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宋光兴公开讲话汇编11篇!

目录
在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现场会上的讲话 3
在2016年秋季学期全省校园安全管理培训班上的讲话 18
在2015年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专题培训班上的讲话 28
在2015年全省学校食品安全联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7
在2015年全省教育行政部门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6
强化责任 狠抓落实 开创全省学校安全工作新局面 54
在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培训班上的讲话 64
在2014 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班上的讲话 70
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式 努力开创勤工俭学工作新局面 83
在云南省教育系统法制骨干专题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 99
在全省高等学校深入贯彻国务院五部委和省政府11部门文件精神做好高校学生食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06
在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现场会上的讲话
宋光兴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玉溪市召开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和交流全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工作经验,对各州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推动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今天上午,大家分别到玉溪市第一小学、江川区第二中学、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参观了学校的勤工俭学基地,三所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各有特色,大家都感到收获很大。刚才,玉溪市、德宏州、丽江市、石林县、楚雄市、宣威市分别代表州市县区作了经验交流,介绍了近年来他们在勤工俭学方面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对我们很有启发。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勤工俭学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和抓手,是加强学生劳动观念教育和劳动技能训练,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历来高度重视

勤工俭学工作,出台了多个文件专门安排部署勤工俭学工作,在许多重要的文件中也专门提到勤工俭学工作。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指出:“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学校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地方人民政府应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提供土地、经费和技术等支持。”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共中央2013年12月23日),指出:要组织青少年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爱心公益活动、益德益智的科研发明和创新创造活动、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和勤工俭学活动。201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指出:国土资源、农业、科技、民政和教育等部门要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勤工俭学的扶持,支持农村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发展种植和养殖业,寄宿制中小学校应确保勤工俭学用地,中学每校不少于10亩、小学每校不少于5亩,真正用于改善寄宿学生生活水平。寄宿制学校勤工俭学用地,可按照只征不转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2012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指出:“各级政府要努力为长期保留的中小学解决好勤工俭学的基地,确保每所小学不少于5亩地,中学不少于10
亩地。从中小学公用经费中挤出一定的资金用于中小学校开展勤工俭学,用于修建大棚、猪圈、水利设施,平整土地,购买
籽种,配备生产设备和工具等,通过勤工俭学的产品和收入,进一步补充和改善农村学生的生活。”《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2013年7月24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学校勤工俭学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扶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2014年,省政府杨杰副秘书长在关于教育均衡发展的提案面商会议上指出:“当前,全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面临很大的压力和问题,我省贫困面大,山区多,有的地方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存在困难,好在我们有勤工俭学,一定要坚持搞下去,它对营养改善计划有很大的补充作用”。同年,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教基〔2014〕4号)就勤工俭学基地管理提出要求。“第六章 勤工俭学基地管理。第二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通过调剂、划拨、开发校内闲散土地、租赁等形式,确保每所小学不少于5亩地,中学不少于10亩地,建立学生勤工俭学基地。第三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学生勤工俭学基地建设工作作为关心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我省农村基础教育和谐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大事来抓。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第三十一条
通过建立勤工俭学基地,实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通过加强对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达到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伙食和营养,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目的。第三十二条 学校要按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标准,明确实践活动教学计划和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基地参加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劳动实践技能和创造能力。要根据寄宿学生数量,确定劳动实践基地的种养殖规模,作出科学的种养殖计划。把劳动实践基地建设成融教育教学、劳动实践、农科实验、生活娱乐为一体的育人场所。”2015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六部门制定印发了《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此外,省教育厅每年下发文件要求各州市对辖区内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进行统计,每两年对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做得好的勤工俭学基地授予“云南省勤工俭学示范基地”荣誉称号。
除了下发文件外,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还通过召开大会、现场会的方式组织各州市交流勤工俭学经验,安排部署勤工俭学工作。2012年8
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昆明市连云宾馆召开了以勤工俭学为主题的全省中小学管理工作会议,各州市分管教育的州市长、教育局长等三百多人参加了会议。高峰副省长、何金平厅长分别总结了近年来全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成功经验,对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结合云南的实际,对新时期进一步做好好勤工俭学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会后,省财政拿出8000万元资金支持农村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2014年9
月,省教育厅在曲靖市召开了“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现场会”,与会代表观摩学习了沾益县、宣威市和曲靖民族中学勤工俭学基地,总结交流了近年来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会后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两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天我们聚集在玉溪,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探讨问题,进一步推动全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二、充分肯定近年来我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勤工俭学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两年以来,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2014年“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现场会”精神和《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勤工俭学工作。如,昆明市出台了《昆明市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和促进办法》,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150万元资金对全市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给予奖励和支持。每年通过组织各县(市、区)申报市级勤工俭学实践示范基地,对审核合格的基地给予5-15
万元的资金补助。目前,昆明各县市区都建成了一批勤工俭学示范基地。从主城区开车出发,半小时内,在五华、盘龙、西山等地的学校都可以看到建成的勤工俭学示范基地。曲靖市、玉溪市等地也相继出台了促进勤工俭学工作开展的文件。两年来,曲靖市沾益县、宣威市等县区开展的勤工俭学工作得到了社会、家长和学校师生的认可,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人民日报等相继进行了专题报道。曲靖市沾益县、宣威市靖外明德小学的勤工俭学成果还将代表我省在12月份黑龙江召开的后勤装备展示会上进行展出。玉溪市在曲靖会议后,组织市民族中学等学校到曲靖市民中进行考察学习,短短两年中,玉溪市民族中学租用附近农民的田地建成勤工俭学基地,占地100多亩,种植各类蔬菜、养殖生猪等家禽。目前全市已建成玉溪市民族中学、江川区二中等一大批勤工俭学示范基地。德宏州、丽江市等州市每年定期召开勤工俭学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勤工俭学工作。长期以来,德宏州每年由州教育局组织轮流在各县召开一次勤工俭学现场会,交流勤工俭学经验,推动勤工俭学工作开展。
两年以来,勤工俭学在接纳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云南省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统计摘要》显示, 2015年,全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比例达到38.9% ,中小学勤工俭学销售收入及营业额达到3.8亿元,利润达1.8亿元;用于资助贫困学生2518.03 万元,资助学生25.3
万人;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资金1.2亿元;改善师生福利2323.38万元。
全省中小学因地制宜,创造条件,通过广泛开展勤工俭学工作,为学校食堂供给肉食,对营养改善计划提供支持,减轻了学生家庭负担,也为解决农村寄宿制学生生活困难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勤工俭学在培养学生劳动观念、提高劳动技能和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加强劳动教育是党的教育方针的要求,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目前,学生普遍缺乏劳动锻炼,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不足。在青少年学生中,不同程度存在着厌恶劳动、怕苦、怕累、追求享受的思想。许多学校过于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忽视对学生劳动技能的培养,为此,2015年,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基一〔2015〕4号),特别强调了新时期加强劳动教育的重要性。而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是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一个重要手段。在开展勤工俭学过程中,学校通过组织学生参与劳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培养互助友爱、团结合作的精神;学生在劳动过程中,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磨练了意志,培养了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创业精神,从而也培养了热爱劳动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劳动态度和习惯,克服轻视体力劳动,不尊重劳动人民的思想。学生在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中,还学会使用了许多劳动工具,学到了许多种养殖的科学技术知识,学到了许多劳动技能,收获了劳动成果的喜悦和分享劳动成果幸福。
勤工俭学有助于发展和巩固学生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用科学知识指导实践活动,使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从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进一步理解,达到巩固知识的目的。同时,在参与劳动的过程中,还可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对学生智力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三)勤工俭学对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学校纷纷开办学生食堂,其中,食堂蔬菜、肉食等食材都要到中心城区或集镇去采购。有的农村学校距离城镇中心太远,购买蔬菜运输距离长,学校人力物力投入大,不小心还会采购到注水肉、农药残留等食品,安全隐患大。刚才六个州市县都介绍了各自的经验,当地政府关心支持勤工俭学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每年定期召开勤工俭学现场会安排部署勤工俭学工作,其中还特别提到了勤工俭学在支持当地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地各中小学因地制宜,购买、租用农民用地,创造条件,开展了以种菜养猪等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一些学校基本实现了肉菜自给,平衡了学生的营养,提高了寄宿学生的生活质量,促进了学生健康成长,甚至引导当地群众致富。学生在学校得到了劳动锻炼,同时享用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吃上了低价新鲜蔬菜和放心肉,生活正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安全”转变,让家长放心、人民满意,有力地支持了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总之,在各州市、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勤工俭学工作正逐渐步入良性循环。我省勤工俭学工作先后得到了国务院刘延东副总理、教育部和省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沾益县菱角塘乡第三中学、宣威市靖外明德小学、德宏州陇川二小、怒江州福贡县石月亮中学等都因为学校在艰苦地方办学,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勤工俭学,种养殖产出的蔬菜基本上满足了食堂的需要,学校勤工俭学成功地实现了助学育人。他们的事迹先后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报道。这可以从另一个层面说明,国家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是给予肯定的,我们一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勤工俭学工作。
三、认真对待当前我省中小学勤工俭学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在充分肯定全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省勤工俭学工作开展还不太平衡,勤工俭学工作与教育发展的实际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主要问题和困难是:
(一)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职责定位不清晰
在全省16个州市中,昆明一直保留独立的勤工俭学管理机构,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有22人的编制,目前实有人数7人。昆明市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设立了独立的勤工俭学办公室。其他15
个州市中,玉溪、楚雄、大理、德宏、丽江、曲靖、普洱的勤工俭学管理机构与教育技术装备站合署办公;临沧市由职教科管理,文山、红河、保山、昭通、怒江、版纳、迪庆与计财科合署办公。当前,由于编制等的限制,要申请独立的编制非常困难,而且各州市情况也不一样,省里没有统一的要求。
近年来,大多数州市的勤工俭学工作部署与省教育厅安排部署同步,认真落实2012年省政府召开的以勤工俭学为主题的中小学管理会议精神,认真贯彻2014
年曲靖勤工俭学现场会精神,定期召开勤工俭学工作会议,按照《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学校开展好勤工俭学工作。昆明、曲靖、玉溪等地的勤工俭学工作发展比较快,德宏州在稳步提升,接纳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劳动锻炼的人数不断增加,科技含量不断上升,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非常显著,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但有的州市勤工俭学工作在滑坡,不仅政策支持力度小了,组织管理上也有些扯皮。个别州市教育局没有召开勤工俭学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勤工俭学工作,有些县份很少有学校组织开展勤工俭学工作,教育局和学校对该项工作不热心,许多学校甚至不清楚勤工俭学是做什么。
(二)缺乏财政资金支持,基地管理不规范
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在起步阶段需要平整土地、配套水电、建设大棚,购买籽种等,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若不进行投入,开展起来确实很困难。当前,每个州市的政策不一样,有的州市长期以来由财政拨付一定的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比如,德宏州从2007年开始到现在,每年都安排50万元资金给辖区县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近两年来,又增加了资金投入。昆明市每年安排150万元给辖区各县市区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各县市区也安排一定的资金补助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当然,不是有了资金,就可以做好勤工俭学工作。有的州市在安排资金时没有经过调研,对不具备条件的学校也安排相同额度的资金,资金划拨后又不进行跟进检查,造成浪费。有的学校,勤工俭学基地管理不规范,低价将基地出让给企业进行种养殖,学生没有得到实惠。有的学校没有认真开展工作的计划,疏于管理,勤工俭学基地产出蔬菜瓜果率很低;有的学校基地面积很大,但种植蔬菜品种单一,有时几亩地同时种植莲花白或其他单一品种的蔬菜。蔬菜成熟时,学生吃得厌烦、吃不完的蔬菜腐烂,浪费严重。有的学校开学一段时间,才安排勤工俭学工作,待蔬菜长大,学期都过半了;有的学校没有根据教学周期的安排认真研究勤工俭学工作,学校放假后,就放弃对基地的管理,不种植蔬菜等,导致新学期开学蔬菜供给紧张,同时也造成土地的闲置浪费。
(三)勤工俭学基地规划指导不力,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育人作用不明显
有的地方和学校对勤工俭学基地规划欠缺,指导不力。教育部门和学校对当地学校适合种养殖的项目、开展勤工俭学的办法和模式研究不多,导致勤工俭学项目科技含量不高,效益不好。有些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投入多,产出少,效率低下。特别是租用的土地,如果管理不善,长期亏损,很难得到师生的支持,也很难把工作开展下去。
以前,勤工俭学的主要功能在于助学。随着国家和我省对寄宿制学生补助标准的提高,勤工俭学的功能逐步由助学为主转向育人为主。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学校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勤工俭学的育人功能,有的把种、养殖外包,种养殖成果学生不能共享。有些基地,接纳学生参与劳动锻炼和社会实践功能不足,育人效果不明显。
四、努力实现全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立德树人。我们的省情决定,当前和今后很长的一个时期,中小学的勤工俭学工作不仅要开展,而且还应该继续加强,当然,要将勤工俭学的工作重心从过去注重经济效益转移到育人上来,突出勤工俭学活动的育人功能。
(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各地要认真把《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贯彻好、落实好。做好勤工俭学工作需要教育、省财、国土、农业、省科和林业等部门的配合。办法第五条规定教育、财政、国土资源、农业、科技、林业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和支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学校在开展勤工俭学过程中,需要其他部门支持的时候,可以积极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与其他部门沟通协商解决。因为办法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是研究、制定勤工俭学管理政策、监督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责任主体,要将勤工俭学纳入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要负责协调好各相关部门支持中小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勤工俭学生产条件。财政、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要在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学校勤工俭学支持和保障。要从实际出发,就近依法依规流转一定数量的土地、山林、水塘、牧场等作为学校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寄宿制学校勤工俭学用地,可按照只征不转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对学校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支持。既然文件下了,属于自己部门的责任,各部门就要勇于担当。
当前,勤工俭学工作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包括人员机构的问题、资金资助和筹措的问题、保障措施等,在《管理办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关于资金筹措问题,办法规定“财政、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要在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学校勤工俭学支持和保障。”“学校应从中小学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开展勤工俭学,主要用于修建大棚、猪圈、水利设施、平整土地、购买籽种、配备生产设备和工具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县级)要加强对勤工俭学的领导,将勤工俭学列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提供土地、经费和技术等支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因学校勤工俭学收益的增加而减少学校正常教育经费的投入。”
个别地方存在勤工俭学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为防止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管理办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勤工俭学财务的领导和监督,要按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将勤工俭学收支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搞好收益分配,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资产安全。”明确“学校勤工俭学的收益主要用于改善师生生活。学校应定期公布勤工俭学收支情况,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许多县分管教育的局领导还没有听说过《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但许多教育部门和学校反映的各种问题在《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种都能得到很好的解释,办法对部门的职责、学校的职责、政府的职责等作了很好的界定,各地一定要认真学习好、落实好、宣传好。
(二)在几项重点工作上下功夫
1.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技术指导力度。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勤工俭学重要性的认识。各地要优先为规划长期保留的中小学校解决好勤工俭学基地,修建大棚、厩舍、水利设施、配备生产设备和工具等问题,提高现有基地的利用率,稳定产出效益,从根本上解决学校食堂一部分菜肉的供给问题。各地要努力打造一批可持续发展的勤工俭学工作基地。城区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组织学生到当地勤工俭学实践示范基地和青少年科普示范基地等参加劳动实践。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校指导,提供技术保障,为现有勤工俭学专干及工勤人员提供种养殖技能培训等,帮助实现基地的专业化高效生产。
2.
