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标准化战略“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标准化战略“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引领性和战略性作用,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助力高技术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战略引领,以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为中心,以服务新基建“761”工程等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为重点,充分发挥标准化赋能效应,大力推进标准化改革创新,加快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吉林特色标准化体系,促进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为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紧密衔接,服务发展。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部署,科学确定发展重点领域,协调推进经济、文化、生态、社会及政府管理各个领域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标准引领,创新驱动。强化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提升标准技术水平。以管理创新为抓手,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和服务力度,提高标准化效益。
  ——多元参与,共同推进。坚持“放、管、治”相结合,发挥市场对标准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政府组织统筹,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引导企事业单位主动作为和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导向明确、架构科学、运转高效的标准化共治新格局。
  ——协调配套,开放合作。坚持各类各层级标准协调发展,加强标准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和必要补充作用。紧扣吉林开放型经济发展需求,深化国内外标准化交流与合作,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国际国内标准,全面提升我省企事业单位实质性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标准化战略全面实施,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强制性标准守底线、推荐性标准保基本作用充分显现,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质量提升作用充分发挥,标准创新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科技成果和发明专利标准转化率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创新驱动有标引领,转型升级有标支撑,公共服务有标护航的良好格局。优势领域形成吉林特色,标准制定和实施整体走在全国先进行列。
——全域标准化基本形成。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标准全覆盖,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50项、行业标准60项,组织制定地方标准500项,培育发展符合市场和创新需求的团体标准100项,企业产品标准施行自我声明公开,形成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
——标准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聚焦国家战略及产业发展前沿,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技术向标准成果转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培育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5个。
——标准化效益充分显现。标准应用覆盖面不断扩大,先进制造业、农业农村、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标准化持续开展,有效促进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程度显著提高,社会效益逐步体现。建设新的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0个,工业和企业标准化试点30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60个,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30个,标准化试点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明显。
——技术支撑更加坚实。新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5个、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10个,培育标准验证检验检测机构5个,形成标准、计量、认可、合格评定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一体化运行的标准化工作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
1.农业农村标准体系。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用标准化助力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坚持健全标准体系、提高标准质量、加强标准实施、强化标准监督全链条管理理念,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公益类政府标准保障作用。注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研究制定先进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逐步建立横向覆盖农业农村所有领域、纵向贯通农村一二三产业标准化体系,有效支撑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完善种植业标准体系。加强以品种为主线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以优质、安全、绿色为导向,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围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保障、绿色防控、农产品质量分级、农产品流通与农资供应管理评价、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机械、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标准为重点,加强优质、特色、绿色农产品及其生产标准的研制,支持制定一批带动产业升级的优质标准,研发一批引领地方经济发展的特色标准,着力构建全要素、多层次的种植业标准体系。
——完善养殖业标准体系。以建设现代畜牧产业、现代渔业为目标,以支撑畜牧业、渔业供给侧改革为方向,围绕生猪产业发展、渔业产业转型升级、畜禽资源化利用等政策要求,重点推进无疫区建设管理、渔业生态及产地环境、畜禽(水产)健康养殖、质量安全追溯、畜禽屠宰监管、水产品加工、特种畜牧产业等领域标准建设,增加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粮改饲、现代畜禽(水产)种业、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吉林梅花鹿、蜂产业、现代草牧业等产业政策所需配套标准的有效供给,着力构建和完善养殖业标准体系,提高产业发展支撑和服务能力,助推养殖业提质增效升级。
——完善林草标准体系。以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制修订生态修复、林木种苗、林下经济和森林康养等领域标准。重点研制森林用材林、经营模式规范、抚育效益评价、林地质量评价、林地保护利用、经济林评价、速生丰产林评价、林产品质量安全、资源综合利用等重要标准。建立政府公益类标准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衔接互补,符合国际国内市场要求的林草业地方标准体系。
——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水利标准体系。以生态水利为发展方向,积极探索和建立生态防护技术标准体系,规范水利工程中生态材料研发应用、生态渠道衬砌以及生态水工建筑物的设计等。完善墒情自动监测、旱情分析、水系连通、水源战略储备工程等配套标准。强化农业用水效率标准体系建设,发挥用水定额在强度控制上的约束和引导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智慧水利建设,科学制定墒情自动化、水肥一体精准化等数字化水利运管标准体系。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以建立吉林省水土保持率为方向,积极推动技术研发、体系建设、监测模式等区域生态建设标准完善,为保护黑土地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提供重要支撑。
