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开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网信工作新局面

努力开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网信
工作新局面
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本军
同志们:
借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之机,我就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立足实际,全面总结“十二五”期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进行顶层设计,全面统筹规划。按照国家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围绕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实际,制订出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建设规划》,明确全省食药监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以及建设要求,确立了建成覆盖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各级“四品一械”监管业务的行政执法、信息监测、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决策支持和内部管理等业务平台,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的目标任务。
(二)进行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围绕食药监系统信息化建设,组建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担任,明确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和任务。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从总局、省工信委、发改委、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监管技术支撑机构、本系统行业信息化专家中遴选了21名专家,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专家委员会成立以来,已经为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专家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良好的效果。(三)进行试点牵引,促进以点带面。
2013年,省局以丽江市古城区为试点,探索餐饮环节溯源信息化电子监管,取得一定的成效。随后,在临沧市凤庆县召开餐饮环节信息化建设现场会,推进餐饮环节信息化建设。根据省政府食安办关于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试点建设相关要求,省局积极统筹全省16个州(市)局和32个县(市、区)局信息化试点建设,制订并下发了《云南省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建设试点指导意见》和全省州(市)局和县(市、区)局两级信息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为全省试点单位提供建设依据和实施办法,也为全省非试点单位的信息化建设起到借鉴和指导作用。
(四)进行应用建设,支撑监管工作。2012年,由我局牵头,协同云南省卫计委等8个厅局,共同完成2011年电子政务主题式推进项目课题——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工程的课题研究,并通过了专家论证。经省工信委审查,同意一期工程首先建设云南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内容为全省药品安全数据中心、药品安全监管二级平台、药品安全公共服务平台。目前,省局陆续建成国家总局数据落地管理系统、药品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安全信息服务门户网、数据支撑平台等软硬件系统。截止2016年12月,我省正常运行系统共有54个。(五)进行政务服务,加大信息公开。省局依托云南省电子政务外网,搭建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专网覆盖全省16个州(市)及所属县(市、区)食药监系统,实现了互联互通。政府门户网站代表省局的外部形象,是公众了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渠道。2016年按照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总局关于网络评估的要求,我们在省局门户网站完善了重点栏目,发布了监督检查、行政审批和黑名单等信息,加强了公众互动,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六)进行数据共享,推进数据交换。根据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文件精神,为促进食品药品监管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推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切实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和公众服务能力,省局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加快推进药品监督管理基础数据库数据交换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与国家总局监管基础数据库的数据交换工作,理顺省局数据重构工作职责和任务。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平台运行以来,共上报药品经营企业数据6782条,药品GMP认证数据127条,药品GSP?认证数据1540条,药品委托生产数据9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数据70余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5443条。
(七)进行网络管理,狠抓检查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省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先后制定出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管理办法》、《上网信息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安全管理员岗位设置和岗位责任制度》、《机房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网络及信息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将网络及信息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严把安全制度落实关,做到了“领导负责,逐级把关,专人管理,责任到人”。严格按照云南省通信网络管理规定,按时到公安部门及通信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进一步保障网络安全。
(八)进行应急指挥,完善应急基础。投入约800万建设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目前已完成16个州(市)级和73个县(市、区)级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组织召开了省到州(市)食药监系统的高清视频会议。按照国家总局相关要求,省局完成投诉举报应急信息数据中心和重大信息直报系统的建设工作,完成相关设备的采购,并配发全省使用。省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也已完成公开招标,正在施工建设中。目前,“12331”投诉举报系统已完成建设,省局稽查局正在应用中。重大信息直报系统也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完成环境部署,待下一步总局完成系统部署后即可投入使用。
