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在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食安办主任 杨??杰
(2015年6月25日)
今天,我们召开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15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15年下半年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新《食品安全法》的培训。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真抓实干,2015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为落实今年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3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5年云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确定了今年我省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明确了工作要求,落实了责任分工,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领导,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视察食品安全工作,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切实加强监管,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今年2月,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全省食品安全工作。5月19日,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这是做好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南。5月20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明确了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和22个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稳步推进,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序推进。今年2月召开的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未出台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州、市3月底前必须出台,未出台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县、市、区6月底前必须出台,全面完成改革工作。各州、市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特别是加强了基层监管体系建设,除迪庆州外,15个州、市和滇中产业新区按乡镇或区域设置了食品药品监管所,大部分县、市、区在村、居委会配置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员和协管员,强化了基层监管力量。
(三)加大投入,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15年省级财政安排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预算14130万元,上半年,省级财政安排3100万元用于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为监管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安排500万元用于开展2015年5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治理和规范食品安全领域痼疾顽症。安排2560万元,在全省128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开展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基层一线监管力量。安排1600万元支持8个州(市)和16个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连通的信息平台,将监管工作纳入信息化、科学化轨道。安排900万元支持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大量专项资金的投入,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四)抓住关键,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治理食品安全领域的顽疾,省政府决定在继续加大对大米、面粉、食用油、生鲜肉等重点食品和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安全多发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抽查、日常监管力度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一批专项整治行动。今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5年云南省畜禽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5个方案》,在全省组织开展畜禽屠宰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校园内外食品安全、白酒质量安全、规范“三小”经营行为等5个专项整治行动。目前,专项整治工作正在全省各地有序开展。
(五)创新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在2014年开展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继续在8个州(市)和16个县(市、区)开展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包含投诉举报协同处置系统、应急处置指挥信息系统、可追溯体系系统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电子监管网络,为下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逐步建立覆盖生产经营、行政监管、社会评价全过程的信息化体系奠定基础。目前,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试点已经覆盖到全省16个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今年在全省遴选了128个食品药品监管所,每个食品药品监管所由省级补助20万元,市、县两级分别配套5万元,专门用于购置执法装备、开展人员培训和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食品药品监管所的监管能力。目前,全省共有274个食品药品监管所正在进行能力提升建设。三是创建食品安全县市区。为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工作,在抓好2013、2014年确定的22个试点县市区创建的基础上,今年又新增临沧市沧源县开展食品安全县创建。随着创建活动的深入实施,各地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基础设施、技术支撑和信息化水平、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检验检测和风险管控能力、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有效地提高。
(六)加强培训,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得到提升
为深入研究、解决云南省食品基层监管干部面临的问题,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培养基层综合执法骨干,今年4月,云南省食品安全管理学院在迪庆州实施了第一期“专家服务团边疆行”活动。对迪庆州食药局、香格里拉县食药局和德钦县食药局进行了《行政执法相关问题》、《高原特色食品加工环节安全监管》、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现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等活动。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按照《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在职研究生学位教育招生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大力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的教学培养,为食品安全管理领域输送人才。目前,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有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在职工程硕士70人,2016年在职工程硕士的报名工作也已经启动。(七)严格考核,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省政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食品安全考核指标,与各州、市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签订了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对各州、市党政“一把手”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加大了考核力度。各地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年1月份,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8个督查考核组,对各州、市政府和省级监管部门进行了食品安全督查考核,有效促进了各州、市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目标责任的落实。特别是各成员单位主动作为、勇于担责,努力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如卫计委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建立了从省到州市、县区的食品风险监测网络,同时加大了食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公安部门主动出击,利剑行动,破获了一批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有力地打击了食品犯罪活动,并形成了一支专业的队伍。工信委以开展食品企业诚信体系认证为抓手,狠抓企业诚信建设,为监管工作打下了基础。教育部门以学校食堂为重点,逐步形成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等。