——完善粮食质量标准体系。制定和实施粮油产品质量、收购、储运、加工、检测等领域标准,研制粮食储备应急物资管理保障服务、重点粮食产品、粮油质量安全控制、仪器化检验、现代仓储技术、仓储流通、节粮减损、粮油副产品综合利用、粮油加工机械等标准。
——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标准体系。以探索开展农村设施建设标准化和农村民生领域标准化工作为目标,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环境监测与评价、村容村貌质量提升、农村户厕建设和改造、农房建设和改造、道路建设、水电绿色改造、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为重点,系统制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建立健全乡村治理标准体系。开展村级事务公开、村级议事协商、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等农村社会治理领域标准研制。围绕警务、消防、安全生产等重点,开展农村治安防控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以就业服务、学前教育、公共卫生、医疗设施建设、养老、防灾减灾等为重点,开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
专栏1 农业农村领域重要标准
重点领域
重要标准
责任部门
01种植业
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保障、绿色防控、农产品质量分级、农产品流通与农资供应管理评价、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机械、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在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领域,争取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
02林草业
生态修复、林木种苗、林下经济和森林康养、森林用材林、经营模式规范、抚育效益评价、林地质量评价、林地保护利用、经济林评价、速生丰产林评价、林产品质量安全、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省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
03养殖业
无疫区建设管理、渔业生态及产地环境、畜禽(水产)健康养殖、质量安全追溯、畜禽屠宰监管、水产品加工、特种畜牧产业、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粮改饲、现代畜禽(水产)种业、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吉林梅花鹿、蜂产业、现代草牧业等领域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
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业管理局等有关部门
04农业农村水利
水利工程中生态材料研发应用、生态渠道衬砌以及生态水工建筑物的设计、墒情自动监测、旱情分析、水系连通、水源战略储备工程等领域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
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
05粮食
粮油产品质量、收购、储运、加工、检测、粮食储备应急物资管理保障服务、重点粮食产品、粮油质量安全控制、仪器化检验、现代仓储技术、仓储流通、节粮减损、粮油副产品综合利用、粮油加工机械等领域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有关部门
0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环境监测与评价、村容村貌质量提升、农村户厕建设和改造、农房建设和改造、道路建设、水电绿色改造、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领域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
07乡村治理
村级事务公开、村级议事协商、农村公共法律服务、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就业服务、学前教育、公共卫生、医疗设施建设、养老、防灾减灾等领域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
2.先进制造业标准体系。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和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推动企业将自主创新成果和专利技术转化为标准,积极参与国际产业标准竞争与合作,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掌握制造业标准话语权,形成竞争新优势。大力培育发展制造业先进团体标准,加快构建国内先进的制造业标准体系,推动制造业标准提档、质量升级、品牌增效。
——特色优势产业标准。加快汽车、轨道客车、石油化工、机械设备、冶金建材等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先进标准体系建设,促进产业加快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提高消费品采用国际标准的比率,提升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社会团体、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
——新兴产业标准。积极构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卫星及通用航空产业、精密仪器与装备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商业卫星、人工智能、节能环保和新能源、医药等新兴产业标准体系,以标准化手段加快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引导新兴产业向高性能、高质量、高可靠性方向发展,加快形成创新能力强、标准水平高、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兴产业体系。
——智能制造标准。着力加强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智能生产过程、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软件、工业云和大数据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规范、引领智能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提升制造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绿色制造标准。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标准体系,推动制造业设计、制造、使用、回收及再利用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建立和完善节能环保产业标准体系,加强对绿色制造标准、节能环保产业标准的实施情况监督,推动第三方机构开展绿色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加快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管理标准。围绕满足不同群体多样化消费需求,推动制造业企业开展柔性化生产和个性化定制相关设备和标准的研制,生产更多有创意、品质优、受欢迎的产品。开展全生命周期管理、云制造服务、远程监控和运行维护服务、基于大数据的网络精准营销、产品回收再制造、金融租赁、知识管理与服务等技术标准研究,推动企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成为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系统集成的供应商。
专栏2 先进制造业重要标准
重点领域
重要标准
责任部门
07新兴产业
新能源汽车与现代交通装备、智能装备、现代交通装备、通信网络与智能终端、专业集成电路与新型元器件、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工业软件、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等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
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
08智能制造
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
测与装配装备、智能加工装配设备、智能物流装备、智能电
力装备、现代农机装备、智能成套装备、智能可穿戴装备、
智能制造信息安全等国际、国家、地方和团体标准。
