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20〕20号)要求,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着眼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全面推进复工复产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突出的思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地开展活动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至少安排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干部专题培训,深入学习宣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地要在广播、报刊、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的宣传栏、文化廊等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2.开展线上教育。“安全生产月”期间,国务院安委办通过主流媒体客户端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省安委办通过“湖北省安全生产网络培训学院”组织安全生产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地方政府部门领导、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走进网络课堂,面向重点行业、企业,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上好“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技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

3.开展专家讲座和安全诊断。各级安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邀请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学者,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对接相关重点行业,紧盯隐患严重企业,线上开展安全问诊,提供安全指导服务,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

1.集中宣传咨询。6月16日为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地要集中组织开展以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咨询活动。线上,主要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走现场”形式,走进生产厂区、化工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连线相关应急预案演练,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线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专家进社区、进公共场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解答社会公众提出的疑惑咨询。市安委办将联合主流媒体,于6月16日组织网上直播,巡展全市各地“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

2.开展互动展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软件等,创新开展“公众开放日”和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游戏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

1.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省、市也将印发实施方案。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其中,“进企业”,重点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查保促”“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进农村”,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开展安全提示教育;“进社区”,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深入社区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进家庭”,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2.组织参与全省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动员组织社会公众参与,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全员参与,营造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届时,市安委会将对各地、各部门和单位竞赛成绩以及组织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3.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各级安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制作发布安全公益宣传微视频、微动漫等公益广告,发送安全公益短信。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平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传递安全常识,传播“安全生产、生命至上”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关

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4.开展应急科普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科普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的视频、图书、融媒体产品等作品,各县(市)区安委会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至少选送一件作品至组委会。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通过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广泛播发,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5.开展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公交车、的士、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开展安全科普宣传。要依托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和基地,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6.开展应急演练(推演)活动。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结合高危工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等,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推演)活动,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主题宣传

各地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工作任务,组织当地主流媒体,对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广泛发

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协调主流媒体报道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展成效,组织记者深入采访报道各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宣传推广基层先进典型、经验做法。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各级安委会要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督导,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

(二)抓好统筹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强化调度沟通。要建立联络员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推广各地活动经验和特色做法。

(四)营造浓厚氛围。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以及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铁路营运等部门和单位的固

定宣传阵地、各类电子媒介,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在学校、企业、社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请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有关企业,于5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5月2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月2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活动期间,请各联络员于每周四前将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全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及指定电子邮箱,遇有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材料和信息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联系人及电话:张琼迪、陈樱、王会华  3444505

襄阳市“安全月”活动电子邮箱:xysaqy@163.com

通信地址:襄阳市虎头山路9号(邮编: 441021)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rulaiwenku.com/10516.html
(0)
上一篇 2022年4月21日
下一篇 2022年4月21日

相关推荐

搜索资料 全部分类 搜索教程
扫码关注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微信咨询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