(八)强化引导,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使我省广大人民群众更直观、更便捷地掌握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及判别技巧,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统一部署,6月16日,由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和昆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联合主办云南省暨昆明市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全省各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拉开帷幕。省新闻办连续两年举行了食品安全好新闻评选活动,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团省委组织建立起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参与作用。
二、认清形势,积极应对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挑战
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全省食品安全现状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群众期待相比,仍然有比较大的差距,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形势不容乐观,挑战十分严峻。
(一)监管体制频繁调整影响了食品安全政策的稳定性
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工作的不断加强,监管体制也处于不断调整中。2014年,全省各地开始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三个环节的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安全办设立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此项改革工作尚未完成,今年又开始在县市区推行将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部门“三局合一”,成立市场监管部门的改革。由于监管体制的不断调整,监管部门之间不断交接工作,监管人员不断熟悉工作,监管对象不断适应规则。大家都长期处于“规则适应期”,莫衷一是,无所适从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食品安全政策的稳定性,影响了食品安全形象,给监管工作带来了被动。
(二)食品产业底子薄是制约食品安全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我省食品产业发展快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加大,但由于准入门槛低、生产经营环境卫生条件差等原因,大量食品企业规模小、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较低。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三小”问题大量存在,小、散、多、乱问题还比较突出,不仅自身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较弱,也给监管带来很大困难。
(三)食品相关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增加了监管工作的难度
一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与其他行业相比,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食品生产经营者懂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极其匮乏,大多缺乏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加大了违法违规的概率。二是监管队伍能力素质有待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断改革,监管队伍不断适应新规则,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不强。人民群众缺乏食品安全常识,诉求要求高,识假辨假能力低,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四)边境线长加大了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风险性。近年来,受境外问题食品以及食品安全事件的影响,我省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危害。如,三鹿奶粉、美素丽儿奶粉、新西兰恒天然乳粉、台湾塑化剂等等,这些境外输入的食品安全危害给我省带来了较大影响。此外,我省毗邻越南、缅甸、老挝等国家,边境线长,边民互市多,边境贸易复杂,很多境外食品没有通过正规渠道,经过检验检疫程序就流入境内,造成监管难度大,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隐患。如冷冻动物制品、椰子果冻、饮料等。(五)多民族的饮食习惯增加了食品安全形势的复杂性。
我省共有25个世居少数民族,民族的多样性,决定了饮食文化的多样性。如:白族有吃生皮(生肉)的习俗,傣族有吃撒皮(牛胃里的反刍物)、烤竹鼠等饮食习惯。还有植物类独特的饮食习惯导致每年都会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使云南食品安全工作更加复杂。
(六)监管力量、水平和技术支撑仍有差距
一是监管力量不足。机构改革前,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对象为餐饮服务单位,全省持证户数为147735户;机构改革后,监管对象新增持证生产企业4770户和流通经营户250000户,增加数为254770户,增加了172%。这其中还不包含无证照经营户,这部分经营户大部分是低收入人群,完全取缔不现实。农产品种植户更是不计其数,既有种植企业,更多的是广大农户。监管对象大幅增加,给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压力。二是监管手段不足。基层监管部门,特别是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所监管手段不足,资源条件有限,缺乏执法车辆、检测设备、办公设施和装备等,给监管工作带来困难。三是检测能力不足。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十分薄弱,除了少数县以外,大部分县、区没有专门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尽管农业、卫生等部门具有一定的检测能力,但资源分散、力量有限,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检测仍是薄弱环节。执法监管主要靠眼观、手摸,对简单的食品标识不清、不全,过期变质,相关证照不齐或无证等还能检查识别,但对于食品添加剂、成份含量是否符合要求,卫生指标是否合格等却无法检测。
三、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下半年食品安全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总书记系列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全省“两会”精神为指导,树立问题意识,以问题导向为统领,强化监管措施和手段,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坚决防控各类风险隐患;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健全监管体制,加快构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保障,全面抓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宣贯培训,完善法规制度办法,规范执法监管,以改进作风为抓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构建为民务实清廉的监管队伍,全面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省政府的要求抓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广泛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不久将要实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这部重要法律,是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首先要学好用好这部重要法律,并以上率下,认真组织本地、本系统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这次全省食品安全办主任会议,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学习新食品安全法。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学以致用,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做尊法学法守法的模范。全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开展大规模、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使每一个监管人员都能掌握法律规定并有效运用。加强对州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专题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是我们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力武器,我们要掌握好、运用好这个武器。这几天全省各地正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引导公众积极、理性、合法、有序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抓紧完善配套法规标准