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
09绿色制造
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利用低碳化、产业绿色协同发展、新
能源和节能环保装备、工业能效、工业污染物排放、节能减
排、低噪声关键技术与装备、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等国家、地
方和团体标准。
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
10服务型制造
研发设计服务、制造效能提升服务、客户价值提升服务、故障诊断、维修保养、远程咨询等国家、团体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云制造服务、远程监控和运行维护服务、基于大数据的网络精准营销、产品回收再制造、金融租赁、知识管理与服务等国家、团体标准。
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
3.先进建设标准体系。以打造精品工程、保障工程安全、支撑创新发展为目标,加快制定工程建设、交通运输以及水利工程管理和技术标准,着力提升吉林建设标准水平,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建设一批国内先进的精品工程。
——工程建设基础标准。以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为核心,加强工程建设基础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节能减排等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提升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领域标准水平。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新型建筑工业化、住宅全装修等标准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现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技术标准全覆盖。
——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围绕建设“四大交通走廊”、“五大建设”,全面加强工程建设、运输服务、行业管理、绿色交通等标准化建设,构建以交通运输标准为主、行业指南和企业指南为补充的绿色智能现代综合的交通运输标准体系。
——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围绕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持续、高效运行,以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和措施为核心,全面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管理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水利工程管理水平,保护水利工程安全,保障水利工程效益。在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安全等领域研制一批技术领先、指标先进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填补国内空白。
——智慧城市建设标准。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信息平台标准建设为重点,构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智慧城市建设标准体系,促进智慧城市建设互联互通。
专栏3 建筑建设重要标准
重点领域
重要标准
责任部门
11工程建设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绿色建材质量、
新型建筑工业化、海绵城市建设、住宅全装修、消防安全与
消防器材、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应用、爆破技术与安全
措施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居民住房、城乡基础设施,能源供应设施、城市水体涵养保护、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工矿用地生态转化、城市绿道建设、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及装配式建筑等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2综合交通运输
交通基础设施运营养护、工程设计、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共享、
行业大数据应用安全、现代交通运输组织方式、绿色交通技
术应用等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
省交通运输厅
13水利工程
水库、海塘、堤防等水利工程管理地方标准。
省水利厅
14智慧城市建设
智慧安监、城管、物流、健康、电网、交通、安居、水务、
政务、高速、能源监测、环保等国家、行业、地方和
团体标准。
省应急管理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4.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以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目标,着力构建吉林现代服务业先进标准体系,利用标准化手段打造现代服务业新引擎,推动吉林服务标准由生活服务业向生产服务业延伸。
——现代商贸和物流标准。围绕商贸流通、商贸服务、商贸物流设施设备、信息编码,物流技术、物流信息、物流管理与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强批发零售、生产资料流通、展览业、商贸服务集聚区等领域标准制定,构建重要商品追溯标准体系,推进社会信用代码、物品编码在商贸流通企业中的应用。
——旅游服务标准。强化旅游公共服务、旅游产品供给标准制定,完善全域旅游标准体系,制定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安全、旅游生态化和旅游新兴业态等重要标准,引领乡村旅游、工业旅游、文化旅游、体育旅游、购物旅游、养生旅游等发展。鼓励旅游企业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制定企业个性化标准。
——高技术服务标准。围绕大数据应用服务、云计算服务、移动应用服务、数字电视服务、信息技术和信息安全服务等领域制定先进标准,构建形成国际、国家、地方和团体标准相统一的高端信息服务标准体系,推动智慧城市和智慧乡村建设。
——电子商务标准。加快电子商务交易、电子商务支撑技术、服务、监管和互联网金融等领域标准制定实施,围绕基础通用、质量管理、诚信体系、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构建技术、交易、监管全过程标准体系,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制定高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专栏4 现代服务业重要标准
重点领域
重要标准
责任部门
15现代商贸和物流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重要商品交易、会展服务与管理等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冷链物流、托盘循环共用、商品追溯、物流通用基础类、仓储、包装、装卸搬运、配送、物流信息与管理、物联网技术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物流设施设备、物流技术、信息系统和作业流程等地方和团体标准。
省商务厅
16旅游服务
冰雪旅游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购物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自助旅游、旅游交通网络、旅游公共导向、旅游服务行为规范、旅游信息网络、绿色生态旅游、节能型住宿、绿色餐饮、旅游服务质量评价、旅游诚信评价、旅游安全等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
省文化和旅游厅
17高技术服务
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数字电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及数字内容服务等地方标准;金融、电信、电力、卫生、税务以及大中型企业和政府部门的信息服务外包对接平台及载体建设等团体标准。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厅、省科技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等有关部门
18电子商务服务
电子商务商品编码与追溯、平台安全、产业基地建设、快递智能终端、网络商品质量监测、互联网金融等国家、行业标准。电子商务业务单证/接口/确认、物流配送、平台技术与运行、在线支付、身份确认、服务规范、质量控制、质量监管、网络经营者信用信息统计分析、主客体信息等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省商务厅