是要加强学习交流。各地要定期召开勤工俭学工作会议,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互相借鉴,特别是召开现场会,组织大家到现场参观获得的认识就会更深。工作会议经费投入少,但取得的实效很大,能够带动一些县区和学校把工作做好,同时,现场会要起到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进行鞭策的作用。各地各校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如微信平台)交流勤工俭学经验。
3.是要加大宣传和激励。各地对勤工俭学做出贡献的学校或单位、个人要给予表彰宣传,这样对促进该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勤工俭学工作做得好的学校或单位,背后一定有一批热爱学生、关心学生、乐于奉献的的教师团队或管理队伍的支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对勤工俭学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
同志们,勤工俭学是育人助学的重要手段,从事这项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可以让我们的学生参加劳动锻炼,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科学和艰苦奋斗的道德品质,增长学生的社会知识,提高学生的劳动技能。我们坚信,在教育部和省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校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勤工俭学工作在“十三五”期间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在提升效益、服务学校、服务学生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谢谢大家!
在2016年秋季学期全省校园安全管理
培训班上的讲话
宋光兴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省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决定在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之际举办全省校园安全管理培训班。这次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对校园周边治理、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新闻媒体沟通与应对、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培训,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回顾,认真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步工作重点和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回顾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应急办、省卫计委、省食药监局等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省教育厅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和2015年度综治维稳工作均被考核为优秀。2016
年上半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了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一)及时安排部署校园安全工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4月8日,省教育厅召开2016年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省委高校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周荣总结回顾了2015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判了面临的形势,全面部署了2016年工作任务。针对“倒春寒”极端天气、春夏季等季节气候特点和“两会期间”、岁末年初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提前下发通知、电话指导、工作巡查等多种方式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5月8日至10日,举办全省校园安全专题培训会,培训内容涵盖校园安全应急处置、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校园安全风险转移、校园食堂安全管理、校园安全事件典型案例分析及建议等方面,来自全省各州市、县市区教育局以及各高校保卫处近400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二)整合学校保险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统筹做好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于5月决定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和义务教育阶段保险工作职能从体育卫生艺术处调整到学校保卫后勤处。下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保险工作的通知》(云教保〔2016〕5
号);义务教育校方责任保险相关工作已经通过竞争性磋商选定了保险经纪公司,8月底将完成义务教育校方责任保险的招投标工作。
(三)探索智慧校园安全防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4月,省教育厅组成工作组前往在昆部分中小学实地察看校园通道安全(防踩踏)预警系统建设运行状况,对下一步推进校园通道安全(防踩踏)预警系统建设提出明确要求。5月9日,召开了州市教育局、部分高校、试点县教育局以及网络科技公司参加的智慧校园安全防范综合管理平台工作布置会。5月,组织部分高校、州市、县市区教育局到吉林省对校园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校园警务室建设、事故灾难模拟体验基地等方面进行学习考察。
(四)启动六项治理试点工作。针对当前影响我省校园安全的重点领域和发生学生死亡较多的事故类型,省教育厅协同省政法委、省公安厅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安全专项治理试点工作。选定六个县区分别作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师德师风专项治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治理、学生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反恐防暴(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校园食品安全治理试点县区。
(五)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针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食药监局、昆明市公安局经文保分局等部门开展维护学校稳定及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工作。
(六)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组织部分高校、州市、县市区教育局到吉林省对校园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校园警务室建设、事故灾难模拟体验基地等方面进行学习考察。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强调了学生安全事故(事件)信息报送程序。完成5件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七)妥善处置学生安全事故。指导各地各校及时妥善处置学生安全事故,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影响较大及造成学生死亡人数较多的事故,做好高校安全及维稳工作。
今年上半年,虽然,全省教育系统在学校安全工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了全省学校的总体安全稳定。但是,全省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校园“三防”建设投入仍然严重不足。目前,我省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没有专业安保人员,个别农村中小学无围墙或是围墙低矮、残缺,消防设施设备老化严重;部分学校没有安装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能够与公安机关联网运行的更是极少。
(二)是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和提高。部分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能力较弱,做事时欠缺充分考虑,出事时无法有效应对,导致各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三)是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治难度较大。
部分中小学周边存在较多违章建筑、周边饮食摊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呈贡大学城、嵩明职教园区等校园周边交通不便、周边饮食摊点较多;部分学校发生了影响较大的校园伤害事件,部分地方校外学生溺水死亡和交通死亡事故不时发生。
(四)是工作机制创新不够。我省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清单化管理等方面与外省仍有不小差距,在通过项目推进工作、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等方面做得仍然不够,校园安全精细化、数字化管理平台亟待开发。
(五)是事故(事件)信息报送迟缓。个别地方和学校未能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未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情况。有的是省教育厅通过有关部门获悉事故情况后,向事发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才上报。
二、下步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
我们要围绕今年工作目标,紧盯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创新安全工作方式方法,推进校园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尤其是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
强调的“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认为发生事故是运气不好,抓了也白抓,该发生事故还是要发生事故。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到吸取教训有提高。各地各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总协调,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凡有会议必有安全事项,凡有培训必有安全专题;凡有项目必有安全经费,凡有检查必有安全内容;凡有事故必有保险理赔,凡有失职必有调查问责。
(二)切实安排好开学安全工作。
暑假中,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没有完全投入使用,极易在各类因素的影响下出现新的安全隐患,加之部分学校的校舍及设施设备遭遇暴雨的侵蚀,使用和功能都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责任,将开学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研究,作出周密部署和安排,切实做好这一特殊时段学校安全工作。要突出重点,对学生宿舍、公寓、食堂、厕所、围墙、锅炉房、图书馆、实验室、在建工程、危化品储藏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防雷设施、消防、校车、校园周边环境等重点场所和重要设施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经费,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对一时无法整治的场所、区域,要设立警戒线,禁止学生进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立即进行维护,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或更新,严禁将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设施设备提供给学生使用或“带病工作”。为做好秋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也将召开视频会议和下发专门文件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检查组赴各地各校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地各校要按照委厅关于秋季开学的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管理工作。
秋季开学前,各供餐学校在当地卫生防疫、食药监等部门的指导下,对食品卫生安全开展一次大检查,清理冰柜内剩余生熟食品,严禁将变质或过期的原材料加工给学生食用,同时要落实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管理规定,确保食品卫生和学生饮用水安全。各校在开学前要对校园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在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的主要场所开展一次预防传染病的消毒和消杀工作,对学生宿舍开窗、开门通风、通气,切实做好预防季节性传染病工作。目前,全省高校学生食堂已经全面推行“6T”实务管理,省教育厅将在今年底验收高校学生食堂“6T”实务管理的基础上,试点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中推行“6T”实务管理,使学生食堂管理更加科学、高效、安全。同时,各地各校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工作部署,将扶贫挂钩工作与本单位后勤保障紧密结合。各地各校尤其是各高校要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各方面资源,在挂钩扶贫点建立后勤原材料供应基地,统筹规划、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和种养殖规划。
(四)严格校园安全管理。
严格校园门卫管理和宿舍管理,加强对可疑人员的询问查验和易肇事肇祸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加大校园巡逻力度,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规范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完善校内交通安全标识标牌。加强宿舍、实验室、食堂、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等作为清理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堵塞漏洞。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报备制度,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严格组织平安校园创建考评工作,积极参与全国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完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大交叉检查督查力度,实现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工作通报、讲评制度。
(五)着力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各地各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探索建立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学校安全工作的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校园安全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探索适合我省学校实际的保险工作模式,省教育厅将继续整合规范学校保险工作,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校园保险工作管理机制和立体化的校园风险管控体系,逐步实现从以保校方责任为中心转向以保学生安全为中心,提高伤亡事故的理赔额度和效率,真正发挥好保险的风险转移作用,减少“校闹”事件的发生。
(六)组织好安全教育和法治、心理健康教育。
各地各校在开学首日,要认真组织上好“安全第一课”,通过在军训期间举办安全法治讲座、观看安全教育影片、组织应急防暴演练等多种方式,拓展安全教育手段和范围,推进安全教育阵地建设,使学生真正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养成安全习惯、提升安全素养。要将学生法治意识、法律素养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等理念透到学生行为规则当中,使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理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建设、课程建设、队伍建设、场所建设,全面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师生心理状况及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师生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按照2016年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周荣厅长的讲话精神,适时启动安全教育进军训阵地建设、应急演练基地建设、校园警务室建设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平台建设。
(七)继续抓好校园安全“六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各试点县区要将试点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州市教育局要加强对试点县(区)的指导。省教育厅将总结提炼试点经验,供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参考和借鉴。
(八)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整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同级政法、综治部门统筹协调下,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安监、应急、食药监、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争取这些部门对校园安全工作更多的关心和支持,畅通工作渠道,整合工作资源,完善协作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对校园欺凌及周边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嵩明职教园区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省教育厅将重点对安宁职教园区和呈贡大学城校园及周边进行综合整治。
(九)严格应急值守和事件(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杜绝出现推诿扯皮、政令不畅,迟报、瞒报等误时误事行为。学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领导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指挥协调,及时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在组织抢救和应急处置的同时,要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向省教育厅报告事故概况。对于较为敏感、已经或可能成为社会舆论热点的事件以及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更要及时报送。对迟报、漏报、瞒报信息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对负有第一责任的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同志们,做好校园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始终做到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把各项具体措施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和事件发生,确保秋季学期顺利开学,确保全省师生安全和校园持续稳定。
谢谢大家!
