成的时限要求相比,进度严重滞后,这项工作如果不能按期完成,省纪委明确要求将进行追责。散煤管控方面,平凉中心城区优质煤专营市场及供应网络建设仍在纸上谈兵,被省政府多次通报;其他县仅仅规划了一级专营市场选址,对煤源怎么定、煤质怎么控、网络怎么建、用户怎么送等一系列问题还没有提出明确、有效、可操作的措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平凉、静宁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至今还未动工,对此,省上不但进行了“红色预警”,而且明确提出,如果建不成将对园区项目全部进行限批,对法人进行约谈,对命名进行撤销;省政府要求今年必须建成的庄浪、静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都没有实质性进展,仍在开展前期工作。三是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平凉城区、华亭县、崇信县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居民搬迁进展缓慢,灵台、华亭县水源地内道路穿越提出的保护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印发迟,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企业关闭搬迁工作未落实,被省上分别给予“红色预警”和“黄色预警”;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清理出的44个违法违规项目,有14个需要依法退出,30个需要配套完善相关生态保护设施或者补办相关手续;平凉海螺水泥公司安全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问题进展也比较缓慢;一些涉危险废物企业、尾矿库企业仍然存在“三同时”制度未落实、生态恢复治理未开展等问题,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四是工作推动不实不细。个别县区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工作四平八稳、推动不力,对一些时限要求非常紧的工作重视不够,没有落到具体项目和责任人,尤其在环保资金投入方面,没有思路、没有办法、没有措施,存在抓整改和促落实“两张皮”的问题;一些职能部门对负责的重点工作研究不深不透,工作浮在上面,没有沉到基层,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牵头抓总和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力;个别县区、部门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工作缺乏担当,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业务不精,一问三不知,直接影响工作有效推进。
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突出障碍,务必引起全市各级的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正视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通过有力有效的工作,努力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习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的一项关键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环境保护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和框架体系,提出了严格的标准和明确的要求。一是力度前所未有。从去年中央环保督察和中央巡视“回头看”,到近期国务院开展的第四次大督查,都把环保工作落实作为督查的重点之一。省委、省政府把环境保护与脱贫攻坚一起作为基础性、底线性任务,在前不久召开的省第十三届二次全委会上,省委林铎书记的讲话和省政府唐仁健省长的工作报告,都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要求要大力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认真汲取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深刻教训,严格履行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决有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同时,省委还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列为明察暗访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今年先后7次召开常委会议、9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台了《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定和办法,工作要求之高、推进力度之大、追责问效之严,可以说是前所未有。二是形势异常严峻。大家知道,前段时间,中办、国办向全国通报了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刻分析,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教训极为深刻。同时,今年中央各大主流媒体连续对这一问题进行集中报道,甘肃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无疑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省委林铎书记在省第十三届二次全委会上明确指出,领导干部如果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履职不力、担当不够,就是政治责任的严重缺失,就会受到党纪政纪的问责和处罚,也会受到全社会的谴责,再次释放了省委省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强烈信号。就我市而言,最近省上通报水污染防治“红色预警”6个、“黄色预警”1个,加之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排查出的48个违法违规项目,特别是自然保护区和大景区范围有很大部分重叠,风险隐患比较突出,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和保护压力很大。三是任务非常艰巨。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PM10、PM2.5和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7项约束性指标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尤其今年是国务院“大气十条”目标任务终期考核年,我们要完成PM10平均浓度与2013年同比下降12%的“终期大考”。今年更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攻坚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综合督查和省政府办公厅通报问题,以及市级自查问题整改任务叠加,统筹协调完成各项任务十分艰巨,难度很大。对此,全市上下一定要高度警醒,时刻牢记自身的岗位职责、担负的政治责任和工作目标,真正把环境保护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行动,以军令如山、令出必行的坚决态度,以对人民群众、对平凉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强化担当,扎实工作,切实扭转被动局面,实现我们的既定目标。
三、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重点强调五个方面:
(一)全力以赴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近期,省委、省政府将组织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并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有关规定,启动省级环保督察。当前,我市燃煤锅炉整治、散煤管控、污水处理厂建设、水源地保护、自然保护区违规项目清理等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抓好整改作为下一阶段环保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确保所有问题一个不漏、干净彻底、不拖时限地解决。一要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上手,真正承担起抓整改的主体责任;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提出责任落实清单,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抓实抓细、相关部门全力落实,切实做到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留尾巴、不出现反弹。二要强化分类指导。对各类环境问题都要认真梳理归类,按区域、行业、重点项目分清轻重缓急,抓住主要矛盾,分门别类落实整改措施,对当前能够立即解决的要雷厉风行,立行立改,一抓到底;对一时难以解决,需长期研究整改的要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直至见效;对整改已经完成的,要落实巡查回访制度,到现场进行核查销号,确保问题整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三要严格督查督导。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县区和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按照省政府“整改情况报告政府主要领导要签字背书”的要求,各县区、各部门每月向市政府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市委、市政府成立的4个督导组每月要进行现场督导,并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11月份对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提出问责清单,按程序进行问责。