5.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基本生活服务、健康服务、公共文化、公共体育,以促进城乡、区域、人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构建“高水平、全覆盖、促均衡”的吉林基本公共服务先进标准体系,制定发布政府公共服务标准清单,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支撑服务要素配置均等化、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提供程序化,以标准化推动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标准。按照教育现代化和高质量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要求,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升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建设与管理标准水平。
——社会保障服务标准。建立覆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全方位的现代社会保障标准体系,并加强社会保障服务、评价、管理标准建设。——基本社会服务标准。围绕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儿童福利服务、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社区公共服务、社会事务等基本社会服务领域建立先进标准。
——健康服务标准。以全面推进“卫生强省”建设,打造健康吉林为目标,加强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标准制定,完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标准和评价体系。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定实施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服务管理标准和考核评价标准,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社会组织、全民健身活动、科学健身指导等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和体育现代化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建设和评估标准,逐步形成完善的公共体育标准体系,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专栏5 基本公共服务重要标准
重点领域
重要标准
责任部门
19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国家课程、教师资格、通用规范汉字表和普通话语音等国家标准实施细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科技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等地方标准;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建设与管理地方和团体标准。
省教育厅
20社会保障服务
住房、就业创业、失业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岗位信息、就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服务等地方标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等团体标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1基本社会服务
养老服务国际国外先进标准;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计划生育等地方标准;社会救助、健康护理、辅助器具、智慧养老、困境儿童等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省民政厅
22基本公共健康服务
药品检验检测、药品安全监测预警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人均医疗资源配置、医疗机构等级评审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等地方标准;地方病防治、适龄儿童口腔窝沟封闭、人口数据统计分析、人口管理信息交换系统等团体标准。
省卫生健康委
23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公共文化管理与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新闻出版、版权公共服务、数字视听、数字出版、新媒体等团体标准;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信息软件、建筑设计、文化传媒、咨询策划、动漫游戏、创意农业等地方标准。
省文化和旅游厅
24基本公共体育服务
各类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标准;体育社会组织星级评定管理标准;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服务标准;公民体质评价和健身指导服务标准;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竞赛表演业、健身服务业、体育中介等标准;体育现代化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建设和评估标准。
省体育局
6.社会治理标准体系。围绕政府管理与服务、社会综合治理、公共安全治理、电子政务等领域,建立横向覆盖全方面、纵向覆盖全过程的吉林治理先进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标准作为治理依据和评价准则的重要支撑,为吉林治理确立规范和目标,推动我省政府治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政务服务标准。以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为着力点,制定实施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标准,固化和推广政府管理成熟经验,加强权力运行监督、行政审批改革、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
——基层社会治理标准。以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提升人民生活满意水平为着力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管理和服务质量标准制定,优化社会发展环境,为维护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支撑。
——社会公共安全标准。以优化社会公共安全环境,提升社会安全感为着力点,加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信息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公众出行安全,避难者行为安全,人员疏散的场地安全,建筑安全,城市生命线安全等标准制定,有力支撑“平安吉林”建设。
——电子政务标准。围绕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目标,以促进电子政务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实现业务协同为重点,加强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协同业务系统建设、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信息安全保障等领域标准化建设。
专栏6 基本公共服务重要标准
重点领域
重要标准
责任部门
25行政改革服务
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标准,行政许可事项管理规范、流程管理规范、服务规范、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评价规范等地方标准。
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6基层社会治理
基层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的网格体系、网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群防群治工作、基层社会治理数据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民主治村、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基层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调解、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7社会公共安全