(九)进行政企合作,推动电子监管。省局与电信企业合作,建设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面向全省大力推广应用,共举办业务培训班311期次,培训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经营者9675人次,培训监管执法人员3816人次,全省共开通入网商户13347户,实际注册使用2712户,食品种类备案31968条,录入台帐记录4924614条。该系统使用后共换发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64912份,其中食品销售37476份,餐饮服务24713份,单位食堂2723份。通过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的推广应用,逐步构建了覆盖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环节的溯源体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了监管执法能力提升。
二、正视差距,认真分析当前网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主要形势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
一是信息化意识不强,顶层设计理解不到位。部分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信息化意识不强,观念较为落后,存在“短视”行为,认为信息化是技术工程,是技术部门的事,让“信息中心”和“科技部门”抓一下就行了,不能充当信息化建设的“火车头”。特别是省局出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规划方案等相关顶层设计文件后,各单位学习理解不够,在落实过程中不能很好贯彻顶层设计要求,尚未形成上下一盘棋的整体合力,信息化建设水平与其他省相比还有差距。网络基础方面,连通省、州(市)、县(市、区)、乡(镇)的监管信息专线网络平台还没完全建立;系统开发方面,仍然缺乏覆盖全系统统一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和业务系统;建设格局方面,各单位自成体系,缺乏横向联动和信息互通,造成系统壁垒,数据信息互不通用,信息孤岛难以打破,影响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进程。
二是技术支撑力量不足,整体发展不平衡。全省16个州(市)局,有大理6个州设置了信息化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大理、临沧、红河、昭通、普洱、曲靖),其余单位的信息化工作由各州(市)局办公室或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机构和领导力量较为薄弱,管理体制不完善,运行机制不顺畅。特别是普遍缺乏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过多依赖外部力量,无法有效支撑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地区间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差异大,从而影响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统一推进。
三是核心应用存在隐患,网络防护有待提升。尚未建立完整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制度保障相对薄弱。各类网络设备内部设置不够完善,服务器、计算机等病毒防护不够,存在系统漏洞,容易导致外界攻击。部分信息系统没有经过专业风险评估,未严格进行信息安全等级划分,技术防护手段不健全。尚未对核心应用系统进行相应的等级保护建设,存在安全隐患。有的单位没有建立信息安全应急管理预案,没有定期组织信息安全应急演练和信息安全教育培训。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硬件建设和软件开发、日常维护完全依靠外包来完成,不利于提高全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
四是信息化建设投入有限,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由于信息化建设投入成本高,全系统信息化建设资金有限,各州(市)、县(市、区)局信息化建设经费不足,开展信息化建设所需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还不能满足需求。个别地区,特别是基层单位,信息化建设程度不高,网络运用经验不足等。
(二)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面临的形势
1.网络安全形势严峻
《网络空间安全蓝皮书: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发展报告(2016)》指出,各国网络安全合作在不断加强的同时,也在不断升级调整网络空间战略和政策,网络冲突和攻击成为国家间对抗的主要形式。各国都特别注重安全保障与攻击能力双向提升,努力加强对数据资源跨境传输的管控。当前网络安全形势主要表现为:一是国际网络安全宏观威胁。“互联网+”时代,网络空间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息息相关,网络空间作为新兴的虚拟空间,充斥着无数来源不明、难以管控的安全威胁。二是敌对势力和黑客组织的严重威胁。如“反共黑客联盟”、“匿名者”无时不在网络空间发起攻击,在网络空间里不同政治信仰、不同利益群体,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没有硝烟的战争。三是网络信息快速发展带来的严重挑战。我国现有420万个网站、7亿网民、超过12亿的手机用户,网络安全关系到广大社会公众,范围广、影响大,容不得半点差错。四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隐患严重。80%使用的是国外操作系统,60%由国外厂商进行运维,与“自主可控”的要求差距较大。各级网信办网络安全检查情况反映出针对政府机关网络攻击逐步上升,部分信息系统存在高危网络安全漏洞,重要敏感数据风险隐患突出,监测发现能力不强,部分基础软硬件产品国产率不高。因此,随着网络攻击、病毒传播、垃圾邮件等迅速增长,利用网络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窃密等案件逐年上升,严重影响了网络正常秩序,严重损害了公众利益,政府部门更是成为敌对势力和黑客组织重点攻击的目标,网络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2.信息化建设任务重、要求高
“十二五”期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基础,加快推进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全国的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信息化标准、信息安全和应用支撑平台三大支撑体系基本成形。结合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省局制定出台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指导意见和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并以此为依据,组织全省信息化建设,建成了省局数据中心,在16个州(市)局建立数据分中心。随着云南省电子政务主题式推进项目课题的深入实施,云南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信息系统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为支撑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发挥了积极作用。进入“十三五”,国家总局结合改革发展的新形势、监管工作新职能,精心谋划出台《关于“十三五”时期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作为全系统“十三五”时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规划了“2358”建设任务(2中心、3平台、5体系、8应用系统),即建立国家和省两级监管大数据中心,建设基础设施云平台、统一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和信息发布平台,完善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监管信息资源管理体系、政务服务信息化体系、网络安全体系和信息化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互联协同、满足监管需求的行政审批、监管检查、稽查执法、应急管理、检验监测、风险分析、信用管理、公共服务等应用系统。根据总局信息化建设任务规划,全省系统“十三五”期间信息化建设任务非常繁重。
