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是政法工作取得新进步的根本保证
2020-07-17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这一本质特征的具体体现。在《政法条例》实施以来,吴起法院党组迅速组织全面深入学习,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吴起法院在扫黑除恶、司法责任制改革、人事管理等工作上取得了长足进步,法院干警人心思进,接连克服重重困难,审判执行工作攻城拔寨,连创新高,取得了良好成绩,赢得了全社会的普遍赞誉。在疫情防控期间,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出了巨大的优越性,党委政法委在居中协调,统一调度政法各单位方面做了大量努力,确保了有序复工复产,重大案件开庭提押、远程视频开庭、干警疫情防控部署等工作有条不紊,确保了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政法工作条例》通过扎扎实实的具体工作转化为政法机关锤炼灵魂,凝聚人心,促进工作的核心动力,体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政法工作条例》和《实施细则》是政法机关的政治守则。在《政法工作条例》发布实施以来,吴起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从内外两个方向组织了全面宣传和学习,在法院内部分全体干警大会、中层以上领导学习会(中心组)、党支部和党组会四个层面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培训和知识测试,先后组织专题培训、学习、研讨、宣传各1次,组织知识考试2次,形成心得体会20篇。对外方面,通过“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结合典型案例宣传将贯彻《条例》推向社区群众,推向企业机关,让党领导政法工作不但成为政法机关坚决遵守的政治守则,更要成为全社会全面知晓的政治常识。
通过学习,全院干警全面树立了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意识,增强了主动向党组、党委请示汇报相关工作的积极性和自律性;增强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主动将业务工作归入政治建设的大局之下,坚决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司法工作,不惟业务论,打破了认识壁垒,增强了思想的开放性和共融性;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党的领导与公正司法的关系,方便群众对人民法院进行更加全面的监督,增进了相互理解支持,增进了司法工作的思维活性。
《政法工作条例》和《实施细则》是政法机关的工作指南。《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吴起法院党组在党的建设、干部管理、内设机构改革、案件质量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方面积极请示汇报,积极安排近年来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评查,同时指派干警参与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案件评查,圆满完成了相关工作任务。同时依照职权,每年向党委政法委就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工作进行专门述职报告。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积极安排《法在身边》法制栏目的录制工作,全面展示司法工作进程,弘扬法治正能量。通过一系列具体工作举措,将《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贯彻在实际行动中,形成了行之有效的运行体制。
通过实践,进一步厘清了党的领导和党委主要领导意见之间的关系,理清了党委对重大敏感案件办理进行方向引导和领导干部插手过问具体案件的关系,形成了有收有放,边界明晰的领导模式。进一步形成了领导有规矩,执行有依据,意见能统一,难题能克服的工作格局,既确保了党委政法委对政法领域重大事项领导权的准确实施,又为政法部门攻克领域难题,推进横向协调提供了坚实保障。
《政法工作条例》和《实施细则》是攻坚克难的根本保障。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学得深不深,透不透,好不好,就看在推动具体工作时有没有遵守,有没有充分发挥出制度的威力,有没有让具体工作取得扎扎实实,实实在在的进步和成效。通过领导述职,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约束;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增进了对重大问题的实质性化解和有序推进;通过对督导检查,巩固和宣示了政法工作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司法责任制改革、基础设施建设、政法队伍管理、司法执法办案等在正确的方向上接连战胜重重困难,攻破重重难题,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辉煌成绩。实践证明,没有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就没有政法工作由点到面的逐级突破,就没有政法工作的长期持续向好的发展势头。
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鲜明特色,也是政法工作永葆政治本色,不断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境界的必由之路。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政法工作才能永葆生机,才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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