在2015年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专题培训班上的讲话
宋光兴
(2015年9月25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专题培训的主要任务是:认真传达学习中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2015年两次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上何金平厅长的讲话精神,分析安全形势、找准存在问题,明确工作思路,做好岁末年初的安全工作,动员全省高校安全保卫管理者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敢于担当,切实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2015年以来,全省高校认真学习***总书记
关于“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等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稳健改革、安全发展、平安育人的理念,结合省情、校情,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构,积极化解师生矛盾纠纷,大力整治校园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学校安全工作。当前,我省高校安全形势总体上是好的,矛盾纠纷总体上是可控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形势复杂多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是安全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及安全教育实效性有待提高。个别高校安全管理者对安全保卫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工作的紧迫感,工作停留在走走过场和一般布置上,有的大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能力较弱。有的高校没有充分认识到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性,没有把安全教育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有的高校安全教育方式方法单一,不能针对学校实际和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教育,没有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实效性不强。
二是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存在薄弱环节。目前,我省部分高校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尤其是呈贡大学城高校周边出租房、酒吧、网吧、麻将室等场所众多,大学生由于涉世未深、年轻气盛,极易发生治安乃至刑事案件;呈贡新校区周围大都是宽阔的马路,车速快,加上部分驾驶员缺乏安全意识,对交通标志熟视无睹,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有的高校周围小餐馆、小卖部、流动饮食摊点众多,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各高校通过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虽比整治前有所好转,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难、巩固成果更难,非常容易反弹,导致整治效果不佳。
三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亟待加强。大学生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重要时期,心理发育尚未完全成熟,个别学生因感情纠纷得不到有效化解、就业压力过大得不到释放、自身精神障碍得不到有效排除等问题导致心理方面存在健康隐患,加之个别大学生法治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在思想和行为受到外界刺激时,很难控制情绪和行为,容易导致校园伤害事件和自杀事故发生。因此,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和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是“校中校”办学加大了校园安全管理的难度。个别高校搬迁新校区或者有富余校舍设施,于是把空置校舍对外出租给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等,增加了学校安全管理的难度,而且负责出租事项的部门与保卫部门沟通协调不够,导致管理脱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此外,部分高校在安全管理投入、校园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完善应急预案、事故处置、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安全联动机制建设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和不足。对于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结合教育系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严格的措施和极端负责、敢于担当的态度,老老实实找差距,实实在在抓整改,扎扎实实做好高校安全保卫工作。
二、结合实际、锁定重点,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保卫各项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点多面广、事无巨细都要管理,各高校既要做好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又要结合实际锁定工作重点,更要多做打基础、谋长远的事,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保卫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一)继续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岁末年初,工厂加班、学生放假、民工返乡、节日探亲,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大幅增加,历来是事故、案件、事件的高发期,也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关键期。各高校要切实落实好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有关工作要求,对学校在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学生遭受性侵事件、防范暴力恐怖等1 0个方面存在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包保责任,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对于一般隐患问题,要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和设施设备,要坚决停止使用,杜绝“带病”工作。同时,要注重盯紧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结合高校实际做好重点工作
要根据近几年来省内外高校容易发生的事故、事件类型和特点,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消防安全专业化管理。要在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的指导下,加大消防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加大安保人员使用消防器材的培训,提高消防安全隐患日常检查整治能力。建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高校要培训值班人员,使其能够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的工作流程,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二是做好交通安全规范化管理。要进一步加大校园内交通标志标牌和设施安装力度,加强校园内车辆停放、行驶管理,尤其是校园占地面积较大以及校园内开设公共交通车辆的学校,更要加强交通安全规范化管理。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外出交通安全教育,对校园周边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要及时向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反映,加强协同管理。
三是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常态化管理。加强对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的常态化管理,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
四是做好巡逻防控日常化管理。要针对高校经常发生的校园盗窃案件,完善校园视频监控布局,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监控盲区,对可能发生盗窃案件的区域,采取加大值班巡查频率、定点守候等方式减少盗窃案件的发案率。
五是做好预防性侵法治化管理。对所有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将防范学生遭受性侵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要加强女生宿舍进出登记管理,对地处郊区的高校,要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组建学生治安联防队,加大校园周边巡查防控工作力度。
六是做好心理健康标准化管理。针对个别大学生由于情感纠纷、经济困难、学业受挫等影响,常造成心理障碍,甚至发生自杀或恶性事故的情况,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规定,制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积极探索在院(系)、心理健康咨询机构、校医院、精神疾病医疗机构等部门之间建立科学有效的心理危机转介机制。有条件的高校可在校医院设立精神科门诊,或聘请精神专科职业医师到校医院坐诊。对有较严重障碍性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指导学生到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就诊;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并及时将学生按有关规定转介给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转介过程应详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确保不因学校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恶性事件。
(三)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各高校要立足现实、谋划长远,不断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学校安全治理能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高校安全教育机制。各高校要开发和使用好安全教育校本资源,建立工作保障和推进机制,通过开展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使学生真正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能力、养成安全习惯。
二是进一步完善高校安全评价体系。以“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为基础,整合校内、校外两种资源,调动综治、公安、工商等多个部门力量,对学校安全工作从多方面进行综合分级评定,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进一步丰富高校防控体系内容。把校园警务室建设作为校园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配齐专职安保人员和相关器材,开展校园及周边涉校矛盾纠纷的排查整治,净化校园周边安全环境。
四是进一步拓宽高校安全文化建设渠道。要以文化为载体,通过文化的渗透和建章立制,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创新安全教育方式,提高师生安全素质,让“安全第一”的观念深入人心,并贯穿于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生学习、生活的全过程,形成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是进一步推进高校安全精细化建设。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员参与、分类治理、自查自改、动态监控、闭环管理、联防联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制度、报备制度、日志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隐患整改预案、措施、责任、资金、时限“五落实”,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短信、微信、微博、校讯通等手段,公开征集安全隐患情况反映和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提高校园安全管理信息化工作水平。
六是进一步提升高校应急管理水平。要及时完善更新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切实提升学校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化、常态化和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师生避险、逃生技能和自护自救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杜绝出现推诿扯皮、政令不畅,迟报、瞒报等误时误事行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校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指挥协调,控制事态,及时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全力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要按有关规定在30分钟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向省教育厅报告事故概况, 2小时内书面报告情况,并及时做好跟踪续报工作。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每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上级的要求十分清楚,工作重点非常明确,现在的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落实,要以钉钉子的态度抓落实、盯住干、马上办,确保每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整体工作布局,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奖惩。对一些重要工作和关键环节,“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
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以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敢于当担的工作精神、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坚决打好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要深入实地、深入师生,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切实深下去、严起来,及时整改落实。
三是要严格追究问责。学校主要领导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于发生安全事故不上报或上报不及时的学校,将在全省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对校园内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死亡3人以上)或事故影响较大的学校,将实行“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各类评优评先,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干管权限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学校安全工作怎么重视都不过分,保障师生平安健康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希望大家始终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和立说立行的作风,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做实做透、做细做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稳定和广大师生平安健康。
谢谢大家!
在2015年全省学校食品安全联席工作
会议上的讲话
宋光兴
(2015年9月16日)
尊敬的李靖国副局长、吴卫民院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4年初,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学校食堂联席会议制度》。该项制度自2014年3月实施以来,省教育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组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共同分析、研判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状况和形势,研究、解决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通过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切实使我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高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及时掌握、了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最新要求、先进理念和科学方法,同时,借助各级监管部门以及学校多方参与的联席会议平台,共同交流探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成功经验、典型做法、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从而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拓展思路、采取措施,切实、有效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期以来对教育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精心指导,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李副局长、皇甫处长等领导和省食药监局表示衷心感谢!
今天,我们在云南艺术学院召开本年度第二次学校食堂联席工作会议,结合新修订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成效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历来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在各级食药监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配合下,近年来,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思路、丰富工作载体,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有效加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体现出“三个到位、四项深入、五个提高”的特点。
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处室牵头落实,相关处室协同合作,食堂工作人员执行落实的层层抓、层层管的良好局面。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食堂食品生产的各个关键环节,明确落实具体责任人,保障食品生产各个环节安全可控。三是监管措施到位。学校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省教育厅建立、完善了《云南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与规范操作细则》、《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加工操作有章可循。
四项深入:一是深入开展业务培训。2012年以来,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共35期,省级培训人数超过7000人。州(市)、县(区)两级按要求分别组织分级培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培训人数超过2.5万人。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为切实提高学校师生对于食品安全知识的认识和了解程度,增强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省教育厅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先后免费下发了《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营养指导手册》、《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与管理规范》和《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手册》共
6万多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充分利用已有的食品安全知识学习资源,结合班会、黑板报、宣传栏、健康教育课、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校师生广泛、深入、系统、全面地宣传讲解食品安全知识。2012年以来,省教育厅先后组织开展了“全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手抄报作品大赛”、“全省中小学教师食品安全优质教学案例征集大赛”、“首届全省大中专院校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和“全省大学生食品安全微视频大赛”。通过知识竞赛和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广泛掀起了深入宣传、学习食品安全知识的热潮。三是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省教育厅定期对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活动。另外,在委厅每次安全大检查中,都把学校食品安全作为重点进行检查。四是深入开展联合执法。2012年以来,由省教育厅牵头,联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连续三年先后开展了“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学校食堂专项整治行动”,对学校食堂、超市和校园周边供餐场所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深入、全面的排查整顿。三次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同级食药监、卫生、工商和质监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提高和改善了校内食堂及校园周边供餐场所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
五个提高:通过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我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实现了管理人员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提高、整体工作效能提高和社会认同程度提高。
特别是2012年3月我省正式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覆盖全省129个县(市、区),受益学生530多万人,每年投入资金32亿多元。截止今年9月,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已为超过30亿人(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了集中供餐。各地各校在克服了食堂硬件设施条件较差、食堂人员严重缺编等困难的情况下,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顺利实施,有效改善了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这一工作成效得到了国家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学校食堂持证经营比例不高。去年6月,省教育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全省18608所学校的18747个校内食堂进行了全面排查。其中,食堂持证数13781户,占64%;未持证数4966户,占36%。未持证的食堂中,绝大多数为农村中小学食堂。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为保证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需求,我省部分农村学校通过搭建临时伙房、改(扩)建学校原有其他性质用房进行供餐,学校食堂供餐的硬件设施条件暂未达到食药监部门的发证标准。这一问题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为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省政府要求必须实现校内食堂自助供餐;另一方面,学校食堂(伙房)暂时不能获得食药监部门颁发的供餐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在过去三年的工作实践中,多数地区和学校采取向当地教育和食药监部门备案的方式进行供餐。但是也有部分地区,此类无证经营的学校食堂成为了当地食药监部门的监管盲区。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此类学校食堂及相关单位、责任人将可能面临按照新规进行严惩重罚的情况。
下一步工作中,省教育厅将主动与省食药监局进行积极协商,一方面敦促各级各类学校尽快完成食堂改造升级,办理供餐许可证;另一方面,对于确实暂时不能达到发证标准的学校食堂,考虑是否能够采取进行备案登记的方式,在食药监部门的严格监管下供餐。
暂时无证但必须开餐的客观困难和矛盾在我省农村中小学客观存在,但是,我省大中专院校的校内食堂决不允许出现此类情况,大中专院校的硬件设施、设备客观上完全有条件达到食药监部门的发证标准,不管是学校自办还是对外承包,必须取得许可证才能经营,对无证经营的大中专院校食堂,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取缔并严惩重罚。
二是食堂硬件设施条件不足。目前,我省学校学生食堂的现有基础设施条件难以满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这一问题在农村中小学显得尤为突出。为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推进,各地各校千方百计创造供餐条件,通过整合利用相关项目建设资金,新建学校食堂、统一搭建临时伙房、改造原有校舍作为临时厨房等方式,暂时缓解了供餐条件不足的困难,但是从全省范围来看,学校食堂现有硬件条件不足的困难依然存在。部分山区的学校由于暂时不具备校内食堂供餐的条件,只能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或家庭托餐的形式进行供餐,食品安全隐患较大。
此外,全省各大中专院校,虽然设施设备条件相对较好,但食堂流程、布局不合理,凉菜间、面点间等专间设备、格局不完善等问题均不同程度存在。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按照食药监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努力达到食品安全的规范性要求。
三是食堂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根据每50名寄宿学生聘请1名食堂工人计算,仅全省农村中小学,共需食堂外聘人员近7万人。外聘人员文化素质偏低、食品加工生产操作不规范、随意性强并且流动性大,造成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要求开展系统的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健康体检、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的落实存在一些困难和障碍,食品生产存在风险隐患。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较之于之前的食品安全法,新法70%的内容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总书记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食品安全安全监管。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今天参会的高校,要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认真、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省教育厅也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省级培训班,对《食品安全法》进行全面解读,指导各地执行、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目前我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实际,下面,我提五点要求: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不仅关系到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关系到家庭的美满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校长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由分管后勤的学校领导日常指挥,相关业务处室具体监管,食堂工作人员执行落实。学校食品生产和监管工作各岗位要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层层把控。对于失职人员要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加大力度,狠抓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食堂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依法领取从业许可证件。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健康体检,未经体检合格人员,学校一律不得录用。对外承包食堂一定要结合实际,制定严格的食堂承包准入制度和监督管理办法,坚决纠正对食堂承包单位“放任自流”、“不闻不问”的错误做法。学校要建立监督管理与定期巡检常规制度,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监管工作。今年9月1日至10日,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一次对包括食品安全工作在内的校园安全工作的广泛、深入、全面的拉网式排查,各地各校要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第三,严格要求、规范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各校食堂必须严格把好“五关”:一是要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堂采购的食品和原、辅材料安全无害,符合要求。二是要严把食品贮存关,切实落实进货检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及时处理过期或者变质食品,严禁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同存放。三是严把食品加工制作关。根据《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食堂的操作人员要实现对食品的规范加工制作。四是要严把餐具清洁关。学生餐(饮)具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确保餐(饮)具卫生无害。五是严把食堂安全保卫关,严防校内食堂恶意投毒事件的发生。
第四,建立健全与各级食品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食药监部门加强联系协作,争取支持配合,定期对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研究、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排除食品安全的风险和隐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五,健全制度、加强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在食药监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建立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并适时组织开展演练,当事故发生时,将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同时,必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事故一旦发生,应按照相应程序在第一时间上报,绝不允许瞒报、迟报、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对因疏于管理、措施落实和工作监管不到位而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各位领导、同志们,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不能有丝毫懈怠和片刻放松,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下一步工作中,全省教育系统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继续认真履职,深入、持久、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本次联席会议在云南艺术学院召开,学校为本次会议的举办付出了辛勤劳动,做了充分准备。在此,我代表省教育厅向云南艺术学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2015年全省教育行政部门校园