三、真抓实干,努力推进全省“十三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1.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是国家安全战略部署和国家综合实力的具体展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高瞻远瞩、科学决策,成立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总书记亲任组长,组建中央网信办,大力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将网络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战略体系,将信息化作为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去年4月,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座谈会上,***总书记强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相辅相成的,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深刻阐述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从国家战略层面看,当前,世界各国都在加快信息化步伐,以抢占发展的战略制高点。信息化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落实到食品药品监管层面,适应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食品安全战略要求,重点要在创新监管手段方面下功夫。去年8月汪洋副总理到国家总局调研时指出,面对新形势,一些传统的、实体的、线下的监管办法难以奏效,用“机器换人”是个重要思路,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动食品药品监管手段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国家总局毕井泉局长就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时要求:各级监管部门的“一把手”高度重视网信工作,亲自抓好这项工作,强调“网信工作代表新的发展方向,哪个部门用得好,就能占据先机、赢得发展主动权”。国家总局网信办也要求各省级局要认真学习领会,把网络安全放在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中思考,放在推进食品药品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把握,要适应网上问政议政新常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善于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特别是关注基层的信息化需求。
2.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是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重要手段。***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面对食品药品监管任务不断加重和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法制建设、监管方式、执法手段等方面都面临新的挑战。通过大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网信工作,发挥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撑作用,转变监管方式和手段,从而使监督管理更加科学、更加理性。一方面,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行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公共服务能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服务质量和水平。
3.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符合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信息安全的迫切需求。食品药品安全是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前所未有。加快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有助于以独有的数字化特性渗透到社会生活、经济活动和生产建设中,有助于为公众、企业提供规范、完善、公开、透明的政务信息,有助于简化办事程序,有助于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而实现政府、企业与消费者和谐共管、社会共治的相互关系,落实科学监管理念,构建和谐社会,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要深刻理解“十三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任务
1.认真领会国家总局“十三五”网信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 “十三五”期间,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十三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以落实“四个最严”、“四有两责”为总要求,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总引领,以实现“智慧监管为总方向”,紧密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推进“互联网+”行动和促进大数据发展,创新监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模式,采用云计算与大数据等技术,梳理和优化业务、应用、数据及技术架构,提升应用层次,强化数据融合,构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新格局。要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建设,标准统一、科学严谨,信息共享、数据开放,互联互通、服务民生,安全为先、良性发展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创新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模式,提升应用层次,优化服务体验,推动信息化建设向注重支撑履行职能、提高政务效能、有效解决社会问题转变。
2.深刻理解国家总局“十三五”网信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到“十三五”末,建立标准统一、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数据开放、运行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体系。建立国家、省两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数据中心,基本具备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初步建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云平台;完善统一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成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发布平台;建立科学全面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完善覆盖“四品一械”全品种全监管过程的信息资源管理体系;构筑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信息化体系;健全网络安全体系;建立信息化绩效评价体系;逐步建成互联协同、满足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用需求的各类应用系统;显著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支撑能力,初步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
