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入境和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都昌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入境和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后来县返乡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重点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坚决防止输入性病例导致的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江西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从第一入境点来赣返赣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新冠指办明电[2020]281号)要求,科学、精准、依法、有效防控,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都昌县重点人员健康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领导小组下设重点人员健康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xxx任办公室主任,xxx、xxx为成员。负责重点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协调、信息汇总、分发、报送和管理落实情况督查等。
二、加强摸排登记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每天掌握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分布信息,及时安排专人全面摸排入境和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信息,提前做好信息对接、登记并动态跟踪。
1、入境人员信息登记。信息主要来源为上级推送、本级排查和公安部门获取的非法入境人员。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主动排查及入境人员主动报备信息需填写境外人员排查登记表,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2、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信息登记。信息主要来源为上级推送和本级排查。对本级排查的信息需填写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排查管理情况登记表,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三、严格管控措施
(一)入境返乡人员管理措施
1、在第一入境点隔离14天后的入境返乡人员管理。入境人员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前与妇幼保健院进行沟通,由妇幼保健院安排专车在第一入县地(汽车站、火车站)接至县集中隔离观察点,于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专车接回,并实施14天居家隔离。居家隔高期问,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每天下午3点前向办公室上报境外返乡人员健康监测表格。同时做好3个月的随访管理,分别在1.2、3、4、8、12周共进行6次核酸检测。第1次由集中隔离点负责采样送检,第2次由当地人民政府安排乡镇卫生院上门采样,采样管由中医院负责提供,顺延的4次由入境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自行前往中医院发热门诊接受核酸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办公室报送。核酸检测阳性的立即转入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2、治愈出院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入境返乡人员管理。治愈出院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入境返乡人员入县当天参照上述入境返乡人员管理。第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隔离点安排专车送回返乡居住地,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督促落实14天的居家隔离,并分别在第2.4周及之后每个月由120专车送至县人民医院(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随访,随访期为一年。随访期信息上报参照第一入境点隔离14天后的入境返乡人员管理要求。
3、非法入境人员管理。对公安部门或村组排查发现的非法入境人员,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车接送至县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观察。再参照第一入境点隔离14天后的入境返乡人员管理和信息报告要求。具体管理流程详见都昌县入境返乡人员管理流程。
(二)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管理要求
1、无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车转至县集中隔离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每天下午3点前向办公室上报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健康监测表格。
2、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每天下午3点前向办公室上报健康监测信息。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要立即向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安排120
转送至县人民医院排查。
四、落实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入境和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管理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定期开展督查,因工作执行不力导致人员管控不实甚至导致疫情扩散,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严格按照责任倒查机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细化工作内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按照管理要求,落实社区(村组)、家庭、个人责任,进一步完善人员排查登记机制,及时掌握社区(村组)入境和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信息。科学、快速对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推送的涉疫人员信息和自身掌握的各类涉疫数据进行排查,做到当天推送的当天分发、24小时内反馈。做到重点人员立即管控,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对第一时间无法落实的,要持续排查,直到落实人员、落实行程、落实现状,并动态跟踪。
(三)做好信息管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擅自发布没有公开的疫情信息,严守工作纪律,注意保密规定,杜绝涉及疫情的个人隐私相关信息(工作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情况、个人行动轨迹等)泄露事件的发生。
(四)做好健康宣教。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加大疫情防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升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鼓励群众举报入境和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对隐瞒入境行程和旅居史,恶意逃避管控的,一律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21年1月4日
都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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