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消防安全、信息安全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疫情防控、特殊人群管理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互联网应用、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安防技术系统、社会面等级防控、特殊人群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等地方标准;公共交通安保、邮件快件寄递安全、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范等团体标准。
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
28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项目管理、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网络、电子政务视联网、基础数据资源、政务数据交换、公共数据开放、电子签章及身份认证、网上审批、电子文件、电子政务信息安全、行业电子政务应用建设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7.生态文明标准体系。坚定不移走“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道路,以环境治理、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为着力点,建立覆盖治水治气、治城治乡、治土治山的生态文明标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效益导向,强化底线意识、红线意识,推动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强制性标准,巩固提升更为先进的推荐性标准,鼓励发展先进团体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引导行业自律,改善环境质量。
——生态保护与治理标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强生态功能区保护、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等领域标准制定与研究,构建先进的生态保护和治理标准体系。
——节能减排准入标准。立足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和高耗能产业,建立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团体、企业标准相协调的多层次节能减排准入标准体系,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行业污染整治标准。制定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强制性标准,提升行业污染整治水平。鼓励制定先进的团体标准,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引导行业自律。
专栏7 生态文明重要标准
重点领域
重要标准
责任部门
29行业污染整治
印染、炼化化工、涂装等13 个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物排放、重点化学工业、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等强制性地方标准;行业准入条件、行业污染整治规范、整治验收规范和清洁生产、循环技术等地方标准;行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和最佳环境管理实践等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省生态环境厅
30节能减排
水泥、钢铁、建材、石化等高耗能行业国家、行业、地方能耗限额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矿泉水、建筑矿石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印刷、汽车涂装等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地方标准;绿色包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
31生态保护与治理
河道建设、堤防维护以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地方标准。重点流域/湖库/湿地/森林草原生态修复、环境专项监测与评价、生态用水及河流健康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等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
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
32城乡人居环境
历史文化村落建设管理,农村垃圾分类治理,农村住宅节水、节地、节能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土地质量地质环境监测和评估、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农药废弃包装物基本回收和无害化处置等地方标准;污染土壤风险评估与治理修复,全过程饮用水安全监管等评价和监管地方和团体标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推动标准实施。
1.完善标准实施推进机制。发布重要标准,要同步出台标准实施方案和释义,组织好标准宣传推广工作。规范标准解释权限管理,健全标准解释机制。推进并规范标准化试点示范,提高试点示范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建立完善标准化统计制度,将能反映产业发展水平的企业标准化统计指标列入法定的企业年度统计报表。
2.加强政府在标准实施中的引导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对“吉林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将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清单制定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完善的标准制定、实施和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加大重要标准推广应用的协调力度。在制定政策措施时要积极引用标准,应用标准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认证认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促进标准实施,并通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的采信和应用,定性或定量评价标准实施效果。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自身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3.强化企业在标准实施中的主体作用。企业要建立促进技术进步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机制。根据技术进步和生产经营目标的需要,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企业标准体系,并适应用户、市场需求,保持企业所用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企业应严格执行标准,把标准作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和控制质量的依据和手段,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生产经营效益,创建知名品牌。充分发挥其他各类市场主体在标准实施中的作用。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以及相关标准化专业组织要积极利用自身有利条件,推动标准实施。
4.鼓励社会组织在标准实施中的加强行业自律。加强支持具有法人资质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制定、实施、发布和监督团体标准。鼓励企业积极采用社会团体制定的先进标准,成为规范秩序和市场建设的重要规则。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鼓励社会团体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团体标准。