3.牢牢把握国家总局“十三五”期间网信工作重点。“十三五”期间,网信工作重点是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资源管理体系、推进应用系统建设、创新公共服务与政务服务信息化体系、改造升级信息化基础设施、全面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网络安全体系、推动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研究和应用示范等七项重点工作。2016年至2018年为规划建设阶段,要完成数据中心、基础数据库等建设,建成统一的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和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初步建立大数据统一管理和应用平台,优先建成行政审批、监管检查、稽查执法、检验监测、公共服务等应用系统,初步建成应急管理、风险分析、信用管理等应用系统以及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2019至2020年属于完善发展阶段,要全面完成应急管理、风险分析、信用管理等应用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规划建设阶段所建成的应用系统,进一步完成相关平台的建设并投入应用,使食品药品监管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取得突破进展,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水平、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社会共治监督体系基本形成,初步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4.深入理解国家总局提出的新内容、新要求。一是关于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建设仍然是“十三五”时期的工作重点,但建设方式已发生变化,原先全系统的食品药品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由总局单独负责,现在调整为由总局主导、省局协同的方式,需要全系统共同建设,不能有“等、靠、要”的思想。二是关于两级数据中心建设。省局已完成数据中心建设,目前正在进行搬迁新建。数据中心要在数据汇集、整理、共享、交换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大数据”应用。各州(市)局建设的数据分中心也要积极发挥作用,成为省局数据中心的数据落地点、异地备灾点和本地信息化建设的特色数据区。三是关于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业务应用系统由原先的六类业务系统扩展细分为八类业务系统,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总局层面,以跨省协同类业务以及总局事权行政许可和综合监管类业务系统建设为核心,建设国家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应用系统。对于地方局层面,主要以本级事权行政许可和综合监管类业务系统建设为核心,构建省级及以下食品药品监管应用系统。
(三)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体系
根据《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关于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建设要求,全省食药监部门要围绕“互联互通”、“溯源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体系。一是要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省局要以数据中心机房搬迁新建为契机,完善省局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各州(市)局要在信息化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建设和完善数据中心机房,大力提升数据安全性和可靠性,实现横向信息共享,纵向上下贯通。基于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大力加强全省食品药品专网建设,实现省、州、县上下贯通,确保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以及监管执法个人终端互联互通,满足各级业务应用需求。二是加强食品药品溯源管理系统建设。健全完善我省食品安全监管网,基本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可追溯。鼓励企业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最终实现“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控、责任可查”的管理目标。三是围绕食品药品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工作中来,拓宽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的渠道,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完善社会服务功能。
(四)要大力推进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建设围绕总局“2358”建设规划,全省各级食药监部门要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建设。
1.省局要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推进全省网络和信息化基础建设,加大基础数据库建设力度。以行政审批、监管检查、稽查执法、应急管理、检验监测、风险分析、信用管理、公共服务等八类业务系统建设为牵引,对现有业务平台进行整合归并,建立数据共享通道,确保“有路、有车、有速度”。要继续推进药品一期主题式项目建设,按照药品一期主题式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建设内容,完成药品全过程监管子系统等相关内容的建设。全面完成数据中心机房升级改造,按照B级标准组织建设,开展计算机系统等级保护建设,确保核心应用实现三级等保建设要求,大力提升网络安全。按照国家总局统一部署,面向全省推广使用12331投诉举报系统和重大信息直报系统。围绕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需求,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实现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远程指挥、现场处置、异地监控等,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2.州(市)局要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规划方案以及各州(市)信息化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完善数据分中心,负责州(市)局相关基础数据和其他监管数据的管理,建立存储和备份系统。整合已有的业务系统,组织特色业务系统建设。收集整理或建立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机构基础数据库,监测信息数据库和信用档案数据库。加强特色应用系统开发,制订数据接口标准,做好系统接口开放,以实现自有系统或数据库与省局业务系统的有效对接,实现与各监管业务平台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大力推广和使用总局和全省统一部署的业务应用系统。
3.县(市、区)局要积极收集和整理县(市、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机构基础数据,监测信息数据和信用档案数据,并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州(市)局要求提供数据。大力推广和使用上级部署的业务应用系统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配置移动执法终端配合上级职能部门进行移动监管执法,通过在移动执法终端安装应用系统实现对“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监管。