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宋光兴
(2015年7月2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教育行政部门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各州、市教育局,滇中产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对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措施与目标的汇报,学习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实现全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奋斗目标的方法、措施,安排部署新学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任务。上午,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汇报了工作情况,提出了工作打算,总体来看各项工作是好的。刚才,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李涛就“云南省涉校安全组合保险示范产品机制和服务模式”作了很好的讲解和介绍。一会,赵光武副巡视员还要作总结讲话,今天参会的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上半年主要开展工作
2015年上半年,全省教育系统以***总书记
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平安建设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安全、综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忧患意识,稳步推进校园安全保卫各项工作,确保了全省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一)完善了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校园安全涉及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完善,提升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律顾问制度、风险管理顾问制度,为学校处理安全问题提供法律支持,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专业化水平。督促学校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出入证、巡逻、值班、请销假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落实女生宿舍“封闭式”管理和宿管员值守制度。
(二)开展了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加强了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参加安全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学校通过晨会、主体班会、“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活动、黑板报、校园网站、微博、微信、《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将安全宣教课作为学校教学课程的重要内容。学校在公安等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加强了对安保人员应急处置方面的培训与演练,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省教育厅委托云南省校园安全协会举办了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专题培训3期,共计700余人。
(三)加强了对重要区域和重点设施的防范。
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的重点防护区域(校门口、食堂、重点实验室、危险物品存放点、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体育馆、停车场等)和重点设施(监控中心、配电房、锅炉房、水泵房等),严格要求学校加强上述区域和设施的监控、巡逻、规范管理等工作,对校园内的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车辆,逐一检查过滤,彻底排除嫌疑;及时发现学校面临的威胁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的防护做到万无一失。
(四)完善了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把安全保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安全部门工作正常运转。把“三防建设”作为“全面改薄”的重点,重点加强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防、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投入力度。督促学校把技防、物防设施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建设。
(五)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各级各类学校在原有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完善了各类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件,根据事件性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学校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属地公安机关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和救援,协助做好善后工作。上半年,省教育厅共计指导处置学生安全事故25起。
(六)推进了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和清单化管理。
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校园网、短信、微信、微博、校讯通等手段,提高安全信息化水平。不断细化、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清单化管理。多数学校建立了安全管理公开征集意见箱,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每天对征集到的安全隐患情况反映和安全管理工作意见进行认真梳理,积极采纳安全管理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七)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着力抓好平安校园建设,把平安校园建设着力点从打击、防范、管控,进一步拓展到服务、管理、建设等各个环节。各级各类学校以“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整合了校内、校外资源,协调综治、公安、工商等多个部门力量,提高了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上半年,表彰了2014年云南省“平安校园”126所。
(八)完善了校园及周边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机制的作用,主动加强和综治、公安、住建、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协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联防联控,及时通报校园及周边治安情况,完善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联防联控机制。强化警校联动,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校园周边巡逻防控,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周边治安处于可控状态。建立了经常性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解决师生、家长反映强烈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突出问题,净化校园周边安全环境。
(九)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大了对辖区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委厅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先后3次带队实地检查学校安全工作。2015年6月底至7月初,省教育厅联合省公安厅相关职能部门对全省部分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们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高度重视,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是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个别学校对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二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管理方式方法滞后,工作粗放,不精细,不善于在日常内部管理中发现问题。三是安全教育实效性不强。个别学校安全教育不到位,停留在一般化的说教上,实效性和针对性不强,尤其是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实效性仍然不强。四是校园安全基础投入不足。仍然有部分学校安全基础建设不完善,安全设施不达标,以及学校围墙、围栏达不到防护标准等等。五是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存在薄弱环节。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仍待加强,存在部分精神病人等高危人员把在校学生作为发泄不满、报复社会、引起关注的对象。
三、下半年工作意见
今年时间已经过半,全省发生了几起影响较大的事故,在下半年工作中尤其是到岁末年尾时,我们不能再出事,特别是不能出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把握上级精神。
下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教育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13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9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5〕14号)、新《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安全工作的大政方针,认清安全工作形势,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实做好工作。
(二)紧扣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要紧扣全年工作目标,即以“杜绝群死群伤事件、杜绝敏感事件,减少校园安全事故和伤亡数”为目标,理清工作思路,在治理学生遭受性侵、溺水事故、校闹事件、交通事故、暴力恐怖袭击等重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坚决杜绝安全监管“盲区”和“真空”,为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夯实基础,补齐工作短板。
要树立“底线思维”和“兜底意识”,始终做到夯实三个基础,补齐工作短板,一是推进校园安全“三防建设”,夯实安全的基层基础。继续把“三防建设”作为“全面改薄”的重点,重点加强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防、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投入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法规和制度,夯实安全的制度基础。推动出台学生伤害事故问责、学生伤亡事故争议处置、预防学生遭受性侵、预防学生溺水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做到学校安全工作有章可循、照章理事。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夯实安全的队伍基础。各地各校要按照规定分类分层组织校园安全专题培训,加强安保人员知识、技能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培训,提升校园安保队伍专业化水平。
(四)盯住重点,抓出工作实效。要根据何金平厅长在2015年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盯住全年工作重点,抓出工作实效。要做到突出五个重点。一是全力降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人数;二是全力降低学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三是全力杜绝教师猥亵学生案件;四是全力预防和减少“校闹”及其他安全事件;五是全力预防暴力恐怖事件。
(五)推进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要对照年初工作部署的推进六个建设要求,看哪些落实了,哪些还没有落实或正在落实中,加大协调统筹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一要推进安全教育体系建设。建立工作保障和推进机制,促进安全教育课程、课时、教师、教材、教研、考核“六落实”。二要推进校园安全评价体系建设。以“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为基础,整合校内、校外两种资源,调动综治、公安、工商等多个部门力量,对学校安全工作从多方面进行综合分级评定,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三要推进校园警务室建设。把校园警务室建设作为校园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将城市学校幼儿园和农村中心小学、初级中学以上学校门卫室改造为校园警务室,并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和相关器材。四要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墙报、黑板报、橱窗、标语牌,微信、微博、校园网的宣传教育作用,营造安全教育氛围。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制度文化。建设好心理健康辅导室,组织师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对师生心理问题进行及时疏导、干预,避免悲剧的发生。五要推进安全精细化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逐步做到安全管理事项规范化、流程化、定量化、信息化、标准化,使安全管理各单元精确、高效、协同和持续运行,推进安全精细化管理。六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地各校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时代特点,及时完善更新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将演练纳入学校教学内容,采取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全面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
(六)全面排查,确保顺利开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做好各项秋季开学条件保障工作,严谨细致做好校舍安全隐患排查鉴定工作,全面排查地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学校,并及时做好隐患治理或搬迁避险工作,着重做好消防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和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坚决杜绝因办学条件不足或不到位而影响正常开学。
同志们,工作的任务、要求已经十分明确,现在的关键在各级领导,根本在落实到位,希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认真重实干,拿出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拿出勇于担当的意志品质,拿出一盯到底的工作态度全力推动落实,确保每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谢谢大家!
强化责任 狠抓落实
开创全省学校安全工作新局面
——在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宋光兴
(2014年12月24日)
尊敬的高峰副省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受何金平厅长委托,我代表省教育厅汇报今年以来全省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建设安全稳定、智慧和谐校园为目标,着力做好以下7个方面工作:
(一)以落实“一岗双责”为抓手,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工作。
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政一把手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总协调,各部门间分工明确、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投入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按照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有关规定,逐级签订年度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实现安全岗位职责全员化、全覆盖。
(二)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努力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平安校园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严格创建条件,实现创建工作无盲点。将平安创建延伸到“平安宿舍”、“平安班级”、“平安楼栋”,提高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2014年,县(市、区)创建达标数占辖区学校数的10%以上,州(市)创建达标数占辖区学校数的3%以上,共创建130所省级“平安校园”。
(三)以“三防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
把“三防”建设作为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及改造计划的重点之一,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投入。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协调配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将校园警务室建设作为校园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将城市学校幼儿园和农村中心小学、初级中学以上学校门卫室改造为校园警务室,并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和相关器材。
(四)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完成《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简易读本》大纲和《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手册》的编写工作,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22000余册,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日常安全管理、应急疏散演练的指导。二是抓好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工作。针对呈贡大学城和嵩明职教园区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治安乱点,积极协调省、市、县(区)综治、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加大对呈贡大学城和嵩明职教园区校园周边治安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整治工作初见成效。三是强化安全培训。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邀请国内安全管理方面的一流专家授课,组织1000余名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干部、中职学校分管校长、高校保卫处长、民办校(园)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进行5期安全培训,培训力度和规模前所未有。四是加强应急疏散演练。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有效组织防震、防火、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园伤害等系列疏散演练活动,增强师生避险、逃生、自救能力。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类应急疏散演练4万余次。
(五)以应急处置为抓手,做好校园稳控工作。
及时妥善处置学生安全事故,指导处置学生安全事故85起。昆明“3·01”暴恐事件发生后,全力救治事件中受伤学生,积极开展学校安全稳定及反恐防范工作。妥善处置通海县秀山街道大树小学学生放学后划船意外溺水死亡事件和昆明明通小学“9.26”踩踏事故。
2014年,我省地震灾害多发、频发,相继发生盈江“5?
30”6.1级、鲁甸“8?03”6.5级、景谷“10?07”6.6级等多次震级高、烈度大、破坏强的地震,给学校造成了巨大的财产经济损失。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省教育厅抗震救灾工作始终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灾后重建”的总体要求,在各级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实现没有一所学校因灾耽误开学,没有一名学生因灾在校死亡或因灾辍学,有效保障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以突破难点为抓手,努力打好四个战役。
一是全力降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人数。积极探索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易发溺水事故水域管制,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2014年全省学生溺水死亡同比下降25.7%。二是全力降低学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提请地方政府统筹解决农村寄宿制学生周末上下学的交通问题。密切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大对集中接送学生行驶道路的巡逻管控。推动建立防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和联防联控机制,努力降低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率。2014年我省学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三是全力防范老师猥亵学生案件的发生。组织开展学生青春期性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师德考核长效机制,把师德表现纳入教师日常行为规范、纳入年度考核指标、纳入评价监督体系,将师德、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内容渗透到教师各级各类培训和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实行师德师风表现“一票否决”制。四是全力预防和减少“校闹”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基层组织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置中的作用,逐步将学生伤害事故纳入法制范畴解决,减少“校闹”事件的发生。省教育厅当前正与省综治、公安部门共同研究完善“校闹”的防范处置联动机制,以便有序高效处置“校闹”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七)以督促检查为抓手,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今年委厅党组把各级各类学校涉及安全的问题概括为9个方面: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问题、猥亵和性侵学生问题、防范暴力恐怖事件问题、消防安全问题、溺水事故问题、交通安全问题、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学校防汛检查、学校抗震救灾应急准备等,并将其作为云南省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4月、8月和9月,先后三次由委厅领导带队对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工作领导是否重视、人员是否到位、制度是否健全、上级的指示和要求是否传达学习和布置、工作是否落实。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求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时整改,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挂牌督办,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并严格跟踪督查。全省共排查隐患15.64万个(处),整治化解隐患14.86万个(处),投入整改资金2721万元。
今年以来,我省对学校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成效明显。但我们应该清醒认识到,校园安全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校园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对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有的学校重教学、轻安全,重质量、轻管理,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
复杂性仍然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痹思想;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缺乏认识和警觉,没有真正认识到安全工作拖不得、等不起。二是校园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存在差距。个别州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更换频繁,业务不够熟悉,工作缺乏连续性;个别州市教育局安全保卫机构不健全,专职人员不落实;部分学校安保人员年龄偏大,数量不足,缺乏治安经验等。三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部分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安全管理方式方法相对滞后,工作粗放,不精细,不善于在日常内部管理中发现问题。四是安全教育实效性不强。部分学校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教育停留在一般化的说教上;安全演练走过场,没有实效,没有针对性。五是安全管理投入不足。部分学校技防基础建设不完善,设施不达标,“一键式”报警装置没联接,视频监控平台无人值守,监控点有死角,以及学校围墙、围栏达不到防护标准等等。六是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存在薄弱环节。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仍待加强,存在部分高危人员把在校学生作为发泄不满、报复社会、引起关注的对象。七是学校和家庭的安全联动机制还不完善。一些家长安全意识薄弱,不能完全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保持校园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提高全省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一)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安全不保,何谈教育,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建立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校长的第一责任。对安全意识淡薄、工作不作为造成责任事故的校长,必须坚决撤换。学校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位职工、每一个岗位、每一项细节,并把履行安全职责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安全教育
一是要突出安全知识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安全知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作为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范围,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将防触电、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交通事故和防不法侵害等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有效提高学生防范侵害,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要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最近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采取应急疏散演练与学校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中小学生应急反应和自救能力。
二是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广大教育工作者特别是辅导员、班主任要努力掌握正确的识别危机和干预的方法,注重心理辅导,及时疏导学生情绪,化解学生的心理问题,深入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学生因恋爱受挫、感情纠葛、家庭问题、邻里矛盾等造成的思想波动、情绪失控、精神萎靡不振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解决”,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是要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认识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对意识形态的安全稳定工作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把意识形态安全作为学校保持政治安定的重要内容,不能有丝毫懈怠。
(三)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一是切实推进依法治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以人为本,依法办学,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依法保护师生合法权益的要求,切实推进依法治校,尊重和保护学生权利和人格尊严。要保障在校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受教育权不受非法侵害,杜绝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限制人身自由、侵犯人格尊严,以及由于学校过错而造成的学生伤害等侵权行为和教师、学校工作人员对学生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认真履行学校保护职责。要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对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法定职责,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要切实落实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各项责任,认真履行对在校学生的学校保护职责。
三是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依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认定教师资格。学校要依法聘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教师,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
四是健全学校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引导学校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矛盾、纠纷的能力,依法建立和畅通纠纷解决渠道。要支持学校积极借助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专业组织,共同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法治手段处理纠纷。
同志们,安全工作无小事。全省教育系统一定要对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深刻反思,引以为戒,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好今天会议的精神及高副省长的指示,以负责再负责的责任意识、扎实再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再认真的工作态度,把各项制度和具体措施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安全和谐稳定。
谢谢大家!