省政府法制办要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加快《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研究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产地准出、质量安全追溯、诚信体系等方面的制度,加快形成严格有效覆盖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制度体系。要不断完善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启动一批对地方食品产业有重要促进和影响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及制修订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加强对新标准的培训学习,切实发挥好食品安全标准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服务好食品产业发展。
(三)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工作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推动出台市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督促推进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工作,确保人、财、物全部按时划转整合到位。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监管网络,建立乡镇监管所,把监管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职责,科学界定省、市、县、乡四级监管事权和层级分工,鼓励各地用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增设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信息员、进一步扩大监管队伍。一是加强对市县机构改革工作的调研指导。要进一步加大对市县两级机构改革工作的调研、指导,督促尚未完成改革工作的市、县尽快完成;对启动“三合一”改革的县(市、区),要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县(市、区)食品监管力量得到加强,努力整合县级检验检测资源,尽量科学设置与开展监管工作相适应的机构,完善监管网络体系。同时,探索州(市)对县(市、区)食品监管的新途径、新办法。要进一步做好“三合一”改革地区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人心稳定、工作不断,确保食安办工作职能、机构健全。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力度,聘请专职协管员、兼职协管员,多渠道解决兼职协管员报酬,筑牢监管网底、健全监管网络、延伸监管触角。要抓住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服务站合并的机遇,协调将乡镇计生服务站用房划转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从根本上解决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无办公业务用房的问题。三是推进乡镇监管机构建设。以《云南省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规范》为指导和依据,推进乡镇监管机构建设与发展。切实抓好乡镇监管机构能力提升试点,探索乡镇监管机构建立科学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和途径。
(四)健全保障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加大对农业部昆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产品质量检验院、省疾控中心、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测试中心等一批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中心等专业性检验检测中心和基准实验室建设的支撑力度,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继续加强州(市)级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推动第三方检测机构发展,鼓励监管部门购买服务,总结推广昊邦集团、云南省分析测试中心经验,支持以企业和大专院校为主体,鼓励产学研用结合,建设一批食品安全领域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着力实施食品安全重大科技专项,推动食品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应用。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按照“五统一”(即:统一计划编制、统一经费管理、统一检测标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监督考核)要求,组织开展云南省传统食品、特色食品、边贸食品和应急等风险监测,将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各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和重要监督抽检结果向同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制度,服务政府科学决策。
(五)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一是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的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四有”。即要有责,保证履行日常检查职责和市场抽检职责;要有岗,包括日常检查、抽检执法、检验检测三类岗位;要有人,即根据岗位需要,配备具有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的人员;要有手段,保证监管执法、检验检测所必需的装备和经费。二是各级食安委成员单位要从自身职责出发,主动作为,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的管理责任,形成监管的强大合力。三是市、县监管部门要落实“两责”,即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检查职责和市场上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的定期抽检职责。四是开展综合执法的地方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首要责任。目前我省县(市、区)正在开展“三合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要求,必须把食品安全作为基层综合执法的首要责任。
(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明确由省公安厅商省编办,研究在公安部门设置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事宜。5月28日,省编办正式行文批复,同意在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加挂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牌子,负责全省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犯罪侦办工作;增加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1名副总队长领导职数,专门负责分管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工作。各地食品安全办要参照省公安厅设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的方式,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在州(市)、县(市、区)公安机关成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省编办、省公安厅要加强对各地推进此项工作的指导。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出台案件移送、调查取证、技术检验鉴定等有关制度。健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执法机制,形成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
(七)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关键靠落实,重点在基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一方面要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需要有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监管队伍,要立足现有队伍的主体,加强专业培训,快速提高执法能力,同时,鼓励各地采用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增设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信息员等,解决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要配齐基层执法装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进一步整合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监管网络,全面推进乡镇监管所建设,把监管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尽快配齐基层必要的执法装备、快检设备等,着力解决基层执法队伍“缺枪少炮”的问题。