5.充分发挥标准化示范试点在标准实施中的重要载体作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加强大宗农作物、道地药材、长白山特产、主要畜产品和水产品等种植养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参茸、玉米、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国家农业推广平台建设;围绕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卫星及通用航空、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推进标准化试点建设;围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需求,在加快原材料、消费品工业、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完善汽车制造和服务全链条体系,深化制造业服务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等方面,探索可行模式路径,开展两业融合标准化试点;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加快推进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创建一批贴近市场、特色突出商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加强冰雪旅游、全域旅游等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在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儿童福利、社区服务、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创建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围绕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气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领域,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立标准化示范试点分类分级评估机制,对试点效果显著、标准体系健全的单位在资金、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加强试点项目指导,坚持科技下乡、专家下沉,把标准写进田间地头,送到车间厂房,打造精品项目。
(三)强化标准评价和监督。
建立对市场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依法行政等重要标准实施督查、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和信息反馈机制。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机制,保障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充分运用质量监督抽查手段,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公开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将负面情况纳入企业质量诚信纪录。畅通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
(四)推进标准联通“一带一路”建设。
围绕轨道客车、自主品牌汽车及零部件、光电、农产品、长白山特产等先进装备和优势产品走出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团体标准制修订,提升我省重点产业国内外标准话语权。以新产业新业态为重点,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机构领导职务和秘书处工作。鼓励外资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带动提升我省相关领域标准化水平。结合中韩自贸区建设、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日韩标准化合作、中德标准化合作等平台,加强我省与重点国家大宗商品标准比对分析研究,积极参与各类国际和区域性标准化交流与合作。围绕我省产品和服务 “走出去 ”需求,对主要贸易国和地区开展WTO/TBT通报评议工作,增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提高我省对外开放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长春海关等有关部门以及各市州政府负责)
(五)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1.优化标准管理。加强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工作衔接,建立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的绿色通道,制定先进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转化提升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目录计划。进一步优化地方标准审批流程,缩短标准制定周期,提高标准制定工作实效性。探索地方标准文本改革,加强地方标准复审工作,加快地方标准更新速度。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自我公开声明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开搞活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2.建立健全标准创新机制。在科技研发中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将形成技术标准作为科技计划产出的重要目标。加大科技计划项目对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等领域国际国内标准研制支持力度。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纳入技术标准,提升标准技术水平。将经济效益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引领示范作用的技术标准纳入科学技术奖励范围,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
3.健全标准化服务体系。完善促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发展标准咨询、检测认证等各类高技术服务,建立标准化服务业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快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国内外标准化组织信息共享,建立具有吉林特色的标准馆藏体系。鼓励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学术团体以及相关标准化专业组织拓展标准化服务,面向企业发展瓶颈问题和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整合上下游资源,提供国内外标准对比分析、关键指标试验验证等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的标准化服务业工具和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专业水平。
4.加强标准化队伍建设。加强高校标准化学科建设,在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中增加标准化内容,推动标准化普及教育。加大国际标准化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标准化人才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形成标准化主管部门牵头抓总、部门间协同配合、省市县集成联动的“吉林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格局。建立完善的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中的作用。
(二)强化实施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将本规划的任务与本地、本行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将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建立标准化工作考评制度,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三)完善政策支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标准化政策措施,做好与《吉林省质量标准提升计划》的有效衔接。完善标准化运行机制,制定《吉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修订《吉林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资金,加大标准化战略资金投入,实施先进标准成效显著的事后补助和奖励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加大投入,形成政府部门引导、市场主体为主的标准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五)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环境。广泛开展标准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标准化政策、先进典型和突出成就的宣传引导,增强社会各界对标准化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让讲标准用标准守标准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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