在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
培训班上的讲话
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宋光兴
(2014年12月2日)
各位校长园长、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按照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4月云南省教育系统安全保卫工作会议、2014年8月全省秋季开学工作视频会、2014年9月全省校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何金平厅长讲话精神,提升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分管领导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和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在今年暑假期间组织4期校园安全管理培训班的基础上,再举行1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培训班。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的安全管理培训班,主要是对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在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事故防范与应急处置、校园安全风险转移机制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
下面,我就此次培训讲三点意见。
一、正视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培训目的和意义
当前,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意识不强,重视不够。部分学校领导对安全工作仍然重视不够,没有真正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有的学校重教学、轻安全,重质量、轻管理;有的思想麻痹,表面上重视安全工作,但没有真正花精力研究安全工作,没有投入经费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没有真正认识到安全工作拖不得、等不起。
二是工作不规范、人员不稳定。个别学校管理工作不规范,发生事故不知如何上报、如何处置;分管领导和安全科长变化较大,许多同志对工作情况还没有熟悉、上路,就被进行工作调整。新来的同志不是不重视,但不知道怎么抓安全工作。
三是能力不强、素质不高。部分学校领导的管理方式方法相对滞后,工作粗放,不精细,不善于在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总结思考。对有些问题听而不闻,视而不见,没有形成本校抓安全工作的思路、方法和对策。对工作不熟悉、不懂又不愿意学习,个别学校没有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认真参加安全培训,抱着老的、陈旧的思想观念开展工作,对事故陈述不清楚,处置不及时,教训汲取不深刻,同类性质事故重复发生。
从社会经济发展上看,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对安全工作的要求也相应提高,对安全工作的管理也越来越专业化,这就需要我们安全管理者的安全知识和管理水平与高速发展的经济社会要同步提高,以保证我们的师生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工作、学习。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学校管理者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对于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很多的事故案例中,可以看到一些干部并不是不重视安全,他们也经常组织安全检查,但由于缺乏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经验等原因,还是不能有效预防和处置校园安全事故。安全工作要有一定的投入,整改隐患、人员培训都需要花钱,但这些投入是值得的,它与一些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比较是微乎其微的。研究表明,45%的事故是因为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引起,18%的事故是管理问题;80%的事故是可以通过教育、防范和加强管理提前采取措施避免的。因此,要把此次培训作为一次政治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培训的重要性。
?二、增强政治使命感,适应当前学校安全工作新常态
***总书记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新常态,这是***总书记对于当前经济形势特征与走势的新概括。研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学校安全工作,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新常态”这一概念。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适应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新常态。
一是要适应依法治国的新常态。在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学校安全工作,必须要具备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处置学生安全事故,适应依法治国的新常态。
二是要适应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的新常态。***总书记先后多次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讲话,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的核心之一,就是红线意识。“红线”就是“生命线”、“责任线”、“高压线”。对红线要有敬畏之心、戒惧之心。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着力解决安全工作 “新摆位”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将捍卫安全工作红线作为学校工作的新常态,真正把保护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发展作为科学发展的保障和内涵。
三是要适应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新常态。学校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切实做好安全工作,需要党政齐参与、上下共努力,拧成一股绳、形成组合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委行政要出台党政同责文件,明确党委和行政在安全工作中各自职责,为学校安全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同时,要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无论分管什么工作,都要承担起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用制度激发各级党委行政领导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要把安全工作列入各级党委行政的议事日程,与其他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防止推诿扯皮。须知,仅靠安全部门“单枪匹马”、“唱独角戏”,是无法做好安全工作的。
四是要适应学校安全作为民生特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新常态。目前,涉及学生的安全事故,各级领导关心,社会各界关注度高、影响大已经成为新常态。安全事故发生后,你不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会给你报,新闻媒体会给你报,因此,企图隐瞒不报已经是不可能的了,要适应这个新常态。
五是要适应通报批评、处分追责的新常态。当前,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于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非常具体,没有多余的话,不留面子、不绕弯子,直奔主题,直接指出问题所在,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去年,教育部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约谈山西、湖北、广东、湖南、海南五省负责联系和协调教育工作的政府副秘书长。学校安全工作通报批评、处分追责已经成为新常态。
三、运用法治思维,勇于在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我们要以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尤其是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教,运用法治思维,勇于在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全力推进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勇于在责任担当上取得新突破。安全是民生之本,只有安全问题搞好了,民生才有基础和保障,经济社会才能保持平稳有序。安全是最大的政治,也是最大的民生。各类学校领导干部要具备一种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精神,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改善条件、创造条件将安全工作做起来,不仅要经常做,还要认真细致做;不仅要过得去,还要过得硬;要克服一般化倾向,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将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学校日常教学和管理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形成人人有责、一级抓一级、长期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勇于在自身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学校建设发展需要人员和经费保障的地方很多,但是人员再少、经费再紧,安全工作也要保人员、保投入,安全工作有投入就有回报。要努力提高学校办学条件,切实改善学校门卫、宿舍、消防、视频监控等设施和条件,涉及的人防、物防、技防问题要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取得新突破。
三是勇于在总结规律上取得新突破。要认真思考总结本校安全工作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对本校安全工作做到熟悉在心、了然于胸,探索新常态下开展校园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工作方法和途径,勇于在总结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和规律上取得新突破,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同志们,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头绪多,教职工易产生麻痹松懈思想。因此,我们要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把各项具体措施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坚决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校园安全稳定。
谢谢大家!
在2014 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校长
培训班上的讲话
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宋光兴
(2014年12月2日)
同志们:
自2007年实施国家中职助学金政策和2009年实施免学费政策以来,中职资助政策是自幼儿园到大学各级各类资助中资金量最大,资助面最广的一类资助政策。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班,上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马建斌副主任对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提出了相关要求,刚才、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监察室、民办教育处负责人也对中职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今后我省中职学生资助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真抓实干,中职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新成效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和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是党的十八在改善民生创新管理中的明确要求,云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以人为本,措施有力,优化服务,富有实效。
(一)加大资助投入,扩大资助面,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为有用之才。
2012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四部委文件精神,我省及时制定出台《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文件的通知》(云财教〔2012〕502号)。在新的免学费政策中,我省占在校学生数94.36%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为农村学生,加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省免学费政策可覆盖一、二年级学生的95%。考虑到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一直沿用2002年批准的较低的收费标准,长期制约中职学校发展,因此我省在新政策中免学费补助资金标准按每生每学年2000元执行。虽然新的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面有所缩小,但是由于我省共有91个县(市、区)属于国家连片扶贫开发地区,占我省129个县(市、区)的70.54%,将我省这91个县农村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享受范围,加上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政策实施后,我省国家助学金覆盖面将达到一、二年级学生的70%。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的原则,省委、省政府设立云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1000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在努力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享有受教育机会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接受职业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教育方针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表彰会议精神,2014年3月,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对怒江州、迪庆州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户籍学生开展“职业教育全覆盖”。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在执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现行免补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对到承担试点任务的学校(20所)就读并纳入普通全日制学籍管理的迪庆州、怒江州农村户籍学生,初中起点中职学生在校期间第一学年、第二学年,高中起点中职学生在校期间第一学年,每生每学年再给予2500元的生活补助。
2007年至2014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共发放资助资金65.99亿元,资助学生434万人次。其中,免学费补助资金29.61亿元,国家助学金36.06亿元,省政府奖学金3200万元。从中央到地方,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资助资金不断增加,资助面不断扩大,我省中职教育迎来了更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立足云南,跨越发展,努力培养职业教育专业型、技能型人才。
自2007年国家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来,云南省不断完善地方配套措施,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国家惠民政策,极大激发了初中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的热情,增强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持续增长,中职与普高学生比例逐年提高,推进了云南中等职业教育跨越发展的步伐。同时,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对我省减轻农民负担,鼓励高素质劳动者在农村创业就业,改善农村劳动力结构,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加快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差别,为促进云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培养了大批技能型人才。
截止2013年12月,全省共有中职学校301所,招生21.96万人,在校生规模59.52万人,与资助体系建立前2006年在校生36.23万人相比,增加了23.29万人,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在校生普职比达到1:0.81。
(三)加强监督,规范管理,确保政策全面贯彻落实
1.严格审核学生学籍,准确认定资助对象,科学编制资金预算。
为确保学生学籍和受助学生信息的准确性,2008年以来,省教育厅以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管理为核心,不断整合中职学生招生、学籍、资助信息系统,完善信息管理机制,以学生身份证、户口册、照片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的严肃性不断提高,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成为资金预算、使用和决算的主要依据。
一是建立学校和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信息系统“月报告”和“逐级审核责任制”。校长和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对所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认真核实,并及时上报信息。
二是省招考院、职成教处和学生资助中心统筹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学校统一依据招生考试院招生录取数据审核学籍,认定学生身份,统一新生学籍管理和电子注册制度,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的收集与管理工作,如实申报本校在校生学籍,不得以虚假学生信息注册学生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身份分别注册学籍;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学生就学信息,将审核认定的在册学生学籍上报至“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系统进行对接,进行学生信息查重,避免出现“双重学籍”、“重复享受”。
三是严格认定资助对象和资助范围。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改变资助对象,缩小资助范围、降低资助标准,不得将非全日制学生纳入资助范围,14岁以下的学生原则上不能享受资助政策,一年级19岁以上、二年级20岁以上、三年级21岁以上的学生享受资助政策要严格把关,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异动情况登记和报备工作,对流失学生及时上报并停发助学金,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要及时清退。
四是制订中职学校学生数据上报、审核流程图,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和上报时间。
通过以上措施,努力杜绝虚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行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严格规范资金申请、审批、发放工作程序
一是学生本人申请。要求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符合享受资助条件的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本人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经相关部门盖章确认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供学校审核。学生领取中职资助卡及每次发放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学校须建立台账,台账由受助学生本人按要求填写、签字,不允许其他人代填、代签。
二是教育部门公示。每个学期开学第一个月,由教育主管部门打印所有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的学生名单并加盖公章后,张贴至相关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以后每月公示增加和减少学生名单。
三是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发放给学生。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必须通过国家统一规定的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严禁学校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抵扣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或打入学生饭卡。中职学生资助卡和开卡密码应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下,集中由经办银行直接发放给学生,不得由学校代发。
目前我省曲靖市、文山州、临沧市等地已实行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市级财政采取国库直接支付方式,采用中职资助卡统一向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在云南省率先实现了以国库直接支付、中职资助卡集中发放国家助学金的规范运作模式,有效地保障了国家资助资金落实到学校和每一个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身上,在资助资金发放过程中,杜绝了现金业务行为。其余州市也在与相关部门积极探索集中发放的管理模式,省级也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
四是建立长期档案。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将学生申请表、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每学期公示名单和照片、中职资助卡领用明细表、资金发放明细表等分年度、以班级为单位建档造册,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规范。
通过以上制度,有效制止学校、班主任及有关管理人员冒领、套取学生资助金行为。
3.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实行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学校财务部门要设置专门科目对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管理,报销时须附发放助学金到学生卡的银行付款凭单(或发放时学生签字的发放表)和免除学生学费的名单及学生签字表,作为会计原始凭证由财务部门保存,实行“校财局管”的学校要建立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收支账副本,定期与主管部门财务核对。
二是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因学生异动产生的结余资金,由州(市)或县(市、区)财政部门留存,省财政在下一学期(学年)拨款时据实核减。因新增学生出现国家助学金资金缺口,则由省级财政在下一学期(学年)拨款时予以补足。
通过以上制度,有效制止学校截留、挪用学生资助金行为。
4.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管理职责