今年安排的6个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和128个食品药品监管所能力提升工程试点的补助经费已经下达到各州、市,各州、市食品安全办一定要认真策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充分发挥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资金效益,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八)全面推进社会共治
以贯彻新《食品安全法》为重点,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充分发挥各类协会在自律、维权、服务、科研等方面的作用,支持建立一批以企业为主体、以行业行为为主导的新型行业协会,对行业内企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推动成立米线行业协会和食品安全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云南省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和食品安全新闻报道团队的作用,鼓励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强化新闻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新华社和省广播电视局现有舆情监测资源,推动成立云南省食品安全舆情分析中心。
四、加强学习,全面提升食安办工作能力和素质
食品安全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全民关注食品安全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各地食品安全办必须紧紧围绕完善“一个机制”,明确“两种关系”,加大“三个力度”,做好“四个转变”,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素质。
(一)完善“一个机制”。即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联合执法制度、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通报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和举报投诉制度等,切实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严格加以落实。并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统一、畅通、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明确“两种关系”。一是明确食安办与部门的关系。食安办是政府抓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是可有可无的摆设,必须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调动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对政府要做好总结汇报,对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沟通协调,搞好服务,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明确食安办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关系。食安办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就要保障食安办职责有效履行,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明确专门的机构、人员专门从事食安办日常工作,并有专门的办公经费保障食安办工作的正常运转,而综合协调科室也要及时掌握本局内部食品监管科室相关工作部署,便于统筹把握。
(三)加大“三个力度”。一要加大综合协调力度。食品安全综合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协调难度大,要当好参谋助手,充分发挥政府和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只有建立与各部门融洽和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关系才能达到整合力量、形成合力的目的。食安办工作人员要学会站在全局的高度,明确思路,工作想在先、抓在前,提高统筹协调、科学安排部署的能力。遇到比较重大或棘手的事情难以协调时,多请示汇报,学会“借力”,积极请求党委、政府出面解决。同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将服务意识好、协调能力强的同志配备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岗位上。在与各部门交往中,做到尊重、理解、以诚相待、热情服务,主动上门调研和沟通,了解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和现状,及时反映各部门的困难和问题。在体制正在理顺,还要干好工作的非常时期,更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保持感情联络,只有这样,协调工作时才能得心应手,运用自如,才能真正做到到位不越位,代表不代替。二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要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就必须联合食安委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安委部署的工作进行督查。将督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通报给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督促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整改,才能有效地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的落实。三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科学合理的目标责任与严格的考核是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到位重要手段。虽然省对州(市)政府、州(市)政府对县、区政府以及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目标及责任。但年底考核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奖惩,就会极大地挫伤工作成效好的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对有问题的地方也起不到惩戒作用,特别是对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没有起到警醒的作用,甚至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做好“四个转变”。一要转变思想观念。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站在政府“抓手”的高度上,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仅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还要抓好服务部门的日常具体工作。二要转变工作重心。要从过去食品安全监管重“事后查处”,转向重“事先防范”上来,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和舆情监测工作;要从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长效机制上来;要从依靠分散的监管力量转向重监管力量的相对集中和有效整合上来;要从重工作部署转向部署落实并重,并进一步强化落实上来;要从重专项整治转向重日常检查和监管培训上来;要从重政府推动转向重促企业自律,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诚信体系建设上来,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三要转变工作方式。要学会用哲学的观点看问题,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坚持问题导向,要把监管方法从一般性的检查、汇报、材料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转向对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督促和责任落实上来;从注重集中整治转向既抓集中整治又抓督促成员单位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上来;注意培育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四要转变工作作风。综合协调工作依靠报送资料但不能迷信报送资料,要善于“走出去”,要多与本部门业务科室交流、常跟食安委成员单位沟通、勤到基层监管一线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善于发现问题,写出针对性强的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参考。要发扬积极肯干、坚忍不拔的工作作风,大胆深入实际,大兴调研之风,不断研究总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担负起食安办综合协调的职责,为确保公众的食品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好***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群策群力,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为把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实现跨越式发展、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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