(五)要加强系统内门户网站建设的技术支撑和日常管理
政府网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展示政府形象,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联系,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渠道。有效提升门户网站技术支持水平,加强门户网站安全防范和日常管理是确保门户网站信息安全、推进网站建设平稳、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20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精神,切实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要求,把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建设、管理、使用、运维等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责任制,形成多层次的完备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网站使用过程中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监督检查,建立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按照电子政务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的安全基础设施,制定完备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不断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证网站运行正常有效。根据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和内容建设需要,加强网络技术平台和重要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及功能性软件研发,做好日常巡检和随时监测,确保网站全天候工作、信息页面正常浏览、办事和互动平台畅通有效。
(六)要建立高效的工作保障和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组织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网信工作,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一把手亲自抓的要求。国家总局要求, “对于还没有成立信息中心的省级局,要尽快加强技术支撑单位的建设,方式可以不拘一格,但技术支撑不能缺位”。省局在原有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省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及办公室,同时正在研究解决落实技术支撑要求的办法和措施。各州(市)局也要围绕这个要求,设立网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组建相应保障机构,调整本系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网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购买社会服务、聘请技术人员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建立机制保障。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监管业务部门、信息化管理部门和技术支撑单位均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监管业务部门要明确需求、规范流程、强化主导作用,信息化管理部门要统筹各方需求,综合考量、规划建设,发挥协调作用,信息化技术支撑单位要在监管业务部门的主导下做好技术支撑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明确责任,坚持“建、管、用”并重,不要简单认为只要是涉及到信息就是信息化管理部门的事,一定要理清监管业务、信息化管理、技术支撑三者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要健全建设、管理、应用推广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行考核评估机制,按照国家总局有关考评标准,对信息化建设的标准规范性、格式统一性、系统稳定性、服务多样性、资源共享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比。三是建立基础保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建设作为重大工程来实施,设立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同时积极吸纳社会投资,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步伐。资金投入要做到建设和运行并重,在加大信息化建设投资的同时,重视系统运行维护、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升级换代及培训等年度专项投资,为信息化建设成果的长期稳定运行提供必要保障。
(七)要着力解决当前网信工作中的重点难题
一是要重点解决网络全覆盖难题。按照全省信息化建设规划,省局与云南省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于2015年8月联合下发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关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通知》,组织建设基于云南省电子政务外网的全省食药监专网,要求全省食药监系统接入电子政务外网。截止目前,16个州(市)局和70个县(市、区)局已实现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大理、玉溪、楚雄、普洱、德宏、怒江6个州(市)实现了所属县(市、区)全部接入,实现了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网络贯通。未接通电子政务外网的县(市、区)局已经影响到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电子政务外网的部署和应用,影响了全系统的数据交换等工作,影响了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的全面联通。这里强调一下,未完成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的州(市)、县(市、区)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负起责任,尽快狠抓落实,确保实现全省系统网络基础全覆盖。
二是要重点解决信息化建设过程不规范难题。省局在对各州(市)开展信息化调研过程中,发现个别州(市)、县(市、区)局在实施信息化项目建设、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共建合作过程中,存在合作过程权责要求不清晰、产权归属不明确、法律约束不强等现象,导致一旦项目合作不顺畅或者中断后,出现产权纠纷,甚至会影响到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各地一定要加强过程管理,在开展项目建设前期,认真研究相关协议和合同,请律师和专业人士帮助把关。特别是对软件系统项目的要求,建设方应当拥有软件系统的著作权、专利权等所有权,项目验收后所有的源代码和相关文档都要齐备,归属建设方,同时要求项目施工方制订应用系统业务数据标准,开放数据接口,确保各类应用系统能够无缝对接,实现各类数据有效共享。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rulaiwenku.com/62993.html
(0)
上一篇 2022年5月4日
下一篇 2022年5月4日

相关推荐

搜索资料 全部分类 搜索教程
扫码关注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微信咨询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