一是建立清查审计制度。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审计部门通力合作,建立和完善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考核机制,确保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实行“半年一清查”和“一年一审计”制度,清查和审计以县和县之间交叉检查的形式组织,对各州、市、县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和审计。通过审计和检查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二是确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本校上报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和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公平性、安全性、有效性负主要责任。各级教育部门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管理具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财政补助资金或挤占、挪用、截留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存在套取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行为的学校,要采取通报批评、“黄牌”或“红牌”警告、限制招生等措施,其中,对存在套取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行为的民办学校,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二、正视中职学生资助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中职学生资助政策是伴随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长期性惠民政策,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程序严格,务必抓细、抓实、抓好,我省这项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由于职业教育近年发展迅速,人事编制及其他条件的限制,有的州、市、县(区)教育局没有成立独立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行挂靠制,没有设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编制。从事资助工作人员少,不少工作人员还同时兼任多项工作,管理力量相对单薄,政策宣传、系统管理、工作指导、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在资助工作方面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得不到保证,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二)部分州、市教育局和个别学校未及时上报招生信息,学生学籍注册时间较晚,应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的学生数据未及时报送,未及时变更学生转学、转专业、退学、休学等学生学籍异动信息,学生流失后未及时注销已办理的中职资助卡,导致学生转学后无法办理新的中职资助卡,影响国家资助资金资金下达、发放及资助政策实施效果。
(三)督促检查不够深入,资金监管不够到位。全省共有中等职业学校301所,每年中职学生资助涉及学生42万多人,涉及资金11亿,清查资助对象,监督资金管理点多、面广、战线长,管理幅度宽,管理力量不足,落实政策的督促检查主要以抽查为主。部分学校瞒报、截留、侵占大量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没被发现,检查、监管存在面不够广、力度不够深的问题。部分州、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切实承担监督管理职责,中职学校没有落实清查审计制度,财务管理不严,资金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没能做到有效监管,学校在申报资金环节没有及时清退流失学生形成虚报,发放环节做假账侵吞一部分资金,结算环节瞒报结余资金,最终挪用侵占专项资金,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
(四)新问题不断出现。2012年以前,中职资助政策以国家助学金为主,针对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制定的监管措施已十分有力,目前资助资金重点集中在免学费,资金下拨给学校后不再支付给学生,资金结余难以认定,虚报、截留、挪用行为更加难以监管,以前防止虚报、冒领、套取等各类监管措施不再适用于现在的情况,监管措施有待加强。
三、健全机制,全力做好我省中职学生资助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面做好中职学生资助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学生资助工作责任。
切实加强对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建立资助管理工作领导机制,明确教育局局长和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部门都要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资助管理工作,有固定的专门的工作人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把学生资助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相关工作人员及教师的年度工作考核,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实奖惩。
(二)加强政策学习,注重中职资助政策和工作研究。
中职学生资助政策是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各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人员要加强培训,要认真学习各项资助政策,全面掌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相关政策的内容和要求,要积极宣传中职资助工作先进典型以及资助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注重中职资助政策和工作研究,及时总结分析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经验和新问题,加强资助育人的案例搜集与理论思考,促进中职资助政策的全面落实,充分发挥中职资助政策的育人效果。
(三)加强规范管理,严格学生资助工作程序。
今后,各州、市教育局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准确把握资助对象和范围,加强学籍和资助信息的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坚决执行学生资助公示制度;国家助学金资助卡制度;建立学生资助专门档案制度;严厉查处虚报学生学籍,严禁擅自调整资助范围,降低资助标准,重复领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资助工作责任追究。
各州、市教育局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继续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云教贷〔2011〕23号)规定,严格执行“一月一自查、一季一抽查、半年一清查,一年一审计”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主动承担起学生资助监管责任,将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日常重要工作,使其常规化、常态化和制度化。要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广泛了解学校工作情况,并做好督查痕迹管理,按时上报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各州市教育局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教育、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学生资助资金的监管责任,紧密合作,齐抓共管,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
(五)加强自律,严格要求,防微杜渐。
在中职学生资助工作中,各级教育管理工作者和各类学校负责人,要加强第一责任人的业务培训和管理,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法纪意识,牢固树立自律意识,对自己从严要求,千万不能逾越法纪红线,杜绝套取国家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巨大损失和危害。
(六)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舆论。
进一步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资金等惠民政策的宣传工作力度。各州、市、县通过制作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开设政策咨询窗口等方式广泛宣传;各中职学校通过电视、广播广告以及走村串户,深入家庭向学生和家长解读资助政策,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做好资助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中职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夯实基础。
中职资助工作服务的人群较为特殊,工作任务较为繁重。要使中职学生感受到党和政策的温暖,体会到社会关怀,增强他们的感恩意识和回报社会的责任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他们具备熟练的职业技能、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健康的身心,为其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同志们,新的一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职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云南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式
努力开创勤工俭学工作新局面
——在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教育厅副厅长??宋光兴
(2014年9月25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
十八大以来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和交流我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经验,推动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服务。昨天,大家参观了曲靖市民族中学以及沾益县、宣威市五所学校的勤工俭学基地,这些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刚才,曲靖市、红河州教育局、曲靖市沾益县教育局、昆明市石林县教育局、德宏州陇川县教育局分别作了勤工俭学经验交流,沾益县还通过播放勤工俭学专题片介绍了他们的工作经验。曲靖市宣威靖外明德小学、楚雄州南华县民族中学、曲靖市民族中学分别代表全省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交流了他们各自开展勤工俭学的具体做法。以上这些发言和交流给我们很多借鉴和启示,增强了我们做好勤工俭学工作的信心。下面,结合当前我省教育发展的形势和任务,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理解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意义和必要性
勤工俭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优良传统和特色之一,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广大师生结合当地实际,依靠自力更生,改善办学条件的一条成功之路,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特征,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要求,为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长期以来,我省中小学校坚持开展以种植、养殖等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不仅向学校食堂提供大量肉、油、蔬菜,提高了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水平,改善了学生营养状况,救助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而且培养了学生热爱劳动的好习惯,让学生接受劳动教育,培养了动手能力,为推进素质教育搭建了有效平台。我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得到了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及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勤工俭学工作,出台了三十多个相关文件,就勤工俭学工作的开展和管理、人员编制、用地、资金补助和支持、税收、表彰和奖励等作了说明和规定,为开展勤工俭学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要求。例如,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提出“要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学校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地方人民政府应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提供土地、经费和技术等支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关于进一
步做好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41号)中指出,“国土资源、农业、科技、民政和教育等部门要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勤工俭学的扶持,支持农村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发展种植和养殖业,寄宿制中小学校应确保勤工俭学用地,中学每校不少于10亩、小学每校不少于5亩,真正用于改善寄宿学生生活水平。寄宿制学校勤工俭学用地,可按照只征不转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2012年,又在《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中指出:“各级政府要努力为长期保留的中小学解决好勤工俭学的基地,确保每所小学不少于5亩地,中学不少于10亩地。要从中小学公用经费中挤出一定的资金用于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用于修建大棚、猪圈、水利设施,平整土地,购买籽种,配备生产设备和工具等,通过勤工俭学的产品和收入,进一步补充和改善农村学生的生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共中央2013年12月23日)指出: “要拓展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注重发挥社会实践的养成作用,完善实践教育教学体系,要组织青少年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爱心公益活动、益德益智的科研发明和创新创造活动、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和勤工俭学活动。”
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2013年7月24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三条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标准优先为民族地区的学校配置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配齐学科教师;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学校勤工俭学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扶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2014年,云南省教育厅在《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云教基〔2014〕4号)第二十九至三十二条就勤工俭学基地管理提出了要求。第二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通过调剂、划拨、开发校内闲散土地、租赁等形式,确保每所小学不少于5亩地,中学不少于10亩地,建立学生勤工俭学基地。第三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学生勤工俭学基地建设工作作为关心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我省农村基础教育和谐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大事来抓;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第三十一条,通过建立勤工俭学基地,实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通过加强对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达到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伙食和营养,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目的。第三十二条,学校要按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标准,明确实践活动教学计划和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基地参加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劳动实践技能和创造能力。要根据寄宿学生数量,确定劳动实践基地的种养殖规模,作出科学的种养殖计划。把劳动实践基地建设成融教育教学、劳动实践、农科实验、生活娱乐为一体的育人场所。
其他重要的文件还很多,内容涉及面广,比如,就大家关心的勤工俭学管理机构的编制问题,1983年国务院批转的《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规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勤工俭学的管理机构。”198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教育部门勤工俭学管理机构有关问题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87〕72号)指出: “勤工俭学管理机构是对校办工厂、农场等进行管理和扶持的上级部门,是保证勤工俭学稳定发展的不可缺少的机构。”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中也明确了教育部门勤工俭学管理机构编制的问题。
2012年,省人民政府在连云宾馆召开了全省中小学管理工作会议,高峰副省长、何金平厅长对全省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开展该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省财政还安排了8000万资金用于我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最近,省教育厅正在研究制定《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以上文件和工作要求充分说明了勤工俭学工作的重要性。勤工俭学过去是云南办学的亮点,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但同志们应清醒认识到,我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今年7月份,省政府杨杰副秘书长在省人大代表关于教育均衡发展的提案办理面商会上指出,我省在实施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面临许多困难,勤工俭学是我们的优势,还要长期坚持。我省的省情决定我们在现在和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小学必须坚持勤工俭学工作。
二、认真学习和推广勤工俭学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
(一)?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近年来,我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2013年全省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统计,勤工俭学销售收入及营业额达34515.42万元; 接纳学生劳动实践人数达6632979人次;用于资助贫困学生3013.08万元,资助人数达284372人;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资金11370.98万元;用于改善师生生活条件3170.95万元;其他方面支出1048.50万元。通过广泛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学校创造了收益,家庭减轻了负担,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巩固了“两基”成果,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缓解了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问题。同时,开展勤工俭学的学校还接纳了大量的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劳动,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既助学又育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勤工俭学,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省各州市中小学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以种植、养殖为重点的勤工俭学活动。德宏州陇川县处于边境山区,农村学生贫困面大,为解决学生的吃饭问题,县教育局规定各级学校都必须结合实际开展勤工俭学,在教育局的协调下,县科技局、农业局非常支持学校开展该项工作,辖区内学校几乎都有自己的勤工俭学基地,有的学校基地还成为农业局的科普示范点,县农业局经常组织科技员到学校指导种养殖工作。许多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尝到了开展勤工俭学工作的甜头,教学质量提高了,劳动实践增多了,师生生活变好了。许多学校没有土地,从当地老百姓那里租用土地开展勤工俭学。由于特殊的原因,陇川县留守儿童多,贫困人口多,学校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活动,解决了许多孩子的生活问题,部分贫困学生不交任何费用,免吃住,完成了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同时,有的贫困学生在学校参加劳动的过程中掌握了生产技术,带领家庭致富,这样的例子还很多。
文山州丘北县的勤工俭学工作在2010年的“两基”国检中得到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的高度评价。丘北县将勤工俭学作为破解农村学生就学难的突破口,按生均10平方米以上标准配备勤工俭学基地,并将其作为学生的第二课堂,分配到班级进行管理,全力开展种菜养猪活动。新店中心校搭建了占地6亩的7个大棚,把大棚安排到各班栽种,制定了班级勤工俭学评比制度,
2010年,学校全年创收47万元,纯收入达32万元。楚雄州开展的勤工俭学工作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2005年,全国中西部地区勤工俭学工作会议在楚雄召开,参会代表观摩了楚雄市、南华县等辖区学校的勤工俭学基地,对楚雄州开展的勤工俭学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会后,教育部向全国发了简报。目前,楚雄市一些学校开展的勤工俭学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学校附近的农民看到学校种什么、养什么就跟着做,勤工俭学不仅助学育人,还带动当地农民走向致富路。红河州开展的勤工俭学工作得到了高峰副省长的充分肯定,他亲自批示:“红河州各级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成效显著,全省要向他们学习,请教育厅进行表彰宣传”。红河州金平、建水等县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勤工俭学工作,因地制宜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如金平县十里村中学在开展勤工俭学工作中,自筹资金,修建蔬菜大棚、猪圈等,养猪、种菜,通过学生参与劳动,解决了学校学生的吃饭问题,教学质量显著提高,成为了全省的典型。
曲靖市民族中学为了让广大师生吃上放心的肉食、蔬菜,在城区外租地80亩开展勤工俭学工作,仅仅一年时间,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基地为学校提供了大量的肉食、蔬菜。学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勤工俭学基地工作,派出了当过办公室主任的语文高级教师亲自管理基地。学校放假了,多余的蔬菜、生猪怎么办,曲靖市民族中学在菜市场支起了摊子,卖自己生产的蔬菜、生猪,假期里仍然实现每天1000多元的销售收入。曲靖市教育局积极协调市属各部门关心支持勤工俭学基地的建设。曲靖市沾益县、宣威市等勤工俭学工作已步入正轨,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学校没有因为假期的到来放松了对勤工俭学工作的管理。沾益县80-90%的学校都开展了勤工俭学工作,刚才沾益县教育局交流了他们的经验和做法。沾益县菱角乡第三中学也是开展勤工俭学的典型,学校向当地村民租用200余亩耕地开展种养植生产,多渠道筹资140余万元勤工俭学经费,建成了年出栏2000头的生猪养殖场,以及200余亩蔬菜基地、草场、青饲料基地、养鱼基地。勤工俭学基地年产蔬菜200余吨、饲料40余吨、产鱼2吨。产品除满足学校食堂需求外,还供应给周边学校。