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顶风违规、拒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企业和单位,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要及时公开整改情况和整改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不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努力做到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要紧紧围绕“控排放、控扬尘、控煤质、控车辆、严管理”五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总结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验,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优质煤供应、散煤管控、燃煤锅炉关停治理、机动车尾气管控等措施,着力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层层递减、措施落实表面化的问题。要精心准备迎接“大气十条”终期评估,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水平,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中心城区和各县城空气质量考核目标,确保顺利通过评估考核。特别是崆峒区和平凉工业园区,除明年集中供热二期管网覆盖范围内34台燃煤锅炉需要向省上请示汇报外,10月底前必须完成剩余所有燃煤锅炉整治清单清零任务;其他县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要在9月底前全部进行脱硫除尘改造,75%的10吨以下燃煤锅炉要在10月底前完成清洁化改造任务,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崆峒区要加大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特别是市博物馆站点监测数据持续高出聚贤嘉苑站点近一倍,这就说明管理不到位、整治不彻底,要派专人驻点蹲守监督检查,坚决不能出现因工作不到位而导致数据异常。要紧扣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监测率和综合评价“双达标”的要求,继续开展沿河排污口集中排查整治,特别是崆峒区、平凉工业园区、静宁县、庄浪县要对泾河、葫芦河、水洛河及其支流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一口一策”要求,全面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泾河稳定达到Ⅲ类水质,水洛河、葫芦河水质明显改善。市农牧局要牵头负责,指导各县区尽快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抓紧制定禁养区畜禽养殖户关闭或搬迁计划,确保年内全部关闭搬迁到位,解除省上“黄色预警”。要强化县级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下功夫解决好平凉城区、崇信、华亭、泾川、灵台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环境风险隐患。要尽快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监测体系,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按期完成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试点项目。
(三)千方百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环保基础设施是消纳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增强环境综合承载力的基础。当前,我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量不足、标准不高、运行管理粗放等问题,已成为制约环境质量改善的瓶颈,必须下大功夫弥补欠账、补齐短板。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污水管网建设、燃煤锅炉治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等重点环保项目纳入整体盘子,统筹安排,特别要增加财政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将国债资金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倾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规定,将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0%以上用于大气、水污染防治等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各县区要想方设法拓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通过整合项目资金和统筹国债、发展基金、转移支付等方式,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为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提供资金支撑。市能源局要牵头负责,沉到一线,蹲点督查,指导督促各县区按9月底前建成优质煤专营市场及供应网络。静宁县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强力推进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年底前建成投运。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按照7月28日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通报会议精神,省级工业园区如若不能按期建成工业污水处理设施,被限批或者取消省级工业园区称号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静宁县、庄浪县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各县区要不等不靠,积极推进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配套敷设污水收集管网,着力减轻地表水污染负荷。同时,要积极采取PPP、BOT等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等水污染治理工作,缓解地方资金配套压力。
(四)协调联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要求,主动履职尽责,切实把“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管发展就要管环保”的责任落到实处。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绷紧缺陷管理这根弦,及时排查解决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确保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小纰漏引发大问题;市县(区)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一监管的职能,加大综合监管和执法监督力度,真正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抓行业环境监管、抓行业总量控制、抓行业污染治理,努力形成环保工作的强大合力;要督促指导各生产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依法达标排放,防止污染危害。要以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要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特别要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和平凉工业园区“7·15”房丽美建材公司煤焦油酚水外泄事件为警醒,加强对全市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涉危险废物企业、尾矿库等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坚决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五)不遗余力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抓手,也是实践环保为民惠民的生动体现。2011年我市被国家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在此基础上,2012年开展了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2016年,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我们提档升级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截止目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涉及的35项指标中,15项指标全面完成,11项指标接近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森林覆盖率、城镇污水处理率、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占比等9项指标,距创建目标要求差距较大,严重影响了示范市创建进度。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对照《平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全面推动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发改、住建、环保、林业、工信、国土、水务等部门,要按照国家验收标准和命名条件,认真查缺补漏,做好指标对接、数据资料收集整理、台账建设和数据平台维护等工作,力争泾川、灵台、崇信、华亭4县今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崆峒、静宁、庄浪3县区明年建成,全市整体上确保在2020年全面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顺利通过验收命名。
同志们,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振奋信心,强化认识,真抓实干,在近期内实现清单管理要求的目标,顺利迎接省上年底的检查验收,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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