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法系统“四学”并举 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热潮
2020-06-07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西安市委政法委坚持以学习贯彻***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始终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推动和指导全市政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标尺,精心组织谋划,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深学”“普学”“精学”“促学”并举,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并积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扫黑除恶和市域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的具体行动,为推进十项重点工作落实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深学
西安市委政法委成立了贯彻落实《条例》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组织政法系统负责同志研究学习贯彻和部署落实工作,深入基层单位检查《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和制度机制建立情况。委分管领导等先后3次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市委政法委机关将《条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各类培训学习内容,将《条例》学习细化分解为9个专题,利用每周一例会,安排一名处室领导结合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进行全面深入的领学和解读。每次解读后,由委领导对解读情况进行现场点评,其他同志联系工作实际,各抒己见,建言献策,广泛交流,达到一人解读、大家受益的目的。同时,还将解读提纲编印成册,印发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并要求每名干部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择优在《长安法治论坛》上刊发,已先后刊发了6篇。《聚焦党管政法 创新制度机制 积极推动〈条例〉创造性贯彻落实》经验做法在中央政法委第四次创新交流会上进行了书面交流。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普学
市委政法委先后印发了《学习贯彻〈条例〉实施方案》《关于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热潮的通知》等文件,坚持以上率下,督促政法单位和部门领导班子带头学、组织干警学、推动面上学、促进基层学,让学习全覆盖、无遗漏。集中开展了“书记讲《条例》”活动。组织各区县委政法委书记、各开发区分管政法综治工作副书记和市级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对本地区、本系统人员宣讲《条例》,截至目前,已宣讲15场次。同时利用政法新媒体平台进行刊发宣传,市委政法委新媒体平台和《长安法治论坛》杂志同步进行推送。在《西安日报》、全市政法新媒体平台和官方网站开设“贯彻《政法工作条例》 推动重点任务落实”专栏,动态推送各单位学习贯彻《条例》的各类信息,大力宣传全市政法战线学习贯彻《条例》的坚定决心、创新举措、亮点成效及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截至目前,已刊发报道330余篇(条)。充分利用全市政法系统办公场所的电子显示屏、展板、阅报栏、宣传栏等各类载体,设置《条例》的解读、学习体会等内容,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壮大了宣传声势。
三是坚持专题培训精学
坚持把领导班子成员和政法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学习的重点对象,组织全市政法系统300余名正处级干部集中脱产培训。集中观看了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雷东生对《条例》解读的视频,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围绕《条例》的出台背景、主题主线、总纲和主体之间关系进行深度辅导。组织参训学员结合工作实际,分组讨论发言,交流思想认识,撰写心得体会,研究工作举措。市法院、市检察院、灞桥区委政法委、经开区政法办等单位分别举办了《条例》专题学习辅导报告。据统计,全市政法系统先后举办各种形式的《条例》学习辅导报告39场(次)。市级政法部门把《条例》学习贯彻纳入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多层次、全覆盖开展《条例》专题学习。市公安局将《条例》学习纳入干警培训重要内容,坚持业务培训与《条例》学习同步进行;市检察院把执行《条例》情况纳入对基层检察院政治巡察内容,及时指出学习贯彻《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
四是坚持督导检查促学
为掌握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市委政法委会同市委督查室,制定了《西安市贯彻落实〈条例〉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牵头成立了由局级领导带队的五个督导检查组,近期将分赴全市政法系统进行实地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检查台账、组织应知应会考试、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单位学习贯彻情况,并对督导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落地落实、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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