(三)勤工俭学管理制度日趋完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在开展勤工俭学工作过程中,各州市加强了勤工俭学管理制度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昆明、玉溪、德宏、怒江等州市每年由财政安排50-100万元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2012年,昆明市出台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勤工俭学管理办法》。怒江州泸水县政府每年与各乡(镇)政府、县教育局与各中心校签订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勤工俭学工作列入重要考核内容,并为开展勤工俭学的学校安排启动资金。省教育厅把勤工俭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示范基地建设作为为数不多的表彰项目之一长期保留下来,目前正积极准备出台《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三、当前我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全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的形势总体是好的。许多州市在开展勤工俭学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但由于多种原因,全省勤工俭学工作发展还不太平衡,勤工俭学工作与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要求还有不小差距,特别是区域之间的差距还比较大。从最近三年全省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的统计情况看,以生均销售收入和生均销售利润计算,昆明、楚雄、怒江、版纳、玉溪、普洱6个州市的勤工俭学基地平均收益位于全省前列。2013年,昆明生均销售收入达97.97元,生均销售利润达80.23元。关于2013年全省勤工俭学的统计材料,已给每个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发了三本,请各州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和研究,查找本州市学校勤工俭学工作存在的不足,充分借鉴其它州市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勤工俭学工作。
从全省来看,勤工俭学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部分州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对勤工俭学工作重视不够,勤工俭学管理机构不健全和管理制度缺失。
勤工俭学工作开展的好坏与领导的重视程度密切相关。领导重视,勤工俭学管理人员配备得力的地方,工作就开展得好,相反,工作就会停滞不前。领导重视,执行力就强,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落实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就快。例如,2012年,以营养餐和勤工俭学为主题的全省中小学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有的州市很快就组织召开了本州市的勤工俭学管理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和部署勤工俭学工作,如昆明市出台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勤工俭学管理办法》,玉溪市政府每年给全市中小学50万的勤工俭学资金补助,制定并出台了《玉溪市勤工俭学考核办法》。而有的州市对该项工作始终重视不够。省政府安排了8000万资金用于开展勤工俭学工作,虽然不算多,但每个州市都划拨了一些,有的州市实施下来成效很大,建成了一大批勤工俭学示范基地,如昆明市各县区、曲靖市马龙县、沾益县、宣威市等。而有的州市却几乎没有动静,仍然死水一潭,拨下去的资金被用到其他方面了。有一两个州市,下去调研此项工作的时候,跑几个小时也见不到一个勤工俭学基地,一两年过去了,有的学校拨下去的钱用于建盖猪圈但还没盖好,有的建了猪圈但还没有养猪。有的州市管理机构不健全,换人勤,工作在走下坡路;有的州市统计工作滞后,统计数字问题很多。总的说来,部分州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勤工俭学管理机构不健全和管理制度缺失。
(二)?开展勤工俭学的科技含量低,管理水平不高。
目前,全省许多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基础设施和基础条件较差,科技含量低,管理水平低。有的学校勤工俭学用地很多,但缺少可持续发展的条件,种养殖规模小,种养殖技术含量低,产出少。有的勤工俭学基地,经费投入长期不足,勤工俭学的基础设施和基础条件较差,基地效益得不到有效发挥。一些学校对基地的管理不到位,管理人员责任心差,对基地适合种什么、怎么种研究不够。假期中,许多学校放弃对基地的管理,效益出不来。
(三)?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勤工俭学的育人功能,学生不能享受勤工俭学带来的成果。
有些学校将自己的勤工俭学用地租给第三方,由第三方进行种菜养猪,收获的蔬菜、产出的生猪等全部拿到市场销售,不能平价卖给学校食堂,学生没有得到任何实惠。我们不鼓励学校以这种方式开展勤工俭学,也不能给予任何资金支持。今后,凡出现此种情况的学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四、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科学管理,推进勤工俭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加强管理、完善相关制度。
《全国勤工俭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应配备专业的勤工俭学管理机构管理辖区内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国务院还就勤工俭学管理机构人员的编制问题作了相关说明。由于特殊的原因,我省单独成立勤工俭学管理机构的州市只有昆明市及其辖区内教育局,其他州市,有的挂靠在教育局计财科,如昭通、保山、怒江、红河、版纳等,有的放在教义站。省教育厅由教学仪器装备中心负责该项工作。现在各州市县教育局要单独成立勤工俭学管理机构不太可能,但是勤工俭学管理的职能无论挂靠在哪个科室,该科室都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近年来,有的地方换了分管领导或科室领导,该项工作就被边缘化了,分工不细,责任不明确,每年的统计上报工作也不能按时完成。可见,抓好勤工俭学工作,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希望本次会议之后,没有专门设置勤工俭学管理机构的州市,应确保承担勤工俭学管理工作相关科室的科长兼任勤工俭学办公室主任,并配备一名勤工俭学工作人员专门管理该项工作。同时,各县(市)教育局也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职或兼职管理勤工俭学工作。各县(市)教育局要积极联系农业科技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当地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勤工俭学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加强管理,制定并完善勤工俭学工作管理制度,并为开展勤工俭学的学校提供种养殖技能培训,提高现有基地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二)加强勤工俭学生产实践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勤工俭学的科技含量
各州、市、县要打造一批勤工俭学生产实践示范基地。多年的实践证明,建设勤工俭学生产实践示范基地是做好勤工俭学工作的重要抓手。勤工俭学生产实践示范基地的面积通常在3亩以上。学校勤工俭学基地适合种什么、养什么,各地要结合当地的气候、环境和季节特点进行深入研究,并提高勤工俭学的科技含量。昨天参观的几所学校的勤工俭学生产实践示范基地,都已进入良性循环,找到了可持续发展的路子。靖外明德小学等勤工俭学生产实践示范基地不仅为本校学生食堂提供蔬菜、猪肉,还为周边学校平价提供蔬菜等。陇川县、沾益县等地的勤工俭学取得成功,经验之一就是重点抓好一批勤工俭学生产实践示范基地建设。陇川县各中小学校长都十分清楚开展勤工俭学的好处,许多学校没有土地都要向附近的农民租用土地开展勤工俭学。
各州市要充分利用当地勤工俭学生产实践示范基地,每年组织辖区县教育局召开一次勤工俭学现场会。要提高勤工俭学基地的科技含量,增加蔬菜肉食的产出,要充分发挥勤工俭学生产实践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头、引领和辐射作用,推动更多的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勤工俭学工作有效开展。
各级地方政府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对辖区内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在技术引进、减免税费、基地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勤工俭学创造良好的环境。各州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方面对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的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农村中小学要把勤工俭学的发展目标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的措施并纳入考核管理。同时,要建立学校勤工俭学启动经费的补助机制。对长期保留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各地要按照小学不低于5亩、中学不低于10亩的标准,就近划拨一定数量的土地、山林、水塘、牧场等作为学校勤工俭学的生产劳动基地。
已经具有勤工俭学生产劳动基地的学校,要不断投入,改善勤工俭学的基础设施和基本生产条件,比如,修建大棚、圈舍、水利设施,配备生产设备和工具等。勤工俭学生产劳动基地要解决好引水灌溉、建盖猪圈等问题,以提高现有基地的利用率和取得稳定的产出效益。在资金投入方面,各州市要建立长效机制,每年都拨给一定的资金,稳定投入,对做得好的学校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补助。
(四)充分发挥勤工俭学基地的育人功能,营造有利于开展勤工俭学工作的良好氛围。
勤工俭学是有组织的集体劳动,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习一技之长的重要平台。党的教育方针明确提出,教育要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多年实践证明,勤工俭学在增强学生劳动观念,培养动手能力,加强素质教育等方面已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多年来,我省许多学校在开展勤工俭学过程中,已探索出不少成功的管理经验。各州市中小学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勤工俭学基地的育人功能,让学生在参加勤工俭学的过程中接受劳动锻炼,拓宽应用新品种、新技术的视野,学习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体验教室里学不到的经验,激发学以致用的精神,提高动手能力和团队互助合作能力,增强用一技之长服务家乡建设的动力。
各地在开展勤工俭学工作过程中,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广泛宣传勤工俭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各地勤工俭学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宣传勤工俭学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通过宣传,从思想上和舆论导向上为勤工俭学营造一个有利于发展的社会氛围,让社会了解勤工俭学,争取有关部门和社会更加广泛的关心和理解,支持帮助勤工俭学工作。近几年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勤工俭学工作先进典型,各地要注意总结宣传,学习交流先进典型的工作经验,推动这项工作全面发展。
同志们,实现云南教育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是当前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推进勤工俭学的可持续发展,仍然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省解决好中小学学生生活问题的重要途径,勤工俭学工作在我省教育发展中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们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每一位校长及分管勤工俭学的同志,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开展勤工俭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要以父母之心,解决好贫困学子在学校生活期间的困难。希望各级政府、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的支持,共同为推进云南教育均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在云南省教育系统法制骨干专题培训班
开班仪式上的讲话
省教育厅副厅长??宋光兴
(2014年7月24日)
同志们:
近年来,全省教育法制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教育法制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教育普法工作广泛开展,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自觉性明显增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运用水平明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调解纠纷、推进改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单位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个别领导法治意识不强,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当前教育法制建设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如果不正视并解决这些问题,教育部门的形象就会受到影响,教育事业的发展就会失去保障,甚至损害到群众利益。为此,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全省教育系统法制骨干专题培训班,旨在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以法制为基础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要求完善教育法律制度,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和人民群众参与教育事业管理的权利;依法行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目标,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正确行使权力,严格依法办事;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求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调整、规范和解决。因此,教育领域必须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进行深刻的观念更新与制度变革,加强法制建设。
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普法规划都提出明确要求,要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健全学校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法律进课堂”活动,切实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校长、教师、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性,重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让教育法制工作努力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驾护航。
二、多措并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教的关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转变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转变那些已经不能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要求的观念、工作习惯、工作方法,要善于运用法律引导和保障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一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加快转变行政职能,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原则,依法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权力,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权力运行效率。
二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教育决策机制,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重大政策的必经程序。
三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不得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要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
四要实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深化政务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增强权力运行、资金使用等信息的透明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转变方式,切实推进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是依法治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实行依法治教,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完善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推动依法治教工作,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与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
一要切实转变管理学校的方式、手段,从具体的行政管理转向依法监管、提供服务;切实落实和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减少过多、过细的直接管理活动。
二要遵循法定职权与程序,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纠正学校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三要主动协调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维护校园安全。
四、积极探索,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推进依法治校,是学校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发挥法治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内在要求;是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各方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一要积极推进法治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要求,创建一批符合教育规划纲要要求、体现现代学校制度内涵、对其他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实践具有示范意义的法治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培养一批有依法治校先进理念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学校管理者。
二要加快学校章程建设。以章程建设为抓手,健全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和自我监督机制,使章程成为学校改革发展、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三要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依法明确、合理界定学校内部不同事务的决策权,推进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中小学、幼儿园逐步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规范招生和办学,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师生申诉制度,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五、明确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作为全面依法治教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照普法规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
一是完善公务员学法制度。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法制教育制度,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明确学法计划和具体要求。完善党委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综合运用个人自学、专题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学习,把学习与推动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教育工作实践相结合,与加强反腐倡廉相结合,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健全校长、教师学法制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云教政〔2014〕3??????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法制培训,除参加国家、省组织的培训外,州(市)、县(市、区)也要积极组织培训。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定职能,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宏观管理,把学校是否重视、支持教师法制教育工作、是否建立工作制度、是否制定工作计划、是否落实工作经费、是否有序开展工作、是否取得工作成效等情况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作为法治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的重要依据和指标。
三是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律进学校”、“法律进课堂”活动,把法制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参加云南省首届中小学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活动。组织中小学校及师生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上注册,充分利用普法网资源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并积极参与普法网建设。积极为《云南教育》教育法制专栏投稿,分享交流法制工作经验。
同志们,各位都是全省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法制骨干,所承担的任务光荣而繁重。教育部一直以来都十分关心支持云南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教育法制建设工作,这次培训,教育部法制办王大泉副主任将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为我们作“推进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的专题讲座。同时,我们还分别邀请了从事依法行政、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学校法律纠纷处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提升等方面研究的省政府法制办秦少军处长、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曹勇安院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法制研究所张永华所长、教育部云南大学滇西发展研究中心杨临宏主任等4位专家、教授到会授课。他们在教育法制建设方面都有着深厚的研究和丰富的经验。希望大家能珍惜这次培训机会,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矛盾,集中精力搞好学习。
最后,祝大家在培训学习期间,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学有所成!谢谢大家!
在全省高等学校深入贯彻国务院五部委和省政府11部门文件精神
做好高校学生食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宋光兴
(2014年1月6日)
同志们:
上午好!新年伊始、春节将近,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全省高等学校学习贯彻国务院五部委和省政府11部门文件精神、做好高校学生食堂工作会议。首先,我代表省教育厅向各位致以新年的祝福,对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长期以来给予高校学生食堂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诚挚的谢意!对各高校为后勤保障工作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今天的会议主题是:学习贯彻国务院和云南省关于建立高校学生食堂长效运行机制、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安排布置下一步高校学生食堂重点工作。“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学生食堂工作对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校园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切实肩负起政治责任,将做好食堂工作作为大事抓实抓好。下面我就深入贯彻两份文件的重要精神讲三点意见:
一、坚定信心,充分肯定我省高校学生食堂工作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云南省各高校高度重视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特别是伙食供应管理工作,围绕 “服务热情周到、保障稳定有序、改革循序渐进”的工作宗旨,突出重点、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获得了教育部领导和各兄弟省市的高度评价,切实维护了高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一)日常管理扎实有效
一是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学校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在食堂工作面临较多困难的情况下,各高校后勤部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开拓渠道,克服困难,以教育系统和学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为工作准则,按照学校和教育系统的整体安排推进工作,切实提升了明辨是非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守好了自己的阵地,确保了学校的安全稳定。二是扎实做好食堂安全工作。为保障学生食堂的平稳运转,各高校不间断对学生食堂开展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学生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饭菜质量、饭菜数量的检查力度,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人人负责任。通过自查并及时整改,确保食堂价格稳定、食品质量有保障。三是做好清真食堂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回族等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高度重视学校清真食堂的管理,将加强民族团结,确保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科研秩序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好。加强学校食堂清真食品的采购、生产、经营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主动接受、积极邀请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事务、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学校食堂清真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和“清真不真”
的问题。四是不断强化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对食堂内部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体制创新,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解决人才引进困难、人员配置良莠不齐、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不能胜任食堂工作岗位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五是贯彻厉行节约的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和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在学生食堂开展“光盘行动”,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校内蔚然成风。
(二)社会化改革循序渐进
通过多年努力,各高校结合实际,科学管理,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探索校内引进后勤伙食资源和拓展校外市场工作。在保证学校稳定的前提下,逐步开放校内后勤市场,广泛吸纳社会力量投资建设食堂设施,积极与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引入优质服务资源,将部分服务以契约方式移交社会服务企业经营,提高资产效益,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例如,云南财经大学世贸餐厅就是学校为了解决扩招带来的学生食宿难题,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新建,增加了3000多人的就餐容量,有力地支持了学校办学事业的快速发展。云南大学后勤集团开拓市场,为云大附中呈贡校区、星耀校区,滇池学院,旅游文化学院提供全方位的餐饮服务。此外,各高校均结合自身实际,择优选择声誉好、底子硬的社会餐饮企业进入校内服务市场,改变“独家经营”的传统模式,在减轻学校负担的同时,利用竞争模式激活了校内餐饮服务的活力,使餐饮供应水平发生了质的变化。
(三)师生满意度逐步提高
各高校后勤饮食部门时刻牢记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宗旨,摆正位置、端正态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以极大热情关心学生,以真诚的服务感染学生,以辛勤的劳动方便学生,不断强化育人意识,形成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良好育人氛围。随着后勤改革的深入,学校不断加强饮食队伍建设,培育专业人才,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通过目标责任制、经营业绩激励等多种形式,激发了饮食部门的活力和员工的积极性,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服务意识、工作态度发生了根本转变,学校师生员工的满意度也逐渐提高。各高校涌现出许多食堂管理服务的先进典型。例如,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饮食服务中心教工餐厅主任和厨师长张元美同志,作为云南省烹饪协会理事、云南滇味大师,踏踏实实工作,诚诚恳恳做事,以身作则,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技能和综合素质,凭借自己多年的努力,在2003年云南野生菌技能大赛中荣获金奖,2006年云南省热销菜品新派滇菜大比拼中荣获集体金奖,2011年4月云南省“融通金厨杯”青年厨师技能大赛中荣获热菜个人金奖,2012年7月云南省首届高校烹饪大赛红案组中荣获第一名,2012年10月全国第二届名厨烹饪大赛中荣获金奖。2013年,
我省高校饮食部门选送的选手,在全国高校烹饪大赛中获得了7个银奖,16个铜奖。在市场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我省高校饮食供应工作没有发生大的问题,没有影响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获得了师生员工的理解、支持与好评,实属不易。
(四)难点问题有所突破
2010年以来,市场主副食品价格快速、大幅上涨,高校后勤部门特别是食堂经营管理部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部分高校学生食堂出现严重亏损。为巩固改革成果、确保学校稳定,各高校多措并举、齐心协力,采取学校扶持、开源节流、政府补贴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了全省高校学生食堂饭菜质量、数量、价格的基本稳定。当CPI月同比涨幅超过临界值时,省财政专门拨款对省属高校学生食堂进行补贴,2012年2月至2012年3月,补贴学生34万人,补贴金额达680万余元。2013年7月,补贴学生37万人,补贴学生食堂370余万元。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省高校学生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1.市场物价居高不下
目前,影响我省高校学生食堂健康运营的主要难点问题仍然是市场物价大幅上涨的问题,全省绝大部分高校学生食堂均处于亏损状态。同时,自2008年以来,高校食堂饭菜价格普遍未进行过调整,素菜类售价1元左右,荤菜、串荤类售价3元左右,低于市场价30%-50%。近年来涨价持续时间较长,涉及品种较多,已有部分高校食堂承包商因无法维持经营退出了承包。这也是国务院五部委文件和省政府11部门文件出台的主要原因,是我们下一步需要克服的主要困难。
2.归口管理难以实现
2009年出台的《云南省关于深化高校后勤改革 建立新型高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的意见》(云政办[2009]153号)中明确提出,学校要大力扶持后勤发展,凡属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及后勤保障范畴的资产、资源和服务性劳务的校内后勤服务、经营性用房、实体等,一律划归后勤服务保障部门统一管理。但是大多数学校都没有做到,有的学校甚至将本属于后勤的优质资源不断的往外划转。后勤部门的整体实力较弱,缺乏抗风险能力,所以在食堂经营面临困难的时候难以抵御相应风险。
3.部分学校管理混乱
这几年来学生食堂亏损的问题大部分是因为市场的客观因素,但是我们也非常清楚,有的学校采购环节不规范,造成了很多隐性的损失;有的学校将食堂层层转包,不断压缩经营者的空间;有的学校为减轻亏损,压缩饭菜数量和质量。这些问题,同样是学生食堂发展的绊脚石。
4.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我们的食堂管理者、经营者素质还有待提高,特别是要加强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的学习和营养健康膳食搭配知识的学习。市场物价上涨问题全国都存在,外省有很多学校都纷纷开发高端菜品,以丰补歉,既方便了经济宽裕的学生,也可以弥补食堂亏损,但是我们省只有少数学校在尝试这种做法。
二、明晰思路,围绕长效机制建设开展工作
经过努力和协调,在各相关厅局和各高校的大力支持下,省教育厅联合11个省直部门共同拟定的《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长效运行机制实施意见》已经下发。《意见》以《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为蓝本,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深入细化,对当前伙食工作中的瓶颈问题逐一进行了阐述和破解,明晰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发展方向,将为我省高校建立科学有效的学生食堂良性运行机制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意见》明确指出,以系统建立公益性投入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长效运行机制为指导思想,以通过科学管理有效降低食堂运营成本,保障在物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明显低于校外同类餐饮价格,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不受影响,逐步建立和完善学生食堂长效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总的目标。我认为,《意见》的贯彻应该主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原则
高校伙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师生员工提供更好的服务,要树立高度政治责任感,始终坚持后勤“公益性”和微利的原则,将学校稳定和学生健康平安放到第一位,扎扎实实做好工作,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维护高校和谐稳定。
确保学生食堂平稳运行的责任主体在学校,《意见》指出,学生大伙食堂的建设、维修和大型设备配置、大型配套服务设施的更新费用,空调、电梯、供暖、安全技防等设施投入和运行费用,学生食堂的水、电、气费用,理应由学校承担。学生食堂为学生提供服务,所有的优惠政策最终受益群体是学生,所以教职工在学生食堂的用餐费用应由学校单独核拨。学生食堂编制内人员享有和其他部门编制内人员同等待遇,工资由财政发放,绩效工资按各校标准由学校承担。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从学生食堂中盈利,要调动自身资源,想尽一切办法提高餐饮供应的水平,改善师生的膳食营养条件。
(二)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
只有引入市场机制,才有服务质量,才有运行效率与效益。要充分发挥市场在学生食堂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合理设置自主经营学生食堂与引入社会力量经营食堂比例,以校为单位,建立学生食堂市场准入、退出及日常管理制度,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实现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
公益性投入必须与市场化运营相结合,才能办出让师生满意、安全稳定的伙食。《意见》指出,自主经营食堂比例不低于60%,这是从当前我省高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当前我们的主要任务仍然是维护学校的稳定和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各高校必须牢牢掌握食堂经营管理的主动权,确保在任何情况下自主经营食堂都可以担负起相应的责任。目前我省高校自主经营食堂供餐水平明显高于社会力量经营的食堂,这里面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原因是引入的食堂运营负担较重,难以有效保证供餐水平,希望各高校按《意见》要求,落实公益性政策,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同时,要不断完善各高校的学生食堂市场准入、退出及日常管理制度。
合理的价格浮动也是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学生食堂饭菜价格要略低于市场价格,大幅低于市场价格是不科学的。教育部已经明确,食堂饭菜价格调整由各高校按照物价上涨、自身成本核算和优惠政策落实的情况进行安排,幅度不宜过大,应建立稳定的操作性强的成本与价格联动机制,教育行政部门不再统一调度。当学生大伙食堂成本上涨明显,且超过学校调控能力时,学校可适度调整食堂饭菜价格,缓解成本压力。云南省高等院校后勤管理研究会拟定的《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成本核算指导意见》中指出了基本伙饭菜高中低档次比例、售价及学生食堂定价程序、成本核算方法,可作为参考依据。
(三)完善监管和保障机制
学生食堂工作是一个系统性、全局性工作,政府、高校、行业组织、经营实体各自在学生食堂工作中承担不同的职责,发挥不同作用。《意见》对各发文单位在学生食堂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进行了界定,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各高校的主体作用,统一认识,协调配合,不断提高经营服务水平。高校要积极寻求各有关厅局的支持与帮助,有问题要及时反映,有困难要及时上报,有成绩也要及时总结、推广学习。希望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对高校学生食堂的建设、资金投入、优惠政策的落实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与帮助。
三、抓住机遇,稳步推进各项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们的主要工作是认真落实《意见》精神,围绕长效机制的建立,从实际出发,多方配合,充分挖掘潜力,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一)督促文件落实
五部委文件和省政府11部门文件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高等教育事业和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关怀,是系统打包的优惠政策,对高校后勤改革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高校要着眼长远,按照自身实际,抓好落实。一是要树立底线思维,明确责任。学校党委行政要高度重视,在文件落实过程中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要与时俱进,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确保全面贯彻。二是要拟定文件实施细则。要结合学校实际,列出时间表,分层次拟定落实文件的措施,做好贯彻的总体设计,不能简单地开个会,要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三是要树立红线意识。要完整落实,避免出现避难就易、凭自身好恶进行选择性落实的情况。春季学期开学后,省教育厅要逐条对照各高校上报的实施方案,联合省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明查暗访,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贯彻落实不力出现的问题通报批评,一开始就要抓紧、抓实。文件的拟定经过了很多波折,如果没有落实,就成了一纸空文,希望大家要牢牢把握这个机会,促进我省高校学生食堂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建立价格平抑基金
《意见》明确提出,学校于每年年初统筹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等渠道,筹措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当学生食堂粮、油、肉、菜等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时,适时对学生食堂基本大伙(包括社会企业经营的食堂)进行补贴,抑制饭菜价格过快上涨,并将当年所用部分在次年补齐。平抑基金的建立是对学生食堂的良性运营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确保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食堂仍能做到“数量不减、质量不变”。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对食堂进行补贴和调控,是各高校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稳定价格的有效手段。
我们进行过简单的测算,如果学校将各项公益性政策落实到位,那么基本可以解决学生食堂的亏损问题,甚至略有盈余,价格平抑基金只会在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时使用。
(三)推行农校对接试点
农校对接有利于搭建供需见面、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农产品集团采购平台,建立可追溯源头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同时也是是当前降低主副食品采购价格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值得进一步推进。鉴于我省高校较为分散,地州的学校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农校对接模式探索。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较为集中的在昆高校要加强协作,突破人为设置的一些瓶颈,将这项工作开展起来。云南省高等院校后勤管理研究会本届理事长单位在昆明理工大学,希望研究会把这项工作提上日程,出谋划策,探索出一条适合我省实际的农校对接之路。
(四)规范伙食物资采购
为保障食品安全,各高校除继续抓好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外,要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实行严格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和领用制度,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留样、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食物中毒事件信息上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要加强财务管理,开源节流,进一步降低食堂的运营成本。
最后强调一下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问题。邓小平同志说过:“科研教学单位的后勤部门,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十分重要。”正因为重要,所以改革难度更大。社会化改革以来,各高校做了很多努力与尝试,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现在虽然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大家要清醒认识到,中国的高等教育事业正如火如荼的发展,后勤的发展仍然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市场巨大。我们要统一思想,牢牢守住这个市场,开拓这个市场、激活这个市场,用我们的努力保障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要促进高校后勤事业良性发展,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唯有“社会化”,不管现在走了一些弯路也好,有质疑声也好,这始终是大趋势,大家一定要坚定信心。有的学校片面强调“公益性”,违背市场规律的作用,有的又过分强调“社会化”,要将后勤部门完全剥离,甚至出现了边缘化趋势。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高校后勤的社会化不是简单地将后勤服务交给社会,要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型高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如何把这个要求落到实处,与我们的实际结合起来,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有重点的、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进程。
同志们,做好高校学生食堂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抓住机遇,将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当前形势的判断上来,以提高质量和服务效益为中心,求真务实,稳中求进,开拓创新,继续深化改革,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为建立新型高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而奋斗。
谢谢大家!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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